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生产的外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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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林业的外部性问题探讨

我国林业的外部性问题探讨
部 经济 , 是 指 一 个 经 济 主 体 对 其 他 发挥着生态 作用 的。同时因为商品林 境福利 , 这 造成森林资源低效率配置 。
经 济主体产生积 极影响 , 无偿 为其他 生长周 期长 ,国 家又实行采伐 限额 , 人带来利益 。相反 , 产生 负向外部影 加 上国 家鼓 励大 力植树 造林 及 林 农 用
从经济学理 论研究 的角度来说 , 主 要 目的 , 照 市 场 经 济运 作 生 产 经 能 的丧 失 。然 而 , 材 及 其 它 各 种 林 按 木 外部性(x e a t ) E tr ly 这个概 念直接来 营 , n i 满足 国民经济和人们对 森林 经济 产 品的购买者所 支付的购 买价 格 中, 源于 2 0世纪 3 0年 代 由庇古 (io ) 性 物质 产品产 出的需 求 , Pg u 是准公 共物 并没有 包括 这部 分丧 失 的生态 效 能 创立的 旧福 利经济学 , 在分析边 际 品 。 是 私 人纯产值 与边 际社会 纯 产值 相背
应对林业外部性 问题。在以市场为资 森林经营状况好 ,获得 的级 差收入就 规 模 。 源配置主体的经济社会 中,只有在 市 高一些 , 反之 则低一些 , 经济发展水平 的。税收和公共收费作为公共收入的 级差 收入就高 。
生态效能产品却没有或 不能通过
场失 灵的领域 ,政府的介入才是必要 较高的地 区, 对环境 的要求就高 , 相对 市 场交 换实 现其 对 生产 者 的价值 补
景下 , 森林 生态 效益的价值 越来越充
生 态公 益林 以森林 生 态环 境 效 的需求亦然 。只有对木材需求得到满
分地显现出来。从整个社会可持 续发 益产 出为主要 目的 , 保证森林生 态环 足和解决时 ,才会关注生 态公益林 。 展 的结构 要素及作 用关系看 , 森林环 境效益的持 续产 出, 减少经济 发展 中 否则 , 必然会要 求从公益林 中获取木 境 资源 及林 业的 可持 续 发展不 仅 是 的环 境成本 , 足社 会对森林 的非物 材 , 其形 成挤压 和 负担 , 大地 制 满 对 极

农业外部性及内部化策略

农业外部性及内部化策略

农业外部性及内部化策略【摘要】农业外部性是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影响超出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私人成本和收益范围的现象。

这种外部性对经济和社会都会产生重要影响,例如土地污染、水资源浪费等。

为了内部化农业外部性,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环境保护法规、提供补贴等措施来规范和引导农业生产。

市场机制和私人部门的参与也是解决外部性问题的重要途径。

内部化农业外部性对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需要政府、私人部门和社会共同努力,未来应加强监管和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业外部性,内部化策略,经济影响,社会影响,政府角色,政策措施,市场机制,私人部门,可持续发展,未来发展方向,建议。

1. 引言1.1 农业外部性及内部化策略概述农业外部性是指农业生产活动所产生的影响超出了农民和农场本身的范围,波及到周围的环境或其他利益相关者。

这些外部性包括水资源污染、土壤侵蚀、空气污染、生物多样性丧失等。

农业外部性不仅对环境造成影响,也会对经济和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例如增加医疗费用、降低食品质量、减少生物多样性等。

为了解决农业外部性问题,内部化农业外部性是一种重要的策略。

内部化农业外部性意味着农业生产者应对其产生的外部成本负责,通过采取措施来减少或消除负面影响。

这可以通过环境管理实践、技术创新、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实现。

在内部化农业外部性的过程中,政府扮演着重要角色。

政府可以通过监管和监督来促使农业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同时也可以提供经济激励和补贴来鼓励农民实施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方式。

