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高管人员管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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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高管管理制度内容范本

员工高管管理制度内容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高管的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高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高管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员工高管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员工高管的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各项政策;2. 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3. 负责部门或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4. 组织实施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5. 协调内外部关系,维护公司利益;6. 对下级员工进行培训、指导和管理。

第五条员工高管的权利: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2. 对公司规章制度提出建议;3. 享受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4. 在公司内部享有相应的职权。

第三章激励与约束机制第六条公司设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高管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调薪、奖惩的依据。

第七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高管给予以下激励措施:1. 提高薪酬待遇;2. 调整工作岗位,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3. 表彰奖励,提升个人荣誉;4. 提供国内外培训机会。

第八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或工作表现不佳的员工高管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 警告、通报批评;2. 调整工作岗位,降低薪酬待遇;3. 降职、免职;4.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九条公司设立员工高管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第十条员工高管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本制度;2. 组织实施员工高管培训;3. 对员工高管进行考核;4. 调解和处理员工高管之间的纠纷;5. 监督员工高管履行职责。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国企高管的日常管理制度

国企高管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高管人员的日常管理,规范高管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等。

第三条企业高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本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群众和上级的监督。

第二章日常工作规范第四条工作时间1. 高管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 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说明请假理由。

3.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工作态度1. 高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勤奋工作,积极进取。

2. 对工作认真负责,敢于担当,勇于创新。

3. 对待同事团结友爱,互相尊重,共同进步。

第六条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

2. 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企业机密。

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

第七条会议纪律1. 高管人员应按时参加各类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2. 在会议中应认真听讲,积极发言,遵守会议纪律。

3. 会议结束后,应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第三章工作考核第八条考核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的原则。

3.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第九条考核内容1. 工作绩效: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效率、成果等。

2.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心等。

3. 团队协作:包括与同事的合作、沟通、协调等。

4. 个人品德:包括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第十条考核方式1. 定期考核:每季度或每半年进行一次。

2. 不定期考核: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

3. 自我评价:高管人员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价。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一条监督1. 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高管人员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

高管人员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高管人员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管人员的行为,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法务总监等。

第三条高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利益,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四条高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1. 坚定政治立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严守党的纪律;2. 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3. 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敢于担当,勇于创新;4. 严谨治学,勤奋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条高管人员日常行为规范: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自觉接受公司监督;2. 严谨办公,保持办公场所整洁、有序;3. 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4. 严肃会风,参加会议时保持良好的会风会纪;5.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6. 诚实守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7. 关心员工,尊重员工,不得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侮辱;8. 严格财经纪律,不得挪用、侵占公司资金;9. 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规活动;10.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展现高管风采。

第三章监督与考核第六条公司设立高管人员行为监督小组,负责对高管人员日常行为进行监督。

第七条高管人员行为考核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高管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高管人员管理准则

高管人员管理准则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基本准则一、总则1、为加强公司干部队伍建设,实现高管人员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考核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程度和业务执行能力,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准则。

2、本准则适用于公司各中心总监、总裁助理、下属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各分园区负责人等以上级别人员。

二、高管人员的培养和培训1、各版块必须认真制定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做好高管人员的培养、培训和考察工作。

必须按照公司有关高管人员职位定编的相关规定,每一副职至少明确一名储备对象。

储备对象应有明确的培养方向即拟任岗位,中途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要先取消培养对象资格,再重新推荐并确定。

储备对象一般应选择40岁以下、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本公司工作两年以上的中层干部。

若确定的储备对象不能满足以上条件,一般同一岗位应同时选择两名储备对象。

人才较多的版块同一岗位应选择两名储备对象。

储备对象确定后,应报公司总裁办备案。

储备对象的培养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三年内培养对象若不能获得晋升,则终止对该培养对象的培训、考察、考核工作。

储备期内考察、考核不合格的,则随时停止其培养对象人选资格。

储备对象晋升、被终止培养对象资格后,所在版块应随时按照程序增补同一岗位储备对象。

各中心总监、下属公司总经理、各分园区负责人是人才梯队建设计划的直接责任人。

应组织每半年对培养对象进行一次考核考察,并进行至少一次面谈。

公司总裁办和各中心总监、下属公司总经理、各分园区负责人应建立每个储备对象的培养考察工作档案。

公司总裁办应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制定高管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把培养复合型管理人才作为目标。

