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熟市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备考练习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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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基础模拟练习题及答案

2017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基础模拟练习题及答案

2017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基础模拟练习题及答案2017年司法考试备战已经悄然拉开了帷幕,为了各位考友能够更好地复习应战,无忧考网特为大家带来2017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基础模拟练习题及答案,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1.下面的哪一项法律规范属于准用性规范?()A.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B.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C.公民享有劳动和休息的权利D.军队与特定部门的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由相应部门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2.下列规则中属于任意性规则的有()。

A.《海域使用管理法》第6条:“国家建立海域使用权登记制度,依法登记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B.《民办教育促进法》第7条第2款:“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

”C.《工会法》第21条:“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D.《婚姻法》第22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3.下列关于普通法与衡平法的描述中正确的有()。

A.普通法是指11世纪诺曼底人入侵英国后所逐步形成的普遍适用于英格兰的一种判例法B.衡平法是14世纪末在英国产生与发展起来的,作为对普遍法的修正和补充形式而存在C.衡平法院即为王室法院D.普通法院后又称为大法官法院4.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行为构成违宪?()A.全国人大授权其常委会制定民法典B.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C.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军事法规D.全国人大常委会改变国务院制定的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5.一个国家的宪政制度如果常常为其他国家所效仿,这个国家的宪法就被称之为“宪法之母”。

被称为“宪法之母”的是哪国的宪法?()A.法国宪法B.美国宪法C.德国宪法D.英国宪法6.有关罗马法中继承制度的描述正确的是()。

A.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两种B.罗马法继承经历了从概括继承到限定继承的过渡C.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可以并用,但冲突时遗嘱继承优先D.法定继承包括市民法的法定继承和裁判官的法定继承,并以前者占主导地位7.某厂商出售家用电脑时,向消费者声明:本店对机内预装软件是否有合法版权概不负责,机器售出后若发生任何版权纠纷,概与本店无关。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答案【已公布】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答案【已公布】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答案【已公布】无忧考网从中国普法网获悉,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答案已公布,详情如下: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以下各题所列A、B、C、D选项中,下划加粗的即参考答案。

