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0]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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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0〕17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商洛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促进我市矿产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发改委等十二个厅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0〕1号)精神,制定本整合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按照“生产能力与储量规模相适应、开发与保护相协调、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相统一”的原则和“控制资源、深度加工、扶大限小、做大产业”的要求,优化矿产资源配置,调整矿产开发结构,延伸产业链,加快发展深加工项目,推动产业升级;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降低资源耗竭速度,促进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立足治本、全面整治,切实解决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科技含量高、资源利用充足,环境无污染、安全有保障,管理科学、运行有序的矿产开发新机制,实现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
二、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加快推动矿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矿业结构调整,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龙头,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布局,全面提升我市矿业综合竞争力。
(一)2010年目标任务1、矿山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2022-2023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2022-2023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29•【字号】商政办函〔2022〕121号•【施行日期】2022.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2022-2023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州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2022-2023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29日商洛市2022-2023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持续推动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按照《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围绕打造“中国康养之都”目标,大力实施健康商洛工程,加强健康环境建设,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为群众打造良好的健康宜居生活环境,实现爱国卫生工作与健康城市建设融合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指标要求,全面做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二、复审范围复审范围为商洛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含商州区四办两镇。
三、主要任务及指标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要求,主要实施以下重点任务:(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1.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制定有爱国卫生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23•【字号】商政办函〔2024〕23号•【施行日期】2024.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为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价指标的通知》(商政办函〔2023〕114号)要求,市政务公开办近期对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亮点从考核结果情况看,各县区和多数市政府部门单位能够紧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工作情况较好。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及时修订机构职能、更新人事任免,建成商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并动态调整,规范发布政务服务清单,主动公开减税降费政策、财政资金下达、经济发展数据,“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等方面信息,以公开助力“三个年”活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运维管理。
加强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管理,市、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均完成“一号登录”、无障碍与适老化升级改造。
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申请开设、建设维护、监管备案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错误表述问题和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安全、准确、及时。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
举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形势与任务、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实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监管等业务内容,对全市110多名政务公开工作业务骨干,进行专题辅导,充分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两拆一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两拆一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09•【字号】商政办函〔2021〕80号•【施行日期】2021.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两拆一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商政办函〔2021〕8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省级部门驻商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加强全市“两拆一提升”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全市“两拆一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现将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组长:周秀成副市长副组长:俞远明市城管局局长周波市资源局局长王林山市住建局局长李旭光市交通局局长XXX兵市政府办督查专员成员:余红松市纪委常委余篇军市委组织部(市考核办)副部长周世安市中级法院审委会专委李书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宏玉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副主任刘学智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副主任李德彬市工信局副局长赵念强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培市司法局副局长魏晓风市财政局副局长周育市资源局副局长曹可海市环境局二级调研员贾建刚市住建局副局长李建洲市城管执法支队支队长马卫军市水利局四级调研员叶赟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林市文旅局副局长杨明市应急局副局长王超锋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敏市林业局副局长王永平市信访局副局长刘军斌市审批局副局长董建强市城改中心副主任吴建省市公安交警支队三级高级警长瑚波市气象局副局长李强国网商洛供电公司总经理王敏辉电信商洛分公司总经理王颖移动商洛分公司总经理闫刚联通商洛分公司总经理曹程广电商洛分公司总经理王小宁铁塔商洛分公司总经理李录虎商州区委常委、副区长李亚锋洛南县副县长薛伟丹凤县委常委、副县长张贤慧商南县委常委、副县长陈开锋山阳县副县长焦荣煜镇安县副县长李浴溱柞水县副县长张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由俞远明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建洲、刘刚才(市城管执法支队四级调研员)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15•【字号】商政办发〔2024〕17号•【施行日期】2024.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8月15日商洛市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为常态化提升“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秦务员”平台)支撑能力,全面推进我市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推动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迅速落地见效,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陕西省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24〕16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快服务载体建设,推动办事方式多元化1.持续推进线下办事再集中。
健全完善市、县区、镇办、村社区一体联动、集约高效、权责清晰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
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综合办理大厅集中,原则上不再新设政务服务场所,有关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场所、窗口应逐步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对暂未整合或不具备整合条件的实行一体化管理。