根据不同版块的业务性质,选择相关课程、安排培训内容。

2、公司各高管人员应努力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执行能力和全局协调能力。

同时可对储备对象调任不同的岗位进行培养锻炼。

三、任免1、公司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梯队建设原则。

2、公司高管人员职务任免由总裁办进行统筹上报,人资办执行。

高管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高管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管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高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等。

第三条高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四条高管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如因特殊原因需请假,需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五条高管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有序,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赌博等违法乱纪行为。

第六条高管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培训、会议、团队建设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七条高管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八条高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三章工作效率第九条高管人员应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第十条高管人员应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一条高管人员应注重团队协作,加强与同事的沟通交流,共同推进工作进度。

第十二条高管人员应主动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公司对高管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四条对表现优秀的高管人员,公司将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晋升、加薪、荣誉证书等。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高管人员,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高管人员管理制度

高管人员管理制度

高管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高管人员管理,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同时也适用于公司在高管人员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高层管理人员应当以公司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善于团队合作,积极推动公司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高管人员选拔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的选拔应当按照公司的相关提拔程序和条件,通过民主、公正、公开的选拔程序,选聘具有优秀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人才。

第五条高层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具有清晰的思路和较强的实践能力。

第六条公司对选拔的高层管理人员应当进行全面的考察,包括政治素质、业绩、职业操守、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测评。

第七条公司应当对选拔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公司的管理要求和发展。

第三章高管人员的职责第八条高层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全局观念和战略思维,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有清晰的认识和把握,积极主动地推动公司的各项业务发展。

第九条高层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的各项决策有明确的指导意见和建设性的意见,对公司的政策和战略有广泛的理解和深入的分析。

第十条高层管理人员应当注重团队的建设和管理,善于发挥团队的力量,推动团队共同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

第十一条高层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决策能力,善于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复杂局势,确保公司的运营和管理顺利进行。

第四章高管人员的监督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对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制度化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设立独立的监察部门,对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失误和不足。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对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成绩和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确保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够符合公司的要求。

国企高管人员管理制度

国企高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管理,规范高管人员的行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高管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确保企业高效、稳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高管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二)组织实施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三)领导企业经营管理,确保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防范经营风险;(五)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高管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出企业发展建议;(二)对企业重大决策有表决权;(三)参加企业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四)依法获得劳动报酬;(五)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薪酬与考核第六条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福利待遇三部分组成。

第七条基本薪酬根据企业规模、行业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确定,实行年薪制。

第八条绩效薪酬与企业发展目标、个人业绩、岗位职责等因素挂钩,分为年度绩效薪酬和长期激励薪酬。

第九条高管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十条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企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个人业绩、履职尽责情况等。

第十一条任期考核主要考核企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个人业绩、履职尽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

第四章监督与问责第十二条企业监事会对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三条高管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企业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高管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公司高管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高管队伍建设,规范高管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第三条高管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二章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第四条高管应具备以下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1. 坚持诚实守信,遵守职业道德,公正无私,廉洁自律;2.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敏感信息;3. 积极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4. 尊重同事,团结协作,共同维护公司和谐稳定;5.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公司监督。

第五条高管应遵守以下具体行为规范:1.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回扣;2. 不得侵占、挪用公司资金,不得损害公司利益;3. 不得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4. 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传播公司商业秘密;5. 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6. 不得利用职权干扰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第三章监督与考核第六条公司设立高管行为监督委员会,负责对高管行为进行监督。

第七条公司对高管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业绩;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情况;3. 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情况;4. 遵守本制度情况。

第八条高管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警告、通报批评;2. 降低职务、调整工作岗位;3. 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九条高管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高管违反本制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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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基本准则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干部队伍建设,实现高管人员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考核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程度和业务执行能力,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准则。

2、本准则适用于公司各中心总监、总裁助理、下属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各分园区负责人等以上级别人员。

二、高管人员的培养和培训
1、各版块必须认真制定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做好高管人员的培养、培训和考察工作。

必须按照公司有关高管人员职位定编的相关规定,每一副职至少明确一名储备对象。

储备对象应有明确的培养方向即拟任岗位,中途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要先取消培养对象资格,再重新推荐并确定。

