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配置标准.docx
医疗护理人员配置的医院标准

医疗护理人员配置的医院标准1. 背景医疗护理人员的合理配置对于确保医院的顺利运行和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护理服务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医院在医疗护理人员配置方面的标准,以确保医院能够充分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
2. 目标本文档的目标是制定医院医疗护理人员配置的标准,以确保合理的人员配备,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3. 标准为了实现目标,医院应遵循以下标准进行医疗护理人员的配置:3.1 护理人员数量根据医院的规模和服务水平,合理确定护理人员的数量。
应考虑以下因素:- 医院床位数量- 患者的病情和需求- 不同科室和病区的工作量- 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和轮班制度3.2 护理人员资质和专业技能医院应确保护理人员具备必要的资质和专业技能,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护理服务。
应考虑以下要素:- 护理人员的学历和专业背景- 护理人员的培训和持续教育情况- 护理人员的执业注册证书和许可证明3.3 护理人员职责和分工医院应明确护理人员的职责和分工,以确保工作的高效运行和合理分配。
应考虑以下方面:- 不同级别的护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护理人员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护理人员与其他医疗团队成员的配合3.4 护理人员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医院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适宜的工作条件,以确保护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满意度。
应考虑以下要素:- 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卫生- 护理人员的工作设施和设备- 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4. 实施医院应根据本文档的标准,制定相应的医疗护理人员配置方案,并进行有效实施。
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监测和评估护理人员配置方案的效果-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以确保护理人员能够胜任工作5. 结论医疗护理人员配置的医院标准对于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影响。
通过制定和实施合理的医疗护理人员配置方案,医院能够提供更好的医疗护理服务,满足患者的需求。
护理配置标准

新生儿病房护士
床护比≥1:0.6。
产房
助产士
每床配备0.5名护士(每2张待产床应配1名助产士,每张产床应配备3名助产士)
母婴同室
母婴同室护士
床护比≥1:0.6
临床护理岗位(其他临床科室护理岗位)
门诊部
门诊护士
1.根据医院延续护理服务功能拓展需要配置护士数,可配置延续护理专科护士。
1.根据门诊工作量及硬件设施等情况由护理部和人事处共同核定配置护士数量。
附件1-1
医院护理管理岗位名录及配置标准(2013年版)
岗位类别
部门
岗位名称
配置标准
备注
护理管理岗位
院部
护理副院长
1名
具备护理专业背景,500张床位以上可设。
护理部
护理部主任
1名
1.二级以上医院应配备护理部主任1名,护理部副主任1-2名,2000张以上床位的医院可配备护理部副主任3名(分院除外)。
2.三级医院护理部总人数约占全院护士总人数的0.5-1%。其他医院参照执行。
2.根据实际工作量调配护理人员人数。
重症监护病房
重症监护护士
1.综合重症监护病房护床比不低于2.5~3:1。
2.专科重症监护病房床护比不低于1.5:1。
血液净化室
血液净化室护士
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手术室
手术室护士
护士与手术间之比不低于3:1。
麻醉护士
根据实际工作量或工作需要配置数量。
1.全院平均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4:1(三级医院不低于0.6:1,床位使用率≥96%,平均住院日<10天)。
2.每个护士平均负责的患者≤8名。
责任护士
助理护士
护理配置标准

护士长
—
1.30张以上床位、8名以上护理人员、业务特殊的护理单元均可设护士长1名。
2.床位数超过60张或护士人数超过30人的护理单元,可设置副护士长。
附件1-2
医院临床护理岗位名录及配置标准(
岗位类别
部门
岗位名称
配置标准/备注
临床护理岗位
(普通临床科 室护理岗位)
普通病区
专科护士
1.全院平均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4:1(三级医院不低于
1.综合重症监护病房护床比不低于2.5〜3:1。
2.专科重症监护病房床护比不低于1.5:1。
血液净化室
血液净化室护士
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手术室
手术室护士
护士与手术间之比不低于3:1。
麻醉护士
根据实际工作量或工作需要配置数量。
新生儿病房
新生儿病房护士
床护比>1:0.6
产房
助产士
每床配备0.5名护士(每2张待产床应配1名助 产士,每张产床应配备3名助产士)
母婴同室
母婴同室护士
床护比>1:0.6
临床护理岗位
(其他临床科
室护理岗位)
门诊部
门诊护士
1.根据医院延续护理服务功能拓展需要配置护士数, 可配置延续护理专科护士。
1.根据门诊工作量及硬件设施等情况由护理部和人 事处共同核定配置护士数量。
2.原则上不配置N4及以上层级的护士。
研究机构
研究护士
1.根据工作量及硬件设施等情况由护理部和人事处 共同核定配置护士数量。
3.三甲医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需具备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三甲医院护理部可设质量改进、教学、科研等科护士长或略高于科护士长层级,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护理人员配置标准

