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烟案件情报信息体系建设
涉烟情报处置方案范本

涉烟情报处置方案范本一、背景近年来,国家加强了烟草市场监管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仍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渠道进行非法烟草交易,给社会治安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呈现出立体化、复杂化的特点。
因此,对于烟草市场的监管执法工作需要加强和完善。
二、目的为加强对非法烟草交易的打击,完善烟草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制定该方案。
三、实施对象该方案适用于烟草市场监管执法部门。
四、处置流程第一步:情报收集将涉烟情报收集、核实、筛选。
涉烟情报必须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情报:•线索举报•联合巡查•审核相关监管资料第二步:情报研判将情报进行分类、标记并分析研判。
通过对情报的研判,评估涉烟交易活动的危害性质和风险级别,依照对应标准进行划分,按该等级所预设的行动计划后续启动处置工作。
第三步:处置方案针对具体情况,科学设计处置方案,其中包括对涉烟交易人员的追踪、监控、降级、处罚和纠正行为等方案,构建可操作的处置方案,以便后续实施。
第四步:实施将处置方案分配给具体责任人,完成相应任务。
实施过程中应当规范、合规、高效,确保行动的合法和有效。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制定布控计划•制定行动计划•制定危机预案五、建议为更加顺畅地开展处置工作,建议烟草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注意以下几点:•加快信息化建设,尽早实现对非法烟草交易线索的追踪和整合。
•不断完善涉烟情报收集的方法和渠道,做到全面、有效。
•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建立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管理模式,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确保烟草市场治理的高效性。
浅论涉烟违法案件信息搜集

浅论涉烟违法案件信息搜集作者:冷团结李成来源:《魅力中国》2018年第46期摘要:当前随着互联网的爆炸式发展,涉烟违法行为隐蔽性也越来越深,因此必须建立适应当前市场形势的有效信息搜集方式,特别是针对互联网案件。
本文以潍坊市高密市烟草专卖局为例,通过当前各项工作情况,分析涉烟案件信息的有效搜集,以期能为专卖涉烟案件的侦办提供借鉴。
关键词:信息搜集;大数据;专业队伍当前,市场经济已步入网络化时代,涉烟违法活动呈现更加隐蔽、复杂的态势,传统的市场检查、投诉举报难以有效满足打击涉烟违法网络的需要。
烟草行业也逐渐认识到这个问题。
以潍坊市高密市烟草专卖局为例,近年来,认真落实普法宣传“进社区、进集市、进校园”等活动,宣传烟草专卖知识,也推行了“凤城香韵”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涉烟案件举报政策,市场信息获取的渠道也不断在拓展。
在取得显著进步的同时,我们应清醒的看到,当前我们获取有效信息的方式依然未得到根本转变,瓶颈日益凸显。
在此情况下,建立情报搜集、分析、利用的网络将在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卷烟市场秩序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一、当前现状与瓶颈(一)信息搜集难度大。
假烟、走私烟分销环节逐渐减少,利用微信、QQ、抖音等自媒体平台进行交易大多直接进入消费者环节,而其因方式隐蔽、分销快捷、取证困难等带来监管难度加大;而一般案件主要表现为持证户违法成本空前增加,因此违法行为隐蔽性越来越来越高,“批量拆条、隐蔽仓储、真假混卖”等违法行为日益增多,取证调查难度加大。
(二)信息搜集渠道单一。
我们现有的信息搜集渠道多数属于被动型和传统型,即接受群众举报、进行市场走访等,稽查员分析市场能力欠缺,缺乏通过销售数据的分析和研判来确定须重点打击的区域、零售户和品牌的能力,过于依赖“拉网式”市场检查,案源信息获取方式单一,费时费力,成效不佳。
(三)群众举报积极性低。
虽然依托各个宣传日、宣传点、普法宣传“进集市、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做了大量宣传,但群众对涉烟犯罪知识了解依然不深,对涉烟犯罪行为的危害认识不够,存在事不关己、怕得罪人等想法,举报积极性不高,一般的举报也仅仅存在部分卷烟购买人认为买到假烟。
办理涉烟刑事案件遇到的问题及对策

办理涉烟刑事案件遇到的问题及对策涉烟刑事案件,是指涉及烟草专卖行为或者烟草制品走私行为的刑事案件,属于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的重点打击对象。
由于烟草专卖行业的特殊性质,办理涉烟刑事案件存在一些特殊的问题,在此我将结合实际工作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办理涉烟刑事案件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