储备对象一般应选择40岁以下、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本公司工作两年以上的中层干部。

若确定的储备对象不能满足以上条件,一般同一岗位应同时选择两名储备对象。

人才较多的版块同一岗位应选择两名储备对象。

储备对象确定后,应报公司总裁办备案。

储备对象的培养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三年内培养对象若不能获得晋升,则终止对该培养对象的培训、考察、考核工作。

储备期内考察、考核不合格的,则随时停止其培养对象人选资格。

储备对象晋升、被终止培养对象资格后,所在版块应随时按照程序增补同一岗位储备对象。

各中心总监、下属公司总经理、各分园区负责人是人才梯队建设计划的直接责任人。

应组织每半年对培养对象进行一次考核考察,并进行至少一次面谈。

公司总裁办和各中心总监、下属公司总经理、各分园区负责人应建立每个储备对象的培养考察工作档案。

公司总裁办应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制定高管
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把培养复合型管理人才作为目标。

根据不同版块的业务性质,选择相关课程、安排培训内容。

2、公司各高管人员应努力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执行能力和全局协调能力。

同时可对储备对象调任不同的岗位进行培养锻炼。

三、任免
1、公司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梯队建设原则。

2、公司高管人员职务任免由总裁办进行统筹上报,人资办执行。

3、各中心总监、下属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总裁助理、各分园区负责人等高管人员由公司总裁按程序审批、任免。

4、各分园区副总经理、下属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高管人员由各版块负责人提名,报公司总裁或副总裁按程序审批、任免。

四、考核
1、考核工作必须坚持注重实际业绩以数据说话,秉承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绩效管理办法进行。

所有考核结果均需公司总裁确认方为有效。

2、各版块总经理由公司总裁办、公司财务中心按照绩效管理办法,以季度和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报公司总裁审批执行。

3、各版块常务副总、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高管人员,由各版块总经理主持,所在版块综合公司总裁办、公司财务中心按照绩效管理办法,进行日常性、周期性考核。

4、各级高管人员的考核,应以下发签订的《年度工作计划书》及个人的岗位职责、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设计绩效考核表格,报公司总裁办备案。

5、考核结果应正式通知被考核者,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向公司总裁提出申诉。

考核结果作为公司高管人员聘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6、考核部门及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

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考核工作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关处分。

五、高管人员行为规范
1、内容。

公司高管人员行为规范,是指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工作程序、办事规则、行政纪律及言行标准。

2、忠诚度。

公司高管人员应当忠于企业,把公司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能高度理解、认同公司的战略思想,在自己管理的版块中有机融合。

以公司战略为导向、为准绳,制定相应版块的工作细则。

3、格局。

遵循并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到做事管人有全局观,企业也要讲“政治”。

4、协同。

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协同到位;发挥自身榜样的力量,作好表率作用,引领团队做好智谷一盘棋;善于与兄弟单位联动协同,不另立门户另行号令。

5、应变力。

从外界众多信息源中发现所需的有价值的问题信息,具备独立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

做到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总结问题、提升问题、应用问题”的问题六段论。

6、执行力。

做到有令必行、行必果;对公司下达的各项指令或决策要有执行推动能力;同时能建立监督、检查、执行等相关体系,并身先士卒,以身作则。

7、保密、定位。

忠诚正直、实事求是;增强保密观念,严守公司保密协议。

对不同的人群使用差别化、合理化工作语言,不生硬、不拖泥带水。

时刻记住是公司的高管身份。

8、仪态。

端庄的外表和适宜的仪态,代表着公司的形象。

言行要时刻表现出内在的气质、良好的反应能力和出色的沟通能力。

熟知公司运营理念、运营内容,合理表达,稳重有分寸。

9、领导力。

做一个读懂员工心灵的领导。

合理分析员工的工作能力,扬长避短。

日常工作安排思维慎密,前后连贯。

坚持量化工作指标。

10、感恩。

善待员工、善待客户、善待所有帮助过公司的人;坚持公司利益最大化与员工价值最大化的高度统一。

11、学习。

重视知识的更新,与时俱进;强化继续学习的理念,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带领下属员工有组织、有规律的学习,打造一个学习型的组织,从而不断使自身的工作得以提高和升华。

以上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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