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漳州)皮业有限公司年加工90万张牛原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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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2012年度漳州市海洋环保责任目标任务的通知-漳政综[2012]154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2012年度漳州市海洋环保责任目标任务的通知-漳政综[2012]154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2012年度漳州市海洋环保责任目标任务的通知正文:----------------------------------------------------------------------------------------------------------------------------------------------------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2012年度漳州市海洋环保责任目标任务的通知(漳政综〔2012〕154号)沿海各县(市)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沿海设区市海洋环保责任目标(2011-2015年)的通知》(闽政文〔2012〕22号)、《福建省海洋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沿海设区市海洋环保责任目标的通知》(闽海管办〔2012〕4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海洋环保责任目标(2011-2015年)任务的通知》(漳政综〔2012〕6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省政府下达我市海洋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将2012年度我市海洋环保责任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下达,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漳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9月20日2012年龙海市海洋环保责任目标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沿海设区市海洋环保责任目标(2011-2015年)的通知》(闽政文〔2012〕22号)、《福建省海洋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沿海设区市海洋环保责任目标的通知》(闽海管办〔2012〕4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海洋环保责任目标(2011-2015年)任务的通知》(漳政综〔2012〕6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省政府下达我市海洋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的完成,制定下达2012年龙海市海洋环保责任目标。

一、海洋环境质量目标(一)海水水质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标准以上的海域面积达到66.5%以上。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14•【字号】漳政综〔2014〕109号•【施行日期】2014.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闽政〔2014〕19号)要求,我市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为:造纸18.68万吨、制革85万标张、铅蓄电池极板44万千伏安时、铅蓄电池组装46万千伏安时。

现将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下达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市经贸委承担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作为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和落实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要采取有力措施,于11月底前,督促企业全部拆除列入2014年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主体设备、生产线,使其不能恢复生产,并确保落后产能设备不向其他地区转移;组织完成对所有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的现场检查和考核验收,收集整理并保存好落后产能项目拆除前、中、后影像及相关文字资料,以备检查。

四、2014年12月25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将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自查报告及验收情况报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贸委)。

(制革)PU皮革纤维有限公司年产各种PU合成革800万米环评报告表

(制革)PU皮革纤维有限公司年产各种PU合成革800万米环评报告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二、当地社会、经济、环境概述1. 自然环境概况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详见附图1。

该地区年平均气温20.4℃,年均降水量1095.4mm,年均风速3.9m/s,全年主导风向为NE,占21%;静风频率为10%。

项目废水通过工业区排污管道排入海湾面积13.13 km2,湾口宽度仅0.8 km,南北长9 km,呈北南向延伸的狭长半封闭型小海湾。

2. 社会环境概况新型材料、纺织服装、鞋业、食品业、纸业、物流业、伞业等几大产业集群。

3. 环境功能区划、环境现状⑴.水环境:依据《97-1997)第二类水质标准。

⑵.大气环境:根据《修编》,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⑶.声环境:项目位于工业区内,项目所处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的3类区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的III类标准。

项目所处区域环境噪声现状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的3类区标准。

4. 主要环境目标区域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要求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

区域环境噪声应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区标准。

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

三、主要环境问题与敏感目标该项目主要从事PU合成革的生产。

通过工艺分析,结合周围环境特征,确定该项目主要环境问题为:⑴项目废水排放对纳污水域的污染影响。

⑵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⑶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⑷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废以及职工的生活垃圾,若处理不当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换热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换热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10万平方米板式换热器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xxx编制日期:2015年06月年产10万平方米板式换热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平方米板式换热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类别:新建委托单位:xxx编制单位:xxx评价证书:xxx法人代表: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技术审查:签字:编制人:签字: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1)三、环境质量状况 (16)四、评价适用标准 (18)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0)六、项目主要污染物及预计排放情况 (32)七、环境影响分析 (33)八、建设项目拟采用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38)九、结论与建议 (3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果干生产项目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果干生产项目环评报告

