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上海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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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协调性分析

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协调性分析

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协调性分析【摘要】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之间的协调性一直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议题。

本文从产业结构对就业结构的影响、就业结构对产业结构的影响以及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协调性分析等方面展开探讨。

通过对产业结构调整对就业结构的影响和就业结构变化对产业结构的影响进行分析,揭示了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

结合现状,提出了产业结构调整的建议和就业结构优化的对策。

本研究旨在探讨如何促进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就业市场稳定。

通过分析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关系,可以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企业树立正确发展理念提供参考。

【关键词】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协调性、调整、影响、分析、现状、建议、优化、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

产业结构指的是不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结构关系,而就业结构则是各行各业的就业人员分布情况。

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背景介绍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协调性分析,一方面可以帮助政府和企业更好地制定产业发展和就业政策,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增加;另一方面也可以指导个人选择职业发展方向,提高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和科技进步的发展,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如何使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更加协调,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就业结构的稳定,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和挑战。

对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协调性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对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就业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意义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协调性分析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是经济发展中两个重要的方面,它们的协调与否直接影响着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可以为政府制定更加有效的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提供理论支持,进一步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的不断推进,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也在不断发生变化,研究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促进产业和就业的良性发展。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本市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本市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本市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5.02•【字号】沪府办发〔2017〕39号•【施行日期】2017.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本市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3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团市委《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本市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2日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本市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青年是最具创造力的就业创业群体,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中坚力量。

为着力提升青年人力资源的供给质量,促进青年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从而为本市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精神,现就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本市青年就业创业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本市青年就业结构性矛盾得到有效缓解,青年劳动者就业创业环境明显改善,青年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健全,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青年就业观念进一步转变,创业活动率进一步提升,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青年都能实现就业创业或参与到就业创业准备活动中;青年劳动者技能素质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中的青年占比达到40%以上。

二、主要举措(一)培养青年就业创业观念1.深化学校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推动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师资配备,将学生的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整个人才培养体系,更好适应于教育综合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

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协调性分析

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协调性分析

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协调性分析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两个重要方面,它们之间的协调性关系决定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运行和社会稳定。

产业结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活动的产业组成,就业结构则是指该国家或地区就业人口的行业组成和分布情况。

本文将探讨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之间的协调性,并分析其影响因素和途径,以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协调性,通常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况:1.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匹配度高。

这种情况下,就业结构可以有效地支撑和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

例如,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产业结构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含金量等领域转型时,相应的就业结构也应该转向服务、科技、金融等行业,以保持就业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2.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匹配度低。

这种情况下,产业结构中的某些行业相对萎缩,就业结构中的某些行业则处于失业或低薪的状态,从而导致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之间的矛盾和不平衡。

例如,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传统产业萎缩时,相应的就业结构也会出现失业和就业难的情况。

3.就业结构比产业结构更发达。

这种情况下,就业结构中的某些行业相对发达,但其产出和附加值则不足以支撑其高就业率,导致就业强度偏高,劳动力过剩,就业人口难以实现职业发展。

例如,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服务业发达时,劳动力的就业难以得到良好的发展前景和职业发展通道。

4.产业结构比就业结构更发达。

这种情况下,经济产出和附加值高,但却只能创造少量的就业。

例如,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高技术产业发展时,虽然能够创造高附加值和高赢单价的产品和服务,但其就业人口却只占整个就业人口的少数。

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之间的协调性,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1.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产业的转型升级,产业结构会不断发生变化,就业结构也会随之变化。

如传统产业向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业转型升级时,就业结构应从传统产业向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业转型升级,从而维持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协调性。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浦府[2010]99号【发布部门】80903I002【发布日期】2010.04.08【实施日期】2010.04.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浦府〔2010〕99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世博核心区配套工作指挥部、川沙新镇:《浦东新区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八日浦东新区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近年来,新区各级政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面完成各项促进就业工作目标,有力地促进了新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为努力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奋斗目标,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区促进就业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以政府责任为主的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体系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新区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市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领导,将促进就业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调整结构与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质量,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努力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确保新区促进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产生良好的就业带动效应。

