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教育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举办的中小学,包括完全中学、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等。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勤俭办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和事业发展。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财务预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严格控制学校支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预算是学校年度内计划用款的依据,应当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第六条中小学校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预算主要包括教育费用、人员费用、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第七条中小学校财务预算应当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审批。
经批准的预算,学校应当认真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第八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九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十条财政拨款是政府对学校的经费拨款,学校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事业收入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学费、住宿费、培训费等。
学校应当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确保收入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上级补助收入是上级部门对学校各项事业给予的补助,学校应当合理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经营收入是学校开展非教育 activities取得的收入,包括资产出租、无形资产转让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经营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合规性。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小学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原则(一)坚持依法理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财务政策和教育财务制度。
(二)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坚持公开透明,财务活动必须公正、合法、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四)坚持权责对等,明确财务岗位职责,确保财务管理规范有序。
第三条财务管理组织机构(一)学校设立财务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总会计师、财务科长担任成员。
财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财务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二)学校设立财务科,负责学校财务日常工作,财务科长负责财务科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预算管理(一)学校预算编制应遵循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教育教学需要,合理分配资源。
(二)学校预算编制应按照教育部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细化预算项目,明确预算内容,合理确定预算标准。
(三)学校预算编制应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进行科学论证,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四)学校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确需调整的,应按照审批程序重新办理。
第五条收支管理(一)学校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必须按照规定的渠道和程序收支。
(二)学校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业务支出、维修支出、设备购置支出、其他支出等,必须按照预算和规定程序执行。
(三)学校应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款项,防止出现坏账损失。
(四)学校应加强无形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无形资产摊销制度,合理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
第六条资产管理(一)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验收、登记、使用和处置。
(二)学校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4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一、引言近年来,全社会对教育资源的投入大幅增加,中小学财务管理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是保障学校财务安全、规范财务运作、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主体和职责、财务管理流程和制度等方面,对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财务管理目标中小学财务管理目标是合理利用财务资源,确保学校财务的透明、规范、高效运作,最大限度满足学校的教育教学需要。
三、财务管理主体和职责1. 学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小学财务管理的主体,负责制定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学校的财务工作。
同时,还负责审批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并进行监督检查。
2. 学校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处是中小学财务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学校的日常财务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编制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办理学校的经济业务,保管和管理学校的财务文件和资产,制定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告等。
3. 学校领导班子负责学校领导班子是中小学财务管理的主要责任方,他们要负责学校的财务决策、监督和检查。
他们要定期召开财务会议,研究和决定学校的财务规划和管理措施,并对学校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四、财务管理流程和制度中小学财务管理具体流程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费用核算、报销审批等环节。
下面将依次对各环节的制度进行介绍。
1. 预算编制学校财务处应按照学校的教育教学需要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预算编制应参考历史数据和实际需求,必要时还需进行合理的预测和测算。
预算编制要保证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并按照相关规定报请学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 资金管理学校财务处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具体要求包括:合理安排资金运作,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加强资金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定期进行资金盘点,确保资金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费用核算学校财务处应建立完善的费用核算制度,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4篇)

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学校财务安全,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财务部门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财务管理应严格依照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及时将财务信息报送给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六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对财务数据进行备份,并定期进行财务数据的核对和抽查。
第七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机制,加强财务盘点和审计工作。
第八条学校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并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章财务预算第九条学校财务部门应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经济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第十条学校各部门应按照财务预算计划,编制自己的预算,并按规定的程序报经财务部门审核。