试卷一一、单项选择题。

1.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2.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3.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D.可以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4.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D.梁某要求派出所出具已明令不再出具的证明,其法治意识不强5.A.道德问题的有效解决总是必须依赖法律的强制手段B.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助于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C.法律的有效实施总是必须诉诸道德谴责和舆论压力D.法律与道德具有概念上的必然关系,法律其实就是道德6.A.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的处理决定具有国家强制力B.“医闹”的解决依赖源头治理,国家机关不应介入C.“医闹”的存在说明法律在矛盾化解中的地位仍待加强D.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不利于公正地解决医患矛盾7.A.法官与律师具有完全相同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B.是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新途径C.有助于加深律师和法官相互的了解和信任D.是从律师中招录法官、充实法官队伍的一种方式8.A.相对于自由价值,秩序价值处于法的价值的顶端B.法官在该案中运用了个案平衡原则解决法的价值冲突C.“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仅是对案件客观事实的陈述D.言论自由作为人权,既是道德权利又是法律权利9.A.表达的是委任性规则B.表达的是程序性原则C.表达的是强行性规则D.表达的是法律责任的竞合10.A.姓名权属于应然权利,而非法定权利B.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填补规则漏洞C.姓名权是相对权D.若法院判决王甲承担赔偿责任,则体现了确定法与道德界限的“冒犯原则”11.A.在我国,指导性案例是正式的法的渊源B.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C.法官在该案中运用了类比推理D.在我国,法院和各级法院均可发布指导性案例12.A.适用法律必须面对规范与事实问题B.当法律的字面含义不清晰时,可透过法律体系理解其含义C.法律体系由一国现行法和历曾经有效的法构成D.法律的字面含义有时与法律背后的意义不一致13.A.反映了社会调整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的规律B.说明法律始终是社会调整的首要工具C.看到了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在法产生过程中的作用D.强调了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14.A.内发型法的现代化具有依附性,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B.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是在西方文明的特定历史背景中孕育、发展起来的C.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具有被动性,外来因素是最初的推动力D.中国法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司法主导型15.A.周礼分为五礼,核心在于“亲亲”“尊尊”,规定了政治关系的等级B.西周时期五刑,即墨、劓、剕(刖)、宫、大辟,适用于庶民而不适用于贵族C.“礼”不具备法的性质,缺乏国家强制性,需要“刑”作为补充D.违礼即违法,在维护统治的手段上“礼”“刑”二者缺一不可16.A.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确定,以身高作为标准,男、女身高六尺二寸以上为成年人,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B.重视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对故意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对过失行为则认为无犯罪意识,不予追究C.对共犯、累犯等加重处罚,对自首、犯后主动消除犯罪后果等减轻处罚D.无论教唆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对教唆人均实行同罪,加重处罚17.A.唐律规定,审判时“必先以情,审察辞理,反复参验,犹未能决,事须拷问者,立案同判,然后拷讯,违者杖六十”B.《断狱律》说:“若赃状露验,理不可疑,虽不成引,即据状断之”C.唐律规定,对应议、请、减和老幼残疾之人“不合拷讯”D.《断狱律》说:“(断狱)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18.A.契约的订立必须出于双方合意,对强行签约违背当事人意愿的,要“重蜫典宪”B.买卖契约中的“活卖”,是指先以信用取得出卖物,之后再支付价金,且须订立书面契约C.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并有“(出举者)不得迴利为本”的规定,防止高利贷盘剥D.宋代租佃土地契约中,可实行定额租,佃农逾期不交租,地主可诉请官府代为索取19.A.罗马法可以满足当时西欧各国一般财产和契约关系发展变化的需要,始得以复兴B.复兴运动约从公元10世纪开始C.评论法学派在复兴运动中,起到了开创作用D.注释法学派致力于罗马法与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的结合,促进了罗马法的研究和适用20.A.属于英美法系特点的有:①③⑥⑦B.属于大陆法系特点的有:②④⑤⑦C.属于英美法系特点的有:①③④⑤D.属于大陆法系特点的有:②③⑤⑦21.A.不成文宪法的特点是其内容不见于制定法B.宪法典的名称中必然含有“宪法”字样C.美国作为典型的成文宪法国家,不存在宪法惯例D.在程序上,英国不成文宪法的内容可像普通法律一样被修改或者废除22.A.裁判文书中不得出现宪法条文B.当事人不得援引宪法作为主张的依据C.宪法对裁判文书不具有约束力D.法院不得直接适用宪法对案件作出判决23.A.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B.经国务院批准,可开辟对外贸易口岸C.县人大常委会中应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D.县人大可自行变通或者停止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24.A.行政长官就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涉及的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对法院无约束力B.行政长官对立法会以不少于全体议员2/3多数再次通过的原法案,必须在1个月内签署公布C.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D.行政长官仅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行政会议的成员25.A.涉及公民的出版自由B.不构成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C.在目的上具有正当性D.涉及宪法上的合理差别问题26.A.共和国勋章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授予议案,由全国人大决定授予B.国家荣誉称号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C.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可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D.国家功勋薄是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名录27.A.赵某的辞职请求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B.钱某的辞职请求由上一级检察院检察长向该级人大常委会提出C.孙某出任代理院长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报县人大批准D.李某出任代理检察长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报上一级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批准28.A.