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沿线“安全距离”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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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安全距离

铁路安全距离

请问高速铁路两边安全距离?第十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铁路管理机构提出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划定.铁路用地能满足前款要求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或者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重叠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和公路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后,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边界设立标桩,并根据需要设置围墙、栅栏等防护设施. 企业或者单位内部的专用铁路需要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参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划定. 第十一条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除必要的铁路施工、作业、抢险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二)取土、挖砂、挖沟; (三)采空作业;(四)堆放、悬挂物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了望的树木等植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排水,倾倒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铁路征地拆迁红线是21米,箱梁宽度是13米,桥梁左右两边还是4米.另外城市地段还有左右各10的控制线要拆迁.所以铁路中心线左右各有近20米的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3年7月24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3年8月17日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铁路安全距离

铁路安全距离

请问高速铁路两边安全距离?第十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铁路管理机构提出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划定.铁路用地能满足前款要求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或者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重叠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和公路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后,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边界设立标桩,并根据需要设置围墙、栅栏等防护设施. 企业或者单位内部的专用铁路需要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参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划定. 第十一条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除必要的铁路施工、作业、抢险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二)取土、挖砂、挖沟; (三)采空作业;(四)堆放、悬挂物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了望的树木等植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排水,倾倒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铁路征地拆迁红线是21米,箱梁宽度是13米,桥梁左右两边还是4米.另外城市地段还有左右各10的控制线要拆迁.所以铁路中心线左右各有近20米的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3年7月24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3年8月17日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一、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设立规定(1)保护区的设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①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 m,其他铁路为8 m。

②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 m,其他铁路为10 m。

③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 m,其他铁路为12 m。

④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 m,其他铁路为15 m。

前款规定距离不能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需要的,由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提出方案,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程序划定。

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组织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划定并公告。

在铁路用地范围外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组织有关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并公告。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航道保护范围或者石油、电力以及其他重要设施保护区重叠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协商划定并公告。

新建、改建铁路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应当自铁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划定并公告。

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

(2)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政府公告、平面图均需加盖政府公章,并永久保存,专人管理。

(3)保护区标桩埋设:标桩符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发布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标桩设计图的通知》(铁运函〔2005〕116号)等有关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标桩设计、埋设的规定,图物相符。

类型有A桩、B桩(联接螺栓须加防盗垫圈)。

各种安全距离一览表

各种安全距离一览表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kkV
10kV与35kV
12
跨越路途的水平拉线对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
13
柱上变压器台距空中最小垂直距离
14
高压熔断器距空中最小垂直距离
注:1.《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规定柱上变压器台距空中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2.5米,公司文件要求变压器台距空中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3.0米,对新增设备按公司文件执行.
2.《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规定高压熔断器距空中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4.5米,公司文件要求高压熔断器距空中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5.5米,对新增设备按公司文件执行.
经常使用平安距离和防护距离一览表之马矢奏春创作
创作时: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序号
内容
kV
10kV
35kV
110kV
1
电力线路呵护区: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

5
10
10
2
导线与空中或水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在计算最年夜弧垂情况下
居民区
非居民区
不能通航的河面
交通困难地域
3.
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在计算最年夜弧垂情况下
4
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在计算最年夜风偏情况下
5
导线与铁路轨顶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在计算最年夜弧垂情况下
6
导线与公路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在计算最年夜弧垂情况下
7
导线与弱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在计算最年夜弧垂情况下
8
导线与弱电线路之间的
最小水平距离,在计算
最年夜风偏情况下
开阔地域
不小于1倍最高电杆高度
路径受限制地域
9
导线与电力电线路之间的最垂直平距离,在计算最弧垂偏情况下

铁路安全距离

铁路安全距离

请问高速铁路两边安全距离第十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铁路管理机构提出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划定.铁路用地能满足前款要求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或者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重叠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和公路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后,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边界设立标桩,并根据需要设置围墙、栅栏等防护设施. 企业或者单位内部的专用铁路需要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参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划定. 第十一条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除必要的铁路施工、作业、抢险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二)取土、挖砂、挖沟; (三)采空作业;(四)堆放、悬挂物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了望的树木等植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排水,倾倒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铁路征地拆迁红线是21米,箱梁宽度是13米,桥梁左右两边还是4米.另外城市地段还有左右各10的控制线要拆迁.所以铁路中心线左右各有近20米的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3年7月24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3年8月17日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不同标准铁路沿线“安全防护距离”明细表