填表说明1. 本表适用于可能对环境造成轻度影响的工业型建设项目。

2. 本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 委托书附件2 营业执照附件3 福建唐食府食品有限公司面条、饼干、糕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环评批复附件4 福建海丽天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t果脯、1050t肉脯和700t糕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附件5 验收批复附件6 备案表附件7 水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附件8 噪声监测报告附件9 检测报告附件10 排污许可证附件11 土地证附件1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附图3 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照片图附件4 水环境监测点位图附件5 厂区平面布置图3. 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确定选择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⑴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⑵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⑶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⑷噪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⑸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专项评价专项评价工作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4.本表一式五份,报送件不得复印,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分送有关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二、项目由来福建海丽天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5日,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为长泰县武安镇官山工业区,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海泉,经营范围:糕点(烘烤类糕点);蜜饯加工销售(附件2:营业执照)。

福建海丽天食品有限公司的前身——福建唐食府食品有限公司始建于1954年,于2010年9月6日取得《福建唐食府食品有限公司面条、饼干、糕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长泰县环保局环评批复(附件3:福建唐食府食品有限公司面条、饼干、糕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环评批复)。

建设单位于2011年3月30日,将企业名称变更为福建海丽天食品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变更后,企业改变了生产计划,故于2013年11月27日委托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重新编制了《福建海丽天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t果脯、1050t肉脯和700t糕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3月10日取得长泰县环保局环评批复(附件4:福建海丽天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t果脯、1050t肉脯和700t糕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已批复的生产规模为年产1500t果脯,1050t肉脯和700t糕点。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年产35万吨环保型高性能塑料新材料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年产35万吨环保型高性能塑料新材料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环保型高性能塑料新材料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051 号
编制日期2017年4月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29)
三、环境质量现状 (34)
四、评价适用标准 (37)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41)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55)
七、环境影响分析 (56)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76)
九、结论与建议 (77)
附图:
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示意及噪声监测点位图
附图3 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 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附图5 临安市环境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6 青山湖街道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7 临安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件:
附件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土地证
附件4 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变更通知书,临经信青投资变更[2017]02号
附件5 企业原有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和验收意见附件6 纳管协议
附件7 真实性承诺书。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泉州圣元年产40000吨牛磺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泉州圣元年产40000吨牛磺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泉州圣元年产40000吨牛磺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4.05.07•【字号】泉环评〔2024〕书13号•【施行日期】2024.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泉州圣元年产40000吨牛磺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泉环评〔2024〕书13号泉州圣元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由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泉州圣元年产40000吨牛磺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组织专家评审并征求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意见,现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南山片区,新建年产40000吨牛磺酸生产线,主体工程由亚钠车间、合成装置、提纯车间、精烘包车间等组成,配套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产品方案、工艺设备、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专家评审结论及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意见(泉港环保监〔2024〕2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福建省湄洲湾(泉港、泉惠)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年)》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和生产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经综合考虑,我局同意该项目《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应按照清洁生产要求,采用国内外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有效降低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和污染物产生量。

项目清洁生产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污染防治。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年产3000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年产3000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评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和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3000立方米胶合板项目建设单位江苏正林木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陆启军联系人唐金才通讯地址宿城区埠子镇工业园区联系电话183****4343传真-邮政编码223800立项审批部门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宿区发改备[2015]63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2021胶合板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15000绿化面积(平方米)1000总投资(万元)966.72其中:环保投资(万元)80环保投资占投资比例8.28%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主要原辅材料及主要设施和数量见后工程概况。

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消耗量名称消耗量水(吨/年)4350燃油(吨/年)----------电(万千瓦时/年)18燃气(标立方米/年)----------燃煤(吨/年)---------蒸汽(万吨/年)废水(工业废水、)排放量及排放去向: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管网外排;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560t/a,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埠子镇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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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漳州)皮业有限公司年加工90万张牛原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福建省环境保护有限公司2012年12月1项目概况漳浦县赤湖工业区位于漳州市漳浦县赤湖镇南部,属于省级开发区,区内设五金园和皮革园两个园区。

