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监理中的合同管理和合同纠纷处理

建筑工程监理中的合同管理和合同纠纷处理引言建筑工程监理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重要环节,而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监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各方的权益保障。
本文将从合同管理的角度出发,探讨建筑工程监理中的合同管理和合同纠纷处理。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合同是建筑工程监理的基石,合同管理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
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和合同变更等环节。
首先,在合同签订阶段,监理人需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其次,在合同履行阶段,监理人需要监督承包商的工作进展和质量,以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最后,在合同变更阶段,监理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各种变更请求,并与各方协商达成一致。
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如果合同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进度延误甚至工程停工。
因此,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监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二、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合同纠纷是建筑工程监理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可以总结为公平、公正、公开。
首先,公平是指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要坚持公平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其次,公正是指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要坚持公正原则,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断和裁决。
最后,公开是指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要保持透明度,公开相关信息,让各方了解处理结果。
合同纠纷的处理需要依法进行,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处理合同纠纷时,监理人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作出决策。
三、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在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包括合同条款不明确、合同履行不到位和合同变更纠纷等。
首先,合同条款不明确可能导致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
因此,在合同签订阶段,监理人应当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其明确、合理。
其次,合同履行不到位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和进度问题。
监理人应当加强对承包商的监督,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作。
最后,合同变更纠纷常常涉及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调整等问题。
第8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3)合同订立过程的审查:如审查招标人是否有规避招标行为和隐瞒工程真实情况的现象 :投标人是否有串通作弊、哄抬标价或以行贿的手段谋求中标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是 否有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 他任何形式规避招标。依法应当招标而未招标的工程合同无效。
4)合同条款号及内容。审查表中的条款号必须与被审查合同条款号相同。被 审查合同相应条款的内容是合同分析研究的对象,可从被审查合同中直接摘 录该被审查合同条款到合同审查表中来。
5)条款说明。这是对该合同条款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分析研究。主要是具 体客观地评价该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及将给合同当事人带来的风险。这是合 同审查中最核心的问题,分析的结果是否正确、完备将直接影响到以后的合 同谈判、签订,乃至合同履行时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和利益。因此,合同当事人 对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3)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及风险,为合同谈判和签订提供决策依 据。
4)通过审查还可以发现: ① 合同条款之间的矛盾。
② 不公平条款,如过于苛刻、责权力不平衡、单方面约束性条款等。 ③ 隐含着较大风险的条款。
④ 内容含糊、概念不清或未能完全理解的条款。
对于一些重大工程或合同关系与合同文本很复杂的工程,合同审查的结果应经律 师或合同法律专家核对评价,或在其指导下进行审查,以减少合同风险,减少合同 谈判和签订中的失误。
1)谈判目的。这是必须明确的首要问题,因为不同的谈判目的决定了谈判方式与 最终谈判结果,一切具体的谈判行为方式和技巧都是为谈判的目的服务的。因此, 首先必须确定自己的谈判目的,同时要分析揣摩对方谈判的真实意图,从而有针对 性地进行准备并采取相应的谈判方式和谈判策略。
建筑工程各单位的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各单位的合同管理一、合同准备阶段在合同的准备阶段,首先需要明确合同的主体,即甲方(建设单位)和乙方(承包单位)。
双方应当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1. 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标准等。
2.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职责和要求。
3. 工程的工期要求,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可能的延期条件。
4. 工程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5.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方式等。
6. 违约责任,对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设定相应的责任和处罚措施。
7. 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如发生争议时的解决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二、合同执行阶段合同签订后,进入执行阶段。
在此阶段,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和资料,确保乙方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乙方则需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组织施工力量,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应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及时沟通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对于合同中的变更事项,应当及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内容及其对工程进度、质量、费用的影响。
三、合同结算阶段工程完成后,进入结算阶段。
乙方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编制工程结算书,提交给甲方审核。
甲方在收到结算书后,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核,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工程款项。
在结算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协商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解决。
最终结算完成后,双方应签订结算确认书,作为合同履行完毕的证明。
四、合同归档管理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对整个合同过程进行归档管理。
包括保留合同原件、变更协议、结算确认书等相关文件,以备日后查询或解决可能出现的遗留问题。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要求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要求
1. 一定要清楚合同里的每一个条款啊!比如咱建房子,合同里写了要用啥材料,咱就得严格照做呀,怎么能随便乱来呢,这要是弄错了可得吃大亏呀!
2. 对合同方的信誉得好好考察呀!就像交朋友,你不得找个靠谱的嘛,要是找个不讲信用的合作伙伴,那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嘛!
