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全市房屋出租人的一封信
致出租屋主和承租人的一封信

致出租屋主和承租人的一封信出租屋是人员复杂的地方,出租屋主和承租人都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共建一个美好的出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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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出租屋主和承租人的一封信篇一桂城街道广大出租屋主与承租人:近期,我省相继发生多起出租屋火灾事故,造成多人死伤,火灾形势十分严峻。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预防和消除出租屋火灾隐患,希望各出租屋主与承租人共同做好以下工作:一、按照消防安全法律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等,要求如下:1、楼高3层或居住50人以上的建筑应设置2座楼梯(或设有直通楼顶天面的楼梯到达相邻楼房疏散),楼梯宽度不得少于1米;2、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3、不得使用可燃材料(如夹板、纸板等)间隔出租,不得设置住人的夹层阁楼,厨房与住人居室之间应采用砖墙完全隔开,且不得设置在通道上;4、按照每50平方米配置1个灭火器的标准配置灭火器,在楼梯、通道的拐角和直线不超20米处设置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标志;屋内、楼梯(道)应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或独立式烟感器);5、电线的敷设和电器产品的使用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严禁使用电热棒等大功率电气设备,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6、严禁在楼梯口、楼道内对电动助力车充电,有条件的在电动助力车充电处加装悬挂式自动灭火器。
二、定期开展出租屋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消防安全技能学习,掌握初火扑救和火灾逃生知识。
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出租屋存在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应及时落实整改。
我们的工作有赖于您的参与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建设平安桂城。
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工作顺利!桂城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桂城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局XXXX.X.X致出租屋主和承租人的一封信篇二广大出租屋主和来穗务工朋友们:花都的经济发展凝聚了你们的辛勤汗水,平安创建得益于你们的积极参与。
致租赁住房产权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房屋产权人:您好!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高新区租赁住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切实保障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根据《济南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请您切实履行好住房租赁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一是不得向未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的人出租住房;不得未经监护人同意向未成年人出租房屋;不得将客厅、餐厅隔断及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和地下储藏室进行出租;不得将原设计结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按床位出租等;不得以租赁住房的方式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发现承租人涉嫌利用出租住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如通过中介出租、托管房屋,应选择信誉度较高,口碑较好的专业房地产中介;要警惕不法企业以房屋托管作为酒店经营使用收取装修费或索要较长免租期的行为。
二是建议通过济南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下载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信原则,明确约定房屋租赁期限、用途、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切勿轻信“口头承诺”;不得恶意使用合同内容实施欺诈行为;不得设置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合同条款;自住房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高新区(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是租赁期满,双方应及时清点核对房间内物品,结清物业费用,退还押金等。
若因物品使用、卫生保洁、损坏维修等问题存在异议,应当场指出并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果的可以向所在社区或村居申请人民调解,并进行司法确认,不得向承租人收取显失公平或不予认可的费用。
四是房屋产权人是租赁住房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保障租赁住房建筑结构、供电、燃气、消防设施和室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符合安全要求,依法依规明确租赁住房使用中的安全责任。
“房安全、人安居”是我们共同的目标,维护良好的租赁住房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和配合租赁住房工作,履行好合法合规出租房屋的责任与义务,让我们携手打造高活力品质生活区,为平安社区、平安高新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2024年4月。
致出租房屋主的一封信