第十一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对财务预算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条财务预算的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进行,不能擅自挪用或超支。
第十三条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重大差异的,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解决。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建立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各项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学校资金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相应的账户。
第十六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将收到的资金及时存入指定账户,并做好账务记录。
第十七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账户进行核对,确保账户余额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学校资金支付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并严格控制支付权限和支付限额。
第十九条学校资金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报告。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各部门在进行费用支出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二十一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建立费用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费用使用标准。
第二十二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对各部门的费用支出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费用的合规性。
第二十三条学校财务部门应按规定程序对费用报销进行审核,并及时支付。
最新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优秀4篇)

最新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中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优秀4篇)中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中小学校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如实的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第四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收入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如:住宿费、其他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等)。
第五条学校的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单位预算;学校收取的各种代收费、农村学校收取的幼儿经费都要纳入学校经费帐户统一核算。
所有经费都不得截留或隐瞒,事项发生后15天内不办理经费解缴手续的视为挪用教育经费,对单位领导人和经办人进行通报并处以违规金额3-5%罚款。
情节严重的上级部门处理。
第六条学校面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除出具收费票据外,一律要填写收费情况统计表,必须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核实签字后,随票据报财务人员记帐。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第七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事业支出、专项支出。
第八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
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
第九条单位支出按下列口径办理:(1)购入的办公用品可直接列报支出,购入其他各种批量物品在领用时凭出库单列报支出。
正规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4篇)

正规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中小学校作为公立学校,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公正、合理和高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学校设立财务管理部门,由专门人员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职责包括:(1) 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2) 负责编制学校财务预算和年度财务报告;(3) 负责学校财务收支管理和账务管理;(4) 负责学校财务统计和分析工作;(5) 负责学校财务审计和监督。
三、财务预算管理1. 学校每年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财务预算,并报教育部门审核。
2. 财务预算编制包括:(1) 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需求确定财务预算的目标和总额;(2) 根据教育部门要求编制预算细则和项目清单;(3) 制定预算执行计划和流程。
四、财务收支管理1. 学校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计划进行财务收支管理。
2. 财务收支管理包括:(1) 收入管理:学校的收入主要包括政府拨款、学生学费、赞助款等,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管理和使用;(2) 支出管理:学校的支出主要包括教职工工资、教材教具采购、设备维修等,必须按照预算计划和规定程序进行支付和报销;(3) 税收管理:学校需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并保持相关票据和凭证的完整性。
五、账务管理1.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账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记录准确、完整。
2. 账务管理包括:(1) 收入记账:对学校的各项收入进行准确记账,并及时对账验证;(2) 支出记账:对学校的各项支出进行准确记账,并及时对账验证;(3) 资产管理:对学校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进行登记、盘点和管理,并做好相应的折旧和清理工作;(4) 财务报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编制、审核和发布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真实、准确。
六、财务统计和分析1. 学校定期进行财务统计和分析,了解和掌握学校财务状况。
2. 财务统计和分析包括:(1) 各项收入和支出的统计分析;(2)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分析;(3) 各项指标的计算和分析。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三篇)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的财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财务目标和管理原则:中小学校的财务目标通常是以合理利用财政资源,确保校园基础设施和教育教学设备的维护和更新为核心。
财务管理的原则包括规范性、透明性、效能性、公正性和风险可控性。
2. 预算编制和管理:校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具体需求,编制中小学校各项收支预算的有关指导文件。
预算编制和管理主要包括财务部门的财务规划、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报告等环节。
3. 资金管理: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涉及到各类资金的管理,包括财政拨款、学杂费、捐赠、社会资金等。
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筹措、资金分配、资金使用、资金监督和资金评估等方面。
4. 采购管理:中小学校的采购管理是指对教育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实验仪器等物资的采购、管理和使用进行规范和监督。
采购管理主要包括采购计划、采购申请、招投标、合同管理、验收入库和资产管理等环节。
5. 财务核算和审计:中小学校财务核算是对学校各项收支情况进行会计记账、分类核算和汇总报表的过程。
财务审计是对校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合规性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价。