不同标准铁路沿线“安全防护距离”明细表

《铁路工程设计防
火规范_铁路规范 3.1.1
》TB10063-2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50016- 4.2.9
2018)
丙类厂房(生产
《精细化工企业工 程设计防火标准》
GB 51283-2020
4.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第8条
设施)与相邻工 厂或设施的防火 间距不应小于甲 、乙类厂房(生 产设施)防火间
4
丙类厂房
40 正线50m,其他线40m
35 正线20m,其他线10m 丙类液体储罐30m
26.25
《精细化工企业工 程设计防火标准》 4.1.5
GB 51283-2020
《铁路工程设计防
火规范_铁路规范 3.1.1
》TB10063-2016
石油化工全场性仓
库及堆场设计规范 4.2.1
GB50475-2008
序号
不同标准铁路沿线“安全防护距离”明细表
事项
相邻国家铁路线(中 心线)的防火间距;
安全防护距离 m
依据
规范 条款
备注
《建筑设计防火规
35
范》(GB50016- 4.2.9
2018)
《精细化工企业工
45
程设计防火标准》 4.1.5
GB 51283-2020
1
罐区

、乙类液 体罐组(罐外壁)
《铁路工程设计防
《精细化工企业工 程设计防火标准》 4.1.5
GB 51283-2020
《铁路工程设计防
火规范_铁路规范 3.1.1
》TB10063-2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50016- 3.4.3 2018)
《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50016- 3.5.1 2018)

车站线路间距+铁路线路安全范围

车站线路间距+铁路线路安全范围

车站线路间距注:①表列序号1,编组站内旅客列车通过正线或客运站内货车通过正线时与有列检作业的相邻线间,线间距应加宽至5500mm;改建既有车站时可采用5000mm。

②表列序号2,编组站的到达场、出发场和到发场铺设列检运输小车轨道的相邻线的线间距不应小于5500mm,列检运输小车轨道宜设在不通行超限货物列车的线路间。

③表列序号9,中间站的牵出线与相邻正线的线间距可采用5000mm,配有调机的牵出线(编组站除外)经常无调车人员上下车作业的一侧与相邻线的线间距困难条件下也可以采用5000mm,但线间设有高柱信号机时不应小于5300mm。

④在区段站或其他大站上,最多每隔8条线路应设置一处不小于6500mm的线间距,此线间距宜设在两个车场之间。

⑤曲线地段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矩铁路建筑限界》的有关规定加宽线间距。

⑥照明和通信电杆等设备,在站线较多的大站上应集中设置在有较宽线间距的线路间,在中间站应设置在正线之外。

铁路线路安全范围《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

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千伏以下: 1.0米;1——10千伏:1.5米;35千伏:3.0米;66——110千伏:4.0米;154——220千伏:5.0米;330千伏:6.0米;500千伏:8.5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十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各种安全距离一览表

各种安全距离一览表
14
高压熔断器距地面最小垂直距离
注:1.《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规定柱上变压器台距地面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米,公司文件要求变压器台距地面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米,对于新增设备按公司文件执行。
2.《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规定高压熔断器距地面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米,公司文件要求高压熔断器距地面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米,对于新增设备按公司文件执行。
各种安全距离一览表
常用安全距离和防护距离一览表
序号
内容
10kV
35kV
110kV
1
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

