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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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GB/T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目录1 总则2 术语3 质量管理基本要求一般规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和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和改进文件管理4 组织机构和职责一般规定组织机构职责和权限5 人力资源管理一般规定人力资源配置培训6 施工机具管理一般规定施工机具配备施工机具使用7 投标及合同管理一般规定投标及签约合同管理8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一般规定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验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现场管理发包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9 分包管理一般规定分包方的选择和分包合同分包项目实施过程的控制10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一般规定策划施工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服务11 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一般规定施工质量检查施工质量验收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理检测设备管理12 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一般规定质量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与评价13 质量信息和质量管理改进一般规定质量信息的收集、传递、分析与利用质量管理改进与创新1总则1.0.1为加强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行为,促进施工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活动。

1.0.3本规范是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标准,也是对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价的依据。

1.0.4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活动,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质量管理活动 quality management action为完成质量管理要求而实施的行动。

2.0.2质量管理制度 quality management statute按照某些质量管理要求建立的、适用于一定范围的质量管理活动要求,质量管理制度应规定质量管理活动的步骤、方法、职责。

质量管理制度一般应形成文件。

需要时,质量管理制度可由更加详细的文件要求加以支持。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一、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概述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是指在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组织体系,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并通过各种途径、手段,完善各项工程质量管理活动的过程。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主要是为了保证施工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可靠,同时也要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提高竞争力。

二、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1.质量方针:明确企业质量方针为"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2.质量目标:定期或不定期地制定各项质量目标,确保能够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

3.质量管理责任制: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分工明确,确保质量管理的全面贯彻。

4.工程质量控制表:对施工质量的整个过程进行细致的控制,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5.工程文件管理:对各种工程文件进行管理,确保明确、准确、完整,便于查阅和使用。

6.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的应用:建立和更新各种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确保施工工作和质量管理的规范化。

7.技术培训和教育: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确保质量管理全面深入开展。

8.质量管理审核:对质量管理制度、程序、实施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核,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解决,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三、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要点1.规章制度的完善:制定和修订质量管理相关制度,确保企业内部各项工作的规范化进行。

2.组织机构的建立:建立健全各级质量管理机构,确定各级质量管理人员职责和工作任务,实现全员质量管理。

3.质量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4.工程管理的改进:改进施工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控制方案,提高施工效率和精度。

5.质量保证的加强:加强对材料、设备、工艺等质量的保证,确保各项实施方案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6.质量信息的反馈:及时反馈质量信息,并进行充分分析,探寻问题的根源,寻找解决办法,不断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施工队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施工队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施工队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队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和用户满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施工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材料采购、工程验收等环节。

第三条施工队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施工队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五条施工队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施工队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术水平,保障工程施工质量。

第七条施工队应当做好工程质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信息记录完整、准确、可追溯。

第八条施工队应当建立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加强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二章工程施工管理第九条施工队应当组织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施工队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质量达标。

第十一条施工队应当加强对工程材料的管理,保证材料质量符合标准,杜绝偷工减料现象。

第十二条施工队应当做好施工进度管理,确保工程按时完工,不影响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队应当加强与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工程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四条施工队应当加强对施工设备和机械的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队应当建立施工日志记录制度,定期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并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第十六条施工队应当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义务,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章工程质量验收第十七条施工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施工队应当认真做好工程质量验收前的准备工作,确保验收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队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附件1.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创优奖罚办法1总则1.1目的为规范工程质量创优管理行为,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不断提高企业广大员工的创优意识和创优水平,以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防治和消除质量通病为突破口,实现施工质量管理的标准化和过程控制的精细化,推动工程局施工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推动品牌建设和市场开拓,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所属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建或参建工程质量创优奖罚管理。

2奖励程序2.1工程项目签约2个月内,符合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条件或合同约定国家级奖项目标标准的项目,由公司会同工程局确定创奖目标,报局质量主管部门备案;符合申报省部级工程奖项的项目,由所属公司根据自身市场经营、区域定位和工程局下达的创奖指标自行确定创奖目标,并报局质量主管部门备案。

所有创奖项目的奖项申报表及申报资料报送奖项评选单位的同时必须报送局质量主管部门备案,以作为工程局认定工程项目获得奖项表彰的依据之一。

2.2工程局对工程创优实施计划管理。

各公司对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创优计划的工程进行统计,年初向工程局提交创优滚动计划,工程局依据创优滚动计划下达年度创优目标、指标。

2.2.1各公司依据质量创优目标、指标开展质量创优工作,在取得工程获奖文件、证书后两个月内将相关资料上报工程局。

对于以局、股份公司名义签约的项目将获奖文件、证书原件上报局档案室归档,扫描件报局质量主管部门备案;对于公司项目将获奖文件、证书扫描件报工程局质量主1/ 5管部门备案。

逾期未报相关资料的项目工程局将不予认可和奖励。

2.2.2每年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前取得获奖文件、证书的项目均作为本年度获奖项目。