一、案件获取难办理涉烟刑事案件的第一个问题是案件获取困难,即很难获取涉烟刑事案件线索。
烟草专卖行业和走私犯罪活动一般都是隐蔽的,犯罪者也会尽量避免留下证据。
此外,烟草专卖行业涉及面广,包括生产、加工、销售、运输、仓储等环节,很多涉嫌犯罪的线索需要跨部门或跨行业协作才能获取。
解决对策:1、重视烟草专卖行业数据采集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烟草行业信息库,提高信息获取的效率和准确性。
2、加强内部信息交流,建立警企合作机制,促进警方和烟草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合作。
3、加强外部协同,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开展警企、警检、警法等联合行动,提高线索获取和打击效果。
二、证据收集难办理涉烟刑事案件的第二个问题是证据收集难,即很难获得充分、可信的证据。
烟草专卖行业和走私犯罪活动一般都是隐蔽的,犯罪证据难以获取。
此外,烟草制品的特殊性质,如易燃、易变质、易腐烂、易挥发等特点,导致取证难度增大。
解决对策:1、强化技术手段支持,采用科技手段,如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移动感应等技术手段,增加取证手段和证据质量。
2、建立完善的取证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现场勘查、取证等工作,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3、采用情报侦查手段,构建烟草行业信息收集机制,通过多部门合作,挖掘线索,压缩犯罪空间,提高证据获取的效率。
三、案件定性难办理涉烟刑事案件的第三个问题是案件定性难,即很难确定犯罪行为的性质和罪名。
烟草专卖行业属于行政管制范围,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种类相对较少,而且犯罪嫌疑人往往会采取措施掩盖犯罪行为,导致案件的定性和认定困难。
解决对策: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审美能力,依法依规运用证据分析和案例对比等方式,加强案件定性和犯罪嫌疑人身份认定。
浅析互联网涉烟案件监管及应对措施

浅析互联网涉烟案件监管及应对措施摘要:当前,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购物日益普遍,网络购物在给大家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滋生了不少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违规销售烟草专卖品。
烟草执法部门在对这类案件实施监管执法时时,因为互联网违法涉烟案件本身具有特殊性,存在这诸多的现实困难,导致无法对此类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准确打击,如何有效查处互联网涉烟案件已经成为烟草专卖管理的重要课题。
本文通过探讨互联网涉烟案件的特征,对互联网涉烟案件监管的现状和监管难点做了具体分析,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烟草专卖执法监管我国自199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以来,便正式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垄断经营,专卖许可制度。
但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及其衍生行业的快速发展,网购因其辐射面广和隐蔽性强等特点成为了不法烟贩逃避打击,进行非法销售卷烟假烟的重要途径。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对国家烟草专卖制度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因此必须对这种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一、互联网涉烟案件类型及特点1.互联网涉烟案件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本文中“互联网涉烟”情况,就是以此作为法律根据。
即凡是违反烟草专卖制度,利用互联网从事烟草制品经营活动的(包括制售假冒卷烟),均归于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2.互联网涉烟案件的类型虽然互联网涉烟案件设定条件为通过互联网,但是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性质区分依然的性质依然按照案件的数额或违法金额来划分“罪与非罪”之间的界限,这一点在互联网涉烟案件中依然适用。
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区分为一般行政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以“销售走私烟、无标识外国卷烟”、“无证批发烟草专卖品”、“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未在当地烟草专卖品批发企业进货”等为认定及处罚依据的可以由专卖执法部门按照一般行政违法行为来进行处理。
(完整版)涉烟情报信息体系建设与运用分析