完善以政府责任为主的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体系,继续将新增就业岗位、控制失业人数、促进就业资金投入、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列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经济发展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逐步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才和劳动力市场、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完善就业服务、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第五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而受歧视。

第六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履行促进就业职责中,应当简化审核、登记等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为劳动者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提供便利。

第九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政策支持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因素考虑,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

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

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5.12.29•【字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施行日期】2006.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5年12月29日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2005年12月29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创造就业条件,促进劳动者就业,推动本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劳动者就业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与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实行城乡一体的促进就业政策,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控制失业率。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增加就业岗位、控制失业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当将促进劳动者就业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制定产业政策和编制城市规划时统筹考虑的重要因素。

市人民政府通过发展非全日制就业、劳务派遣、非正规就业、自谋职业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增加就业途径。

市人民政府通过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工资指导价位、调整社会保险政策和建立保证工资发放,预防、解决欠薪的机制等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审批涉及政府提供土地、资金及政策扶持的建设项目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就业的影响进行评估审核。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促进就业的政府投入。

政府投入包括:(一)国家有关促进就业的税费减免;(二)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促进就业的财政性经费投入;(三)由政府负责筹集的公共基金对促进就业的相关投入;(四)国有资产收益中用于促进就业的资金;(五)政府的其他投入。

《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和亮点

《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和亮点

《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和亮点《就业促进法》解读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就业促进法是一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是我国就业领域首部基本法;是基于中国国情着力于解决中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问题,规范和指导走有中国特色就业促进道路的工作总纲;是中国就业工作由政策时代迈向法制时代的重要标志。

这部法律的颁行实施将有利地推动我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和亮点《就业促进法》共有九章六十九条,内容涵盖了政府职责、工作方针和机制、政策支持、公平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

初步概括为:一个方针、一面旗帜、六大责任、五项制度、十大政策。

简称“1、1、6、5、10”(一)一个方针:即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这一方针在10年前的中央文件中提出来,今天,是首次在法律中予以明确,并贯穿法律的整个内容。

第二条: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劳动者自主择业”,即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就业观念,充分调动劳动者就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促进他们发挥就业潜能和提高职业技能,依靠自身努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尽快实现就业。

“市场调节就业”,即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供求双方相互选择,调节劳动力的供求,引导劳动者合理流动和就业。

“政府促进就业”,即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提供就业服务,实现就业增长。

在本法中明确这一方针,主要是强调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工作需要做到“三结合”。

不仅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并且注重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需要政府承担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改善就业环境、提供就业扶助等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9.29•【字号】沪府发〔2017〕76号•【施行日期】2017.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17〕7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源。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在经济转型中实现就业转型,以就业转型支撑经济转型,促进劳动者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现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本市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不断提升经济发展带动就业的能力,在经济转型中稳定和扩大就业,以提升就业供给质量支撑经济转型,实现稳增长与促就业的有机结合。

将新增就业岗位和控制失业率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牢牢稳住就业基本盘。

在制定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重大政策时,要综合评价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等带来的影响,探索建立本市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估机制,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地税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与促进就业协同。

围绕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目标,注重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与促进就业相协调。

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的要求,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完善以现代服务业为主、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的新型产业体系,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带动就业结构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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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一、解决好就业问题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关键扩大就业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

扩大就业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具有尤其重要的意义。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促进就业的重要性。

十六大报告将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

”并提出了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相协调的原则,即从扩大就业再就业的要求出发,在产业类型上,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企业规模上,注重扶持中小企业;在经济类型上,注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就业方式上,注重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

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和我国的“十一五”规划都重申了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我国的GDP/就业增长弹性却出现了不断下降的趋势。

这种趋势,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其中包括我国近年来产业结构的重型化,各地政府出台的产业政策一般重视资金密集的大型制造业企业的优先发展,而对劳动密集的服务业,以及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的发展关注和支持不够。

