绿城本体建设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绿城综合管理制度

绿城综合管理制度

绿城综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绿城综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高绿城综合管理工作质量,确保绿城综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而制定的。

第二条绿城综合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人员,在公司范围内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公司管理层应当不断完善和提升绿城综合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绿城综合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第四条绿城综合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由绿城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各相关部门负责全力配合。

第五条对于不遵守绿城综合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确保相关责任人的追究。

第二章综合管理职责第六条绿城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是负责公司综合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内部和外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绿城综合管理部门要负责制定公司的综合管理方针、政策和目标,明确公司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和分工。

第八条绿城综合管理部门要组织并指导公司内部各部门的综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意见。

第九条绿城综合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公司综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公司综合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十条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要开展员工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综合管理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绿城综合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绿城综合管理部门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并不断完善公司的综合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综合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环境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条公司综合管理制度要明确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协作方式,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统一。

第十四条公司综合管理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不断完善和更新,确保公司整体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五条公司综合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由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共同负责,要互相配合,确保公司综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章绿城综合管理工作第十六条公司综合管理工作要积极响应公司的号召,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

第十七条公司综合管理工作要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客户的需求。

绿城房地产集团全套管理制度详细

绿城房地产集团全套管理制度详细

前言近年来,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规模日益扩大,集团化步伐加快,因此,科学有序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建立一整套相互协调、整体优化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已是当务之急。

作为公司管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综合管理,即通常含义上的行政办公事务管理,是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中枢和结合点,规范有序的综合管理制度体系在整个公司制度建设中举足轻重,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运作起着不可或缺的保障作用。

为使本公司以及分、子公司的综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本公司特集中抽调人员按照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对公司现行的综合管理制度分类进行修订、完善;并吸取成功企业管理经验,结合公司管理现状和发展需求,增编了部分管理制度。

综合管理制度共分六篇,分别为:会议管理、文秘档案管理、法律事务管理、资产物品管理、后勤总务管理、综合管理。

共编制各类规章制度41项,基本涵盖了本公司综合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综合管理制度体系。

各项制度已经公司制度评审会议评审和公司领导审定,现作为试行稿印发公司各单位、部门。

由于编制时间紧,编制人员自身也有一个学习的过程,其中的不当之处、疏漏之处敬请指正。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篇会议管理一、股东会会议制度二、董事会会议制度三、监事会会议制度四、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五、员工大会管理办法六、评审会议管理制度七、项目公司工作会议制度八、会议室管理制度第二篇文秘档案管理一、公文处理办法二、文件格式规定三、专职秘书管理工作规定四、文印工作管理规定五、印信管理办法六、文书档案管理办法七、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八、特种档案管理办法九、报刊资料管理规定第三篇法律事务管理一、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规定二、合同审核管理规定三、工商登记事务管理规定四、商标事务管理办法.五、经济纠纷处理规定第四篇资产物品管理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二、车辆管理规定三、通讯工具管理办法四、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五、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办法第五篇后勤总务管理一、办公区域环境管理办法二、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办法三、员工用餐管理办法四、员工宿舍管理办法五、总机话务工作管理办法六、邮件寄发管理办法七、内部通讯录管理规定第六篇综合管理一、投资管理办法二、出差管理制度三、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四、业务招待管理办法五、信息管理制度六、保密管理制度股东会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会议的组织和行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以及会议程序和决议有效、合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绿城工地管理制度

绿城工地管理制度

绿城工地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绿城工地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绿城工地项目的管理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风险控制、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3 绿城工地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本管理制度,保证工地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及文明施工。

二、责任分工2.1 项目经理是工地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监督和协调。

2.2 安全员监督工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3 环保员负责监督项目施工中的环保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产生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

2.4 施工队长是施工过程中的主要指挥者,负责组织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2.5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作业规范,加强安全意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6 所有工地管理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安全生产管理3.1 工地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备和材料。

3.2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识,明确危险区域,并设立安全通道,确保员工安全出入。

3.3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帽、安全带等,员工必须佩戴防护设备上岗作业。

3.4 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电气设备、脚手架等临时设施的检查,确保安全稳定。

3.5 施工现场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3.6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应急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四、质量管理4.1 工地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4.2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监理,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4.3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质量管理档案,记录施工每个环节的情况,确保施工质量可追溯。

绿城集团管理制度

绿城集团管理制度

绿城集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绿城集团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加强企业内部的沟通和协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绿城集团全体员工,包括总部与各分公司。

第三条绿城集团的管理目标是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管理程序,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员工的工作生活品质。