护理人员配置标准护理人员配置标准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护士队伍的科学管理,提高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优化护理人力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智慧和潜能,我们根据XXX规定、护理组织设置情况及各级各类护士任职资格,结合我院开放床位数量及医院等级等具体情况,特制定护理人员配置原则与标准。
总体要求我们要按照护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合理配备符合相应要求的注册护士。
护理管理岗位的人员应当具有临床护理岗位的工作经验,具备护理管理的知识和能力,通过公开竞聘,选拔符合条件的护士从事护理管理岗位工作。
具体要求1.临床护理岗位人员的配置应当按照临床护理岗位的分类,根据岗位的工作量、技术难度、专业要求、工作风险等要素,合理、动态的配置注册护士。
2.其他护理岗位人员的配置应当根据该岗位职责所涉及的护理工作内容配置注册护士。
3.护理管理岗位和临床护理岗位注册护士应占全院注册护士总数的95%以上。
护理人员配置原则1.护理管理人员配置原则1)护理部主任配备:800张以上床位,设护理部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科护士长6-7人。
2)科护士长配备:临床科室床位在100-150张床以上、3个护理单元以上或任务繁重科室应设科护士长。
XXX在护理部主任领导和科室主任业务指导下,全面负责大科的护理行政和业务管理。
3)护士长配备:一般每个护理单元设护士长1人。
护理单元有5人以上设护士长1人,40张床位以上、人员多或护理任务繁重的护理单元,可增设副护士长1人。
2.病房注册护士配置原则病房护士的配备应当遵循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的要求:1)普通病房实际床护比不低于1:0.4,每名护士平均负责的患者不超过8人。
2)重症监护病房床护比不低于1:2.5-3.3)新生儿监护病科室房床护比不低于1:1.5.4)手术室手术间与护士比不低于1:3.5)门(急)诊、供应室等部门应当根据门(急)诊量、诊疗量等综合因素合理配置护士。
各科室应根据工作特点和护理工作量,制定科学的排班制度,并合理调配注册护士。
护理配置标准

病区(上床位、8名以上护理人员、业务特殊的护理单元均可设护士长1名。
2.床位数超过60张或护士人数超过30人的护理单元,可设置副护士长。
2.三级医院护理部总人数约占全院护士总人数的0.5-1%。其他医院参照执行。
3.三甲医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需具备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三甲医院护理部可设质量改进、教学、科研等科护士长或略高于科护士长层级,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护理部副主任
1-3名
护理部管理干部
3-5名
大科
科护士长
——
1.500张床位以上医院可设置科护士长。
护理配置标准
附件1-1
医院护理管理岗位名录及配置标准(2013年版)
岗位类别
部门
岗位名称
配置标准
备注
护理管理岗位
院部
护理副院长
1名
具备护理专业背景,500张床位以上可设。
护理部
护理部主任
1名
1.二级以上医院应配备护理部主任1名,护理部副主任1-2名,2000张以上床位的医院可配备护理部副主任3名(分院除外)。
医院各层级护士岗位名称及配置标准.docx

