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 第10章 不可抗力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一、商品检验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的重要性在国际贸易中,商品检验是交易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双方进行商品检验能够确保质量和数量的一致性,并防止交易中的纠纷和损失。
商品检验的目的是确认商品的符合标准和合同要求,从而确保双方的权益。
二、商品检验的程序和事项1. 商品检验的程序商品检验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委托检验:买卖双方约定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商品检验。
双方应协商选择公正、权威的检验机构,并明确检验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检验报告的编制:检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应包括商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信息,并根据检验结果做出明确的结论。
检验报告的提交:买方和卖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收到检验报告。
双方应认真核实报告内容,如有异议可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
2. 商品检验的事项商品检验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商品检验应基于标准和合同要求进行,检验时应准确记录和测量相关数据,避免主观判断和误差。
检验应覆盖到所有的商品,包括质量、数量、规格、包装等方面。
双方应明确约定检验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检验结果应及时通知双方,并明确结论和相关责任。
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通过仲裁解决。
三、商品索赔的原因和程序1. 商品索赔的原因在国际贸易中,商品索赔是指买方因商品质量、数量等方面的问题而要求卖方承担责任和赔偿的行为。
商品索赔的原因包括:商品质量不符合合同和标准要求;商品数量与合同要求不符;商品包装破损或不符合要求;商品交货延迟或未交货;其他侵犯买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2. 商品索赔的程序商品索赔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通知索赔:买方应在发现问题后及时书面通知卖方,并附上必要的证据和资料。
通知内容应包括索赔的原因、金额以及相关要求。
卖方回复: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及时回复并进行调查。
如果卖方认可索赔事宜,应协商解决,并达成赔偿协议。
不达成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考虑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第十~十二章货物的索赔、不可抗力、仲裁【案例1】某贸易商以FOB价向国内某厂订购一批货,在买卖合同中订明如工厂未能于7月底以前交运,则工厂应赔付货款5%的违约金,后因工厂交货延迟5天,以致贸易商被其买方索赔为货款的3%,请问:贸易商是否可依约向工厂索赔?索赔5%还是3%?【分析】工厂延迟交货,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贸易商与工厂签订的合同,因合同中预先已就此种行为作出了赔付5%违约金的规定,所以贸易商完全可以依约向工厂索赔,因为合同是索赔的依据。
贸易商在向工厂索赔时应索赔货款的5%。
因为他们之间的合同规定是5%,贸易商索赔金额,应依据他跟工厂的合约,而不受他与买方之间的约定的限制与影响。
【案例2】国内某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一份农产品出口合同,签约的日期为9月1日,合同规定装船日期为10——12月份。
但9月中旬以后,国内市场该产品价格上涨,该公司因亏损过高不能出口,经查发现国内市场产品涨价的原因是7月中旬产地曾发生过严重水灾,货源受损所致。
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是否可以利用不可抗力条款来免除责任?本案中我方应吸取什么教训?【分析】在此种情况下我方不能利用不可抗力条款来免除责任。
因为出口公司不能出口不是由于不可抗力事故导致他不能履行义务,而是由于自己的过失,没有对供货市场做深入的调查,没有正确报价造成的。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又无法事先采取措施的意外事故,以致于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
本案例的发生严重水灾很明显是发生在签约之前,出口方完全可以通过调查,然后在签约时制定一个合理的价位。
本案例告诉我方:(1)做任何贸易都应做好市场调查工作;(2)进行合理的报价;(3)对不可抗力事故要做到真正理解。
【案例3】我外贸公司接到国外进口方开来的信用证,证内规定“数量500箱,5月份装运”。
我外贸公司遂即备货准备5月1日正式装运,但由于发洪水,该批货一直延至6月1日才装运。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在国际贸易的广袤领域中,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以及仲裁等环节,犹如构建起贸易大厦的坚实支柱,每一项都承载着重要的功能和意义。
它们不仅关系到贸易双方的权益保障,也直接影响着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
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当货物跨越国界,从卖方手中流转到买方手中时,检验成为了确认商品质量、数量、规格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关键手段。
通过专业的检验机构或者双方约定的检验方式,对商品进行细致的检测和评估,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
在进行商品检验时,需要明确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等重要要素。
检验时间的选择至关重要,过早或过晚都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比如,如果在货物尚未完全生产完成时就进行检验,可能无法全面反映商品的真实情况;而如果检验时间拖延过久,一旦货物出现问题,可能会给责任的判定带来困难。
检验地点的确定也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常见的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检验以及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等方式。
不同的检验地点选择,会对买卖双方的责任和风险产生不同的影响。
检验标准则是检验工作的重要依据。
国际上有各种各样的标准,如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在合同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采用何种标准进行检验,以避免因为标准不一致而导致的争议。
