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定区人民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及省属驻定有关单位:《定西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20年12月29日第102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31日定西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为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力打造宜居靓丽的幸福美好新定西,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甘肃园林城市(县城)申报评审管理办法》和《甘肃园林城市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指示精神,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支持、部门共建、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人为本、讲求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山、河、路等自然资源,以公共绿地建设为依托,以山体绿化建设为重点,以主干道路景观为纽带,形成特色突出、类型丰富、功能完备、绿化优良的城市绿地系统,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美化人居环境,全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努力把定西市建设成为生态园林城市、文化时尚靓丽城市、休闲避暑旅游胜地。
二、总体目标创建园林城市的总体目标是:2021年各项指标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3%,城区绿地率不低于29%,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9平方米,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指标不低于70%。
基本形成城郊绿化森林化,市内绿化园林化,绿化布局系统化,绿化功能生态化的生态优良城市。
建设部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5.11•【文号】建城[2000]106号•【施行日期】2000.05.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建设部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建城〔2000〕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直辖市园林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城管办:为做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进一步规范国家园林城市的申报、考核及有关管理工作,我部制订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2.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设部二000年五月十一日附件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为加快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特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及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不断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开展范围全国设市城市人民政府均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直辖市人民政府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区。
三、申报条件园林城市要建立申报制,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方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1、城市人民政府已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计划,并实施3年以上的;2、城市人民政府对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认为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3、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需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
四、申报程序国家园林城市的评选每两年开展一次,申报时间为评选年的五月份前,命名时间为十月份以后。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03•【字号】并政发[2006]41号•【施行日期】2006.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发〔2006〕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太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太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实现进入国家园林城市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实现我市进入国家园林城市目标。
二、2006年主要任务(一)三项绿化基本指标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净增一个百分点;绿地率净增一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净增0.5平方米。
(二)绿化基本任务新增公共绿地103公顷;新增单位附属绿地20公顷;新增居住区绿地20公顷;创建“园林化单位”39个(园林化标兵单位7个,园林化单位12个,园林绿化先进单位20个);义务植树100万株。
(三)九项重点工程1.完成汾河太原城市段治理美化二期工程,使汾河公园向南延伸3.4公里,向北延伸2.4公里,新增绿化面积300公顷。
由市建管委负责组织实施。
2.启动城西水系二期工程,结合旧城改造,从北大街到迎泽街进行必要拆迁,全线贯通城西水系,通船通路,增加文化内涵,扩大规划面积,形成城市园林水体新景观。
由市园林水系管理处组织实施。
3.完成西北环高速路沿线15个互通和7个高速出口绿化任务,以种植乔木为主,林相变化,进行片植。
15个互通绿化工作由交通厅下属太原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新增绿化面积97公顷。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9.06•【字号】榆政办发〔2012〕87号•【施行日期】2012.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榆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榆林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9月6日榆林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整改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做好创建省级园林城市迎接验收工作,抓紧整改创建工作存在问题,不断提高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水平,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园林城市创建验收,提出如下整改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8月30日至31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技术调研组调研意见精神,按照“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措施不松”的要求,对照省级园林城市标准,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促进创建各项工作全面达标,确保2012年高质量、高水平通过省级园林城市创建验收,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创园良好氛围。
1、市委宣传部牵头,榆林日报、市区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参与,负责加大创园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创园迎验良好氛围。