漳浦县赤湖工业区(皮革园)是新建的皮革企业集控区,占地240.57公顷,拟入驻的皮革企业共24家,计划年加工皮革1000万标张。

园区建设对入驻的皮革企业在生产工艺、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上均提出较高的标准和要求,致力于打造成为中国绿色皮革产业先进制造业基地。

大洋(漳州)皮业有限公司位于漳浦赤湖工业区(皮革园区)西南侧,生产规模为年加工90万张牛原皮,总投资为1.5亿元。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1水环境影响评价(1)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皮革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水环境保护目标包括前湖湾和将军澳海域、前湖湾古深林遗址和赤兰溪围垦养殖区。

(2)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域海水环境和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除无机氮外,其余评价因子均能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

评价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除BOD5外;其余指标均符合GB3838-2002中III类水标准。

评价区域内无地下水源保护区,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皮革园区周边砂层孔隙潜水、基岩风化孔隙裂隙水水质现状除pH值以弱酸性为主外,其余检测指标可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或II类标准。

(3)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达产后年排放污水量48.10万m3/年,符合皮革园区对项目提出污水排放控制指标要求(≤57.6万m3/年)。

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能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污水排入皮革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园区皮革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海域环境影响不大。

针对厂区不同地下水污染防治区,本项目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后,正常运行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2.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评价区域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主要为周边的村庄,主要保护目标为将军澳、南境村、东吴村、过田、草坑。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域本次评价范围内大气污染物监测结果及引用监测资料表明,TSP、PM10、SO2、NO2、NH3、H2S、苯、甲苯和二甲苯现状占标率不高,未出现超标情况,符合相关环境标准。

项目拟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尚有环境容量,有利于项目的建设。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投产后,在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叠加环境背景值及拟建项目同类污染物后周围环境空气可满足功能区划要求。

本项目位于滨海地区,大气扩散条件较好,因此在正常情况下项目实施后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是在可接受范围内。

皮革园区一期工程各企业废气正常排放时,各环境敏感点处H2S和NH3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超标区域集中在皮革园区大气防护区域范围以内,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

根据皮革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结合项目预测结果和其它相关规范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厂界外400m。

卫生防护控制区域内目前为皮革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以及工业区道路,无居民住宅、学校和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控制距离要求,也符合皮革园区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

2.3声环境影响评价(1)声环境保护目标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噪声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厂界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2)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厂界噪声现状测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实施后,企业做到本环评要求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根据预测结果,从厂区各产噪装置对厂界的综合叠加贡献值一览表中可以看出,项目对各厂界的贡献值昼间在35.0~54.1dB之间、夜间在29.3~53.0dB之间。

各侧厂界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3类标准。

项目运营后叠加现状环境本底噪声,各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在45.2~54.5dB之间,夜间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在41.2~53.2dB之间。

各侧厂界周围声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厂界四周均为为园区道路及区内其他皮革企业,最近居民区为距离南侧厂界1550m 的将军澳。

因此,项目建成后在正常生产中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2.4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可以由相关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妥善收集和处置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固废处置措施主要依托园区固废处置和回收中心进行处置和回收利用,皮革园区应加快固废处置中心的配套建设,在园区固废处置中心未建成前,本项目应不得投产试运行。

2.5环境风险评价通过风险识别本项目主要风险事故为硫酸桶泄漏,硫酸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因泄漏造成的风险影响很小。

高浓度含铬废水主要产生于浸酸鞣制工序,通过铬液回收池暂存,直接循环用于鞣制工序。

高浓含铬废水循环3~4次后,经专用管道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系统做进一步处理。

高浓度含铬废水泄漏时,可能影响厂址区域土壤和地下水,对周边人畜可能造成损害;若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发生故障,导致高浓度含铬废水直接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系统,将会对厂区污水处理站造成较大冲击。

在高浓度含铬废水发生泄漏或含铬废水事故排放时,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厂区范围,采取有效的监控和防护措施,可以在发生泄漏后短时间内做出反应进行控制。