检验方法的选择同样需要谨慎,科学合理的检验方法能够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当商品检验结果表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合同约定不符时,索赔就成为了买方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索赔的依据通常是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提出索赔时,买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检验报告、相关的单据等,以证明货物存在问题以及由此给自身造成的损失。
索赔的金额和方式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索赔金额应当合理,既包括直接损失,如货物的价值损失、修复费用等,也可能包括间接损失,如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的生产延误、市场机会丧失等。
吴国新《国际贸易实务》书后练习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书后思考题部分参考答案第一章绪论(略)第二章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9.答:这种做法不符合合同规定,有可能被买方索赔。
因为合同规定的包装材料是麻袋,卖方所交付的商品均应该是麻袋装,如果不采用合同规定的包装材料,无论材料好坏,均违反了合同的规定。
案例中卖方用塑料袋装,违反合同,就面临着被索赔或拒收货物的危险。
=======================================10.答:本例中我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中品质的表达方法有凭说明和凭样品表示两种,卖方均有义务使所交货物与样品或说明完全一致。
如果某些商品既用文字说明又用样品表示商品质量,则一旦成交,卖方必须保证实际交付的商品品质既要符合文字说明又要和样品保持一致。
如果发生货物的品质与样品或说明不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收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案例中两公司交易商品的品质既用文字说明又用样品表示,而货物和合同中的品质说明相符,和样品不符,所以卖方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第三章国际贸易术语5. 答:货物损失的责任由出口方承担。
因为,在CFR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是由卖方承担的,而保险是由买方办理的,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
本案中,因为出口方未及时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而,风险应由出口方承担。
=======================================6. 答:(1) 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
因为,按CIF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货,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本案中,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这说明卖方已完成了交货义务且风险也已转移给了买方,因此,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卖方就可以及时收回货款。
国际贸易实务 第10章 不可抗力

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表述方式
国际货物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不可 抗力事故的范围、对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和办法、不 可抗力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法,以及出具证明 文件的机构等。
根据不可抗力范围的确定方法不同,不可抗力条 款主要有以下三种表述方式:
1、列举式 2、概括式 3、综合式
不可抗力条款的示例
“由于战争、地震、火灾、水灾、雪灾、暴风雨 或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卖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装运 或延迟装运合同货物,卖方对于这种不能装运或延迟 装运本合同货物不负有责任。但卖方须用电报或电传 方式通知买方,并应在15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向买方 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此类事件 的证明书。”
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的事项
(3)卖方在交货前的货物损失依照FOB的规定必须自己 承担,至于保险公司是否赔买方是买方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 系,卖方不能利用;何况保险公司也可能因为买方无可保利 益而拒绝赔给买方。
五、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文件
(一)不可抗力的通知 遭受不可抗力事故的一 方应及时向对方发出通知,对方在接到事故的通知 后,也应及时予以答复。
四、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遭受不 可抗力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当事人可免除其不履行或不按期履 行合同的责任,而另一方不得要求赔偿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有三种法律后果: 一是解除合同; 二是部分解除合同; 三是延期履行合同。
买卖双方订立了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贸易术 语为FOB上海。订约后,买方依约预付了货款。货物 在运抵装运港前因地震全部灭失,卖方无法继续交 货,故通知买方不再交货。买方接受卖方不再交货 的解释,但要求卖方归还货款及其利息,遭到卖方 拒绝。卖方认为合同双方都履行了合同,卖方交了 货,买方付了钱。买方没有收到货是由于不可抗力 事件造成的,卖方无责任,何况买方还可以向保险 公司索赔。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1、我某外贸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一份出口合同,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仲裁地点为北京,后来发生交货品质纠纷,外商不愿到北京仲裁,于是在当地法院起诉,当地法院向我外贸公司寄来传票。
请问我公司应如何处理?答:(1)我方可以将传票退还给外国法院,指出其对该案件是没有管辖权的,将争议案件退交北京仲裁庭截断。