只要在一个竞争性市场中的经营者达成协调市场行为的协议,就违反该法B.只要经营者之间的协议涉及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标准等问题,就违反该法C.如经营者之间的协议有利于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就不违反该法D.如经营者之间的协议不具备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就不违反该法29.A.属于正当的营销行为B.构成混淆行为C.构成虚假宣传行为D.构成商业贿赂行为30.A.霍某有权请求靓顺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霍某只能请求该车生产商承担免费更换责任C.霍某有权请求靓顺公司承担产品侵权责任D.靓顺公司和该车生产商应当连带承担产品侵权责任31.A.只有审计署才能对当地农业银行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B.只有经银监机构同意,该县审计局才能对当地农业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C.该县审计局经上一级审计局副职领导批准,有权查询当地扶贫办在银行的账户D.申请财政贴息的该企业并非国有企业,故该县审计局无权对其进行审计调查32.A.劫机发生在丙国领空,仅丙国有管辖权B.犯罪嫌疑人为甲国公民,甲国有管辖权C.劫机发生在乙国航空器上,仅乙国有管辖权D.本案涉及国际刑事犯罪,应由国际刑事法院管辖33.A.甲国派遣杰克前,无须先征得乙国同意B.约翰在履职期间参与贩毒活动,乙国司法机关不得对其进行刑事审判与处罚C.玛丽不享有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D.如杰克因参加斗殴意外死亡,其家属的特权与豁免自其死亡时终止34.A.甲国无权通过书面声明排除公约强制程序的适用B.国际海洋法法庭对该争端没有管辖权C.无论三国选择与否,国际法院均对该争端有管辖权D.国际海洋法法庭的设立排除了国际法院对海洋争端的管辖权35.A.侵权人是西班牙公民,应适用西班牙法B.被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在新加坡,应适用新加坡法C.被侵权人是中国公民,应适用中国法D.论坛服务器在西班牙,应适用西班牙法36.A.如李某依中国法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德国法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适用德国法B.甲公司对该支票的背书行为,应适用中国法C.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期限,应适用中国法D.如丙公司不慎将该支票丢失,其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应适用德国法37.A.两船碰撞的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B.如两船在公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C.如两船在中国领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D.如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在租赁期间将东方号抵押给韩国丙公司,该抵押权应适用中国法38.A.该人民法院应组成合议庭审查B.如该裁决是由临时仲裁庭作出的,该人民法院应拒绝承认与执行C.如该人民法院认为该裁决不符合《纽约公约》的规定,即可直接裁定拒绝承认和执行D.乙公司申请执行该裁决的期间应适用日本法的规定39.A.电子邮件不符合“书面”管辖协议的要求,故该判决不应被认可与执行B.如乙公司的住所地与财产所在地分处两个中级人民法院的辖区,甲公司不得同时向这两个人民法院提出申请C.如乙公司在内地与香港均有财产,甲公司不得同时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D.如甲公司的申请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它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0.A.伟业公司不承担该批货物在乙国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B.该批货物的风险应于订立合同时由伟业公司转移给利德公司C.铁路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上火车时起至卸下时止D.不同铁路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应分别对在该区段发生的货损承担责任41.A.该提单交付即可转让B.因船舶碰撞是由船方过失导致,故承运人应对仪器受损承担赔偿责任C.保险人应向货主赔偿部分仪器受损的损失D.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从其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42.A.承运人应赔偿收货人因其无单放货造成的货物成本加利润损失B.因该批货物已投保一切险,故保险人应对货主赔偿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C.因货物已放予他人,收货人不再需要向卖方支付信用证项下的货款D.如交单人提交的单证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即应付款43.A.如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不足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25%的,不得启动反倾销调查B.如甲、乙、丙三国的出口经营者不接受商务部建议的价格承诺,则会妨碍反倾销案件的调查和确定C.反倾销税的履行期限是5年,不得延长D.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于已付的临时反倾销税的,差额部分应予补交44.A.因《希望之路》首先在非缔约国出版,不能在缔约国享受国民待遇B.迈克在甲国出版《希望之路》后25天内在乙国出版,仍然具有缔约国的作品国籍C.乙国依国民待遇为该作品提供的保护需要迈克履行相应的手续D.乙国对该作品的保护有赖于其在甲国是否受保护45.A.某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但未同时告知其如有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B.某省法院修订进入法庭的安检流程,明确“禁止对律师进行歧视性安检”C.某法官在一伤害案判决书中,对被告人及律师“构成正当防卫”的证据和意见不采信而未做回应和说明D.某法庭对辩护律师在辩论阶段即将结束时提出的“被告人庭前供述系非法取得”的意见及线索,未予调查46.A.我国司法制度主要由四个方面的体系构成: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法文化体系B.司法组织体系主要包括审判组织体系、律师组织体系、公证组织体系C.人民调解制度和死刑复核制度是独具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司法解释制度和案例指导制度是中外通行的司法制度D.各项司法制度既是司法机关职责分工、履行职能的依据和标准,也是监督和规范司法行为的基本规则47.A.立案登记制有助于实现司法效率,更有助于强化司法的应然功能B.对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存在的欠缺和错误,法院应主动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C.如不能当场判定起诉是否符合规定,法院应接收起诉状,并口头告知当事人注意接听电话通知D.对法院既不立案也不做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投诉,但不可向上一级法院起诉48.A.严格遵守审限B.约束业外活动C.坚持司法便民D.保持中立地位49.A.委派钟律师担任该所出资成立的某信息咨询公司的总经理B.合伙人会议决定将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刘律师除名,报县司法局和律协备案C.对本所律师执业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进行考核,报律协批准后给予奖励D.对受到6个月停止执业处罚的祝律师,在其处罚期满1年后,决定恢复其合伙人身份50.A.公证机构可接受易某申请为其保管遗嘱及遗产并出具相应公证书B.设立公证机构应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司法部依规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C.贾教授在高校讲授法学11年,离职并经考核合格,可以担任公证员D.甄某交通肇事受过刑事处罚,因此不具备申请担任公证员的条件更多点击查看>>>。