6. 财务报告和信息公开:中小学校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编制和发布年度财务报告,及时向教职工、家长和社会公众公开学校的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是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一般情况,具体实施还需要根据各个学校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制定和落实。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二),是指规范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中小学校作为公共教育机构,其财务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学校经费的使用效益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下面将详细介绍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一、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概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是指学校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收支核算、财务报告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 资金来源和使用:规定学校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式,明确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学杂费等各种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五篇)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贯彻双增双节的原则,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做好学校的财务工作。
2、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办法,一切收入要入帐。
按照上级规定向学生收取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外单位的各种教育资助(钱、物)均属学校所有,均须入帐入库,并与国家下拨的财物同样管理。
3、执行预、决算,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专款专用。
学期初,各条线提出学期经费使用要求,由总务财务部门综合编制学期经费使用计划及购物计划,交校长审批后实施,未列入经费使用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开支,财务部门要做好月报、年报工作。
4、严格审批报销手续。
根据期初经费使用计划,购物原则上由总务部门或总务部门委托有关部门、人员办理,所购物品一律交总务部门专人进行验收,并在学校校产登记帐册登记,然后按规定分交有关部门使用,严禁先用后批。
购物凭证由采购、验收人签字,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教职工的医疗经费的报销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严格执行银行结算纪律和现金开支使用范围。
采购人员领用现金必须履行批报手续,及时结算帐目,不得拖欠和____公款。
6、必须从严掌握开支。
预算外不合理的和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的收据、白条不予报销。
不合理的开支,会计必须拒付。
7、严格执行代办费结算制度。
学生书籍、簿册、讲义代办费等,逐项核算到人,在放寒、暑假前向学生公布,多退少不补,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学生经济负担。
8、调出人员必须结清所有帐目,还清所有借用公物,方可开出工资转移证和人事介绍信。
9、执行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财会人员变动时,办好交接手续。
10、坚持民主理财,定期审查学校财务帐目,做到经济民主,帐目公开,去除不合理的开支,严禁浪费,杜绝贪污,努力把好财务关。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二)一、前言小学作为我国教育体系的第一阶段,其财务管理对于学校建设、教学发展至关重要。
为确保小学财务管理的规范性、透明性和高效性,制定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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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深圳市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依法理财,勤俭节约,正确处理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
二、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依法筹集业资金;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对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三、财务管理体制1、学校财务人员一般情况下包括报账会计和财产保管员,在校长领导下和财务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管理学校财务活动。
2、学校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枝术职称、任职资格、交接手续、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执行。
学校的财务管理活动由财务负责人具体组织与实施。
l四、学校预算管理1、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教学任务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2、学校执行政府“核定收支(核定预算包干数)、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
3、学校年度部门预算的编制,包括正常经费的编制、项目支出的编制。
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均要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的编制要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量入为此收支平衡”的原则,不编赤字预算。
五、学校收入管理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费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
2、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不得随便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3、收入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搞账外账。
4、根据物价和主管等有关部门要求,学校每学期开展收费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学校支出管理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支出。
包括:专款支出、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支出。
(一)、具体要求1、各项支出要按批准的部门预算和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执行,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不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支出。
2、对所有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3、对专项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原则,项目支出要严格按政府采购招标条例执行。
七、结余及其分配1、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包括:一般收支结余和专项资金结存。
其中:专项资金结存是指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财政及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
2、结余分配。
年终结转时,学校的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外,按规定的比例在结余中的一般结余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事业基金,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
学校应力争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八、学校资产管理1、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各种债权等。
货币资金包括:备用金和银行存款。
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纪律。
债权包括预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等。
3、固定资产管理按《罗湖区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1)、学校财产管理由学校分管财产的领导、财务、保管、使用等部门共同管埋。
(2)、按主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财产管理软件进行电算化管理。
3、定期清查和盘点:每年十一月份学校财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和盘点核对。
4、报废和转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负债管理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项、应缴财政专户、应缴税金、代管款项等要加强管理。
十、基金管理1、基金是指学校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即净资产。