市场机制和私人部门的参与也可以推动农业外部性的内部化,例如设立绿色认证机制、鼓励企业投资环保技术等。

通过内部化农业外部性,可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资源,改善人类生活质量。

在未来,需要加强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推动农业外部性的内部化进程。

2. 正文2.1 农业外部性的种类农业外部性是指农业生产活动对除农户和市场主体以外的其他经济主体或整个社会所产生的效应。

林业资源的负外部性分析

林业资源的负外部性分析

林业资源的负外部性分析【摘要】对外部性的具体内涵进行阐述,主要研究林业资源消费的负外部性及其成因,旨在分析林业资源消费的负外部性矫正方法。

【关键词】林业资源负外部性消费市场失灵外部性矫正林业资源作为地球上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它不仅具有为生产和生活提供多种资料的经济功能,更重要的是可以调节气候、保持水土等的生态功能。

林业资源虽属于可再生资源,但由于生长周期较长,所以其一旦遭遇大规模的无序消费会在短期内造成严重的环境影响,而这种环境破坏的惯性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消除。

一、外部性及林业资源负外部性(一)外部性经济内涵外部性是指某些个人或厂商的行为影响了其他人或厂商,却没有为此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的情况。

外部性的存在,意味着市场交易并不能准确地反映成本和收益。

外部性的产生,实质上是因为社会边际收益或社会边际成本与私人边际收益或私人边际成本之间存在差异。

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两种情况。

负外部性造成外部成本,即某项活动使周围人受损,而行为人并未就此付出任何补偿费。

因此,具有负外部性的交易行为,能减少整个社会的收益,进而降低社会的整体福利。

正外部性产生外部收益,即某项活动使周围人获益,但行为人并未从周围人那里取得额外收益。

如果从林业资源的双重功能来考察,不难发现林业资源外部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林业生态功能的正外部性问题;二是林业经济功能的负外部性问题,林木过度采伐或乱砍滥伐破坏生态环境。

(二)林业资源负外部性林业经营者通过林业采伐,在生产出木材及其它各种林业产品并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所带来的环境破坏又由整个社会承担,从而产生负外部效应,例如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

木材及其它各种林业产品的购买者所支付的购买价格中,并没有补偿这部分丧失的生态功能的价值,而造成的环境破坏及成本却转嫁到其它消费者的头上,使他们损失了相应的生态福利,造成林业资源低效率配置。

二、市场失灵及林业资源负外部性成因(一)市场失灵外部性的存在导致资源配置中边际私人成本与边际社会成本之间,以及边际私人收益与边际社会收益之间出现差异。

森林资源经济外部性及存在的寻租问题

森林资源经济外部性及存在的寻租问题

地丧失 ,使林木等大量 自然资源减少。一般认为,林业部
门是 外部 性显 著 的产业 部 门 。当森林 资源得 到合 理利 用 的 时候 ,会 产生 正外 部性 ,例 如营林 生产 会带 来森 林 资源 增
长 ,对保 育土 壤 、涵养水 源 、 固碳 释氧 、净 化空 气 、防 风
固沙 、保 持生 物多 样性 等 。 而 当森 林 资 源被 乱 砍 滥 伐 时 , 会产 生负 的外 部性 。 从资 源经 济 学 角 度 看 ,森 林 资 源 既 有 公 共 物 品 的性 质 ,也有 非公共 物 品的性 质 。经济 外部 性对 森林 资源 的市
相 反 ,木 材采 伐 的全部成 本 除立木成 本 和采运作 业成 本 之外 ,还包 括采 伐后 森林失 去 的生态效 益价 值 , 但 这部 分 成本 未能 由采伐 企业 承担 ,由此形 成 了采伐 企业 的个别 成 本要 小 于整体 的社会 成本 。在这种 情况 下 ,采伐企 业会 盲 目扩 大采伐 量 。这样森 林资 源就会 不断 减少 。经济 外部 性 导致 资源供 给不 足和 资源过 度使用 的长 期存 在 。森林 资 源 因此 而 无 法 得 到 增 长 ,产 生 市 场 失 灵 。例 如 ,热 带 国家 的政 府之 所 以在 明知 森林 过伐将 导致 全球 气候恶 化 的 情况 下仍 然大 面积采 伐森 林 ,其重要 原 因在于 ,这种 经济 行 为所造 成 的外部 不经 济 的后 果 是 由全 人类 共 同承 担 的 。 当地 居 民和政 府根据 本地 区 的木材采 伐成 本和 收益 比较而 作 出的决 策正 是理性 的根 据 自身利益 最大 化所作 出的理性 选择 。只有 当采 伐获得 的木 材 收益小 于生态 环境 恶化 给本 地 区造成 的经 济损失 时 ,控 制采伐 量 的经济 决策 才有可 能 被作 出 。 其次 ,森林 资源减 少存 在外 部负效 应 问题 。外 部负 效 应是指 某一 主体 在生产 和 消费活 动的过 程 中 ,对其 他主 体