致出租房屋主的一封信致出租房屋主的一封信致出租房屋主的一封信1各出租屋主:传销在我国属于非法经营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传销是一种以欺骗、胁迫和精神控制等手段谋取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影响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不安定因素。
为此,奉劝出租屋主切莫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传销人员居住及聚集活动,否则将有以下不良后果:一、引狼入室,自招祸端。
由于传销和变相传销传承的是欺骗、贪婪,个个梦想一夜暴富,他们不择手段地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刑事案件时有发生。
经常是一人租房几十个人居住,一旦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就会影响社会秩序,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地、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只要传销在你的出租屋内进行,屋主都将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及连带经济责任。
二、藏污纳垢,得不偿失。
传销和变相传销人员男女密集群居,环境恶劣,极易滋生和传播疾病,危及身体健康,严重影响出租屋和四邻的居住环境。
三、惊扰四邻,骂名自取。
由于传销和变相传销人员慑于政府的打击,惯用昼夜颠倒的`生活方式,严重影响左邻右舍的正常作息,这样四邻必将迁怒于屋主。
如果招来四邻的怨言,你的声誉何在?因此,为了你的明天更美好,为了你的美丽家园,为了你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请你认真核实出租屋入住对象,自觉抵制传销和变相传销经营活动,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及时清除出租屋内的传销和变相传销人员,积极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开展打击传销等违法行为的活动,为我县继续保持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尽好一个公民的应有义务。
xxx20xx年xx月xx日致出租房屋主的一封信2出租房主: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出租房屋管理涉及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着您和他人的切身利益,希望您自觉遵守《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房屋管理的通告》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以下责任:一是主动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带领或督促外地来京租住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致XX区房屋出租户的一封信

致出租户的一封信
尊敬的出租户:
您好!
近年来,随着我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流动人口不断增多,房屋租赁市场日趋繁荣,也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一定压力,为方便群众,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出租屋内违法犯罪的发生,有效提升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4号)及《XX市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XX)的精神,现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房屋出租户是合法出租房屋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出租房的安全负责。
二、房屋出租户应当自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到所属村委会登记备案或通过居民“随手拍”小程序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如实填报承租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号、婚姻状况、单位、联系电话及出租房屋具体地址,各村委会将免费为广大居民和出租屋业主提供租赁平台及各项服务。
三、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
四、房屋出租户对租住人员必须认真查验居民身份证,或者本人户口本,发现承租人及其同住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并协助做好查处工作,不得包庇、纵容承租人及其同住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房屋出租户需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各位租户朋友,平安创建靠大家,让我们一起携手努力,共同参与出租房屋的管理,以实际行动为“平安和谐XX创建”贡献您的力量!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居民“随手拍”小程序。
致出租屋主和承租人的一封信

致出租屋主和承租人的一封信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致出租屋主和承租人的一封信》的内容,具体内容:出租屋是人员复杂的地方,出租屋主和承租人都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共建一个美好的出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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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桂城街道广大出租屋主与承租人:近期,我...出租屋是人员复杂的地方,出租屋主和承租人都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共建一个美好的出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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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桂城街道广大出租屋主与承租人:近期,我省相继发生多起出租屋火灾事故,造成多人死伤,火灾形势十分严峻。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预防和消除出租屋火灾隐患,希望各出租屋主与承租人共同做好以下工作:一、按照消防安全法律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等,要求如下:1、楼高3层或居住50人以上的建筑应设置2座楼梯(或设有直通楼顶天面的楼梯到达相邻楼房疏散),楼梯宽度不得少于1米;2、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3、不得使用可燃材料(如夹板、纸板等)间隔出租,不得设置住人的夹层阁楼,厨房与住人居室之间应采用砖墙完全隔开,且不得设置在通道上;4、按照每50平方米配置1个灭火器的标准配置灭火器,在楼梯、通道的拐角和直线不超20米处设置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标志;屋内、楼梯(道)应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或独立式烟感器);5、电线的敷设和电器产品的使用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严禁使用电热棒等大功率电气设备,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6、严禁在楼梯口、楼道内对电动助力车充电,有条件的在电动助力车充电处加装悬挂式自动灭火器。
二、定期开展出租屋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消防安全技能学习,掌握初火扑救和火灾逃生知识。
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出租屋存在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应及时落实整改。
我们的工作有赖于您的参与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建设平安桂城。
房屋出租诉讼书模板

