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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医学科申请

重症医学科申请

奉节县人民医院关于设置重症医学科的申请奉节县卫生局:我院于2009年11月成功创建为国家二级甲等医院。

2010年已被重庆市人民政府规划建设三级甲等医院。

为了适应医疗业务发展的需要和满足病人的需求,我院于2009年3月6日成立了重症医学科,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院重症医学科位于住院部5楼东头,于手术室、检验科、放射科、心电B超室等毗邻,占地500余平方米,业务及功能用房,医疗设施、人员配备严格执行卫生部卫办医政发【2009】23号(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的规定。

二、床位及人员配置编制床位7张,常年展开床位10张,病房宽敞明亮,空气消毒质量达国家标准。

科内设主任1名,护士长1名;专科医生5名(其中内科医师3名、麻醉科医师1名,外科医师1名);专科护士21名。

医生、护士已经分期分批派往重庆市“三甲”医院重症医学科进修学习。

医生、护士陆续参加全国的重症医学科专委会组织的培训班。

三、设施科内拥有国内先进的多功能吊塔10套、多参数有创生命监测仪11台、多参数(有创、无创、便携)呼吸机6台、便携式除颤仪1台、床旁血气分析仪1台、心电图机1台、多功能电动床10张、微量推注泵10台、静脉输液泵10台、加温毯及降温毯各1套、肠内营养输注泵等。

四、业务范围收治对象主要为临床各科室的急危重症病员,包括心脑血管意外病员、严重创伤及大手术后病员、急性理化因素致伤性急病症病员等。

能完成各专业重症病员的急救、监护工作,常规开展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呼吸、有创动脉(静脉压)监测、呼吸末二氧化碳监测、心肺脑复苏、心脏除颤等。

自开业以来,成功抢救多例重症病员,对全院危重患者及时的提供了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助。

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精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原已设置的综合重症加强治疗科(病房、室)(ICU)应重新申请“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登记,并更改原科室名称为重症医学科的要求,我院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置重症医学科的申请,我院将严格执行卫生部下发的《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规定,将我院重症医学科建设成为渝东北地区特色专科。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随着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根据中华医学会和有关专家建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一、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文附件1)中增加一级诊疗科目“重症医学科”,代码:“28”。

重症医学科的主要业务范围为: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和延续性生命支持;发生多器官功能障碍患者的治疗和器官功能支持;防治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

二、开展“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诊疗服务的医院应当有具备内科、外科、麻醉科等专业知识之一和临床重症医学诊疗工作经历及技能的执业医师。

三、目前,只限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展“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诊疗服务。

具有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以申请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

四、拟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医院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

五、“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应当以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编写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重症医学分册)》和《临床诊疗指南(重症医学分册)》等为指导开展诊疗服务。

六、从事“重症医学科”诊疗服务的医师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核定医师执业范围;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师申请和医院证明材料,对符合第二条规定医师的执业范围核定为“重症医学科”。

七、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原已设置的综合重症加强治疗科(病房、室)(ICU)应重新申请“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登记,并更改原科室名称为重症医学科。

目前设置在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相关科室内的与本科重症患者治疗有关的病房,如内或外科重症加强治疗科(内科或外科ICU)、心血管重症监护病房(CCU)、儿科重症监护病房(PICU)等可以保留,中文名称统一为XX科重症监护病房(室),继续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其医师执业范围不变。

(ICU)基本标准

(ICU)基本标准

医院重症监护病房(ICU)基本标准一、ICU设置基本原则㈠ICU床位一般按全院总床位的3~5%设置。

㈡ICU设置应与各医院功能要求相一致。

一级医院不设ICU;二级医院设置综合性ICU,不设置专科ICU;三级综合性医院设置综合性ICU,或设重症监护中心下的专科ICU。

综合性和专科性ICU应集中管理,资源共享.综合性和各专科ICU床位总数不超过全院床位总数的5%.㈢ICU应有固定的医护人员.ICU医护人员应按标准配备,并经相关的专业培训。