各公司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对本单位上年度工程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情况进行统计并报工程局,局质量主管部门在对各公司获得的各级奖项进行审核确认后,下发文件对有关获奖单位、项目、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规范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提升全员质量意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推动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是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规定和基本行为准则,是公司对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的依据。

第四条在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性法规及规定等。

第二章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由决策层、管理层、实施层组成:决策层: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技术总监;管理层:公司副总工程师、公司工程管理部、市场部、设计院、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部、科研管理部、信息中心;实施层:项目部。

第六条决策层是公司质量管理的最高管理层级,是公司质量管理的决策机构:- 1 -第七条工程管理部是公司施工质量管理的主管部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部、科研管理部等其他各职能部室协助工程管理部对工程实施质量做好相应管理工作。

第八条项目部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其中:项目经理、施工经理的任职资格应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以下统称“项目总工”)的配备应与工程规模、工程项目大小及难易程度相适应,其中:五万平方米以下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五万平方米以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十万平方米以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并有2年以上类似工程建设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经验;项目部下设质量主管部门,配备相关专业质量检查人员,其人员数量及资格须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文件要求;项目部其他部门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满足项目质量管理的要求。

第九条项目总工、项目质量主管部门人员聘任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十条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即由公司决策层、公司工程管理部、市场部、设计院、项目部质量管理层、施工作业层分级管理,各层级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中建股份《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中建股份《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建股市〔2009〕250 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统一所属施工企业对质量管理工作的评价尺度和方法,促进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级各类全资、控股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所属施工企业”)及其施工项目。

第四条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掌握所属企业及其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渠道,是保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

所属施工企业应对本企业、所属企业及分支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五条施工项目部是企业质量管理的最终落脚点,是保证产品质量的最终环节,所属施工企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针对各类施工项目的具体考核评价细则。

第二章考核评价内容第六条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是对所属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和其所属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

第七条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考核共分为5个分项,每个分项中再分为若干子项。

5个分项如下:1、工程质量管理制度2、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3、工程技术质量管理4、工程质量过程管理5、工程质量管理效果(包括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效果、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效果两个子分项)分项内容详见附表2.第三章考核评价方法第八条考核评价采取评分表的方式,评分采取标准分扣、增方法。

每个分项均为100分的基础分,根据权重设置各子项基础分。

第九条分项得分在95以上的为一级,表明该分项工作全面符合《条例》的规定,且有所创新;分项得分在85分至94分的为二级,表明该分项工作全面符合《条例》的规定;分项得分在70分至84分的为三级,表明该分项的工作基本符合《条例》的规定;分项得分在在70分以下的为四级,表明该分项的工作没有达到《条例》的基本要求。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和项目部要认真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强化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实施系统化质量管理,细化和落实质量责任,形成质量管理的自律体系和机制。

第三条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企业质量方针,以高度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自觉执行各项管理规定,确保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各级工程项目部应依据本办法制定质量管理制度,且要与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要求相一致。

第二章质量方针与目标第五条公司质量方针:争创行业一流,实现顾客期望,奉献满意工程。

第六条公司质量目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质量信誉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第七条各级项目部应根据公司的质量目标、创优计划和工程合同要求确定本项目质量目标。

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应力争实现开工必优、一次成优、全面创优;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和合同约定要求;杜绝质量事故,克服质量通病。

各级施工单位在项目上场前必须签定《工程质量责任状》(格式见附件1),明确责任,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应进行有效分解,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所确定的各类质量目标中的指标,应明确其内涵并尽可能量化,使其能够在相关职能和层次中具体落实,增加目标的可操作性和可评审性。

第八条项目部要把质量目标管理同经济承包责任制、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紧密结合,作为考核责任人业绩的重要内容,并同项目部的整体利益、奖金分配、评选先进挂钩,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

第三章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机构第九条公司设技术质量部,各分公司及项目部设技术质量科或质量管理部门,工程队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

第十条为强化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项目部应设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解读《规范》是什么?《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50430-2007)(以下简称《规范》)是2007 年10 月23 日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针对我国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贯彻质量管理体系的国家标准。

二、为什么要进行《规范》认证?建筑业企业通常进行的是《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 9001标准)认证,2010年6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应用〈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0年第21号)。

《公告》要求自2010年11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时,应当依据《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 9001标准)开展认证审核工作。

换言之,也就是明确要求所有的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 9001标准)的要求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按照“1+1”的模式来进行认证审核活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认监委首次在体系认证方面联合发文,体现了我国政府在加强行业监管、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决心和能力。