涉烟情报信息体系建设与运用分析随着当前涉烟犯罪的智能化、科技化、家族化和网络化,烟草市场环境日趋复杂,增加了专卖管理工作的难度,仅靠日常市场检查获取的单一情报信息或被动接受他人的投诉举报信息肯定难以做好打假破网与专卖管理工作。
如何发挥涉烟情报信息的作用,进一步有效解决专卖管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成了专卖人员与信息情报人员(以下统称专卖情报人员)思考的重点。
一、当前涉烟情报信息工作的现状目前涉烟情报信息工作与行业快速发展的步伐不相适应,情报信息的来源、分析、处理等都较为简单,没有形成统一、有序的情报体系。
从情报运用情况来看,由于诸多因素影响,致使许多情报在利用初期和利用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一)信息资源较为混乱。
在日常市场检查工作中,专卖情报人员会在不经意中发现或得到各种各样的信息,有虚假的、有真实的、有放大的、有随口乱讲的、有道听途说的等等,信息泛滥,真假难辩。
大量无用、不相关的信息充斥其中,致使信息在应用中困难重重,在很大程度上浪费了人力、物力、精力和财力,造成效率低下。
(二)思想重视程度不够。
在日常工作中,由于部分领导对情报信息工作不太重视,不注重信息保密的宣传工作,对下面反映的举报投诉信息只是简单的进行处理,没有要求追根朔源、刨根问底;而在执行中,更有部分专卖情报人员对发现的价值情报信息没有及时反映给领导进行决策,自作主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浪费了情报资源。
有时,即使将情报信息上报了,但由于保密工作不到位,致使该情报信息在实施过程中造成流产。
(三)信息来源过于单一。
从来源上讲,烟草部门信息采集的渠道主要来源于市场检查与投诉举报,形式过于单一,没有从专卖管理工作涉及的方方面面入手,使目前掌握的信息量难与市场净化、打假破网等要达到的目标工作相匹配,而市场中涉烟情报信息又层出不穷、变化较快,使稍纵即逝的情报信息的定位与获取变得相当困难,尤其对于无店经营卷烟的不法烟贩来说,隐蔽性强,行踪难定,较难掌握。
谈涉烟情报系统建设

关键 词 : 涉烟情报 ; 系统建设
Ke y wo r d s :t o b a c c o i n f o r ma t i o n ; s y s t e m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中图分类号 : T P 3 9
i n v e s t me n t , b u t a l s o t o e s t a b l i s h a d a p t a b l e r e g u l a t i o n s . I t i mp r o v e d t h e ma n a g e me n t o f i n f o r ma t i o n , a n d c o n f o r me d t o t h e a i ms o f t o b a c c o
・
1 7 4・ To b a c c o I n f o r ma t i o n S y s t e m Co n s t r u c t i o n
向前 XI ANG Qi a n; 吴 尚鸿 WU S h a n g — h o n g
到决 策层 都 是 经 过 分 析 员 处理 的 认 证 的 , 更 便于 决 策 层 对 部 署 等相 关 可供 领 导直 接 决 策 的二 元 信 息。 案 件和 市 场 管理 的评 估 和 决 策 。 2 . 1 . 4 对 大 型 案件 的 分 析 处 理 功 能 案 件 分析 的 主 要 1 . 4从 根 本 上 使 涉烟 情 报 信 息 质 量 达 到 质 的 飞跃 涉 内 容 包 括 对 案 件 资 源 处理 , 信 息深加工 与组织等 , 从 而 使 烟 情 报 系 统 不 是 个 单一 系统 ,更 应 该 是 综 合 管 理 系统 , 所 案 件 信 息 有 序 化 、 系统 化 。按 照相 应 的情 报 评 价 标 准 进 行 以这 个 系统 在 管 理 案件 的 同 时 可 以 对 专 卖 人 员 和 所 有烟 案 件 分析 评 价 和 更 高 层 次 的组 织排 序 , 对数 据 和 信 息 进 行 草部 门有 关 的有 价 值 的信 息相 关联 。 分析 。 此外 , 信 息 和 情 报人 员 不 只 负责 数 据 采 集 , 而 且 还 对 2 涉烟情报系统的功能和作 用 数据 进行分析 , 从 而提供分析性 的情报 , 提 高案件分析 的
涉烟案件情报信息体系建设

涉烟案件情报信息体系建立随着当前涉烟犯罪的智能化、科技化和网络化,烟草市场环境日趋复杂,这无疑增加了专卖管理工作的难度,仅靠日常市场检查获取的单一情报信息或被动承受他人的举报投诉信息肯定难以做好卷烟打假破网与专卖管理工作。
如何发挥涉烟情报信息的作用,及时有效的打击涉烟犯罪活动,进一步提升专卖管理工作水平呢?笔者根据基层工作经历浅谈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涉烟案件情报信息现状。
从当前涉烟案件情报信息来源来看,由于种种原因各级烟草专卖部门在获取有关打假破网方面的情报信息是被动的,渠道和方式比拟单一,往往仅限于自身发现掌握的情报信息,没有从专卖管理工作涉及的方方面面入手,使目前掌握的信息量难与市场净化、打假破网等要到达的目标工作相匹配,而市场中涉烟情报信息又层出不穷、变化较快,很多的涉烟信息游离于我们掌握的情报围之外。
以致情报信息不完整、不详实、不准确,造成打假工作不能持续深入,往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反而事倍功半,甚至半途而废。
其次,收集信息缺乏主动。
