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入法检测砌体砂浆强度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用贯入法检测的砌筑砂浆应符合下列要求:自然养护,龄期为28天或28天以上,自然风干状态,强度为0.4-16.0mpa测点布置: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时,应以面积不大于25m²的砌体或构筑物为一个构件;按批抽样检测时,应取龄期相近的同楼层、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砌筑砂浆且不大于250m³砌体为一批,抽检数量不应少于砌体总构件数的30%,且不应少于6个构件。
基础楼层可按一个楼层计。
被检测灰缝应饱满,其厚度不应小于7mm,并应避开竖缝位置、门窗洞口、后砌洞口和预埋件的边缘。
多孔砖砌体和空斗墙砌体的水平灰缝深度应大于30mm。
每一构件应测试16点。
侧点应均匀分布在构件的水平灰缝上,相邻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小于240mm,每条灰缝测点不宜多于2点。
贯入检测的试验步骤:1.将测钉插入贯入杆的测钉座中,测钉尖端朝外,固定好测钉;2.用摇柄旋紧螺母,直至挂钩挂上为止,然后将螺母退至贯入杆顶端;3.将贯入仪扁头对准灰缝中间,并垂直贴在被测砌体灰缝砂浆的表面,握住贯入仪把手,扳动扳机,将测钉贯入被测砂浆中。
4.将测钉拔出,用吹风器将测孔中的粉尘吹干净;5.将贯入深度测量表扁头对准灰缝,同时将测头插入测孔中,并保持测量表垂直于被测砌体灰缝砂浆的表面,从表盘中直接读取测量表显示值,并记录在记录表中,贯入深度应按下式计算:d i=20.00-d i’d i’——第i个测点贯入深度测量表读数,精确至0.01mmd i——第i个测点贯入深度值,精确至0.01mm6.当砌体的灰缝经打磨仍难以达到平整时,可在测点处标记,贯入检测前用贯入深度测量表测读测点处的砂浆表面不平整度读数d i0,然后再在测点处进行贯入检测,读数d i’,则贯入深度应按下式计算:d i= d i0- d i’d i——第i个测点贯入深度值,精确至0.01mmd i’——第i个测点贯入深度测量表读数,精确至0.01mmd i0——第i个测点贯入深度测量表的不平整度读数,精确至0.01mm7.直接读数不方便时,可用锁紧螺钉锁定测头,然后取下贯入深度测量表读数。
5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报告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报告GD2105005委托单位:委托编号: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砂浆品种:构件名称:检评依据:检测日期:报告日期:构件编号贯入深度平均值(mm) 强度换算值(MPa)备构件检测随机抽检注批准人:审核:校核:测试计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说明GD2105005 1.适用范围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砌体工程中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的现场检测。
用本方法检测的砌筑砂浆应符合下列要求:(1) 自然养护;(2) 龄期为28d或28d以上;(3) 自然风干状态;(4) 强度为0.4~16.0MPa.不适用于遭受高温、冻害、化学侵蚀、火灾等表面损伤的影响的砂浆检测,以及冻结法施工的砂浆在强度回升期阶段的检测。
2.依据标准《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136-2001)。
3.抽样批量以面积不大于25㎡的砌体构件或构筑物为一个构件。
按批抽样检测时,应取龄期相近的同楼层、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砌筑砂浆且不大于250砌体为一批,抽检数量不应少于砌体总构件数的30﹪,且不应少于6个构件。
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4.测区布置(1) 检测灰缝应饱满,其厚度不应小于7mm,并应避开竖缝位置、门窗洞口、后砌洞口和预埋件的边缘。
(2) 多孔砖砌体和空斗墙砌体的水平灰缝深度应大于30mm.(3) 检测范围内的饰面、粉尘、勾缝砂浆、浮浆以及表面损伤层等,应清除干净;应使待测灰缝砂浆暴露并经打磨平整后再进行检测。
(4) 每一构件应测试16点。
测点应均匀分布在构件的水平灰缝上,相邻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小于240mm,每条灰缝测点不宜多于2点。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检验细则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检验细则一、编制依据本细则依据《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技术规程》(DBJ14-031-2004)编制。
二、编制目的为正确使用贯入仪检测砌筑砂浆强度,保证检测精度,制定本细则。
三、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砌体结构工程中砌筑砂浆强度的检测和评定。
新建砌体结构和一般建(构)筑物,其砌筑砂浆强度的检测和评定,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90)等执行。
当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可按本细则检测和推定砌筑砂浆的强度:(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件数量不足;(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争议,或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3)发生工程事故,或对施工质量有怀疑和争议。
既有砌体工程,在进行下列可靠性鉴定时,可按本细则检测和推定砌筑砂浆的强度:(1)静力安全鉴定及危房鉴定;(2)抗震鉴定;(3)大修前的可靠性鉴定;(4)房屋改变用途、改建、加层或扩建前的专门鉴定。
本细则适合下列条件的砌筑砂浆的检测:(1)符合普通砌筑砂浆用材料、拌和用水的质量标准,采用中砂;(2)采用普通成型工艺;(3)自然养护且砂浆表层为干燥状态;(4)龄期不少于14天;(5)抗压强度为0.4~20.0MPa;本细则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砌筑砂浆的检测:(1)测试部位表层与内部的质量有明显差异或内部存在缺陷;(2)遭受化学腐蚀、火灾或冻伤。
用贯入法检测及推定砂浆强度时,除应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四、操作人员凡使用贯入仪进行工程检测的人员,均应经专门培训方可进行测试。
五、检测仪器1、仪器要求1.1贯入法检测砂浆强度使用的仪器应包括贯入仪、贯入深度测量表。