第四条绿城集团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服从公司的管理决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进步。

第五条公司应当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第六条绿城集团各分公司在执行本管理制度时,应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并报总部确认。

第七条公司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总部所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绿城集团的组织结构包括总部和各分公司。

总部设立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分公司设有经理层。

第九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任命和监督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十一条管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总部的各部门应当相互协作,协调工作,共同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

第十三条各分公司应当与总部相互配合,完成总部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指示。

第十四条绿城集团的各分公司应当与其他分公司相互合作,互相支持,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第十五条绿城集团的组织结构调整应当报董事会审批,并在员工中进行通告。

第三章岗位设置及职责第十六条绿城集团的岗位设置应当符合公司的经营需求,实现合理分工,明确职责。

第十七条绿城集团员工的职责应当明确,岗位要求应当明确,具体任务目标应当明确。

第十八条绿城集团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十九条绿城集团员工应当按照公司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增强自身的竞争力。

第二十条绿城集团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服从公司的管理安排。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绿城集团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绿城工程管理制度

绿城工程管理制度

绿城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绿城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2、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安全;3、尽可能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碳排放,提高工程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管理体系1、建立健全的绿城工程管理组织,在项目实施前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针对每个项目制定专门的管理方案;2、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一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3、建立专门的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的宣传,确保工程安全;4、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立明确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时跟踪和控制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5、加强能源管理,推动绿色施工,鼓励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工程的节能减排水平。

四、管理流程1、立项阶段:(1)项目申报:根据绿城工程项目要求,进行项目申报,经相关审批后立项;(2)编制项目规划:根据项目要求和规划,组织专业团队进行项目规划编制;(3)设计阶段:项目规划通过后,组织设计团队进行工程设计,确保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2、施工阶段:(1)招投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工程招投标,选择合格的承包商;(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3)施工实施:根据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作业,确保安全、质量、进度;(4)定期检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提出改进措施;(5)安全监督:安全监督机构加强工地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程安全。

3、验收阶段:(1)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依据相关标准进行竣工验收;(2)验收合格: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检验报告。

4、后期维护:(1)建立工程档案:对工程进行档案管理,做好工程信息、设计资料的保管;(2)定期维护:建立工程维护计划,定期对工程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五、管理措施1、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2、强化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控制,确保工程顺利完成;3、推广绿色施工理念,推动绿城工程健康、环保、可持续发展;4、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质量和安全;5、倡导勤俭节约的施工理念,推行节能减排。

绿城地产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绿城地产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绿城地产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绿城地产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项目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绿城地产所有在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工程建设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第三条绿城地产质量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严谨、质量为本"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第四条绿城地产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和监督各项目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定期评估和改进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项目工程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岗位,负责项目工程的具体质量管理工作。

第七条质量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可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全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质量管理流程第八条绿城地产工程质量管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一)项目立项阶段: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和要求,编制质量管理计划,明确质量管理责任。

(二)施工准备阶段: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购买质量检验设备和材料。

(三)施工过程管理:监督施工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防止出现质量事故。

(四)竣工验收阶段: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各项目工程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计划,明确质量监督和检查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管理。

第四章质量管理措施第十条绿城地产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质量管理流程和质量管理工具。

第十一条绿城地产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建立质量档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绿城地产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质量评估体系,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十三条绿城地产应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培训,提高项目工程相关人员的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确保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五章质量管理责任第十四条绿城地产各级领导应加强对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视,明确质量管理责任,落实质量管理工作要求。

绿城工程管理制度

绿城工程管理制度

绿城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绿城工程的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质量可控,绿城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绿城公司内所有工程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绿城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绿城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施工准备阶段管理第四条施工准备阶段是绿城工程的重要阶段,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五条在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经理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安全生产计划、质量检查计划等,确保施工过程有条不紊。

第六条施工准备阶段必须进行施工现场的勘察和踏勘工作,了解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情况等,为后续施工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七条施工准备阶段还需进行材料采购工作,确保施工所需的材料质量和数量充足,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和登记。

第三章施工阶段管理第八条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

第四章质量验收管理第十一条在施工结束后,必须对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验收,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质量验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测和评定。

第十三条质量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验收记录,并及时进行归档和备份,以备日后参考。

第五章各项制度执行第十四条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为,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和汇总,以便日后改进。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绿城公司所有。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时起生效。

绿城本体建设管理制度范文

绿城本体建设管理制度范文

绿城本体建设管理制度范文绿城本体建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绿城本体建设管理工作,提高绿城本体建设质量,保障绿城本体建设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绿城所有的本体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全面做好绿城本体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保证项目质量,提高项目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绿城本体建设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合规的原则,保障各方利益。