当前,对待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大局部都处在被动承受状态。
在有关打假破网情报信息的运用上同样存在保守封闭,共享意识淡薄,缺乏大局观念,或受纪律的制约,往往将已掌握的情报信息封闭在本级围,没有将情报信息及时向上级或同级部门传递,发挥其最大效能,不能形成打假破网联动性。
这几方面因素作用的结果事实上就造成已获取情报信息资源的浪费,甚至造成情报的失真失效。
二、涉烟案件情报信息的重要性以及搭建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平台的重要意义。
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在卷烟打假破网中地位可谓举足轻重,没有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做支撑,卷烟打假破网工作可以说是寸步难行。
随着信息社会的开展和网络的普及,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工作在查办案件中的重要性必将更加明显、突出,侦查工作对它的依赖程度亦将越来越强,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工作主导案源及侦查工作已成为专卖执法工作开展的迫切要求。
同时随着卷烟打假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卷烟制、贩、售假烟行为由明转暗,打假的难度越来越大。
涉烟情报系统建设

价值工程1涉烟情报系统建立的意义1.1本系统实现了烟草情报系统从无到有的突破我专卖部门在以前没有任何专业的涉烟情报系统,这对于我们烟草管理工作和案件办理带来了极大不便。
传统模式下,烟草信息采集“量少质弱”,“采集渠道单一”,这种状况是无法满足信息化社会烟草管理工作需求的。
建立烟草情报系统,是实现烟草系统从无到有的突破,这对于我部烟草管理工作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1.2实现和公安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提高联合执法成效、探索联合执法新突破公安等相关部门由于强烈的应用需求,已经建立并正在逐步完善其情报信息系统。
这些部门在长期的情报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情报数据和情报信息化工作经验。
将来自公安、工商、海关甚至法院的各种信息进行整合、汇编、帅选生成可用情报,在将情报根据性质、内容进行存储,这样不仅可以实现数据上的共享为今后办理案件提供便利,还能有力提高情报工作的效率。
1.3增加情报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所有情报信息到决策层都是经过分析员处理的认证的,更便于决策层对案件和市场管理的评估和决策。
1.4从根本上使涉烟情报信息质量达到质的飞跃涉烟情报系统不是个单一系统,更应该是综合管理系统,所以这个系统在管理案件的同时可以对专卖人员和所有烟草部门有关的有价值的信息相关联。
2涉烟情报系统的功能和作用2.1系统功能2.1.1情报信息的储存功能利用涉烟情报系统,可以方便的分类、存储各大队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获得的敏感信息。
在本系统中,设计了一套适合涉烟案件信息管理的输入、输出规则,能高效的实现信息存储、查询、更新、删除等功能。
其中录入将分成三个部分组成:①是专业人员录入。
②是海量录入(海量录入是指将从各个角度可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录入例如:网上售假信息、举报、投诉信息、张贴售假信息、广告售假信息)。
③是专卖稽查人员日常检查线索录入。
这三个部分中②、③点的信息最后都将由情报人员核实、上报、分析最后进行分类存放。
2.1.2情报信息管理功能随着信息量的剧增和信息结构的不断复杂,优秀的信息系统,强调的都是对信息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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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烟案件情报信息体系建设
随着当前涉烟犯罪的智能化、科技化和网络化,烟草市场环境日趋复杂,这无疑增加了专卖管理工作的难度,仅靠日常市场检查获取的单一情报信息或被动接受他人的举报投诉信息肯定难以做好卷烟打假破网与专
卖管理工作。
如何发挥涉烟情报信息的作用,及时有效的打击涉烟犯罪活动,进一步提升专卖管理工作水平呢?笔者根据基层工作经验浅谈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涉烟案件情报信息现状。
从当前涉烟案件情报信息来源来看,由于种种原因各级烟草专卖部门在获取有关打假破网方面的情报信息是被动的,渠道和方式比较单一,往往仅限于自身发现掌握的情报信息,没有从专卖管理工作涉及的方方面面入手,使目前掌握的信息量难与市场净化、打假破网等要达到的目标工作相匹配,而市场中涉烟情报信息又层出不穷、变化较快,很多的涉烟信息游离于我们掌握的情报围之外。
以致情报信息不完整、不详实、不准确,造成打假工作不能持续深入,往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反而事倍功半,甚至半途而废。
其次,收集信息缺乏主动。