在“十一五”期间,较好地解决好经济增长中的就业问题,对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扩大我国的消费需求,扭转收入分配不平等性的增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解决好就业问题,就在“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和劳动力供求关系都将发生重大变化。

本文将首先研究我国和上海分行业的增加值增长趋势和分行业的就业增长趋势,通过统计数描述说明哪些产业增长最快,哪些产业就业增长最快;其次,我们将对我国和上海就业变动作出扼要分析;第三,我们将对国际大都市的产业结构和就业变动趋势作出分析,这些变动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海的未来变化趋势;最后我们将给出结论和政策建议。

二、产业结构与就业我国2004年的总就业为7亿5千多万,比1990年的6亿4千多万增加了一亿多。

分三次产业的就业统计表明,在这14年中,第一产业减少了3600多万,第二产业增加了3000万略多一些,而第三产业增加了11000多万。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一时期,第二和第三产业共同推动了就业增长,但是第三产业对就业增长的贡献最大,相当于第二产业的3倍多。

从就业结构来看,第二产业在过去的10多年里保持相对稳定(增长了约一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长最快(增长了12个百分点以上),成为吸纳就业最多的产业,而第一产业就业比重下降最快。

表1. 全国分三次产业的就业,1990-2004部分年份活动人口业产业产业产业业比重(%)业比重(%)业比重(%)1990 65323 64749 38914 13856 11979 60.1 21.4 18.5 2000 73992 72085 36043 16219 19823 50.0 22.5 27.5 2001 74432 73025 36513 16284 20228 50.0 22.3 27.7 2002 75360 73740 36870 15780 21090 50.0 21.4 28.62003 76075 74432 36546 16077 21809 49.1 21.6 29.3 2004 76823 75200 35269 16920 23011 46.9 22.5 30.6 1990-2004年增长率(%)17.60 16.14 -9.37 22.11 92.092000-2004年增长率(%)3.834.32 -2.15 4.32 16.08资料来源:各相关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

从分三次产业的就业数据来看,我国就业的显著特点是第一产业就业比重过高(占总就业的将近一半)。

鉴于我国农业存在大量不充分就业(或“隐性失业”),第一产业的就业在更大程度上反映的不是第一产业对劳动力的需求,而是未能转移到非农部门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供给。

第三产业虽然是就业增长的主要源泉,但是与世界上收入水平相近的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仍然偏低(占总就业的30 %)。

如果我国第三产业的就业达到总就业的一半左右,则第三产业就业可增加15000万人以上,大约相当于目前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总量。

与全国的数据相比,上海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变化超前于其他地区。

在2000-2005年期间,上海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占就业的比重都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而第三产业就业占总就业的比重则大幅上升,第三产业成为上海就业的唯一来源。

2005年,上海第一产业占总就业的比重已经仅为7%左右,第二产业已经不足38%,而第三产业占就业的比重已经占55%以上(见表2)。

表2. 上海分三次产业的就业,2000年和2005年单位(万人)总计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比重(%)第二产业比重(%)第三产业比重(%)2000 828.35 89.23 367.04 372.08 10.77 44.31 44.92 2005 863.32 61.02 322.33 479.97 7.07 37.34 55.60 2000-2005增长(%)4.22 -31.61 -12.18 29.00资料来源:各相关年份的《上海统计年鉴》。

可以预料,第三产业在今后上海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中将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加大。

我们有兴趣看一下,在第三产业内部,哪些部门就业占的比重大,哪些部门就业增长速度快。

由于上海统计年鉴在近年调整了行业的分类,使得2000年和2005年两个年份间的分部门就业数不能直接比较。

为此,我们选择了部分可比的服务业部门进行对比。

表3给出了2005年上海部分服务业部门的就业。

表3中列示的7个部门的就业合计占服务业就业约90%。

我们可以粗略地将7个部门中的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科教文卫、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看成是现代服务业,而将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看成是传统服务业。