房屋出租诉讼书模板
尊敬的法院:
我是(出租方姓名),现住址为(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码),我在此代表我和我的家人(租客姓名),因与(租客姓名)发生纠纷,不得不向贵院寻求帮助,故向贵院递交此诉讼书。
我和(租客姓名)之间存在一份租房合同,合同签订日期为(合同签订日期),租房期限为(租房期限),租金为(租金金额),付款方式为(付款方式),押金为(押金金额)。
然而,(租客姓名)在租赁期间未按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和付款方式按时支付租金,且在(具体日期)时擅自搬离租房,严重违反了租房合同约定,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困扰。
在此,我要求(租客姓名)支付拖欠的租金金额(具体金额),赔偿我因其违
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具体金额),并归还押金(押金金额)。
希望贵院能公正审理此案,维护我合法权益。
特此申请。
(出租方姓名)
日期:(日期)。
租赁催款函范文

租赁催款函范文
尊敬的[租户姓名]:
你好呀!我是[房东姓名/出租方名称],今天给你写这封信呢,心里真有点五味杂陈。
咱们当初签订的租赁合同,就像是一份美好的约定。
你看,我把房子租给你,就像把自己心爱的宝贝托付给你照顾一样。
按照约定,这房租就像每个月的小任务一样,得按时完成呀。
可是呢,这个月的房租就像个调皮的小精灵,到现在还没回到它该在的地方(我的口袋里)。
我知道你可能是一时忙忘了,或者是遇到了点小状况。
但你也知道,我这边也有各种开销要应付呢。
就像我也要给房子这个“大宝贝”交物业费、水电费之类的,这些可都是等着房租来救急的。
截至[具体日期],你已经逾期未支付本月房租了,总共是[X]元。
我希望你能在收到这封信后的[X]天内,尽快把房租转给我哦。
你可以通过[具体支付方式,如微信、支付宝或者银行转账,附上账号信息]来支付。
要是你有什么特殊情况,你也别自己扛着,咱们可以沟通一下。
就像朋友之间有困难互相帮忙一样,你要是能提前跟我说一声,我也会理解的。
但要是一直这么拖着,就像小问题变成大麻烦一样,对咱们都不好。
我相信你是个守信用的人,咱们也都希望能继续愉快地合作下去。
你想啊,你住着房子舒舒服服的,我也能按时收到房租,这多好呀。
可别让这点房租的小事情,影响了咱们之间的和谐关系呢。
期待你尽快处理房租的事情哦,祝你生活愉快!
[房东姓名/出租方名称]
[日期]。
写给出租房主的一封信

写给出租房主的一封信
写给出租房主的一封信
广大出租房主:
你们好!在过去的岁月里,海淀区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治安秩序良好,这些成绩的取得与你们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密不可分。
借此机会,我们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了更好地维护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海淀区流动人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海淀公安分局希望你们继续一如既往,支持配合政府做好我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服务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以下责任:一是严格落实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安全责任。
房屋出租人应当承担出租房屋的安全责任。
出租人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不得以出租房屋的方式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二是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有犯罪活动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是严格落实房屋出租登记制度。
房屋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主动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新居民服务中心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依法纳税;应当督促承租人办理暂住证,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承租人信息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是广大市民应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整治违法房屋建设、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和违法出租行为工作。
对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违反《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工商、安全生产监督、民防、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行政部门依法查处,追究有关单位、个人的法律责任;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阻碍执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海淀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好我区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希望广大出租房主认真履行责任,落实政府要求,为全面促进海淀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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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全县房屋出租人的一封信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服务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和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敬请房屋出租人履行以下职责:
1、房屋出租人要与公安机关签订《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登记有关情况信息,落实好治安管理责任。
2、房屋出租人要配合公安机关督促承租人在到达暂住地七日内,到指定地点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
3、房屋出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要按规定及时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等基本信息情况。
4、房屋出租人要加强对租赁房屋的检查,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发现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居住要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
6、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等工作,落实“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违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8、房屋出租人要依法缴纳营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收。
9、向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出租或者出借房屋的房主,应当配合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