当前,对待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大部分都处在被动接受状态。
在有关打假破网情报信息的运用上同样存在保守封闭,共享意识淡薄,缺乏大局观念,或受纪律的制约,往往将已掌握的情报信息封闭在本级围,没有将情报信
息及时向上级或同级部门传递,发挥其最大效能,不能形成打假破网联动性。
这几方面因素作用的结果事实上就造成已获取情报信息资源的浪费,甚至造成情报的失真失效。
二、涉烟案件情报信息的重要性以及搭建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平台的重要意义。
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在卷烟打假破网中地位可谓举足轻重,没有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做支撑,卷烟打假破网工作可以说是寸步难行。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工作在查办案件中的重要性必将更加明显、突出,侦查工作对它的依赖程度亦将越来越强,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工作主导案源及侦查工作已成为专卖执法工作发展的迫切要求。
同时随着卷烟打假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卷烟制、贩、售假烟行为由明转暗,打假的难度越来越大。
当前,卷烟市场较为复杂,网络化、科技化、信息化的涉烟犯罪现象屡禁不止,有效的涉烟情报获取是涉烟情报信息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而完整、准确、客观、及时是涉烟情报信息利用的关键要素。
因此,要对涉烟案件情报信息的获取方法、手段、工具进行探索和使用,不断提高信息获取效率。
因此,畅通案件线索收集和反馈信息渠道,建立多层次的卷烟打假信息网络尤其重要。
通过搭建涉烟案件信息共享平台,一可以互通信息,互通有无,实现资源互补。
烟草专卖部门仅靠本级、本部门获取的情报线索实在难以实现卷烟打假工作的新突破,只有实现信息资源互通互补,才能全面准确掌握活动情况,打掉涉烟犯罪网络。
二是通过信息平台,有利于及早
发现涉及本地区预谋活动,提供对预谋案件的调查线索。
预防比打击更为迫切更为重要,只有预防,才能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危害。
如果能从多渠道及时准确和有效获取情报信息,相关部门据此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布置重点监控,就能把涉烟犯罪扼杀在萌芽状态。
三是有利于提高破案效率,保证破案质量。
制售假烟网络最主要特征是跨区域延伸。
网络案件之间并非是完全孤立毫无联系的,它们之间可能相互关联,信息容相互交叉,通过查阅平台信息,获取与案件有关的人、事、物情况,可以为并案调查提供线索和依据,可以迅速查明嫌疑人的历史情况和档案,避免重复劳动。
四是有利于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争取同活动斗争的主动权。
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平台记录不同时期活动情况以及各类情报信息,通过对这些容的研究,掌握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可以方便决策部门采取相应对策。
三、构建涉烟案件情报信息体系的几点思考。
鉴于搭建涉烟案件信息平台存在以上诸多好处,为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做到信息共享,维护辖区烟草专卖秩序。
那么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依托信息平台,切实做“精”案件经营,积极查办大要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立先进的数字化管理系统。
可以通过在目前已有的专卖管理操作系统平台中,尝试建立一个新的情报信息管理系统模块。
在此模块录入案件信息、举报投诉信息、稽
查员市场走访信息以及重点违规户的基本信息等容,尤其是涉烟案件当事人违规信息,根据一般案件、大要案件等案件性质进行分类存放,在全市专卖管理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方便全市专卖管理部门查询、了解涉烟当事人事实,可以为并案调查提供线索和依据,也可以迅速查明嫌疑人的历史情况和档案,避免重复劳动。
(二)建立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平台。
制售假烟的网络往往是错综复杂的,它涉及的区域广泛人员众多,涉及的情报信息更是千丝万缕。
不法烟贩之间互相勾连息息相通,售假网络跨越地域不断延伸,形成了纵横交错的庞下网络。
一个网络案件不仅仅涉及当地涉烟犯罪甚至可以牵涉多部门多地区,这就需要案件所涉区域和人员的大量的可靠的情报信息作支撑,需要涉及区域相关部门的协作支持。
在卷烟打假破网工作中烟草专卖部门面对日趋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显得势单力薄。
这就要求各级专卖部门要寻求更多的外部力量的支持,改变固步自封各自为战的思想,从大局出发,全盘考虑,形成多部门配合参与的合力。
因此建立涉烟案件情报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就显得尤为重要,可以大提高卷烟打假破网的效能。
