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施德: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201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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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指导指南(中英文版)

FDA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指导指南(中英文版)

Guidance for Industry Controlled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Generic DrugDevelopment行业指南:有关仿制药研发的书面咨询This guidance represents the current thinking of th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 or the Agency) on this topic. It does not establish any rights for any person and is not binding on FDA or the public. You can use an alternative approach if it satisfies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applicable statutes and regulations. To discuss an alternative approach, contact the FDA staff responsible for this guidance as listed on the title page.该指南代表了FDA对该主题目前的看法。

它并不会赋予任何人任何权利,也不会约束FDA或公众,如果有替代的方法能够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可以使用替代的方法。

如果想探讨替代的方法,请联系该指南首页中FDA 负责执行该指南的工作人员。

I.INTRODUCTION 简介This guidance provides information regarding the process by which generic drug manufacturers and related industry can submit correspondence to FDA requesting information related to generic drug development. This guidance also describes the Agency’s process for providing communications related to such correspondence. FDA is issuing this guidance as part of its implementation of the Generic Drug User Fee Amendments of 2012 (Public Law 112-144, Title III), commonly referred to as GDUFA.该指南描述了仿制药生产商以及相关行业向FDA提交书面咨询,询问有关仿制药研发信息的过程,同时还描述了FDA针对这些书面咨询提供交流的过程。

002416爱施德: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002416爱施德: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2020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

监事会成员在报告期内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下表:二、2020年度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1、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核查,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0号:计提资产减值》、《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2、公司核销应收款项监事会对公司核销应收款项进行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的事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通过召开10次会议,列席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2020年度公司重大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002416爱施德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002416爱施德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爱施德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为3,949,818.5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4,018,319.39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1.70%。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2,609,434.71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66.06%。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68,787.27万元。

在当期的现金流入中,企业通过收回投资、变卖资产等大的结构性调整活动所取得的现金也占不小比重,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21.09%。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出为3,839,598.56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990,621.96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3.78%。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64.81%。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收到的现金有所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有所增强。

2023年三季度,工资性支出有所增加,企业现金流出的刚性增加。

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三季度爱施德投资活动收回资金33,886.51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68,787.27万元。

2023年三季度爱施德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46.15万元。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3年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08,779.67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7,705.3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2.93倍。

2022年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亏空141,580.9万元,2023年三季度扭亏为盈,现金净增加68,787.27万元。

爱施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爱施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公告编号:2020-070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戴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戴诚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戴诚先生于2020年7月27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

本次减持后,戴诚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戴诚先生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至今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的实施未违反承诺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法律制度完善研究》(中信证券)(2011年5月)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法律制度完善研究》(中信证券)(2011年5月)
第三章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若干具体制度研究及完善建议 ...... 30
第一节 一致行动人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30 第二节 关于强制要约收购制度...........................................................................................33 第三节 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研究和完善建议 ...................................................................34 第四节 现金选择权制度研究和完善建议...........................................................................36 第五节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独立董事作用 ...................................................................38 第六节 反向收购制度研究和完善建议...............................................................................39 第七节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与资产重组...............................................................................42 第八节 上市公司合并与分立制度研究和完善建议 ...........................................................44

爱施德: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0-10-16

爱施德: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0-10-16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0-021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0年10月14日召开,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137名。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温秉汉(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37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职工代表人数的100%。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附:温秉汉简历
男,36岁,大学本科学历。

曾在中企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从事法律工作。

2008年加盟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法务部经理。

温秉汉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爱施德: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10年8月) 2010-08-19

爱施德: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10年8月) 2010-08-19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将注意尚未公布的内幕信息的保密,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五条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员工不得在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三)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二章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第七条公平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八条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保持信息的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第九条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爱施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爱施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关于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二○二○年四月十七日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2019年度目录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1-2二、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3-4三、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说明亚会A核字(2020)0077号关于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该汇总表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的总体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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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11年度向关联方深圳市酷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奇投资”)、深圳市神州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通物流”)分别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与酷奇投资之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00万元,与神州通物流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此议案表决,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该事项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协议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股份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经充分论证,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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