(2)本案例涉及仲裁协议问题所谓仲裁:是指交易双方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一个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第三者的裁决对双均有约束力,仲裁协议有形式有:仲裁条款和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的作用有:A发生争议,只以仲裁;B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C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3)结合本案例,我方与外商的出口合同中明确有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仲裁外商不但不愿遵守,且在当地法院起诉,根据仲裁的作用外商的做法违背了仲裁协议,是无理论依据的,故我方可以将传票退还给外国法院,指出其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坚持将该案件由北京仲裁庭裁断。
2、有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在9月15日以前装船,但在同年8月20日,卖方所在地发生地震,由于卖方存货的仓库距震中较远,因此货物未受到严重损失,仅因交通受到破坏而使货物不能按时运出。
但事后,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买方不同意。
试分析:卖方的主张对否?答:(1)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的主张是不对的。
(2)本案例涉及不可抗力问题,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并不是十分严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另一种是解除合同: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严重,完全排除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本案涉及国际贸易实务中的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问题。
以下将分别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解释。
二、违约问题1. 定义:违约是指合同各方在约定期限或履行条件下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2. 违约类型:主要分为实质性违约和形式性违约。
3. 违约责任: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主张自己的权益,比如索赔和解除合同等。
三、索赔问题1. 定义:索赔是指受损害方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违约方赔偿被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行为。
2. 索赔条件:一般来说,索赔需要具备以下条件:违约责任、实际损失、因果关系和合理预防损失。
3. 索赔方式:索赔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
四、不可抗力问题1. 定义: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预见不到的、无法控制的、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或事件。
2. 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般会使合同的履行变得不可能或者严重困难。
3. 不可抗力免责: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主张免责,即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五、仲裁问题1. 定义:仲裁是指将争议交由第三方公正、独立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2. 仲裁程序:仲裁程序包括仲裁请求、仲裁庭组成、听证会、证据和辩论、裁决和执行等环节。
3. 仲裁效力:仲裁裁决具有和法院判决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且在国际贸易中普遍受到认可和执行。
附件:1. 相关合同及附件2. 相关证据材料法律名词及注释:1. 违约责任:指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或履行责任。
2. 实质性违约:指违约方未能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3. 形式性违约:指违约方未能履行合同的次要义务。
4. 索赔条件:指索赔所需要满足的一些必备条件。
5. 因果关系:指索赔方要证明违约行为与实际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6. 合理预防损失:指索赔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预防或减少损失。
中职教育-《国际贸易实务》课件:第二篇第十章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国防工业出版社).ppt

第三节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及其构成条件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 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合同当事 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 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以外事件的一方 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所谓不可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检验标准或者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低 于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的,按照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检验;凭 样成交的,并应当按照样品检验;
4.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有强制性检验标准或者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 对外贸易合同又未约定检验标准或者约定检验标准不明确的,按照生产国标准、 有关国际标准或者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标准检验。
[案例分析]
[案情] 我国某A公司以CIF上海价向B公司购买一批服装面料。合
同规定,若货物与合同不符,买方应在货到目的港后的30天内 提出索赔。另外合同中还有货到目的港后12个月品质保证期的 规定。2008年9月24日货物到达目的港,买方A公司申请港口 所在地商品检验机构对该货物进行商检后,发现货物存在品质 问题,A公司于2008年10月25日书面通知B公司,要求索赔。 B公司以A公司已超过了合同规定的30天索赔期为由拒绝偿,A 公司遂提起仲裁。请问:A公司的索赔请求是否受法律保护?