二级医院(包括二级医院)以下医院医护人员应在三级甲等医院ICU进修学习三个月以上.㈣综合性ICU和专科ICU,均应符合ICU建设的基本标准。

二、ICU基本标准㈠ICU床位及单元设置二级医院一般设置4-8张ICU床;三级医院ICU应分隔单元设置或分组管理,每个ICU 单元设置8—12张床位,或每组设置8—12张;ICU床应分隔成单间或双间;每张ICU床位面积不小于15M2;电源、负压吸引、空气和氧气等应设置在吊塔或电、气源隔离带上.㈡仪器设备1、监护仪:每张ICU床位配置1台监护仪,至少具有监测心电、呼吸、无创和有创血压、氧饱和度的功能。

2、呼吸机:每张监护床配1台呼吸机,其中有兼有无创模式的有创呼吸机一台,或另有无创呼吸机(仅有无创模式)一台,呼吸机应具有压控和容控下:A/C、SIMV、PSV、PEEP等基本模式,每张ICU床配备1套简易呼吸器.3、体外除颤仪1台。

4、输液泵和微量注射泵每床均应配备,其中微量注射泵每床2套以上。

另配备一定数量的肠内营养输注泵。

5、心电图机1台。

6、肠外营养配置净化装置1台。

7、临时心脏起搏仪1台.8、降温毯1台.9、设有6张床位的ICU要求配备1台血气生化分析仪.10、设有6张床位的ICU要求配备1台血液净化机(CBP)。

11、设有8张床位的ICU要求配备1台支气管镜。

12、设立重症监护中心(科)并下设两个及两个以上ICU单元(专科ICU)的要求配备1台床边X光机和床边B超。

安徽省重症医学质量控制中心医疗质量控制标准

安徽省重症医学质量控制中心医疗质量控制标准

安徽省重症医学质量控制中心医疗质量控制标准附件1 :安徽省重症医学质量控制中心医疗质量控制标准为了确保重症人监测治疗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重症医学科(简称ICU)中重症人的抢救成功率,根据卫生部2009颁布的《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及国内外重症医学发展体系理论和实践,并结合我省的实际状况,特制定安徽省ICU质量控制标准及评估办法。

一、三级医院(一)学科组建:1(学科建立:三级医院重症医学科(ICU)应是独立建制的临床科室,属于临床二级学科,建议专科ICU参照重症医学科管理办法执行。

2(人员配备科主任必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学术带头人可来自相关学科或专业,如大内科,大外。

有主任医师/科或麻醉专业等。

重症医学科(ICU)医师的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0.8~:1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可有部分轮科及进修医师,但重症医学专科医师必须占50%以上,且必须具有2~3年的相关专业轮训经历(如: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急诊科、外科、麻醉科、影像科等)。

重症医学科(ICU)护士的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2.5:1以上。

3(床位设置重症医学科(ICU)的总床位数量应占医院总床位数的2%以上(不包括专科ICU或监护床位数)。

4(病房建设标准重症医学科(ICU)应设置于方便患者转运、检查和治疗的区域。

基本用房包括功能区:治疗室、配药室、仪器室、化验室、内镜清洁消毒室、污物处理室、盥洗室等,非功能区包括:主任办公室、护士长办公室、住院总办公室、医师办公室,护士工作站、更衣室、值班室、员工休息室、家属接待室等。

重症医学科(ICU)要有合理的医疗流向,包括人流、物流、污物(至少三条通道),以最大限度降低各种干扰和交叉感染。

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安装足够的感应式洗手设施(可参照感染相关具体要求)。

病区配备负压病房1间,可配备正压病房1间。

重症医学科(ICU)病房的功能设计可考虑可塑性(可改造性),人性1化建筑装饰遵循不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容易清洁和符合防火要求的总原则。

医院三级评审之重症医学质量监测指标

医院三级评审之重症医学质量监测指标

第四节重症医学(ICU)质量监测指标一、解读按每季、每年,统计每类重症医学(ICU)单元的重点质量与安全监测指标,了解医院重症医学(ICU)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总体情况。