2、市执法局负责进一步加强各类电子屏、广告牌匾的创园宣传工作;3、榆阳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教育局、工商局、交通局负责进一步做好所属机关单位橱窗广告的创园宣传工作;4、市工商局负责继续做好各沿街商业门店的花卉摆放工作;5、市、榆阳区、高新区所属沿街独立办公单位负责9月25日前在单位门前摆放设置花坛;6、市住建局、榆阳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在辖区主干道两侧绿化带、重要公共场所设置宣传牌和空中彩带。
(二)加强园林绿化建设,提高建设水平档次。
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PAGEPAGE 2XX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为加快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步伐,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位,依照《XX省园林县城标准》和《XX省园林城市园林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地方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思路,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严格标准、因地制宜的原则,依据城市环境机制与功能,强化以城市园林绿化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推动城市园林绿化数量质量共同提高,构建绿量充沛、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环境优良的生态环境系统,促进城市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力打造大城衡阳美丽后花园。
二、工作目标严格按照《XX省园林县城标准》,完善规划编制,强力推进园林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把XX县建设成景观保护得力、生态环境优美、绿地系统结构合理、县城市政设施配套完善、城市功能齐全的园林县城。
2020年提出申报,确保2021年实现省级园林县城创建目标。
三、组织领导成立XX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指挥部,在县六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人员如下:政委:雷建军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指挥长:蔡志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成员:县委宣传部、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城管执法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广体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基础投、县发展投、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公路养护中心、县交警大队、县气象局等单位以及XX、XX、XX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园办),办公室设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创园日常工作。
主要任务围绕创建目标,做好七个方面工作:(一)严格县城绿线管理1.法规制度建设:制定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制度,绿地养护管理制度和义务植树等制度。
黄骅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五篇范文)

黄骅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五篇范文)第一篇:黄骅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黄骅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为落实河北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目标,确保2012年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根据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建设滨水园林生态强市为目标,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群众监督、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改进城市发展模式,加大园林绿化力度,加快特色城镇化进程,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竞争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能,努力建设“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管理创优”的现代化宜居城市,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黄骅做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目标力争2012年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创建目标。
具体为:(一)、城市绿化三项指标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即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
形成布局合理、总量、适宜的城市绿地格局。
(二)、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到95%和95%以上。
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
(三)、大力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有50%以上小区达到“园林式居住区标准”,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8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有50%以上达到“园林式单位标准”。
(四)、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生产绿地,出圃苗木规格、质量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要求。
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工作成绩显著,培育和应用适当地条件的优良品种。
(五)、扎实开展城市大环境绿化,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大力构建城市防护林体系(包括城郊防护林带建设、铁路(公路)防护林带建设、厂矿(企业)卫生防护林带、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完成城市规划区内地坤湖公园、天健湖公园、郛堤城公园、黄骅镇前公园的绿化工作。
(六)、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31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集中饮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县城)的实施意见(试行)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县城)的实施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8•【字号】藏政发[2008]73号•【施行日期】2008.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县城)的实施意见(试行)(藏政发[2008]73号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为加快我区城镇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改善城镇生态功能,优化城镇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和《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结合我区实际,就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县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县城)的重要意义(一)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县城)是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把“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