林业生产的外部性

林业生产的外部性

1.2林业外部性林业是以木材、林产品生产和保护性环境资源经营并以资源经营为基础的具有双重职能的产业。

我国的林业部门一直担负着经营公益林与商品林的双重任务。

生态公益林的主要功能是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需要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就商品林而言,经营者虽然从有形产品中获得收益,但其生态效益却被社会其他成员无偿享用。

因此,林业产品从本质上讲,应当属于社会公共产品的范畴。

公共产品同时具备的共享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决定了公共产品具有不可避免的外部性。

1.2.1林业资源外部性的内涵所谓林业外部性是指林业生产过程附带给相邻方福利的影响,是游离于林业生产主体之外的副产品。

林业的外部性具有如下特点:(1)林业外部性是林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只有具有林业生产行为,才会产生林业外部性。

没有林业生产行为,就谈不上外部性问题。

(2)林业外部性是林业生产过程的结果,是林业生产的副产品。

该副产品游离于林业生产主体之外,而非林业生产主体主动追求,因此林业生产的目标是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

目的是生产培育林木或生产木材[2]。

3)在培育过程中,生产要素的投入在生产出林木及其它生物附属物的同时,也生产出了保护生态环境、增加人们环境福利的生态效能产品。

其中实物性产品可以通过市场交换来实现其价值,使生产者得到补偿和价值增值;但生态效能产品却没有或不能通过市场交换实现其对生产者的价值补偿,为其它消费者无偿使用,并为他们增加了福利,即森林培育带来了外部经济性。

(4)与培育过程相反,森林采伐利用的过程中,与实物产品相伴生的生态效能产品在没有价值补偿的情况下也消失了,使其它消费者失去了相应的福利,即产生了外部不经济性。

在一个产业过程中产生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外部性,是林业生产的一个特殊性。

1.2.2林业外部性分类按林业生产类型分,可将林业外部性划分为公益林外部性和商品林外部性。

(1)公益林外部性分析。

公益林以森林生态环境效益产出为主要目的,保证森林生态环境效益的持续产出,减少经济发展中的环境成本,满足社会对森林的非物质产品的需求,具有防风固沙、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美化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效益,对于减少经济发展中的环境成本、改善环境污染状况具有不可磨灭的功效。

商品林外部性问题的内在化

商品林外部性问题的内在化
第 4 6卷 第 1 2期
20l0年 1 月 2


科 学 Vo . Nhomakorabea. .1 1 4 No 2
S ENTI CI A
S LVAE I
S NI I CAE
De c.. 20 10
商 品林 外 部 性 问题 的 内在 化
徐 凤 兰 杨 伦 增
( .福 建 农 林 大 学林 学 院 1 福 州 3 0 0 ; .福建 农 林 大 学 经济 与 管理 学 院 502 2 福州 300 ) 5 0 2