五、商品检验标准
检验标准是指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所依据的标准,如 对商品品质、规格、包装等项目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抽样、 制样或检验方法及对检验仪器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等。
(一)国际上对检验标准的分类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商品的检验标准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1.对买卖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标准 2.与贸易有关国家所制定的强制执行的法规标准 3.国际权威性标准: (1)国际标准。 (2)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标准。 (3)国际商品行业协会标准 (4)某国权威性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原因和范围
引起不可抗力的原因有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两种。 因而,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通常分为两种情况:
(1)由自然力量引起,如水灾、火)由社会原因引起,如战争、暴动、罢工、政府 禁令等。
四、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遭受不 可抗力事件的当事人可免除其不履行或不按期履 行合同的责任,而另一方不得要求赔偿损失。
按照合同规定严格审查对方的免责要求
在我国的进出口业务中,当交易的对方援引不可抗力条 款要求免责时,我们应按照合同规定严格进行审查,以便确 定其所援引的内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条款规定的范围。凡不 属于该范围又无“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规定 时,不能按不可抗力事故处理。即使有此规定,也应由双方 协商。一方不同意时,不能算作不可抗力事故。
第十章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
又称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指买卖合同签 订之后不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疏忽或过失,而 是发生了双方当事人不能预见和预防又无法控 制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 履行。
二、构成不可抗力应具备的条件
(一)事故必须是发生在买卖合同签订之后。 (二)事故不是当事人的疏忽或故意行为造成的。 (三)事故发生及其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不能预见、
实事求是地确定不可抗力的后果
援引不可抗力条款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弄清情况, 确定影响履约的程度,以此来断定是解除履约责任,还是延期 履行合同。
某年夏天,我国南方发生特大洪水灾 害,在此之前外贸企业与外商订有三份大 米合同,合同的商品名称分别为“太湖大 米”、“在某仓库存放的江苏大米”、 “中国大米”,七八月份交货。请就以上 情况分别说明我方如何向外商提出免责要 求。
“由于战争、地震、火灾、水灾、雪灾、暴风雨 或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卖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装运 或延迟装运合同货物,卖方对于这种不能装运或延迟 装运本合同货物不负有责任。但卖方须用电报或电传 方式通知买方,并应在15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向买方 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此类事件 的证明书。”
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的事项
(二)不可抗力事故的出证机构 遭受事故的 一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对方提供由指定机构出 具的证明文件,作为不可抗力事故的证明。
中国贸促会
我方按FOB条件进口商品一批,合同规定交货期 为5月份。4月8日接对方来电称,因洪水冲毁公 路(附有证明),要求将交货期推至7月份,我方 接信后,认为既然有证明因洪水冲毁公路,推迟 交货期应没有问题,但因广交会期间工作比较忙, 我方一直未给对方答复。6、7月份船期较紧,我 方于8月份才派船前往装运港装货。因货物置于 码头仓库产生了巨额的仓租、保管等费用,对方 便要求我方承担有关的费用。问:我方可否以对 方违约在先为由,不予理赔?为什么?
问:卖方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答案:卖方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 (1)本案中的贸易术语FOB对买卖双方货物损失的风险
划分点是在装运港船舷,也就是说卖方并未完成其交货义务。 (2)卖方没有完成其交货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
固然可以免除违约之责,但无权要求对方履行。因为买卖合 同是双务合同,付款和交货是互为条件的。不可抗力只能是 卖方不承担违约之责,并不能同时取代卖方履约,因此卖方 应归还卖方乙负的货款及其相应利息,否则构成不当得利。
不可抗力发生后,有三种法律后果: 一是解除合同; 二是部分解除合同; 三是延期履行合同。
买卖双方订立了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贸易术 语为FOB上海。订约后,买方依约预付了货款。货物 在运抵装运港前因地震全部灭失,卖方无法继续交 货,故通知买方不再交货。买方接受卖方不再交货 的解释,但要求卖方归还货款及其利息,遭到卖方 拒绝。卖方认为合同双方都履行了合同,卖方交了 货,买方付了钱。买方没有收到货是由于不可抗力 事件造成的,卖方无责任,何况买方还可以向保险 公司索赔。
(3)卖方在交货前的货物损失依照FOB的规定必须自己 承担,至于保险公司是否赔买方是买方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 系,卖方不能利用;何况保险公司也可能因为买方无可保利 益而拒绝赔给买方。
五、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文件
(一)不可抗力的通知 遭受不可抗力事故的一 方应及时向对方发出通知,对方在接到事故的通知 后,也应及时予以答复。
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表述方式
国际货物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不可 抗力事故的范围、对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和办法、不 可抗力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法,以及出具证明 文件的机构等。
根据不可抗力范围的确定方法不同,不可抗力条 款主要有以下三种表述方式:
1、列举式 2、概括式 3、综合式
不可抗力条款的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