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县城)就是落实以人为本,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城镇生态环境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优美、舒适、健康、方便的生活居住环境,满足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
(二)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县城)是构建“和谐西藏、平安西藏、小康西藏”的重要环节。
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县城)就是充分利用山、江、河、湖泊、城等自然人文资源,全面提高城镇绿化规划和管理水平,加强城镇生态环境建设,美化人居环境,不断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品位,突出西藏高原特色园林城镇的风采。
(三)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县城)是保护城镇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的具体措施。
我区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保护城镇生态环境形势十分严峻。
部分城镇注重工程建设,轻视配套建设;关注经济效益,忽视环境效益,没有很好地把城镇生态环境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存在城镇绿地系统规划不完善,规划设计不科学,景观保护不得力,绿化系统不完整,市政设施不配套等问题。
宁陕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措施

宁陕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措施宁陕县位于秦岭中段南麓,是长江、黄河水系的分水岭,南北气候的过渡带,属北亚热带湿润型气候。
地处商州、安康、西安、汉中4个市交汇处。
全县总面积3 678 km2,辖12镇98个行政村9个社区,总人口7.4万人。
森林覆盖率90.2%,森林资源十分丰富,有野生动物271种,有大熊猫、金丝猴、羚牛、朱鹮四大国宝,有种子植物136科591属1 178种。
良好的生态环境,使该县天蓝水碧、空气清新,是最适合人居的区域之一。
近年来,宁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城生态和人居环境,扎实开展了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编制完成了《宁陕县绿地系统规划》以及《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了各项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目前,县城规划区面积7.02 km2,其中建成区面积3.5 km2,人口1.69万人,绿地率达36.5%,绿化覆盖率达40.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4.5 m2,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现将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1.1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县委县政府把创建园林县城作为提升县城形象、改善县城环境、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
在创建过程中,又明确提出不能仅仅争创省级园林县城一块牌子,更要为老百姓做一系列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要通过创建,让处处存在好环境,家家过上好日子,天天感觉好心情,人人都有好身体,让人民群众感到幸福。
1.2机构健全,措施过硬迅速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7名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主管县长任责任组长,27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宣传组、绿化组、督查组等4个工作机构,4名副县级领导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和各组组长,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各项创建工作。
又将县创园办与县双创办合署办公,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
同时,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了《宁陕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和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工作措施和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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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根据《XX省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和《XX省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标准》的文件精神和全省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指导性任务分解表的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县城园林绿化和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进我县生态园林县城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XX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XX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XX县“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围绕“生态优先、拓展框架、产城融合、设施先行、民生为本”发展战略,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把我县建设成为XX 省绿化先进的“生态文明县城”。
二、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生态·活力·闲适新XX”的目标,严格执行《XX 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依托花山溪两岸的有利条件,以区域地脉、文脉为导向,确保2018年获得“省级园林县城”的称号。
三、创建任务
以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为目标,构建县城绿地系统,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和“一路一景、一街一品,整体推进”原则,以县城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公园和绿道系统建设为重点,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园林绿化精品。
严格按照《XX省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标准》找出差距,补缺补漏,使我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绿地率≥3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人,不断增加城区绿化总量,强化县城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提高城区园林绿化品味和档次。
(一)严格指标管理
对照省级园林县城标准和考核指标,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表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做好各类指标的统计,确保各类指标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加快道路绿化建设速度
一是以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地抓好正兴大道两侧绿道的提升工作,加快西环路两侧景点绿化。
二是完善配套迎宾大道两侧绿化和文昌路及高速路口连接线两侧人行道绿化,要种大苗、壮苗,补齐现有道路的缺株,形成林荫道路,确保县城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85%和70%以上。
三是充分利用街头、路边、县城拆迁和搬迁腾出的零星空地,搞好见缝插绿、见空补绿,增加县城绿量。
(三)强化公园、广场绿化建设
加快驯水湿地公园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江滨公园、宝善公园、中山公园、文博中心等公园绿化景观。