医院各层级护士岗位名称及配置标准部门岗位名称远不护理副院长主任护理部副主任护理干事行行政处理政管科护士长理岗临床科位室/非临床科室 /护士长特殊科室(护理单元)副护士长专科护士护临床科理室/非临专床科室 /护理组长业特殊科岗室(护理高级主任护位单元)士责任护士配置标准>300 张床位的医院设1名二、三级医院(> 100 张床位的医院)设正主任 1名>300 张床位的医院设置1~2 名>300 张床位的医院设置不少于 2名>300 张床位的医院或舍友 3 个护理单元以上的科室设 1名>30 张床位的护理单元,或床位虽< 30 张,但有 5名以上护理人员,设护士长 1 名临床科室床位数> 60 张或有两个以上护理单元的,应在护士长霞配置副护士长根据广东省“十一五”护理规划和医院专科发展需要设定>30 张床位的科室,每班工作设立护理组长制,包括日版组长和夜班组长实际开放床位数与临床科室护理数比≥ 1:0.43(三级医院达到或接近 1:0.5)备注1.三级医院护理部总人数约占全院护士总人数的1%,其他医院参照执行2.<100 张床位的医院设总护士长 1 名手术室、供应室、 ICU 、血液净化、产科、门诊、急诊设科护士长在急诊、重症监护病房、助产、新生儿等高风险专科建立副护士长带班制适应医院专科发展需要而设立临床科室实行小组责任制和管床责任制根据病床使用率、重患者数、病情需要、实际护理工作量调整。
医院护理人员配置标准

医院护理人员配置标准1. 背景医院护理人员的合理配置对于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护理服务至关重要。
医院管理者需要制定相应的护理人员配置标准,以确保医院的护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组织和支持。
本文档将提出一些医院护理人员配置的标准和建议。
2. 护理人员配置标准2.1 护士人数- 普通病房:根据每个病房的床位数量确定相应的护士人数。
建议每5到8个床位配置1名合格护士。
- ICU和急诊科室:由于病情较为严重和复杂,建议每2到3个床位配置1名合格护士。
- 手术室:根据手术室的规模和手术量确定相应的护士人数。
建议每个手术室配置至少2名合格护士。
- 特殊病区(如儿科、产科等):根据病区的特殊性和需求确定相应的护士人数。
2.2 辅助护理人员除了合格护士外,医院还需要合适数量的辅助护理人员来支持护理工作。
以下是一些配置建议:- 护士助手:每个病房配置至少1名护士助手,以协助合格护士进行日常护理工作。
- 卫生员:根据医院的规模和需求配置相应数量的卫生员,负责协助清洁和消毒工作。
- 技术人员:特定科室(如手术室、检验室等)可能需要配置相应的技术人员来支持医学技术操作。
2.3 培训和岗位要求- 所有护理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并接受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 临床经验要求:医院应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和病区特点确定相应的临床经验要求。
- 技能要求:医院应根据工作需要和科室特点确定相应的技能要求,如护理技术、急救技能等。
3. 考虑因素在确定护理人员配置标准时,医院管理者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患者病情和需求: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护理需求,适当增加护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水平。
- 周期性需求:医院在某些特定时间段可能需要增加护理人员的配置,如节假日、疫情期间等。
- 护理工作负荷:医院管理者需要根据实际护理工作负荷合理分配护理人员的数量和岗位。
- 预算和资源限制:在制定护理人员配置标准时,医院管理者需考虑预算和资源限制,以确保可行性和经济效益。
护理人员配置原则