为此可以通过搭建多方信息平台,扩展信息来源:
1、搭建微信公众平台。
充分利用烟草微信平台,开设烟草快讯、品牌鉴赏、业务咨询、专卖之窗、举报投诉等版块,发挥传播速度快、交流参与高、信息抵达准等微信优势,实现烟草部门与零售客户和消费者的有效沟通,让更多的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群众参与进来。
对于专卖管
理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专卖之窗板块提供专卖在线咨询、真假烟识别技巧、案例评析以及政策宣传等一系列功能,充分发挥消费者直接面对烟草零售终端市场的维权意识,也可以方便社会各界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举报投诉板块提供涉烟案件情报信息。
2、搭建零售户微信平台。
卷烟零售户是卷烟市场监管的主要对象,也是案件线索信息来源的一个重要群体。
所以,要通过信息网络建设,调动卷烟零售户的信息反馈积极性。
但是根据以往工作经验,零售户之所以不愿意与烟草部门合作,其主要因素还是对于制度的不信任,怕举报提供情报信息遭打击报复。
为了打消零售户的顾虑,可以采取一些创新举措。
比如与诚信、守法零售户之间搭建微信平台,以稽查员管辖片区为单位,以片区稽查员为信息员牵头建立微信平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扩大更多的零售户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将市场的管理由单一主动管理向由零售户共同参与的格局。
同时零售户向烟草部门举报行为,则只需通过微信平台向片区稽查员提供,信息上报和反馈按照一对一单线联络方式,无需对外暴露自已的真实身份信息,不必担心会有人泄密,这样就从源头上规避了泄密的风险。
3、搭建县级局微信平台。
发挥全员的力量,搭建县级局全体干部职工微信平台,平台的搭建不仅可以成为企业上下级在线互动沟通的好桥梁,员工可以将实际工作中遇到和发现的各种问题通过微信平台进行在线互动沟通和探讨,上级领导也可以通过微信平台布置任务,以此提高企业管理效率。
同时通过此平台还可以充分发挥“四员”(营销员、
稽查员、送货员、烟技员)信息员的作用,营销员、送货员、烟技员可将日常在一线工作中发现的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及时反馈,从而不断扩大案源线索。
4、搭建纵横贯通的情报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具体来说,从“纵”的层面来看,就是专卖部门上下级之间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平台。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对于基层烟草来说比较常用的就是市县两级之间的信息平台。
从“横”的层面来看,就是同级烟草专卖部门之间以及与同级相关执法部门、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平台。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对于基层烟草来说比较常用的就县级局各兄弟单位以及县级局与县公安等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平台。
通过建立起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之间的全方位、立体式的信息网络,将在办案件中涉及跨区域的涉烟犯罪网络的组织体系、运作流程、活动规律、涉及的区域和人员以及人员之间相互关系等信息通过信息平台传递出去,为打假工作争取主动、赢得先机,提高涉烟案件查处率。
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将获得的有关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及时通过平台传递给烟草部门,烟草部门及时通过信息平台向相关职能部门传递卷烟打假情况以及需要由其协助查办的线索,实现资源共享信息通畅,就能确保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形成上下联动、区域及部门之间共同协作的卷烟打假破网工作机制。
建立纵横贯通的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平台是实现联动协作,提高卷烟打假破网效能,化卷烟打假破网被动为主动的有效途径。
有效运用该信息平台,必将节约大量的执法办案成本,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更有利于长期保持卷烟打假破网的高压态势,能进一步推动卷烟打假破网工作的常态化和高效化。
涉烟案件情报信息是烟草部门打击和防涉烟犯罪的生命线。
这也就要求我们要广辟信息渠道,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网络平台,使涉烟案件情报信息流通过程保持最佳状态,各类涉烟情报信息资源能够得到有效整合,发挥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平台的最大效用,才能及时有效的打击涉烟犯罪活动,进一步提升专卖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