第五条绿城本体建设管理工作应实行综合管理和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六条绿城本体建设项目需经过立项程序方可开始实施。

项目的立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批准手续的办理等。

第七条绿城本体建设项目的立项需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应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市场分析、项目技术分析、项目投资分析等内容。

第八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经过绿城本体建设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立项的程序。

第九条绿城本体建设项目的立项需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能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出让、工程规划审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绿城本体建设管理部门应协助项目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项目实施第十条绿城本体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项目计划进行,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中严禁违法违规行为,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绿城本体建设管理部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绿城本体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管理、工程质量管控等工作。

相关工作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绿城本体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保障安全生产,确保施工安全。

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等。

第四章项目验收第十四条绿城本体建设项目竣工后,需进行项目验收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绿城本体建设管理制度(第二部分)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合法休假权,规公司的休假管理,根据《人民国劳动法》、《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休假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

第三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休假管理流程与办法的制订。

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员工休假的日常监督与管理、部分假期的审核等工作;部门负责人负责员工休假的审核、审批,以及员工休假期间的工作安排。

第二章类别第四条公休日每六和日两天为公休日。

第五条法定节假日按现行规定,每年元旦(1月1日)、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劳动节(5月1日)、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3日)等为法定带薪节假日。

公司女员工可享受“三八”妇女节(3月8日)半天假期;28岁(含)以下青年员工可享受“五四”青年节(5月4日)半天假期,一般由各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相关活动。

第六条年休假(一)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二)根据员工累计工作年限,可休年假天数如下:1.累计工作已满一年未满十年的,年休假五天;2.累计工作已满十年未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3.累计工作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享受当年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一年未满十年的,请病假累计二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十年未满二十年的,请病假累计三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二十年以上,请病假累计四个月以上的;4.事假累计二十天以上的。

(四)新入职员工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当年度实际工作的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五)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于员工离职前予以一次性休假。

(六)参加公司组织的国或出国旅游,旅游天数视同享受当年年休假。

(七)各部门应根据工作计划,结合员工个人意愿,做好员工轮流休假统筹安排。

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延用或累计。

(八)年休假不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最小休假单位为一天。

第七条病假(一)员工非因工患病或受伤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的可申请病假,申请病假须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有效病假证明(具体包括:病历、看病发票、病休建议单等),无病假证明按事假处理。

若公司对员工出具的病假证明存有疑义,可要求员工到公司指定医院开具病假证明。

如发现虚假情况,根据《员工行为奖惩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二)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员工可享受的医疗期限如下:病假申请期限超过规定医疗期,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病假天数按缺勤的实际工作日计算,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

第八条婚假(一)员工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女满20岁,男满22岁)结婚的(以领取结婚证为准),享有3天带薪婚假;若双符合晚婚条件的(女满23岁,男满25岁),可享有15天带薪婚假(含3天法定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享受晚婚假。

(二)员工申请婚假须同时提供结婚证明。

(三)婚假须在结婚当年一次性休完,休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九条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死亡,可享有3天带薪丧假。

第十条产假和计划生育假(一)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类型:1.待产假、产假:(1)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生育子女的,怀孕满7个月起,可根据医生建议等实际情况,申请享受待产假、产假;平产假为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下同),难产(包括剖腹产)产假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胞增加产假15天;(2)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实际情况最多可申请20天小产假;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最多可申请42天;七个月以上,最多可申请90天;(3)已婚女员工怀孕需实施流产手术的,根据实际情况最多可申请25天小产假;(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妊娠期间经产科检查,医生建议需要保胎休息的,按病假处理。

2.哺乳假:产假期满后,由实际困难且在工作可的前提下可申请6个月以的哺乳假;婴幼儿在一岁,女员工可享有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双胞胎的时间加一倍。

3.节育假:对接受节育手术的员工,休假按规定,参照当地标准执行。

4.护理假:双符合晚育条件的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享有7天的带薪护理假。

(二)产假和计划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第十一条事假(一)员工在不符合上述假期的情况下确需请假的,按事假处理。

享有年休假的员工,申请超过1天事假的,应改为申请休年休假。

一般情况下,一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20天(含)。

(二)事假天数按缺勤的实际工作日计算,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

第三章休假流程管理第十二条各类休假均须提前申请并办理休假手续,如休假时间大于5天,原则上应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申请手续,以便相关工作安排。