要 : 根 据 林 业 生 产 中 外 部 正 效 应 、 效 应 现象 的分 析 , 证 商 品 林 外 部 性 正 负 效 应 转 变 的条 件 , 为 商 品 林 负 论 认
外部 性 的作 用 是一 种 隐 形 的 影 响 。 根 据解 决 外 部 性 问 题 的 理 论 依 据 , 合 商 品 林 生 产 的 实 际 情 况 , 出 对 营 林 作 结 提 业 给予 差 额 补 偿 、 林 道 修 建 作 业 给 予 适 当补 偿 、 优 化 伐 区 设 计 给 予 适 当补 偿 、 延 长 轮 伐 期 给 予 适 当 补 偿 、 对 对 对 对 木 材 生 产 给予 减 免 税 费 、 荒 山 造 林 给 予 全 额 投 资 、 现 有 林 分 进 行 出 资 购 买 等 商 品 林 外 部 性 问 题 内 在 化 的 措 施 对 对
fr t e sl i u t r r y ma g n; f r s r a o s r c i n, h e i n o p i z to o c ti g a e n h r r o h iv c l e wo k b r i u o e t o d c n tu t o t e d sg f o tmia i n t u tn r a a d t e wo k f o

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内部化的生态效益价值实现

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内部化的生态效益价值实现

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内部化的生态效益价值实现摘要:因为森林生态效益具有公共物品和外部性特征,其经济价值很难通过市场实现,因此,应该通过合适的手段,将具有外部性的生态效益内部化,实现其经济价值,提高全社会保护森林的意识。

关键词: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内部化生态效益价值生态补偿机制能够保护生态环境和调整损害之间的利益关系的,还能够激励人们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

建立和研究森林生态补偿机制,能够保持林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一、生态效益外部性与会计计量会计计量是在对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进行会计核算的重要问题,可以将森林生态系统按照存储和内流动的种类,转换为太阳能值,减少在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会计之中的计量阻碍。

可以首先搜集相关的社会经济资料、地理资料和自然环境资料,对森林的生态系统进行能流分析。

第二,通过多种能值的分析表,对森林的货币流、物质流和能量流进行计算,并将其转变为统一的太阳能值。

第三,对森林的生态效益进行计算。

二、生态效益补偿的内涵生态效益补偿指的是使用经济的手段,提高人们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保育和维护,对因为市场失灵而产生的生态效益外部性问题进行解决,提高社会的公平性,最终实现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共同发展。

生态效益的广义概念指的是生态功能和环境污染功能的补偿,主要有奖励保护资源环境,同时,对损害环境的行为进行惩罚。

狭义的概念指的是补偿生态功能,可以通过一些制度化的手段,对生态投资者进行回报,鼓励人们从事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社会的生态效益。

例如,加拿大对直接受益的部门征收相关的费用,规定自然保护区、植物园和森林公园等旅游部门,应该在门票中提取一定百分比,对相关部门进行补偿,欧盟实行二氧化碳税,将生态效益补偿落实到实处。

