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分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分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分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分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商务服务业-其他商务服务业资质空产品服务,船舶、机电工程监理领域内的咨询服务,商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天海防务年度总结(3篇)

第1篇一、公司概况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专注于船舶建造、防务装备、新能源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主要从事船舶工程、防务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船舶的研发、设计、建造和销售业务。
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拥有多家子公司,员工总数超过千人。
二、业绩概述2024年,天海防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克服了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现将2024年度主要业绩指标总结如下:1. 营业收入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1亿元,同比增长3.31%。
其中,船舶工程业务收入10.23亿元,同比增长5.2%;防务装备业务收入2.46亿元,同比增长7.5%;新能源船舶业务收入1.98亿元,同比增长0.6%。
2. 净利润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073.45万元,同比下降6.07%。
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有较大的汇兑收益和坏账转回,导致净利润较高。
3. 财务状况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为30.06亿元,同比增长5.3%;负债总额为15.14亿元,同比增长3.6%;所有者权益为14.92亿元,同比增长6.5%。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0.38%,较去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
三、主要业务板块分析1. 船舶工程业务2024年,公司船舶工程业务收入10.23亿元,同比增长5.2%。
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了特种无人船艇和水下安防装备的产品研发力度,使得该业务板块收入增长较快。
2. 防务装备业务2024年,公司防务装备业务收入2.46亿元,同比增长7.5%。
主要原因是公司与多家军工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防务装备产品订单充足。
3. 新能源船舶业务2024年,公司新能源船舶业务收入1.98亿元,同比增长0.6%。
主要原因是公司积极拓展新能源船舶市场,但受制于产能等因素,收入增长相对缓慢。
四、未来发展战略1. 聚焦船海工程、防务装备、新能源三大领域公司将继续聚焦船海工程、防务装备、新能源三大领域,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
03.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目录释义 (2)前言 (6)摘要 (8)一、天海防务基本情况 (9)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17)三、债权分类方案 (20)四、债权调整与受偿方案 (21)五、经营方案 (23)六、重整计划的生效 (31)七、重整计划的执行 (32)八、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 (37)九、其他说明事项 (38)释义除非本重整计划中另有明确所指,下列名词的含义为:“重整计划”指《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天海防务”、“公司”、“上市公司”或“债务人”指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三中院”或“法院”指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债权人”指符合《破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天海防务的某个、部分或全体债权人“七〇四研究所”指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管理人”指由上海三中院指定的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厦门隆海”指厦门隆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丁果”指上海丁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指厦门隆海和上海丁果及/或其指定的投资主体“金海运”指泰州金海运船用设备有限公司“审计机构”指由管理人委托的,为天海防务重整案提供审计服务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指由管理人委托的,为天海防务重整案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和偿债能力分析服务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破产法》”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资人”或“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天海防务全体股东“有财产担保债权”指《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担保财产”指已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的债务人特定财产“普通债权”指《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普通债权“职工债权”指《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社保债权”指债务人欠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形成的债权“劣后债权”指债权人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申报的迟延履行金“《审计报告》”指审计机构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18610号《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指评估机构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20】第0494号《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破产重整所涉及的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清算价值报告》”指评估机构出具的东洲咨报字【2020】第1139号《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破产重整所涉及的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模拟破产清算条件下的部分资产清算价值项目咨询报告》“已确认债权”指经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待确认债权”指已经向管理人申报,但尚未经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指评估机构出具的东洲咨报字【2020】第1122号《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破产重整所涉及的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模拟破产清算条件下的偿债能力分析项目咨询报告》“股票”或“股份”指指天海防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的股票“转增股票”指根据本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天海防务总股本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股份“股权登记日”指即2020年8月31日“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期限”指根据《破产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本重整计划规定的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执行的期限“元”指人民币元,本重整计划中货币单位除特别注明外,均为人民币元前言2018年以来,天海防务一方面受到国内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另一方面又连续遭遇重要在建项目买方违约、前期收购项目业绩大幅下滑等诸多不利事件,陷入严重债务危机,经营业务几乎难以正常开展。
天海防务: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取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刘楠
境内自然人
李露
境内自然人
深圳市弘茂盛欣 投资企业(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合伙)
厦门时则壹号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有限合伙)
东方富华(北京)其他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58,602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84,771,732.06
199,307,974.31
-57.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726,695.52
-4,723,657.48
369.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10,938,570.74
-8,362,981.86
2,040,4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刘楠
17,074,130 人民币普通股
17,074,130
上海佳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4,415,275 人民币普通股
14,415,275
邓歌伦
3,281,100 人民币普通股
3,281,100
孙皓
230.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58,301.34
5,285,112.19
-146.5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33
-0.0049
371.43%
天海防务: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海防务”)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次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1所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14日裁定受理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目前贵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我经营管理,贵公司重整在有序推进。
贵公司2019年度逾期债务77,800.00万元,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5,827.19万元,连续两年巨额亏损,累计未分配利润-177,993.43万元,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74,206.71万元,资产负债率80.08 %。
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相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意见后增加了强调事项的说明段,强调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并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有关事项的披露。
三、上述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
天海防务: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进展暨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进展暨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特别提示:1、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主营业务重新走上健康发展轨道。
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二十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由于本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履约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近日接到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或“承包方”)通知,继此前接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后(详情请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0-069),大津重工与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航”或“船东”)于近日签订了《风电工艺驳船设计建造及交付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承包方为船东设计、建造并交付一艘风电工艺驳船,合同预估金额为人民币伍仟玖佰肆拾肆万伍仟元整(¥59,445,000.00)。