(四)加快城市小游园建设
加快正兴大道、迎宾大道等道路绿化及花山溪、牛头溪两岸绿化,并在沿线挖掘寻求裸露地、废弃地、三不管地、边角地,建设城市小游园,增加老城区绿量,形成一系列园林精品工程。
(五)创建一批园林式、花园式单位
要以绿为主,见缝插绿,发展垂直绿化,增设景点,丰富花卉色彩。
要有选择地组织一些单位拆墙透绿,实现绿地共用,绿色共享。
创园办要开展单位绿化达标评选活动,制定标准,检查评比,推动此项活动扎实开展。
县文明办要结合文明单位创评活动的开展,促进和推动创建园林式单位活动的蓬勃发展。
到2018年底,省级园林单位达10﹪以上。
(六)落实居住区的绿化建设
一是抓紧改造旧居住区的绿化,提倡家庭绿化工作,发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见缝插绿;二是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绿化工作,开展“园林式居住区”评选活动,以达到创建标准。
到2018年底,省级园林小区率达10﹪以上。
(七)加强苗木基地建设
充分挖掘苗木花卉基地潜力,鼓励多种经济实体的苗圃参与县区绿化,保障园林绿化苗木供给。
(八)依法强化园林绿化管理
进一步做好宣传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XX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等法规的工作;制定相应的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加强园林执法监察,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绿化、损坏绿地的行为。
(九)认真组织开展绿化义务植树活动
在全县广泛开展绿化造林和义务植树的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在植树节前后形成全县绿化宣传高潮,通过举办各种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使全社会的绿化意识、生态意识进一步提高,引导全县人民群众更加积极地投身到绿化造林的事业中去。
(十)加强县城景观的保护和管理
1.保护历史文化资源。
遵从“重在保护、合理开发”的方针,挖掘和弘扬XX历史文化底蕴,重点搞好保护和开发,尽可能展现XX历史文化古迹、保存完整的历史脉络和风景。
同时,要紧跟时代的步伐,规划建设一批特色的文化设施,使之成为县城新的亮点。
2.严格保护县城古树名木。
健全制度,适时出台《XX 县古树名木保护办法》。
市容局要建立古树名木档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过硬措施,严禁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
积极采用先进科技成果,做好古树名木的复壮、病虫害防治保护措施,提高古树名木保护水平,发挥好古树名木的良好景观优势。
(十一)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城区道路建设。
加快老城区主干道的改造、升级,抓紧完成城区新建道路的建设任务,确保城区人均拥有道路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各主要街道路况良好,养护达标,完好率达到80%以上;占用和反复开挖道路的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城区道路照明装置率达到100%,主次干道亮灯率达到98%以上。
2.加快城区共用设施建设。
确保2018年城区燃气普及率达到90%以上;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3标台以上;供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道路机械清扫率达到20%以上;每万人拥有公厕
3.0座以上。
3.加强城乡水环境和空气污染治理。
严格标准控制,加强城乡水环境和空气污染管理,污水排入县城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必须达到进水标准;加快污水处理系统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已建成污水处理要确保正常运转,达标排放;大力开
展节能用水,积极推广中水回用技术;加大河道管理力度,严禁向河道倾倒垃圾和污水污物,实现河道水体清、河岸绿、无积存垃圾、清理畅通;严格控制工业粉尘污染,加强机动车尾气的监测管理,积极推广公交车、出租车使用双燃料;严格控制建设工地扬尘;露天烧烤规范化,提高县城大气质量。
确保县城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四、申报工作
根据省级园林县城标准和评选办法,认真组织完成相关资料,主要包括申请报告、绿地系统规划、法规文件、宣传图片等资料,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涉及本部门的相关资料,最后由县创园办统一归档上报。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2月)制定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动员大会,搞好宣传发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气氛,对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8年3月—2018年5月)
按照省级园林县城的标准,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全面实施,稳步推进。
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
和责任分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有计划、有步骤地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各项目标考核任务。
(三)自查督办阶段(2018年6月—2018年7月)县创园办开展全面自查督办,就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7月—2018年8月)各责任单位对创建工作实施查漏补缺,巩固创建成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县创园办,汇总后形成工作总结,并于8月上旬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五)组织初评阶段(2018年8月)。
由设区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工作组织资格评定,并提出初评意见。
8月份由县人民政府直接报省住建厅。
(六)考核验收阶段(2018年9月—2018年11月)向省住建厅提出验收申报,迎接省住建厅园林县城验收小组
正式对我县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实地考核验收,具体验收时间以省厅工作安排为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作为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推动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级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按照“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搞好宣传发动,营造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生动活泼的系列宣传活动。
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开设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专题栏目,大力宣传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重大意义和有关县城绿化的政策法规。
通过对创建活动的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的广泛宣传报道,增强全民绿化意识,提高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创建园林县城、人人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
(三)广辟渠道,加大投入
加大绿化工程建设的投入,做到专款专用。
采取“政府指导、多轮驱动、全民参与、齐抓共建”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以保障省级园林县城创建资金落实。
(四)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县创园办要定期听取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随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
要定期组织检查,督办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随时掌握创建工作动态,定期编发简报,通报工作进度、促进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稳步向前推进,达到预期的创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