美国对国有的森林征收放牧税。

哥伦比亚向受益者和污染者收税。

日本向使用水的消费者进行收费,对位于河流上游的林主进行补偿。

在德国,私人种植的林地应该免除五年的税收,并针对森林品种的不同,减少收入税二十年左右。

从林业的外部性看林权制度改革

从林业的外部性看林权制度改革

维普资讯
6 2
河 南 林



第2 8卷
革命以来的全球持续性气候变暖 ,已经带来了大气 环流异 常 、突发性 自然灾 害频繁 等一 系列 严重 的后 果 气候变暖 的根本原 因是矿物燃料燃烧释放的 C 。 O 等温 室气体剧 增 , 与全球 森林 面积锐 减有关 。 也 森林 可 以吸收 C O ,固定 c。森林植 被 可 以调 节径 流 、保 持水土 、延 长水利 工程 寿命 ,在 防洪抗旱 中 起 到关键性作用 。森林 的防 洪作用 主要 是通过林 冠 层、 地表覆盖物和土壤对降水的截流和拦蓄作用实 现 的 ,即使不 考虑林 冠层 的截 流作用 .林 地 土壤饱 和 持水率也 可 以达 到 3 % 4%, 0 ~ 0 如果 有效 土层 以 5 0 e1 , l 计 那么每公 顷林地 土壤 可 以拦蓄 洪水 1 0 ~ i 02 5 001 ,同时每公顷林地形成的枯枝落叶还能蓄水 0 1 1
收稿 日期 :20 — 5 0 0 8 0 ~8
动 ,具有 巨大 的外部效益。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 发展 ,自然资源 ( 包括水和空气 ) 愈来愈得到人们 的重 视 ,人类 只有 源 源不 断地 利用 这 些 资源 ,社会 及 经 济 活 动 才 能得 以持 续 发展 。森 林 具 有 净 化 空 气 、调节气候 的作用 。森林在地球碳 、 氧循环中的 重要作用 ,使其成为大气成分相对平衡的稳定器 , 是人 类 等成 千 上万物 种赖 以生存 的重要 保 障。工业
是 指 一种 物 品或 活 动 给社 会 带 来 某 些 成 本 或者 效
森林生态系统在碳 、氧 . 水等物质循环方面具 有 重 要 的作 用 ,是 天 然 的 空 气 净 化 器和 水 源调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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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林业外部性林业是以木材、林产品生产和保护性环境资源经营并以资源经营为基础的具有双重职能的产业。

我国的林业部门一直担负着经营公益林与商品林的双重任务。

生态公益林的主要功能是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需要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就商品林而言,经营者虽然从有形产品中获得收益,但其生态效益却被社会其他成员无偿享用。

因此,林业产品从本质上讲,应当属于社会公共产品的X畴。

公共产品同时具备的共享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决定了公共产品具有不可避免的外部性。

1.2.1林业资源外部性的内涵所谓林业外部性是指林业生产过程附带给相邻方福利的影响,是游离于林业生产主体之外的副产品。

林业的外部性具有如下特点:(1)林业外部性是林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只有具有林业生产行为,才会产生林业外部性。

没有林业生产行为,就谈不上外部性问题。

(2)林业外部性是林业生产过程的结果,是林业生产的副产品。

该副产品游离于林业生产主体之外,而非林业生产主体主动追求,因此林业生产的目标是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

目的是生产培育林木或生产木材[2]。

3)在培育过程中,生产要素的投入在生产出林木及其它生物附属物的同时,也生产出了保护生态环境、增加人们环境福利的生态效能产品。

其中实物性产品可以通过市场交换来实现其价值,使生产者得到补偿和价值增值;但生态效能产品却没有或不能通过市场交换实现其对生产者的价值补偿,为其它消费者无偿使用,并为他们增加了福利,即森林培育带来了外部经济性。

(4)与培育过程相反,森林采伐利用的过程中,与实物产品相伴生的生态效能产品在没有价值补偿的情况下也消失了,使其它消费者失去了相应的福利,即产生了外部不经济性。

在一个产业过程中产生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外部性,是林业生产的一个特殊性。

1.2.2林业外部性分类按林业生产类型分,可将林业外部性划分为公益林外部性和商品林外部性。

(1)公益林外部性分析。

公益林以森林生态环境效益产出为主要目的,保证森林生态环境效益的持续产出,减少经济发展中的环境成本,满足社会对森林的非物质产品的需求,具有防风固沙、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美化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效益,对于减少经济发展中的环境成本、改善环境污染状况具有不可磨灭的功效。

生态公益林具有很强的外部经济性。

(2)商品林外部性分析。

商品林以经济产出为主要目的,按照市场经济运作生产经营,满足国民经济和人们对森林经济性物质产品产出的需求,是准公共物品。

这里分两个阶段来说明它的外部性。

第一阶段为“经营林阶段”,它是进行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阶段,是树苗变成树木、树木变成森林的阶段。