5
10

2
导线与地面或水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在计算最大弧垂情况下
居民区
非居民区
不能通航的河面
交通困难地区
3.
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在计算最大弧垂情况下
4
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在计算最大风偏情况下
5
导线与铁路轨顶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在计算最大弧垂情况下
6
导线与公路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在计算最大弧垂情况下
7
导线与弱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在计算最大弧垂情况下
8
导线与弱电线路之间的
最小水平距离,在计算
最大风偏情况下
开阔地区
不小于1 倍最高电杆高度
路径受限制地区
9
导线与电力电线路之间的最垂直平距离,在计算最弧垂偏情况下
10kV
35~110kV
10
导线与电力线路之间的
最小水平距离,在计算
最大风偏情况下
开阔地区
不小于1 倍最高电杆高度
路径受限制地区
10kV
35~11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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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散管管口距离铁路
LNG卸车点距离铁路
液化烃罐组(罐外壁)
4.7
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国家铁路线(中心 线)的防火间距
甲、乙类液 体罐组(罐外壁) 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
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最外侧设备外缘 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
4.8
液氢、液氨储罐(区)与铁路线的防火 液化石油气
间距
储罐(m3)
总容积 30<V≤10000 单罐容积 20≤V≤1000
45
类覆土立式
油罐;无油 二级(30000m3≤V<100000m3)
40
4.12
石油库设施与国家铁路线的安全距离
气回收设施 的甲B、乙A 三级(10000m3≤V<30000m3) 类液体装卸
38
《石油库设 计规范》
4.0.10
码头;乙B、 四级(1000m3≤V<10000m3)
60
体地上罐
组;甲B、乙 二级(30000m3≤V<100000m3)
55
类覆土立式
油罐;无油 三级(10000m3≤V<30000m3)
50
气回收设施
的甲B、乙A 四级(1000m3≤V<10000m3)
50
类液体装卸
码头
五级(V<1000m3)
50
丙类液体地 上罐组;丙
一级(100000m3≤ V<1200000m3)
铁路沿线“安全防护距离”明细表
序号
事项
安全防护距离(m)
依据 规范条款 罚则 备注
城市市区
10
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
12
高速铁路
村镇居民居住区
15
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 1 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排污、倾
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其他地区
20
城市市区
8
第二十九条
第八十 八条
禁止性
危险化学品大中型仓库:大型仓库(库
4.2
房或货场总面大于9000m2);中型仓库 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
(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在550m2~9000m2之
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
间)
4.3 油库与交流电气化铁道的安全距离
油库总容量(m3)50000 及以上 油库总容量(m3)10000至50000
埋地LPG储罐与铁路的距离
22
2/10
4.0.5
备注
禁止性 禁止性
禁止性 禁止性
铁路沿线“安全防护距离”明细表
序号
事项
安全防护距离(m)
依据 规范条款 罚则
加气站LNG储罐一级站距离铁路
4.6
加气站的LNG储罐、放散管管口、LNG卸 车点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
加气站LNG储罐二级站距离铁路 加气站LNG储罐三级站距离铁路
事项
铁路沿线“安全防护距离”明细表
安全防护距离(m)
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 甲类生产厂房
45
甲、乙类生产厂房(不包括 序号1的厂房)
30
正线
甲、乙类物品库房
50
依据
规范条款 罚则
备注
4.10 铁路线路与房屋建筑的防火间距
其他生产性及非生产性房屋 20
3.1.1
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 甲类生产厂房
4.9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液化天然气储罐 (区)与国家铁路的防火间距
集中放散装置的天然气放散总管
液化石油气 储罐(m3)
总容积 30<V≤10000 单罐容积 20≤V≤1000
40-80 40
《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
4.3.8
60-100
4.4.1
3/10
备注
禁止性
禁止性 禁止性 禁止性 禁止性
序号
50
道上方中心线两侧,铁路车站的防火间距
4.11 危险货物管道与铁路线路的防火间距
直接为铁路运输服务的乙、丙类液体和低
压可燃气体管道与邻近铁路线路的防火间
5

3.1.4
禁止性 禁止性
4/10
铁路沿线“安全防护距离”明细表
序号
事项
安全防护距离(m)
依据 规范条款 罚则
甲B、乙类液
一级(100000m3≤ V<1200000m3)
17.5
4.4
汽车加油加气站与铁路的距离
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无油气回收系统
15.5 22
《汽车加油 加气站设计 与施工规范
4.0.4
加油机、通 气管管口
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17.5
》 (GB50156-
2012)
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15.5
地上LPG储罐与铁路的距离
45
4.5
LPG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LPG储罐 与铁路的距离
70 60 50 50 50 55 45 80 35
45-75
《液化天然 气(LNG)汽 车加气站设 计与施工规
范》 (NB/1001 -2011)
《石油化工 企业设计防 火规范》 (GB50160-
2008)
4.3.3 4.1.9 4.3.7
液化天然气 储罐(m3)
总容积 10<V≤2000 单罐容积 10≤V≤1000
30
《铁路工程
设计防火规
其他线
甲、乙类生产厂房(不包括 序号1的厂房)
25
范》(2012 年版)
(TB10063-
甲、乙类物品库房
40 2007,J774-
2008)
其他生产性及非生产性房屋 10
与铁路平行埋设或架设的输送甲、乙、丙
类液体的管道和可燃气体管道,与邻近铁 路的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隧
油库总容量(m3)10000以下 无油气回收系统
1000
60 55 50 22
依据 规范条款 罚则
《危险化学 品经营企业 开业条件和 技术要求》 GB18265-
2000
《交流电气 化铁道对油 气管道 含 油库 的影 响容许值及 防护措施》
TB/T 2832-1997
6.1.1 4
埋地油罐
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 、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
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见下 表4.1-4.23)
《铁路技术管理
第三十二条
规程》(高速铁 路部分)2014版
第九十
附图1

第三十三条
限制性
管道距铁路用地界的净距不应小于
3
《油气输送
4.1
普速铁路
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 2 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

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 村镇居民居住区 其他地区
同1
10
12《铁路安全来自15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第八十 九条
限制性
3
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 铁路建筑限


距线路中心水平间距 距轨面
1.7-2.44 5.65+y
4
油气输送管道与铁路并行布置时
埋地管道距邻近铁路线路轨道中心线的净 距不应小于
25
管道与铁路 交汇工程技 第十八条 术及管理规
地上管道与邻近铁路线路轨道中心线的水 平净距不应小于
50
定》
1/10
国家能源局 、国家铁路 局、2015年 10月28日
铁路沿线“安全防护距离”明细表
序号
事项
安全防护距离(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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