进一步优化大厅导办、咨询、帮办、办理等全流程综合服务,全力打造便捷高效、暖心舒心的办事环境。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解决工业经济发展有关困难问题工作责任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解决工业经济发展有关困难问题工作责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25•【字号】商政办函〔2019〕71号•【施行日期】2019.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解决工业经济发展有关困难问题工作责任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省级部门驻商有关单位:为了有效应对我市经济下行压力,充分发挥工业对稳增长、稳增收、稳投资、稳就业、稳预期的重要支撑作用,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尽快解决工业经济发展、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业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将年初工业经济调研督导和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座谈会上梳理出的各县区在工业发展方面的困难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部分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重点工业项目建设面临的困难问题、停产半停产工业企业的困难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辖区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政府大会交办、责任单位直接承办或联合会办、市政府督查办和市工信局督办、办理结果公开通报销号的办法,把协调解决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县区和部门,限期予以解决。
一是各责任(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联系配合单位,根据交办的工作任务,确定具体领导,抽调专人负责,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解决时限;各配合单位要确定具体人员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工作。
二是各责任单位要深入县区、企业、项目实地调研,加强对接,对能够马上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立即协调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拿出具体方案限时解决。
三是市政府督查办、市工信局要成立联合督办组对交办问题协调解决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重点问题的协调解决要现场督办,对企业开展满意度调查,办理结果通报销号,对拖延办理、敷衍办理、企业不满意的责任单位公开通报,责令重办,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有效果。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政策研究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专班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政策研究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专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08•【字号】商政办函〔2024〕29号•【施行日期】2024.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政策研究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专班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深化推进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有效提升国家、省级政策性资金项目储备和争取质量,巩固拓展全市高质量项目建设成效,市政府决定成立政策研究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人员组长:李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刘建军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宇鹏市发改委主任成员:杨春华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张晓刚市财政局局长王河市住建局党组书记何汉涛市城管局局长贾建刚市交通局局长傅强市水利局局长闫亚军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韩东文市商务局局长巩文超市文旅局局长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王宇鹏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副主任杨科、市财政局副局长高昌武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一)专班职责任务。
围绕国家和省级政策性资金,开展政策研究和资金争取工作。
定期召开项目谋划和资金争取碰头会,由专班办公室牵头组织,涉及专班成员以外相关行业领域的,邀请该行业主管部门参会。
当前主要政策资金具体如下:1.中央预算内投资。
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农”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和结构调整等领域。
2.省级预算内资金。
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陕南发展专项资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
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国家重点战略项目等领域。
4.专项补助资金。
符合国家和省级行业领域发展规划的专项补助资金。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追赶超越及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通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追赶超越及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13•【字号】商政办函〔2017〕214号•【施行日期】2017.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追赶超越及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通报商政办函〔2017〕2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为切实加快“追赶超越”步伐,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度,8月31日至9月3日,市发改委会同市工信局、市统计局组成三个专项督查组,赴各县区对全市“追赶超越”及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一)“追赶超越”主要指标完成情况(1)生产总值。
上半年,洛南、丹凤、商南、镇安4个县分别为9%、9.3%、9.6%、9.3%,均低于全市10%增长目标和9.8%的平均水平。
(2)城镇居民收入。
上半年,7个县区增速均低于全市10%的目标,其中山阳、洛南、商南3个县分别低于全市8.4%平均水平0.3、0.2、0.1个百分点,商州、丹凤两个县与全市平均水平持平。
(3)农村居民收入。
上半年,7个县区增速均低于全市10%目标,其中商州、商南两个县分别低于全市8.4%平均水平0.3、0.1个百分点,丹凤、山阳两个县与全市平均水平持平。
(4)地方财政收入。
1-7月份,商州下降14.4%,低于目标23.03个百分点;洛南下降12.5%,低于目标20.89个百分点;丹凤下降12.6%,低于目标23.12个百分点;商南下降8.7%,低于目标18.22个百分点;山阳增长4.6%,低于目标0.3个百分点;镇安下降17.5%,低于目标29.89个百分点;柞水下降2.3%,低于目标10.81个百分点。
(5)规上工业增加值。
1-7月,商州增长12.2%,低于目标1.3个百分点;洛南增长12.8%,低于目标0.7个百分点;丹凤增长13.1%,低于目标1.9个百分点;商南增长13.3%,低于目标1.7个百分点;山阳增长14.4%,低于目标1.6个百分点;镇安增长14.2%,低于目标0.8个百分点;柞水增长12.6%,低于目标0.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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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
实施方案操作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商政办发[2009]75号
【发布部门】商洛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5.26
【实施日期】2009.05.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操作办法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9〕75号)
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现将《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操作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操作办法
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操作办法:
一、落实事项的确定
根据实施方案,工作落实年落实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①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社会稳定等直接涉及政府职能的重大决策和部署;②市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承诺事项以及人民代表意见、建议、批评和政协委员提案,特别是扶贫开发、“三农”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公共管理和服务、民生工程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③市委常委会、全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全体会、经济形势分析会、市长办公会、专题会等会议确定的事项和任务;④市委及其办公室、市政府及其办公室下发各类文件中明确的各项任务;⑤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由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的各类事项;⑥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文件或批示办理的各类事项。
工作落实年落实事项的确定,除有明确要求外,分别由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各业务科室拿出具体意见,提请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审核确定。
确定具体落实事项时,在突出上述六个方面重点的基础上,注重把握三条原则:一是直接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任务和重大事项;二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社会各方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三是直接涉及群众利益和政府形象,影响投资发展环境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的具体问题。
对一般常规性、临时事务性、部门和县区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市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