在培育过程中,生产要素的投入在生产出林木及其他生物附属物的同时,也生产出了保护生态环境,增加人们环境福利的生态效能产品。

其中实物性产品可以通过市场交换来实现其价值,使生产者得到补偿和价值增值;但生态效能产品却没有或不能通过市场交换实现其对生产者的价值补偿,为其他消费者无偿使用,并为他们增加了福利,即森林培育带来了外部经济性。

在这个阶段内,它和生态公益林一样是发挥着生态作用的。

同时因为商品林生长周期长,国家又实行采伐限额,加上国家鼓励大力植树造林及林农投资的增加,商品林的外部经济应该说是一直存在的,且非常巨大。

第二阶段为“采伐林阶段”,它是森林遭到破坏的阶段。

林业经营者通过森林采伐,在生产出木材及其它各种林产品并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所带来的环境破坏又由整个社会承担,从而产生负外部效应,即森林环境生态效能的丧失。

然而,木材及其它各种林产品的购买者所支付的购买价格中,并没有包括这部分丧失的生态效能的价值,这意味着消费者只支付了相当于林产品生产成本部分的价格,森林的环境资源价值在市场交换中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由此,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及成本却转嫁到其它消费者的头上,使他们损失了相应的环境福利,造成森林资源低效率配置。

1.2.3林业资源外部性的特点(1)林业外部经济性的特点:森林环境资源的价值主要表现在其作为生态效能的外部价值上,而不是表现在作为产业的内部经济价值上。

林业生产或森林环境资源给社会带来多种生态效能,如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纳碳吐氧、提供游憩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

这些生态效能是典型的外部经济性,具有三个特点:属于公共商品;没有市场价值的市场价格;属于社会资本。

它并没有通过市场交换实现其对生产者的价值补偿[3]。

(2)林业外部不经济性的特点:与森林培育产生的外部经济性相反,在木材及其他林产品的开发利用中,同样会产生外部不经济性,即森林环境资源生态效能的丧失。

这意味着,消费者只支付了相当于林产品的生产成本部分,就使森林环境资源的全部价值丧失,生态功能的价值在市场交换中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由此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及成本却转嫁到其他消费者的头上。

同样形成了环境福利的损失与不公平分担及森林资源的低效率配置,它是一种与工业污染性质相同的、典型的市场失灵。

1.2.4林业资源外部性的成因外部性的存在根本原因在于无法建立适当的市场,供外部性的制造者与承受者进行自愿性的交易。

对于林业资源的生产来说,市场无法建立主要由于以下两个原因:(1)林业资源以共同财产的形式存在。

共同财产(m on property)实际上就等同于无人所有(open access),除林业资源外,河川的水资源、海洋渔业资源等,也都属于为社会大众所共同拥有,法律上通常不能明确划分其所有权的归属。

另一方面,森林在培育成长过程中产生的新鲜空气、水土保持等更是无法界定其所有权归属的。

(2)非排他性(non-exclusive),也就是财产权难以获得保障。

非排他性就意味着不可能禁止别人的“搭便车”(free-rider)行为。

例如,即使法律明确界定森林产生的新鲜空气为林业部门所有,但是林业部门也难以有效维护其财产权,因此外部性仍然难以避免。

总之,林业资源产权不完备是林业生产外部不经济性的根源。

在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中,能够保证社会资源最优配置或经济高效率的产权结构必须具有四个条件,即明确性、排他性、可转让性以及强制性。

虽然现实社会中不可能出现如此高效的产权安排,但是我们至少可以明确的是,一个具有排他性的产权结构的市场是避免出现外部性问题的必要条件。

在现实市场经济中,正是由于产权不完备所导致的林业资源产权结构的非排他性,大量的外部性问题就出现了。

2林业外部性问题的解决途径基于上述分析可知,对于林业外部经济性中,林业资源给消费者带来的福利没有通过货币方式给林业生产者以补偿,而消费者则无偿的享受福利,这似乎有失公平,同时也不利于公益林的发展,不利于林业生态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一定程度上打消了生产者的积极性。