第十三条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休假申请手续,须口头报告部门负责人获准,并于返回工作岗位后的首个工作日补办相关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需要延长休假的,应按照休假审批程序提前续假审批。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完成续假手续的,须经直接领导事先同意,且于销假后首个工作日办理结假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续假手续,超出的应休假天数以旷工处理。

第十五条休假途中因工作需要提前销假,应于销假后首个工作日到部门负责人处报到,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六条根据《员工行为奖惩管理办法》,未办理完毕休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以旷工处理,给予记过处分。

旷工超过三天(含)按重违纪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各类休假均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用人部门审核后,相关负责人审批(具体审批权限详见附件二)。

第四章工资核算第十八条各类休假期间,员工工资计发标准如下:病假期间按员工个人基本日薪的50%计发工资;待产假期间按员工个人基本日薪的50%计发工资;产假(小产假)期间,根据“就高不就低”原则,按员工个人基本日薪的70%计发工资,或按社会生育保险核定金额计发工资;6个月以的哺乳假期间按员工个人基本日薪的50%计发工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第十九条各类休假期间,员工福利发放标准参照公司福利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其他事项第二十条员工休假以经批准后的《休假申请表》为依据。

第二十一条员工休假前应根据部门安排,将工作暂时移交给其他员工负责,并至少在工作期间保持沟通联系畅通,以便遇到重要紧急事项时,可以提供支持。

休假申请表填报日期:年月日注:本表由员工报批完成后交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休假审批权限员工加班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公司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加班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加班原则(一)公司所有员工原则上实行5天工作制;(二)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三)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四)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加班的;(五)公司利用业余时间组织的学习、培训、开会、出差等不记作加班;(六)因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工作而导致超时或利用末加班的不计作加班;(七)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四条加班审批程序1.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加班由部门负责人申请、分管领导审批;2.部门负责人以上(含部门负责人、部门经理)员工加班由分管领导申请、总经理审批;3.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加班由综合管理部按实记录,适时申请调休,调休由总经理审批;4.每季度末,各部门负责人应填报本季度《员工加班、调休情况统计表》,经分管理领导审核后报送综合管理部汇总。

5. 工程管理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的月度值班表可作为加班依据。

第五条加班工资的计算1.双休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2倍。

加班工资= 个人月工资÷21.75×2倍×加班时间2.法定节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3倍。

加班工资= 个人月工资÷21.75×3倍×加班时间3.加班工资的支付。

每季度按累计加班天数扣减调休后,70%的加班时间按实核发加班工资,其中公休日加班工资的核算办法核发加班工资(即200%)。

剩余30%的加班时间由综合管理部累计计入《员工加班累计表》。

4.工程管理部员工享受加班工资;公司其他员工加班由综合管理部据实记录,作为员工调休依据。

第七条调休1.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2.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并经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同意。

3.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工作节点进度、气候变化等情况及时安排加班员工进行调休,由综合管理部每季度对员工调休情况进行梳理。

4.一个通宵夜班应安排1天调休,其余每加班1天安排1天调休;5.调休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应急联络;6.综合管理部根据《员工加班累计表》统筹安排员工进行休假或旅游,但休假或旅游最长不超过20天;7.若在安排休假或旅游后员工的加班时间仍有剩余,则剩余部分可安排跨年调休。

第八条附则1.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2.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绿城置业有限公司员工加班审批表员工行为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日常工作等各个界面所有行为中有效贯彻绿城核心价值观和价值理念体系,使之成为凝聚员工队伍、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轻微损失是指低于人民币500元及以下的损失;较重损失是指超过人民币500元,但小于或等于2000元的损失;重损失是指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损失。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情节轻微、较重或重的情况,在奖惩审批流程中根据行为的影响面、影响程度、发生次数、当事人的主观态度等综合考虑并最终通过合议予以判定。

第四条本办法中的其他类似行为是指参照同一条款中列举的奖励或惩罚标准,有类似情节或行为,但同一条款中未界定或无法界定的情形,经公司或部门提议,认为可列入该条款的行为。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全资、控股的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本体建设部是员工行为奖惩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七条本体建设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奖惩事件的调查、审核。

(二)组织奖惩合议。

(三)受理员工申诉。

(四)负责劳动用工关系隶属本公司员工奖惩的实施、记录、归档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员工劳动用工关系隶属单位是员工行为奖惩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

各公司或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是动议员工奖惩;提供奖惩报审材料。

第九条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一)任员工均可向各公司或部门负责人推荐员工先进事迹、提出奖励建议。

(二)任员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都应积极向本体建设管理部门具名投诉或举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