2017年江苏省司法考试《卷一》考试题

2017年江苏省司法考试《卷一》考试题

2017年江苏省司法考试《卷一》考试题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以(B )日以下的行政拘留A12日B15日C10日D11日2.不动产登记是在(C )登记A 登记人户籍所在地B 登记人户籍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C 不动产所在地D 登记人户籍所在地和不动产所在地3.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由(D )制定。

A.专门委员会B.国务院C.财政经济委员会D.国务院财政部门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时间(D )。

A. 2014年2月1日B. 2014年3月1日C. 2014年4月1日D. 2014年5月1日5.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时间标准(B )。

A.按天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B.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C.按季度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D.按年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6.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下列哪一情形不需要取得许可。

(D)A.乳制品生产B.生猪屠宰C.个体餐饮D.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7.自留山属于( B )A.国家所有B.集体所有C.公共所有D.集体所有、村民承包8.民事诉讼是指(C )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加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

A.国家安全机关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D.公安机关9.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B )A.有权改变或撤销B.有权撤销,无权改变C.有权改变,无权撤销D.无权撤销,无权改变10.我国《预算法》是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自(C )起施行。

A. 1994年1月1日B. 1994年3月28日C. 1995年1月1日D. 1995年3月28日11.违反新环境保护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D )。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正确答案:D解析:A项错误。

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不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

B项错误。

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践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经验。

C项错误。

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但绝不能完全照搬外国法治的理念和模式。

D项正确。

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

2.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健全透明预算制度。

修改后的《预算法》规定,经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也应向社会公开。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正确答案:D解析:A项正确。

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依法行政要求对其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

B项正确。

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

C项正确。

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有利于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

D项错误。

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

2017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7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7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希望考生能好好备考2017年司法考试。

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选题1.某选区选举地方人大代表,代表名额2人。

第一次投票结果,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序为甲、乙、丙、丁,其中仅甲获得过半数选票。