另外,对于林业外部不经济性中,人们大量采伐森林资源,取得经济利益,但同时也极大的破坏了生态环境,给人类生活带来了损失,可是目前这些损失却没有以经济形式算到采伐者的头上,使得这种负外部性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森林采伐日益严重。

2.2.1对公益林进行经济补偿(补贴)经济理论认为:为了达到一个较好的经济效率,要为外部经济性的制造者设计一个正价格,而对其进行补贴,是实现经济效率的手段。

由于生态公益林的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使得其成本的弥补缺乏特定的对象,无法保证投入资金的回收,需要给予补偿。

目前,我国政府对公益林提供资金的渠道主要有三个:(1)从政府预算中直接安排支出;(2)采用行政事业收费形式;(3)开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税[6]。

政府运用这些资金对林业的外部经济性进行补贴,实现它的经济价值,从而使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得到更好的发挥。

同时对公益林的经济补偿要兼顾效率与公平,而且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对经济补偿额度要区别对待。

比如:在陡坡和江XX头等生态特别脆弱区域的森林资源,应重点保护,单位面积的经济补偿的额度应该重点投入。

2.2.2对商品林进行征税管理政府的收入主要来自税收,建议政府开征森林破坏税。

开征森林破坏税是为了使外部成本内在化,补偿生态环境破坏,将林产品生产企业经济活动对环境的负外部效应,用征税的形式纳入林产品和服务的成本中去,使损害环境者无利可图。

这样通过价格体系抑制消费,刺激利用率的提高和寻求替代,鼓励节约。

那么笔者认为林木砍伐、森林破坏的这种外部性成本应该由最终的消费者承担和支付。

由于消费者对林木的使用,使得林木本来发挥的那部分生态效益消失,同时消费者也享受到了使用林木给他们带来的效用,所以消费者理应为他们的使用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

森林破坏税可以因林产品生产造成的环境破坏所带来的级差收入损失为基准,区别不同情况,建立相应的税级差等级体系。

而税级差等级体系的依据包括商品林的形成状况、地区的自然条件以及地区的森林经营状况[7]。

征管主体应充分发挥林业部门和税务部门的专长,即由林业部门对森林生态破坏状况进行定期监测,税务部门提供各种计税资料,然后由税务部门计征税款,并对纳税人进行监督管理。

2.2.3合理配置产权外部性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产权的不合理分配。

科斯定理认为:外部性问题可以通过重新分配产权得到解决、它总会把外部性问题纳入负责的经济实体的考虑之中。

只要法定的产权是明确界定的并且可以交易的,那么完全竞争市场经济仍然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5]。

因此,政府在产权改革中力求使产权明晰,创新产权制度,使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通过市场运行来调整,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外部性问题。

2.2.4允许转让采伐许可征政府可采取发放许可证的办法以限制生产,控制林业采伐[8]。

政府只发放一定量的许可证,许可证允许采伐一定数量的林木,以使采伐水平控制在一定的X围内。

分发给各个厂商的这些许可证所允许的采伐总量(大致)等于经济上有效的数量。

企业根据生产需要购买这些许可证,并可进行买卖交易。

如果企业采伐的林木比原来许可的减少了,则可以把未用的指标出售给别的企业;那些发现减少采伐的成本太高的厂商可能会购买许可证。

而且,政府还可以采取逐年减少许可证的发放数量来降低采伐水平,从而更好地保护环境[9]。

当然,在执行中应避免出现寻租贿赂现象的发生。

3结语林业是个既具有正外部性又具有负外部性的产业。

公益林和商品林的营林阶段为消费者提供了生态产品,无偿的给社会提供福利,带来正外部效应,商品林的采伐阶段则破坏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无形中给社会和人们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增加了社会成本,带来了负外部性。

那么针对林业资源外部性的特点,我们可以采取经济补贴,征税管理等措施,积极进行产权体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使林业外部性问题能够得到较好的解决,使外部不经济内部化,各方利益都能得到实现,只有这样资源才能得到有效的配置,森林采伐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生态环境才能可持续的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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