3. 合同变更可不能马虎啊!好比原本计划走这条路,突然要换条路走,那得谨慎处理呀,稍不注意就可能掉坑里啦!比如说甲方突然要改设计,咱得好好商量怎么改才合适吧。
4. 要时刻关注合同的执行情况呀!你想想,就像跑步比赛,得随时看看自己跑哪儿了,有没有偏离轨道,合同执行也得这样啊,不然出问题都不知道啥时候出的!
5. 管理合同得细心又细心啊!这可不比绣花轻松呀,一个小细节没注意到,可能就会引发大问题呢!就像一颗小螺丝,不注意也会影响整个机器运转呀!
6. 得和各个相关方保持良好沟通呀!这就像一场接力赛,你得和队友配合好呀,不然怎么能顺利交接棒呢!比如和施工队得随时沟通进度和问题吧。
7. 合同的档案管理也很重要啊!不能乱丢乱放呀,得好好整理收藏,这就像你珍贵的照片,得放好了,以后还能随时翻出来看看呢!
8. 要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呀!这是最基本的呀,不能想当然地做事呀!就如同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可不能乱了套呀!
结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真的太重要啦,每一个环节都得高度重视,不然出了问题就麻烦啦!。
建筑工程行业合同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行业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行业的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
第四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履行合同能力,承担合同责任。
第二章合同订立第五条建筑工程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施工监理合同等。
第六条合同双方应当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明确合同内容,包括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七条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国家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确定合同价款。
第八条合同双方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九条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工程。
第十二条合同双方应当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三条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合同约定,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合同双方应当依法解除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合同争议解决第十五条合同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合同争议。
第十六条合同双方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筑工程行业合同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加强建筑工程行业的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条例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条例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同签订3.1 发包方和承包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包方应当具有合法的项目建设批准文件和项目资金保障;(2)承包方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和法人资格;(3)双方应当具备完整、真实的合同标的、质量标准、价款、工期等内容。
3.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合同内容应包括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等。
3.3 发包方和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同履行4.1 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4.2 发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场地、施工条件、支付工程价款等。
4.3 双方应当共同履行合同,加强工程协调、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等工作。
第五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5.1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5.2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5.3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争议解决等条款的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违约。
6.2 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3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监督管理7.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一、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
合同内容应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基本情况、工程质量要求、工期安排、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
任等关键条款。
二、合同的履行
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建设方需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并按时支
付工程款项;施工方则需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都
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因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相关手续。
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应妥善处理已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合同的监督与管理
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应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建设方可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
负责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结算等工作;施工方则应定期向建设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接受建设方的监督检查。
五、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
仍应继续履行。
六、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所有款项之日止。
合同的
任何修改、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确认后方为有效。
七、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施工方案的工程合同和合同管理

施工方案的工程合同和合同管理
一、引言
工程合同是建筑工程项目开展的基础,它规定了工程的主要内容、条件、权利和义务等方面。
在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中,工程合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从施工方案的角度探讨工程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二、工程合同的基本要素
1. 合同的主要内容
• 双方当事人信息
• 工程项目的基本要求和范围
• 工程进度安排
•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 合同变更和索赔处理方式
• 合同解决争议的方式
2. 合同签署流程
• 合同签署前的准备工作
• 合同签署的具体步骤
• 合同签署后的通知和备案流程
三、施工方案中的合同管理
1. 施工方案的编制
• 施工方案的基本要求
• 施工方案编制的流程
• 施工方案与工程合同的关系
2. 合同管理的重点
• 合同履行进度的监控
• 合同变更管理
• 合同索赔处理
• 合同验收与结算
3. 合同管理的挑战
• 合同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 如何应对合同管理中的挑战
四、合同管理软件的应用
现代化的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软件在提高效率和减少风险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探讨合同管理软件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和优势。
五、总结
参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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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合同种类
工程监理合同 物资采购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保险合同
1.2.3建筑工程合同的特征
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2、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3、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4、国家管理性(如:土地合同等)
1.3合同订立
1.3.1合同订立概述 1.3.2合同订立的程序 1.3.3合同成立 1.3.4建筑合同主要订立方式
(三)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 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 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 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 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 到达时间。
(四)要约的撤回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 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 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1.1.2合同的分类(一)
(一)转让财产权的合同、完成工作的合同、提供 劳务的合同(合同内容)
(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双方义务) (三)有偿合同、无偿合同(是否有义务) (四)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以合同形成条件) (五)要式合同、非要式合同 (是否具备特殊形式)