对此情况的下列处理意见哪一项符合法律的规定?A 宣布甲、乙当选B 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C 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D 宣布无人当选,以甲、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答案】:C【解析】:[考点] 地方人大代表的选举对应选代表数额不足情形的处理,参见《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组织法》第24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时,可以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也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另行提名、确定候选人。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不足的名额的另行选举可以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也可以在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

另行选举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时,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

”2.下列关于宪法分类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A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分类是由英国宪法学者戴雪最早提出来的B 凡是以文字或者文件形式体现出来的宪法就是成文宪法C 1889年的日本明治宪法和1830年的法国宪法都是钦定宪法D 英国的不成文宪法是由不同历史时期颁布的宪法文件、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构成的【答案】:D【解析】:[考点] 宪法的分类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是最早由英国宪法学者J.蒲莱士提出的宪法分类;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1830年的法国宪法是协定宪法。

2017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

2017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

2017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依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应当依照下列哪一判断确定?
A.法院地法
B.原告住所地法
C.被告住所地法
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正确答案:D
2、侨居甲国的中国公民田某在乙国旅行时遇车祸身亡。

其生前在丙国某银行寄存有价值10 万美元的股票、珠宝一批,在中国遗留有价值200 万人民币的房产一处。

田某在中国的父母要求继承这批股票和珠宝。

我国与甲乙丙三国均无有关遗产继承的特别协议。

依我国法律,前述股票和珠宝的继承应适用哪一国的法律?
A.中国法
B.甲国法
C.乙国法
D.丙国法
正确答案:B
3、新加坡民用航空GS 一架客机飞往印度尼西亚途中,因机上物体坠落使在公海上捕鱼的越南渔船受损。

后该渔船开往中国港口修理,并就该飞机造成的损害赔偿诉诸我国法院。

对于该案,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法院应适用下列哪个国家的法律?
A.新加坡法律
B.印度尼西亚法律。

2017年司法考试一卷模拟题(五)

2017年司法考试一卷模拟题(五)

2017年司法考试⼀卷模拟题(五) 考友们都准备好司法考试了吗?本⽂“2017年司法考试⼀卷模拟题(五) ”,跟着店铺来了解⼀下吧。

要相信只要⾃⼰有⾜够的实⼒,⽆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7年司法考试⼀卷模拟题(五) 1.法律体系是⼀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们尽可以以不同的⾓度不同的侧⾯来理解、解释和适⽤这⼀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概念的基本特征。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不能准确地把握这⼀概念的基本特征? 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国内法为依据 B.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 C.尽管⾹港的法律制度与⼤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的 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法律体系是指⼀国的全部现⾏法律体系按照⼀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类不同的法律部门⽽形成的内部和谐⼀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本题选项中C项具有⼀定的迷惑性,⾹港和⼤陆虽然属于不同法系,但是都属于同⼀法律体系,因此C 项是正确的。

我国古代虽然是“诸法合体”,没有划分部门法,但不能因此说不存在法律体系,因此D项是错误的。

2.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者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

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这⼀关系? 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 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义务 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的存和发展为条件 D.义务的设定⽬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察“权利本位”思想,在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中,权利处于最终地位,义务始终是为权利服务的,因此B项是错误的。

 3.从违法⾏为的构成要素看,判断某⼀⾏为是否违法的关键因素是什么? A.该⾏为在法律上被确认为违法 B.该⾏为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 C.该⾏为由具有责任能⼒的主体作出 D.该⾏为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 (2002年试卷⼀第3题)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见教材“违法⾏为的构成要素“。

2017年常熟市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备考练习题(1)

2017年常熟市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备考练习题(1)

2017年常熟市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备考练习题(1)单选题:1.下列哪一项中的人员不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A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B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挟持有效旅游证件进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以上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国籍的人C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前或以后B项中所列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满22周岁的子女D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以上的中国公民【正确答案】:C【解析】:[测试点] 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4条第2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为: (1)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2)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以上的中国公民;(3)第(1)、(2)两项所列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4)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以上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国籍的人;(5)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第(4)项所列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满21周岁的子女;(6)第(1)至(5)项所列居民以外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只在香港有居留权的人。