1.2贯入仪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贯入力应为800±8N;(2)工作行程应为20±0.10mm;1.3贯入深度测量表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测头外露长度应为20±0.02mm;(2)分度值应为0.01mm;1.4测钉长度应为40±0.10mm ,直径应为3.5mm ,尖端锥度应为45°,测钉量规的量规槽长度应为 mm 。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作业指导书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作业指导书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导书1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一般构筑物砂浆抗压强度的检测。
2执行标准《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136-20013检测仪器3.1仪器及性能3.1.1贯入法检测使用的仪器应包括贯入式砂浆强度检测仪(简称贯入仪,图3.1.1)、贯入深度测量表。
3.1.2贯入仪及贯入深度测量表必须具有制造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中国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及法定计量部门的校准合格证,并应在贯入仪的明显位置具有下列标志:名称、型号、制造厂名、商标、出厂日期和中国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CMC等。
3.1.3贯入仪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贯入力应为800±8N;——工作行程应为20±0.10mm。
3.1.4贯入深度测量表(图3.1.4)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最大量程应为20±0.02mm;——分度值应为0.01mm。
3.1.5测钉长度应为40±0.10mm,直径应为3.5mm,尖端锥度应为45o。
测钉量规的量规槽长度应为39.5+0.100mm。
3.1.6贯入仪使用时的环境温度应为-4~40℃。
3.2校准基本要求3.2.1正常使用过程中,贯入仪、贯入深度测量表(统称为仪器)应由法定计量部门每年至少校准一次。
校准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附录B的规定。
3.2.2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仪器应送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校准:-----新仪器启用前;-----超过校准有效期;----更换主要零件或对仪器进行过调整----监测数据异常----零部件松动----遭遇撞击或其他损坏----累计贯入次数为10000次。
3.3其他要求3.3.1贯入仪在闲置和保存时,工作弹簧应处于自由状态。
3.3.2贯入仪不得随意拆装。
4.检测技术4.1基本要求4.1.1检测人员应通过相应专业培训。
检测过程中应做到正确核安全操作。
4.1.2用贯入法检测的砌筑砂浆应符合下列要求:----自然养护----龄期为28d或28d以上----自然风干状态----强度为0.4-16.0MPa4.1.3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时,委托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委托单位名称----工程名称、结构类型、有关图纸----原材料试验资料、砂浆种类、设计强度等级和配合比----砌筑日期、施工及养护情况----检测原因4.2测点布置4.2.1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时,应取龄期相近的同楼层、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砌筑砂浆且不大于250m3砌体为一批,抽检数量不应少于砌体总构件数的30%,且不应少于6个构件。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检验细则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检验细则一、编制依据本细则依据《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技术规程》(DBJ14-031-2004)编制。
二、编制目的为正确使用贯入仪检测砌筑砂浆强度,保证检测精度,制定本细则。
三、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砌体结构工程中砌筑砂浆强度的检测和评定。
新建砌体结构和一般建(构)筑物,其砌筑砂浆强度的检测和评定,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90)等执行。
当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可按本细则检测和推定砌筑砂浆的强度:(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件数量不足;(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争议,或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3)发生工程事故,或对施工质量有怀疑和争议。
既有砌体工程,在进行下列可靠性鉴定时,可按本细则检测和推定砌筑砂浆的强度:(1)静力安全鉴定及危房鉴定;(2)抗震鉴定;(3)大修前的可靠性鉴定;(4)房屋改变用途、改建、加层或扩建前的专门鉴定。
本细则适合下列条件的砌筑砂浆的检测:(1)符合普通砌筑砂浆用材料、拌和用水的质量标准,采用中砂;(2)采用普通成型工艺;(3)自然养护且砂浆表层为干燥状态;(4)龄期不少于14天;(5)抗压强度为0.4~20.0MPa;本细则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砌筑砂浆的检测:(1)测试部位表层与内部的质量有明显差异或内部存在缺陷;(2)遭受化学腐蚀、火灾或冻伤。
用贯入法检测及推定砂浆强度时,除应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四、操作人员凡使用贯入仪进行工程检测的人员,均应经专门培训方可进行测试。
五、检测仪器1、仪器要求1.1贯入法检测砂浆强度使用的仪器应包括贯入仪、贯入深度测量表。
1.2贯入仪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贯入力应为800±8N;(2)工作行程应为20±0.10mm;1.3贯入深度测量表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测头外露长度应为20±0.02mm;(2)分度值应为0.01mm;1.4测钉长度应为40±0.10mm,直径应为3.5mm,尖端锥度应为45°,+0.10测钉量规的量规槽长度应为39.50mm。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一、概念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是根据测钉贯入砂浆的深度和砂浆抗压强度间的相关关系,采用压缩工作弹簧加荷,把一测钉贯入砂浆中,由测钉的贯入深度通过测强曲线来换算砂浆抗压强度的检测方法。
二、检测标准《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136-2001三、适用范围贯入法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砌体工程中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的现场检测,并作为推定抗压强度的依据。