医院护理人员配置原那么
我院护理部本着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智慧和潜能,提高效率和效能的思想,特制定以下护理人员配置原那么。
一、合理测算人员编制
普通病房每4张床设1名护士,每张手术台设3名护士,病情重、根底护理量大的科室在人员编制方面给予一定倾斜,配置比例可大于1:0.4;危重病人少、根底护理量小的科室,配置比例可以到达1:0.4。
特殊的专业科室根据工作量或岗位特点进行配备。
并能根据医院开展适当调整配置人员数。
二、本着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那么,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
三、明确护理岗位,合理使用合同制护士
对于正规院校毕业的护士,采用合同聘任制的方法。
聘用期为2年,每年根据其工作表现签定一次协议,护理部和人事科共同制定周密的考评方法和管理方法,以确保培养高质量、全面的护理人才。
四、合理分流转岗人员
1、为防止不同护理岗位忙闲不均的现象,对于护理岗位人员超编、护士效劳态度或效劳质量缺陷,科室不再聘任的人员,护理部需要重新调整护理岗位,指导思想是珍惜专业技术人员,充实临床一线,违纪降级使用,严重者下岗。
2、对于新聘任、执业证完成注册的护士,可根据工作经历安排至对应科室。
3、对于新聘任、执业证尚未完成注册的护士安排到门诊从事导诊工作或在科室从事护理员工作。
执业证注册后可分流至病房进行转岗。
五、科学排班
1、各科室护士长可以根据本科室人员结构、工作性质合理排班,以保证各项护理工作高效、优质完成。
2、病区不能单人值班,加强中午及夜间护理人力,保证护理质量。
3、门诊实行分楼层导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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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1
医院护理管理岗位名录及配置标准(2013 年版 )
岗位类别部门岗位名称配置标准备注
院部护理副院长 1 名具备护理专业背景,500 张床位以上可设。
1.二级以上医院应配备护理部主任 1 名,护理部副主任 1-2 名,2000张以上床位的医院可配备护理部副
护理部主任 1 名
主任 3 名(分院除外)。
护理部副主任1-3 名
2.三级医院护理部总人数约占全院护士总人数的 0.5-1%。
其他医院参照执行。
护理部
3.三甲医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需具备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护理管理岗位护理部管理干部3-5 名
4.三甲医院护理部可设质量改进、教学、科研等科护士长或略高于科护士长层级,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1.500张床位以上医院可设置科护士长。
大科科护士长——
2.3 个以上护理单元或 100张床位以上的大专科或特殊科室(如急诊、手术室、 ICU 等)。
1.30张以上床位、8 名以上护理人员、业务特殊的护理单元均可设护士长 1 名。
病区(单元)护士长——
2.床位数超过 60 张或护士人数超过 30 人的护理单元,可设置副护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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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
医院临床护理岗位名录及配置标准(2013 年版)
岗位类别临床护理岗位(普通临床科室护理岗位)
临床护理岗位(特殊临床科室护理岗位)
临床护理岗位(其他临床科室护理岗位)
其他护理
岗位
部门岗位名称
专科护士
普通病区责任护士
助理护士
急诊科急诊护士
重症监护病房重症监护护士
血液净化室血液净化室护士
手术室
手术室护士
麻醉护士
新生儿病房新生儿病房护士
产房助产士
母婴同室母婴同室护士
门诊部门诊护士
研究机构研究护士
内镜诊疗中心内镜护士
核医学科核医学护士
医学影像科影像护士
放射介入中心介入治疗护士
高压氧科高压氧护士
体检中心体检护士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护士
营养科护士
供应室供应室护士
静脉输液配置中心静脉输液配置护士
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护士
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护士
质量管理科质控护士
配置标准 /备注
1.全院平均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4:1(三级医院不低于
0.6:1,床位使用率≥ 96%,平均住院日<10天)。
2.每个护士平均负责的患者≤8名。
1.应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
发〔 2009〕 50号)中人员配备的基本要求。
2.根据实际工作量调配护理人员人数。
1.综合重症监护病房护床比不低于
2.5~ 3:1。
2.专科重症监护病房床护比不低于 1.5: 1。
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护士与手术间之比不低于3:1。
根据实际工作量或工作需要配置数量。
床护比≥1:0.6。
每床配备 0.5 名护士(每 2 张待产床应配 1 名助产士,
每张产床应配备 3名助产士 )
床护比≥1:0.6
1.根据医院延续护理服务功能拓展需要配置护士数,
可配置延续护理专科护士。
1.根据门诊工作量及硬件设施等情况由护理部和人
事处共同核定配置护士数量。
2.原则上不配置N4及以上层级的护士。
1.根据工作量及硬件设施等情况由护理部和人事处
共同核定配置护士数量。
2.原则上不配置 N4及以上层级护士,医院可根据专
科发展需要配置专科护士。
根据实际工作量及技术水平配置合理数量护士,适
当配置工人。
逐步过渡到由药师从事配药核药工作后可取消此岗
位。
1.大于 300张床位配备 1-2名。
2.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N3 及以上层级护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