C项的表述与法条不吻合之处在于法律规定是“未满21周岁”,而选项中则是“未满22周岁”。

2.以下关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在我国,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均属于墓层群众性自治组织B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属于国家机关的一部分,代表国家,具有强制力C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有协助基层人民政府或者他的派出机构维护社会治安的义务D 一定意义上可以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视为基层政权的派出机关【正确答案】:C【解析】:[测试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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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常熟市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备考练习题(5)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本条解释不属于( )A 字面解释B 正式解释C 目的解释D 限制解释【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解释的种类和方法。

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字面解释。

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为窄的解释。

扩充解释是指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比立法原意为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为广的解释。

字面解释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解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扩大。

本题中凶器的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要广,把凶器解释为“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比刑法中凶器的含义要窄,属于限制解释。

A应选,D不选。

根据解释的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

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又可以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解释。

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本题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属于正式解释。

B不选。

法律解释的方法有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

目的解释是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

这里讲的目的不仅指原先制定该法律时的目的,也可以指探求该法律在当前条件下的需要;既可以指整部法律的目的,也可以指个别法条、个别制度的目的。

本题中把凶器解释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的目的是为了明确此类器械与其他类型的器械相比(如防身用的小刀),对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能够形成重大威胁。

如果犯罪嫌疑人携带此类器械实施抢夺,除了侵犯他人财产外,还将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社会危害性更大,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

因此,此种解释属于目的解释。

C不选。

2.就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区别,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出让必须为有偿;划拨可以为有偿,也可以为无偿B 出让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划拨一般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C 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没有任何限制;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该报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D 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设定抵押;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的区别。

A、B选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7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可见,出让为有偿,且必须约定出让期限。

同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可见,划拨可以为有偿,也可以为无偿。

划拨一般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故A、B项正确,不选。

C选项,同法第39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虽然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但也应符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故C项说法错误,入选。

D选项,同法第47.条第2款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同法第50条规定,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对于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否单独抵押,法条并无直接规定,但依照划拨的性质以及同法第50条的规定,应当认为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故D项正确,不选。

3.法国人詹姆士有一艘货船,2004年在希腊登记,后于2005年取得巴拿马国籍, 2006年lo月他将货船光船租于一个荷兰人,期间他又将船抵押借了一笔款项用于运营,该船在运输途中经我国渤海湾时不幸与我国一货轮相撞,被我国某拖船公司施救,之后有关方发生纠纷,依照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 在海事法院审理过程中,有关方置疑詹姆士的船舶所有权,此时应该适用希腊法律B 如果詹姆士不能如期偿还债务,抵押权人甲某向法院主张其权利,此时应该适用巴拿马法律C 我国拖船公司若想实现其权利,则应在中国海事法院主张对其适用中国法律D 有关该船舶的所有纠纷应该适用该船舶目前所在地的法律【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我国有关船舶物权的法律适用问题。

船舶、飞行器等一类运输工具,由于其经常处于运动状态,因而与运送途中的物一样,其物权问题不宜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

我国的《海商法》和《民用航空法》都对此做了特别的规定,对此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本题涉及的是船舶物权的法律适用问题,依照我国目前的法律,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所以D选项不正确。

本题中,该船在希腊登记,那么希腊就是原登记国,巴拿马就是船旗国;如果该案在我国法院涉诉,那么我国法院就是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

我国《海商法》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

”所以A选项中,应该适用船旗国巴拿马国的法律,而不是希腊法律,该项不正确。

同法第271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

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法律。

”所以B选项中,应该适用原登记国希腊法律而不是巴拿马法律,故该项不正确。

同法第272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所以我国拖船公司要想实现其权利,就应当向中国海事法院起诉,此时我国法院就是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理所当然应当适用我国法律,故C选项正确。