项目在事故排放下,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大,其中H2S将造成厂区附近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超过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其中H2S将造成部分敏感目标(将军澳、南境村、东吴村、过田、草坑)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因此应加强恶臭气体收集处理系统的维护,确保其稳定有效地运行,对减轻项目废气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尤为重要。

综上所述,本项目正常生产经营过程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2.6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污染因素主要为扬尘、废水、噪声等。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放,对前湖湾影响甚微。

施工扬尘不会对项目周边居民点产生影响,但应采取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及减少裸露地面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固废集中收集,有用建筑材料进行资源回收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机械噪声较高,施工噪声特别是夜间的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大,但在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内无居民点,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项目建设施工期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

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和绿地设施的完善,这种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3.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大洋(漳州)皮业有限公司年加工90万张牛原皮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建设项目,不属于福建省坚决淘汰关闭落后企业类型,采用设备不属于福建省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范畴。

项目位于漳浦赤湖皮革集控区内,为沿海皮革集控区,项目产能由赤湖皮革集控区统一置换,符合福建省整合产能限制要求。

采用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满足国家二级清洁生产水平要求,采取的污水处理设施、大气防治措施以及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方法,满足福建省皮革行业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福建省皮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要求。

3.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和皮革园区总体规划要求,符合皮革园区的产业定位。

项目选址与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相符,与周边环境相容,也符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从产能、设备、生产工艺、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等方面分析,符合皮革园区准入条件和相关环保文件要求,选址合理。

3.3清洁生产从生产工艺设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回收指标和环境管理等进行分析,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二级标准(国内先进水平),其中部分指标可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标准(即国际先进水平)。

本项目符合制革行业清洁生产要求。

3.4环境保护措施污染防治措施见表3.4-1,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内容见表3.4-2。

3.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本项目外排废水中包括COD、氨氮约束性污染物指标,本项目水污染总量控制指标见表3.5-1与表3.5-2。

表3.5-1 废水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一览表(A)污染物废水量COD 氨氮硫化物万m3/a t/a t/a t/a预测排放量厂区出口48.10 112.63 4.84 0.068 污水处理厂出口48.10 48.10 4.84 0.068 允许排放量57.6 57.6 8.64 0.068建议申请总量57.6 57.6 8.64 0.068 表3.5-2 含铬废水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一览表(B)污染物含铬废水排放量【注】总铬万m3/a mg/L t/a预测排放量17.4 0.61 0.107允许排放量—0.61 0.107建议申请总量——0.107注:废水排放量为含铬废水处理设施排水量。

4公众参与4.1公众参与目的公众参与是项目建设方与评价单位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

通过征集社会各阶层的不同意见,一方面可让公众(特别是相关利益者)进一步了解工程的建设信息,另一方面可从公众参与中,尽早发现建设方可能忽略的环境影响,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使直接受影响的公众利益得到应有的重视并采取相对有效的解决方式。

通过公众参与,既可以加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又可促进沟通,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和可接受性。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设置了公众参与专题,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对项目周边的居民区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并将公众参与调查结果作为环评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4.1.1首次公众调查2010年10月20日我公司在项目拟建厂址附近村庄张贴了公示,进行了第一次报纸信息公示,方便群众了解本项目环评相关情况,公示以下信息:建设项目的名称和工程概要;项目的建设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承担环评工作的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网络公示的网址。

公示情况见公示照片1-6。

2012年1月5日,我公司在福建锦兴皮业有限公司(建设方)网站上()进了第一次网络公示,见图4.1-1。

公示照片1 赤湖镇公示公示照片2 深土镇公示公示照片3 东吴村公示公示照片4 南境村公示公示照片5 亭里村公示公示照片6 月示村公示图4.1-1 第一次网络公示截图4.1.2第二次公众调查在本报告书编制过程中,2012年2月26日,我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项目拟建厂址附近村庄张贴了公示。

公示以下信息: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索取环评报告简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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