二、监测指标(一)ICU-1 非预期的24/48 小时重返重症医学科率(%)指标名称:非预期的24/48 小时重返重症医学科率(%)。

对象选择:所有自重症医学科转到其他病房的患者。

指标类型:过程指标。

指标改善:比率下降。

设置理由:在重症患者转出重症医学科之前需要对患者有一个评估。

如果评估结果提示目前患者病情稳定,转入重症医学科的病因已经去除或得到控制则患者具备了转出条件。

但如果转出24小时或48 小时病情就再度出现恶化,并且需要转回重症医学科接受治疗,说明转出前患者潜在问题没有被发现或未受到重视,之前的评估存在缺陷。

24/48 小时重返重症医学科率是衡量医疗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

分子:单位时间内24/48 小时重返重症医学科的例数。

分母:单位时间内重症医学科转出患者的总数。

(二)ICU-2 呼吸机相关肺炎(VAP)的预防率(‰)指标名称:呼吸机相关肺炎(VAP)的预防率(‰)。

对象选择:ICU中所有使用呼吸机的患者。

指标类型:过程指标。

指标改善:比率升高。

设置理由:在ICU中,接受呼吸器治疗的患者,全身情况许可无禁忌、应提高床头至30 度或更大,有助于防止和降低发生院内获得性肺炎与压疮、溃疡的风险。

分子:ICU患者在使用呼吸机情况下抬高床头部≥30 度的日数(每天2 次)。

分母:ICU患者使用呼吸机的总日数。

计算公式:ICU患者在使用呼吸机下抬高床头部≥30度的日数(每天2次)呼吸机相关肺炎的预防率(‰)=----------------------------------------------×1000ICU所有患者使用呼吸机的总日数(三)ICU-3 呼吸机相关肺炎(VAP)发病率(‰)指标名称:呼吸机相关肺炎(VAP)发病率(‰)。

三级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规范化建设评定细则

三级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规范化建设评定细则

三级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规范化建设评定细则三级医院是一种跨区域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具有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服务等功能。

它承担着提供专科医疗服务、解决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接受二级医院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人才培训的任务,同时承担着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任务和省市级以上科研任务。

在这些任务中,加强呼吸学科建设已成为三级医院最重要的问题。

为此,本标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卫生部(卫生计生委)的相关文件和标准,制定了三级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规范化建设评定细则。

这个细则参照了国际现代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PCCM科)的建制和体系,核心内容涵盖科室业务建制、人员建制、设施建制、管理建制及文化建设等方面。

通过广泛征求的意见后,形成了本建设和评定标准(试行版)。

并根据我国国情,在三级医院PCCM科设立培育、合格、优秀和示范单位四级标准。

三级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的业务建制至少包括专科门诊、专科病房、内科危重症监护治疗病房(MICU)或呼吸危重症监护治疗病房(RICU)、肺功能室、睡眠呼吸疾病、呼吸内镜室等业务建制组成,并具有相应的管理架构。

具体要求如下:医疗能力方面,硬件设施包括病房、门诊、ICU病房、呼吸内镜室、肺功能室和睡眠呼吸疾病。

其中,病房应设立专门的PCCM科,隶属于PCCM科的内科危重症监护治疗病房(MICU)或呼吸危重症监护治疗病房(RICU);门诊应设立普通呼吸专科门诊、呼吸专病/专项门诊(如哮喘、慢阻肺、戒烟等)和专家门诊,附设有呼吸门诊综合并配置专科护士;ICU病房应有隶属于PCCM科的MICU或RICU,并具备相应的硬件设施、技术和人力资源条件;呼吸内镜室应拥有独立的呼吸内镜室,有经过呼吸内镜诊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呼吸专科医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肺功能室应设立有单独的检查室及相应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肺功能医师及肺功能技师;睡眠呼吸疾病应由经过专业培训、拥有睡眠呼吸障碍相关诊疗知识的专职人员负责,开展睡眠呼吸监测与SBD治疗。

《重症医学科三甲评审整改措施》

《重症医学科三甲评审整改措施》

《重症医学科三甲评审整改措施》三级医院评审工作初步结束,评审专家团对我院给予高度评价的同时,也提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议。

针对重症医学科,专家提出以下两点建议:1、提升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素质,以便适应急诊科医学的发展。

2、医院感染方面,为重要部门配备足量的手卫生设施。

为此,重症医学科全体医护人员在科主任组织下认真反思,广泛讨论,决心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结合专家建议,决定从现在起,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改进,以便更好地适应急诊医学和医院发展的需要。