表中的数据表明,三个传统服务业部门还是就业最多的部门,2005年这3个部门的就业占服务业就业的60%以上,其他4个现代服务业部门的就业占服务业就业的比重还不到30%。

表4关于增长速度的数据表明,除科教文卫和党政机关社团这两个部门外,其余5个服务业部门的就业都实现了快速增长。

但是国有单位就业人数在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服务业部门都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而在政府有较多控制的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以及党政机关和社团这两个部门实现了增长,在科教文卫部门则出现了小幅下降。

应该说,就业增长的这些趋势与上海劳动力素质的结构是一致的。

上海劳动力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不足10%。

所以今后大多数劳动力还将在传统服务业中就业。

表3. 上海部分服务业部门的就业,2000年和2005年(单位:万人)服务业部门2000年2005年从业人员职工人数国有单位职工人数从业人员职工人数国有单位职工人数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36.69 25.95 18.58 57.88 38.58 12.66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105.85 44.05 17.31 154.91 67.51 11.56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46.07 4.18 1.85 78.30 12.54 2.15 金融保险业10.05 8.65 5.97 18.24 13.93 4.02 房地产业9.33 6.47 3.58 28.96 7.56 2.07 科教文卫64.85 53.32 49.84 69.40 55.03 48.34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16.18 13.52 13.45 19.67 16.46 16.22 资料来源:各相关年份的《上海统计年鉴》。

表4. 上海部分服务业部门占服务业就业的比重(2000年和2005年)和2000-2005增长率服务业部门2005年各部门就业占服务业就业比重(%)2000-2005年各部门就业增长率(%)从业人员职工国有单位职工从业人员职工国有单位职工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12.06 8.04 2.64 57.75 48.67 -31.88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32.27 14.07 2.41 46.35 53.26 -33.20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6.31 2.61 0.45 69.96 199.98 15.99 金融保险业 3.80 2.90 0.84 81.49 61.07 -32.67 房地产业 6.03 1.58 0.43 210.40 16.91 -42.27 科教文卫14.46 11.46 10.07 7.02 3.20 -3.01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团 4.10 3.43 3.38 21.57 21.71 20.56 资料来源:各相关年份的《上海统计年鉴》。

从以上数据的分析可以看到,第三产业是已经成为十五时期、并且将继续成为十一五时期上海就业增长的唯一源泉。

为了解决好就业问题,我们在产业政策中,要对服务业的发展给予更多的关注。

十一五期间,上海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都将使上海的服务业相对于制造业将更快地发展,这一趋势显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上海劳动力的就业率。

上海现代服务业中的金融业和房地产业的就业增长很快,但是受到较多政府规制的科教文卫部门的增长较慢。

现代服务业吸收的就业,在服务业中所占的比重仍然较小。

在过去的10多年中,上海在承接国际制造业转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上海应为承接国际服务业外包和发展劳动密集的现代服务业(如软件业)努力创造更好的条件,使上海在这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

传统服务就业的增长势头较好,并且是吸收就业最多的部门,所以传统服务业的发展对就业增长具有重要影响。

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国有单位的职工人数出现了大规模下降。

城市地区对于就业形势严峻的感受,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这一趋势的影响。

解决好就业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帮助和鼓励原国有单位下岗或解聘的职工提高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包括他们的就业和创业能力,以及为他们积极参与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提供政策激励。

下面我们分别对17个行业2002—2004年的投资变化率与就业变化率进行了统计,从图1中可以看出三年中大部分行业的投资变化率和就业变化率都为正,表明了大部分行业都在不断的发展壮大。

只有少数几个行业的的投资和就业变化率为负值,比如建筑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4个行业的投资变化率为负。

图1 上海2002—2004个行业投资变化率与就业变化率上海2002—2004各行业生产变化率都为正,各行业生产总值绝对量都在增加,其中农林牧渔业增长最慢,最快的是房地产业,就业变化率最大的也是房地产业,2004房地产业从业人员比2002年增加1倍多,这与这三年中的房地产业快速发展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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