贯入法不适用于遭受高温、冻害、化学侵蚀、火灾等表面损伤的砂浆检测,以及冻结法施工的砂浆在强度回升期阶段的检测。
用贯入法检测的砌筑砂浆应符合下列要求:1)自然养护;2)龄期为28d或28d以上;3)自然风干状态;4)强度为0.4~16.0MPa。
四、检测仪器贯入法检测使用的仪器应包括贯入式砂浆强度检测仪(简称贯入仪)、贯入深度测量表。
贯入仪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1)贯入力应为800±8N;2)工作行程应为20±0.10mm。
贯入深度测量表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1)最大量程应为20±0.02mm ;2)分度值应为0.01mm 。
测钉长度应为40±0.10mm ,直径应为3.5mm ,尖端锥度应为45°。
测钉量规的量规槽长度应为0.1005.39 mm 。
贯入仪使用时的环境温度应为-4~40℃。
正常使用过程中,贯入仪、贯入深度测量表(通称为仪器)应由法定计量部门每年至少校准一次。
校准应符合规程附录A、附录B的规定。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仪器应送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校准:1)新仪器启用前;2)超过校准有效期;3)更换主要零件或对仪器进行过调整;4)检测数据异常;5)零部件松动;6)遭遇撞击或其他损坏;7)累计贯入次数为10000次。
贯入仪在闲置和保存时,工作弹簧应处于自由状态。
贯入仪不得随意拆装。
五、测点布置要求1、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时,应以面积不大于25m2的砌体构件或构筑物为一个构件。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检验细则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检验细则一、编制依据本细则依据《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技术规程》(DBJ14-031-2004)编制。
二、编制目的为正确使用贯入仪检测砌筑砂浆强度,保证检测精度,制定本细则。
三、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砌体结构工程中砌筑砂浆强度的检测和评定。
新建砌体结构和一般建(构)筑物,其砌筑砂浆强度的检测和评定,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90)等执行。
当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可按本细则检测和推定砌筑砂浆的强度:(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件数量不足;(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争议,或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3)发生工程事故,或对施工质量有怀疑和争议。
既有砌体工程,在进行下列可靠性鉴定时,可按本细则检测和推定砌筑砂浆的强度:(1)静力安全鉴定及危房鉴定;(2)抗震鉴定;(3)大修前的可靠性鉴定;)房屋改变用途、改建、加层或扩建前的专门鉴定。
4(.本细则适合下列条件的砌筑砂浆的检测:(1)符合普通砌筑砂浆用材料、拌和用水的质量标准,采用中砂;(2)采用普通成型工艺;(3)自然养护且砂浆表层为干燥状态;(4)龄期不少于14天;(5)抗压强度为0.4~20.0MPa;本细则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砌筑砂浆的检测:(1)测试部位表层与内部的质量有明显差异或内部存在缺陷;(2)遭受化学腐蚀、火灾或冻伤。
用贯入法检测及推定砂浆强度时,除应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四、操作人员凡使用贯入仪进行工程检测的人员,均应经专门培训方可进行测试。
五、检测仪器1、仪器要求1.1贯入法检测砂浆强度使用的仪器应包括贯入仪、贯入深度测量表。
1.2贯入仪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贯入力应为800±8N;(2)工作行程应为20±0.10mm;1.3贯入深度测量表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测头外露长度应为20±0.02mm;;0.01mm)分度值应为2(.1.4测钉长度应为40±0.10mm,直径应为3.5mm,尖端锥度应为45°,测钉量规的量规槽长度应为mm。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2017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2017
【原创版】
目录
1.概述
2.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的内容
3.适用范围与限制
4.实施与废止情况
5.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正文
1.概述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是一本关于如何使用贯入法来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的技术标准。
这本书旨在规范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的技术,以确保砌体工程现场检测的质量。
2.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的内容
贯入法是一种常用的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的方法,其基本原理是通过测量砂浆抵抗钢针贯入的能力来推定其抗压强度。
具体操作步骤包括:首先,在待检测的砌筑砂浆表面上标记出测试点;然后,使用钢针在测试点处垂直贯入砂浆,记录下钢针贯入的深度;最后,根据钢针贯入深度与抗压强度之间的关系,推定出砂浆的抗压强度。
3.适用范围与限制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砌体工程中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的现场
检测,并作为推定抗压强度的依据。
然而,本规程并不适用于遭受高温、冻害、化学侵蚀、火灾等表面损伤的砂浆检测,以及冻结法施工的砂浆在强度回升期阶段的检测。
4.实施与废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2010]43 号) 的要求,本规程于 2017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同时废止了原《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136-2001。
5.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的详细技术内容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在实际应用中,检测人员需要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