4.营业地在甲国的A公司作为买方,和营业地在乙国的B公司作为卖方,签订了一份成套设备买卖合同。

关于本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双方可以约定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但是不能修改《公约》中的规定B 若双方约定B公司负责运输,且价格术语为CIF,则双方关于投保险种的问题适用公约》的有关规定C 若甲国为中国,则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不是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或者证明D 若B公司出售的成套设备,是通过拍卖方式销售给A公司的,则关于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不适用《公约》【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有关《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综合理解。

《公约》对(1)合同的订立; (2)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予以规范。

《公约》未涉及的法律问题包括:(1)合同的效力和惯例的效力;(2)所销售货物所有权的问题;(3)货物引起人身伤亡或损害的产品责任问题。

《公约》的适用范围是: 1.《公约》适用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其国际因素以当事人的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为确定依据。

2.排除《公约》适用的六类货物: (1)供私人、家用的货物销售;(2)以拍卖方式进行的销售;(3)依法律执行令状或是其他令状进行的销售; (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是货币的销售;(5)船舶、飞机的销售;(6)电力的销售。

3.排除《公约》适用的两种合同:(1)通过劳务合作方式进行的购买; (2)通过货物买卖的方式进行的劳务合作,但货物交割部分仍可以适用1980年《公约》。

4.就买卖合同而言,《公约》仅适用于:(1)合同的订立;(2)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公约》未涉及的法律问题包括:(1)合同的效力和惯例的效力,(2)所销售货物所有权的问题;(3)货物引起人身伤亡或损害的产品责任问题。

选项A中,A、B公司分处不同的营业地,双方可以约定适用《公约》;根据《公约》适用的任意性,《公约》允许当事人修改其中的规定。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应入选。

选项,B中,CIF价格术语属于国际商事惯例,由于《公约》未涉及合同的效力和惯例的效力等问题,则关于CIF投保险种的问题不适用《公约》。

故选项B说法错误,不应入选。

选项C中,中国加入《公约》时作出两个保留:(1)合同形式保留(书面形式保留),即我国要求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或者证明;(2)扩大适用的保留,即如果货物销售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营业地在一个非缔约国酌境内,而根据该国的国际私法规则合同应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那么上述合同仍应适用缔约国的内国实体法律,而非《公约》。

则选项C错误,不应入选。

选项D中,虽然公约规定了其适用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但是《公约》又规定排除适用包括以拍卖方式进行的销售等六类货物。

故D选项说法正确,应当入选。

根据题意,正确选项为D。

5.甲国公民A由于在本国从事了种族隔离罪行,现已经逃往乙国,甲国的政府要将其缉拿归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国若向乙国提出引渡本国公民A的请求,则乙国政府有义务将公民A引渡给甲国B 甲国公民A若提出根据“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因其所犯罪行属于政治犯罪,乙国政府没有义务将其移交给甲国C 甲国公民A向乙国申请庇护,若乙国给予其庇护,则对其不仅不引渡而且不予驱逐D 甲国公民A向乙国申请庇护,若乙国给予其庇护,则对于A的活动,只要其不在乙国境内从事危害乙国安全的活动,乙国就没有义务对其加以必要的限制【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有关引渡和庇护的知识点。

1.引渡 (1)定义:是指一国应外国的请求,把在其境内被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判刑的外国人,移交给请求国审理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

引渡以条约为依据。

引渡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具体包括以下三类国家:①罪犯本人所属国;②犯罪行为发生地国;③受害国。

(2)引渡的理由:是指被某国指控为犯罪或判刑的人。

“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现在已成为各国公认的国际法原则。

但各国对政治犯的界定并不一致,由于属地管辖权的原则,被请求国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引渡。

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不应入选。

(3)引渡的效果:请求引渡国在引渡成功后即可根据其法律对罪犯进行审判,但是,根据“罪名特定”原则,对该罪犯,请求国只能就其请求引渡时所指控的罪名加以审判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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