1、争取在xx年,引进重症医学方向硕士研究生1—2名,提升现有人员学历偏低,梯队不尽合理的现状;引进本科高级护理人员2—3名,以充实护理队伍,适应新的形势需求。

2、争取用3年时间逐步提升现有医护人员学历,通过业余电大学习,在职继续教育或自学等多种形式,使具有中专学历的护理人员达到专科甚至本科水平,本专科医护人员学历力争达到本科甚至硕士研究生水平。

3、派医护人员去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安徽省立医院或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上级教学医院进行3—6个月进修学习,更熟练地掌握重症医学专业知识,逐步提高科室整体医疗和护理水平。

4、积极参加国内举办的重症医学方向短期培训班,同省内乃至国家重症医学专家交流经验,学习先进技术,并保持业务联系,以便全面提高我院重症医学科诊治水平。

5、确保科室每个月举办业务学习讲座至少2次,使医护人员能够形成广泛讨论,深入研究,共同提高的良好学习氛围。

6、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力争增添手卫生设施,同时希望医院能够支持并指导改进。

确保把院内感染控制在“手”中,把隐患消除在“手”中。

我们决心保持成绩不下滑,完善措施做到位,以崭新的姿态迎接上级领导及院领导的再次考核。

第二篇:疏勒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二甲评审整改措施疏勒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二甲评审整改措施受卫生厅以及喀什地区卫生局的委托与xx年8月7日至8月8日两天评审专家团对我院重症医学科进行等级医院评审的现场评审评价工作。

重症医学科简介

重症医学科简介

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Critical Care Medicine , CCM )是研究各种危及生命的病理生理状态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诊治方法的一门临床一级医学学科。

它通过对因各种原因导致危及生命或处于危险的病理生理状态、并且有一个或多个器官与系统功能障碍的危重病人,及时采取系统的、高质量的医学监护和救治手段,应用先进的诊断、检测、监护和治疗设备与技术,对病情进行连续、动态的定性和定量观察,并通过各种有效的干预措施,为危重病人提供全面规范、有效的生命支持,以最大程度挽救病人的生命、改善病人生存后的生活质量。

ICU (Intensive Care Unit )即重症监护病房,是重症医学科的临床基地,是医院集中监护和救治危重病人的医疗病区。

我院ICU 是个年轻的新型科室,创建于2011年,隶属于急诊科,共4张病床。

近年来随着我院蓬勃飞速地发展,重症医学科走上了正规化专业化发展道路。

完善的基础设施ICU位于住院大楼五楼楼,建筑面积500m2,根据我院总床位600张,扩建的重症医学科床位数为4张,占总床位数的2%。

其中设有10张开放式病床,每床的占地面积为18m2 ;ICU配备2个单间病房,每间面积为20m2。

在ICU的整体布局上放置病床的医疗区域、医疗辅助用房区域、污物处理区域和医务人员生活辅助用房区域等有相对的独立性,以减少彼此之间的互相干扰并有利于感染的控制。

ICU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并装配气流方向从上到下的空气净化系统,能独立控制室内的温度和湿度。

ICU安装有8个感应式洗手设施和手部消毒装置,单间每床1套,开放式病床每2床1套。

先进的医疗设备ICU 4张床均为电动多功能床,静态负载量达250Kg以上,能够随意调整背部、腿部、床体高度及床体前后倾斜度,背板倾斜>70°腿部倾斜 >30°前后倾斜±2°i2°,整体升降高度500〜7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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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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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医疗质量安全与持续改进
4-9重症医学管理与持续改进
项目:4.9.1重症医学科布局、设备设施、专业人员设置及医院感染控制符合《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要求。

(★)
基本要求:4.9.1.1重症医学科布局、设备设施符合《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要求。

自评结果:A
1、C挡达标说明:重症医学科布局合理,病房配置设备设施符合《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设备要求;信息系统有检验、影像等医技检查信息的及时传递。

2、B挡达标说明:重症医学科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5 平方米,床间距大于1 米,最少配备一个单间;有专人负责设备维护,设备、设施处于备用完好状态;信息系统有支持医疗质量管理和医院感染监控的功能。

3、A挡达标说明:重症医学科与手术室、输血科、影像科等紧密相关科室距离半径短,为患者诊疗提供及时支持。

资料档案:
建立日期:2014-07-01 更新日期:2014-07-02
资料提供部门:重症医学科
资料审核人:何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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