现将合同的主要情况公告如下:一、合同风险提示1、合同的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承包方提交履约保函后生效;2、合同的履行期限:本项目交付日期为2021年1月30日(承包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可获得由船东书面确认的“可允许延期”期限);3、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该合同履行存在履行期限较长和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
二、合同交易对方介绍1、公司名称: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00514811G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天津开发区第五大街33号法定代表人:张佩良注册资本:26,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4年05月03日经营期限:1994年05月03日至2033年10月27日经营范围:土木建筑施工;仓储(煤炭等有污染性货物除外);给排水工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钢材、五金、交电批兼零;水暖安装;劳动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港口与海岸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混凝土预制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航道工程;幕墙工程、商品混凝土制造和销售;设施设备租赁、工程信息咨询服务、金属结构加工安装;工程测量;海洋测绘;建筑工程材料试验检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用新型材料及工程施工试验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300008天海防务2022年财务指标报告

天海防务2022年财务指标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实现利润增减变化表(万元)2022年利润总额为15,248.43万元,与2021年的2,040.07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6.47倍。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成本构成变动情况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万元)二、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指标表(%)天海防务2022年的营业利润率为5.52%,总资产报酬率为5.33%,净资产收益率为8.29%,成本费用利润率为5.69%。
企业实际投入到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资产为349,847.19万元,经营资产的收益率为4.35%,而对外投资的收益率为4.99%。
2022年营业利润为15,205.93万元,与2021年的2,369.75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5.42倍。
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营业利润增加:信用减值损失增加3,992.54万元,资产处置收益增加1,185.44万元,其他收益增加146.7万元,投资收益增加66.34万元,财务费用减少5,512.9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减少2,568.63万元,研发费用减少2,481.26万元,共计增加15,953.87万元;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营业利润减少: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111万元,营业成本增加125,824.35万元,管理费用增加3,082.13万元,销售费用增加2,145.85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103.75万元,共计减少131,267.08万元。
各项科目变化引起营业利润增加12,836.18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偿债能力指标表项目名称2020年2021年2022年流动比率 2.6 1.87 1.48速动比率 2.32 1.58 1.292022年流动比率为1.48,与2021年的1.87相比有较大下降,下降了0.39。
2022年流动比率比2021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流动资产为251,395.46万元,与2021年的127,103.92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97.79%。
300008天海防务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天海防务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3,091.93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4,945.24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37.48%。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2023年三季度营业利润为2,883.66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4,880.24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40.91%。
在营业收入增长的情况下,营业利润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企业未能在销售规模扩大的同时提高利润水平,应注意增收减利所隐藏的经营风险。
二、成本费用分析天海防务2023年三季度成本费用总额为89,712.98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80,670.0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89.92%;销售费用为602.6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67%;管理费用为5,112.64万元,占成本总额的5.7%;财务费用为1,576.06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76%;营业税金及附加为379.6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42%;研发费用为1,371.9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53%。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602.61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625.4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3.64%。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在销售费用下降情况下营业收入却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增长,企业销售政策得当,措施得力,销售业务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5,112.6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335.53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53.28%。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53%,与2022年三季度的3.84%相比有所提高,提高1.69个百分点。
而企业的营业利润却有所下降,说明企业的管理费用增长并没有带来经济效益的增长,支出并不合理。
三、资产结构分析天海防务2023年三季度资产总额为403,168.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76,171.81万元,主要以合同资产、预付款项、货币资金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29.29%、22.15%和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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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海防务
股票代码:3000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楠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佳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10号楼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8-10-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海防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释义 (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7)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9)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11)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章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情况
姓名:刘楠
性别:男
身份证号:3101091960********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二)一致行动人
1、基本情况
刘楠先生持有佳船企业57.28%的股份,佳船企业持有天海防务 3.92%的股份,佳船企业与刘楠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主要是由于佳船企业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转换其持有的天海防务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18年8月10日至17日,佳船企业于2017年2月24日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3,2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换股价格4元/股。
2018年10月8日,佳船企业于2017年2月24日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1,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换股价格4元/股。
2018年10月9日,佳船企业于2017年2月24日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
换股价格4元/股。
上述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通过可交换公司债券实现换股4,8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公司股份266,711,7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8%;其中,佳船企业持有公司股份85,915,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18,411,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5%;其中,佳船企业持有公司37,615,2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楠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况的股份合计为178,838,055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8.9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6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佳船企业所持公司处于质押状况的股份合计为37,20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8.9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7%。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18年8月10日至17日,佳船企业于2017年2月24日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7073,债券简称:17佳船E1)共计换股3,2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
2018年10月8日,佳船企业于2017年2月24日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7073,债券简称:17佳船E1)换股1,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
2018年10月9日,佳船企业于2017年2月24日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7073,债券简称:17佳船E1)换股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
上述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通过可交换公司债券实现换股4,8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刘楠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佳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8 年10 月11 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刘楠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佳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8 年10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