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
2、事业基金是指无特定用途的净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弥补以后年度经费超支。
3、固定基金是指学校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前,采用原值反映。
4、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医疗基金、奖教奖学基金和其他专用基金等学校要加强监督管理。
十一、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一)每年根据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写出学校财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事业支出明细表、固定资产分类表、基数表、专用基金表、结余分配表等。
(二)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1、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基金结构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问题的主要改进措施等。
2、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此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有关生均收支指标等。
十二、财务监督对学校的财务情况要定期实行校务公开。
坚持学校财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学校每月在校务公开栏里对学校叫财务收支状况要进行公开。
张贴学校整套的会计月报表,会计报表中应附项目支出明细表。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经费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县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等相关财政财务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县所有公办学校。
第三条中小学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依法筹措资金;加强会计核算,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建立健全财务档案;规范票据管理。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中小学经费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方式,由县教育局、财政局管理全县中小学财务活动。
第五条中小学财务由校长全面负责。
完中及初中学校(以下简称中学)按校核算,小学实行报帐制,由中心学校集中核算,核算原则为“以收定支,分校核算”。
中学和中心学校设置主办会计和出纳各1名,小学设兼职报账员1名,中学和中心学校每月应向县教育局、县财政局报送财务报表,每学期报送财务分析报告,在业务上接受县教育局和县财政局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学校财务职责。
(一)中学:负责本校经费的收支管理、账户管理、经费上缴、会计核算、教育统计及上报等工作,定期及时报送财务分析报告,按要求编制教育经费部门预算,建立健全经费收支账册和固定资产账册,规范票据管理及会计信息资料建设与管理;(二)中心学校:负责本级及所属学校的经费收支管理,经费上缴和下拨、账户管理、会计核算、教育统计及上报等工作;定期报送财务分析报告;编制本中心学校教育经费部门预算,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收支账册和固定资产账册,规范票据管理及会计信息资料建设与管理;(三)小学:负责本校经费的收取和上缴工作,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学校经费,管理好学校固定资产等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建立健全中小学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制度。
学校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全县中小学部门预算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分校编制,经县财政局审核,县政府审批,报县人大批准后,由县财政局下达到县教育局,再由县教育局下达所属学校执行。
第八条中小学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九条中学和中心学校根据下达的部门预算,按季分月填报《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审批表》,每季度末向县教育局报送下季度用款计划,由县教育局审核后集中报县财政局。
中学和中心学校依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办理支付申请。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条各校必须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严禁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按国家规定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发的票据,收入应及时足额缴入县非税收入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设账外账和公款私存。
中小学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学校按规定收取的代管经费是指学校为学生代购课本、作业本和必要的学习辅助资料,以及其他代收代支款项,义务教育学校收取的代管经费是指代收簿本费。
收取代管经费时,必须使用《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收入缴存县非税收入管理局非税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完中级学校的各项返还收入应转作其他非税收入,按年初规定的比例纳入政府调控,义务教育学校取得的返还收入不纳入政府调控,但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代课人员工资等。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一条中小学的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县及县以上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
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
对项目经费要实行跟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
确需单独核算的项目资金,应单独建账,定期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中央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公用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于人员工资或津补贴、基本建设、偿还各类债务等。
每年中央和省下达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预算执行到位,如无特殊原因不得结转下年。
第十二条中小学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勤工俭学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对非支出性的代管款项申请时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相关规定办理,期末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支出,严格按枞政办[2007]6号文件“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意见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新建工程项目由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审定,报县政府审批,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各项批准手续。
校舍维修改造项目2万元以内由学校决定,5万元以内由县教育局审批(附申请报告到教育局),5万元以上由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审定。
没有批准手续的工程严禁开工建设,经批准的工程项目和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要严格执行工程预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否则县财政不予支付。
组织教职工外出参观考察等活动,在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报经县教育局批准,否则不予办理支出。
合理规划布局调整,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负债建设,对非义务教育学校确需负债建设的,由教育局会同财政局审核,报县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原始凭证入帐要求:所有原始凭证应按发生时间注明用途并有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
其支出凭证应按《会计法》规定,经主办会计(小学为报账员)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报县国库支付中心审核后方可入账核算。
具体要求按照枞会核[20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支出审核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要坚持“一支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