合同的分类(二)
(六)主合同、从合同(合同的关系) (七)明示合同、默示合同、准合同(形成过程) (八)射幸合同、实定合同(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九)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生效的特殊种类)
1.2.2建筑合同的分类
1.按照承发包方式分类: (1)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合同 (2)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 (4)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合同 (5) BOT承包合同
2、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类: (1)固定价格合同
单价合同,总价合同
(2)可调价格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
课后作业
1、收集相关资料,分析单价合同和总价合 同的区别。
2、分析分包、转包、挂靠的区别。 任选其一,字数以500-1000为宜。 3、某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双方签订了设计—
施工总承包合同,下列属于承包人工作范 围的是( )。 A.落实项目资金 B.办理规划许可证 C.办理施工许可证 D.完成设计文件
2、允诺说:契约,为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人或另数 人承担给付某物、作或不作某事的义务的合 意
3、我国合同立法对合同概念的定义
1、最广义说:权利、义务关系 2、广义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3、狭义说:债权、债务关系 《合同法》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勘察、设计或施工总包合同
发包人将全部勘察、设计或施工的任务分 别发包给一个单位作为总承包人,经发包 人同意,总承包人可将部分工程分包给符 合资质的分包人。
此模式下,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就工作成果 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单价合同 :
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单位在投标时,按招 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 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合 同的总价只有在项目完成后才能确定。 此类合同的特点是合同中工程细目的单 价明确,承包商所完成的工程量要通过 计量来确定。在实施过程中,有便于处 理工程变更及施工索赔,且合同的公正 性及可操作性相对较好。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 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 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2、挂靠是与违法分包和转包密切相关的 另一种违法行为。
3、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 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 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 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1、招投标制度 具体参见前“招投标内容” 2、直接委托(如监理的直接委托) 注意: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2.1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2)总承包的内容
3)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4)合同履行期限
5)合同价款
6)合同质量与验收
7)合同的变更
8)风险、责任和保险 9)工程保修
2.3工程分包合同:
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所承包建设工程中的 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设企 业完成的活动.
一般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注意:分包资质、分包责任、 分包、转包、挂靠的区别
1、违法分包指下列行为
·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 质条件的单位,这里包括不具备资质条件和 超越自身资质等级承揽业务两类情况;
实质性变更 (五)承诺的生效 (六)承诺的撤回 (七)迟延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承诺作出Βιβλιοθήκη 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 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 承诺的除外。
1、通知方式 2、行为方式
(三)承诺的到达
1、约定期限的承诺。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2、未约定期限的承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
有约定的除外;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3、承诺期限的计算。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
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 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 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六)要约的失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二、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 (二)承诺作出的方式 (三)承诺的到达 (四)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和非
(四)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 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
1、实质性变更
第三十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 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 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 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2、非实质性变更
(五)要约的撤销
1、撤销与撤回的区别 2、撤销权的行使及限制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
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
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1.3.2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要约 二、承诺
一、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 (二)要约邀请 (三)要约的生效时间 (四)要约的撤回 (五)要约的撤销
工程项目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
第一节:建筑工程合同订立的主要方式 1.1合同概述 1.2建筑合同概述 1.3合同订立 第二节建设工程主要内容 2.1建设工程总包合同主要内容 2.2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2.3分包合同主要内容
1.1合同概述
1.1.1合同概念
1、协议说:合同是这样一种或一系列允诺,违反 它法律将给予救济,履行它法律将以某种方 式确认某种义务。
三、特别规定
1、应采用而未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
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 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未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 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 该合同成立。
1.3.4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主要方式
10)对设计、分包人的规定
11)索赔和争议的处理
12)违约责任
2.2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1、示范文本(建设部和工商局1999) (1)协议书 (2)通用条款 (3)专用条款
重点:组成合同文件的先后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规范、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六)承诺的撤回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 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七)迟延承诺
1、一般迟延承诺 2、意外迟延承诺
1.3.3 合同的成立
一、成立的时间 二、成立的地点 三、特别规定
一、成立的时间
1、承诺生效时(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 2、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最后一方签字时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先确定完成一个项目的 总价,承包单位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一种 合同。如无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发生,工程 量固定不变,合同总价维持不变;反之,在原 有的合同总价上作增减帐,得到决算总价。此 类型合同适用于施工工期短、工程规模较小、 技术不太复杂且风险较小的工程。在实施过程 中,如以定额作计价依据,合同管理的工作量 较小,结算工作也十分简单,且便于进行投资 控制。
1.3.1合同订立概述
一、合同订立的主体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合同订立的主体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 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其他组织 1、合伙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3、非法人企业组织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
1.1.3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 2、自愿 3、公平 4、诚实信用(先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 5、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