同时,《规范》的实施为提高我国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满足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工作专业化要求,增强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三、《规范》的特点是什么?《规范》作为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第一个国家标准,也是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第一个管理型规范,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规范》的基本思想与ISO9000系列标准保持一致,在内容上全面涵盖了ISO9001标准的要求;2、《规范》在条文结构安排上充分体现了施工企业管理活动特点,突出了过程方法和PDCA思想;3、结合施工行业管理特点,《规范》在ISO9001标准基础上又提出了诸多进一步的要求;4、《规范》本土化、行业化特点突出,语言简洁明了,便于企业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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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贯彻“中国建筑,服务跨越五洲;过程精品,质量重于泰山”的质量方针,实现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质字[2010]111号)《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法律、法规、规范编制。

1.3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股份”)所属各级各类全资、控股的施工企业、中建总公司委托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所属施工企业”)及其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1.4 本办法是中建股份对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规定,是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行为准则,也是对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的依据。

所属施工企业(专业公司)可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1.5 所属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工作中,除应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或其他行业的有关规定等。

1.6 所属施工企业应积极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努力实现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1.7 所属施工企业在执行本办法的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随时将意见或建议反馈中建股份质量管理部门。

2 术语2.1 企业——特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包括分支机构。

2.2 质量管理决策体系——由企业质量管理决策机构、决策机制及相应制度构成的体系。

2.3 质量保证体系——由企业、项目部对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人力资源、材料物资、施工设备、施工及技术管理、商务合约等机构、岗位及其质量管理职责、制度等构成的体系。

2.4 质量监督体系——由企业、项目部质量监督机构、岗位及其监督职责、制度等构成的体系。

2.5 质量工程师——项目部具有上岗资格证书的质量检验、监督及管理的人员。

2.6 责任工程师——项目部负责组织现场施工的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2.7 测量工程师——项目部从事现场测量工作的人员。

2.8 试验工程师——项目部具有上岗资格证书,从事试验工作的人员。

2.9 材料工程师——项目部从事现场材料、设备等物资管理的人员。

2.10 特殊建筑工程——结构体系复杂、技术难度很大或面积超大的群体建筑工程、大空间大跨度建筑工程、建筑高度200m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工程等。

3 质量管理体系3.1 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均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

3.2 质量管理体系主要由质量管理决策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监督体系等组成。

3.3 所属施工企业均应建立质量管理决策体系,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作为决策机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主任委员,并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

3.4 所属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应使影响工程质量的直接或间接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3.5 所属施工企业的质量监督体系对企业、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负监督责任,确保发挥其监督、监控的职能,并保证产品质量交验前处于合格状态。

3.6 所属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保证各项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3.7 所属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项目部均应执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可依据实际情况对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加以补充或完善,若必须单独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时应经过企业批准,并经企业审定后发布实施。

4 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4.1 中建股份质量管理部门是工程质量的综合管理监督部门,负责全系统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4.2 所属施工企业的质量监督部门应配置专业齐全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数量应与其规模相适应。

4.3 所属施工企业的施工项目应配置质量总监,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不同的施工阶段,配备相应数量及相应专业的质量工程师,并实行动态管理。

1 三万平方米以下的一般建筑工程项目至少应配备2名专职质量工程师;2 三万~五万平方米的一般建筑工程项目的专职质量工程师配备不应少于4人;3 五万平方米以上的一般建筑工程项目和特殊建筑工程项目应设置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

专职质量工程师应在4人以上,并应专业齐全;4 市政工程的专职质量工程师的配置可参考一般建筑工程。

若以造价计算,三千万造价以下的工程,专职质量工程师配备不应少于2人,三千万造价以上的工程,专职质量工程师数量应视情况配置,但必须满足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5 其他类别工程的专职质量工程师的配置应符合相关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

4.4 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监督部门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文化程度不低于大专学历;2 专业技术职称不低于工程师;3 具有5年以上的施工现场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4.5 施工项目的质量工程师应具有上岗资格证书。

4.6 所属施工企业应定期对质量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质量工程师进行继续教育和考核,每年累计继续教育的培训不应少于40学时。

5 质量管理职责5.1 所属各级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企业质量管理重要事项的决策。

其职责是:1 对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策;2 确定企业中长期质量管理规划并监督规划的实施。

5.2 所属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1 组织制定企业质量管理规划;2 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3 协调企业质量管理资源的配置;4 召集并主持企业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5 组织评价并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5.3 企业质量分管领导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负监督管理责任。

其主要职责是:1 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并将运行情况向企业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告;2 制定企业质量管理中长期规划;3 组织制定、审核企业有关工程质量的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制度之间的协调性;4 负责企业质量监督体系的建设并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5 组织对所属企业、分支机构、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6 组织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4 企业生产分管领导对企业的施工过程质量负领导责任。

其主要职责是:1 保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在施工过程中的有效运行;2 建立企业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管理制度;3 参与对质量事故的调查。

5.5 企业技术负责人对企业的工程质量负技术领导责任。

其主要职责是:1 组织制定企业质量技术标准及质量技术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质量技术创新工作;3 研究、制定解决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4 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等能够满足质量标准的要求;5 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组织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

5.6 企业质量管理监督部门是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监督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 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2 制定企业质量管理监督制度;3 配合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开展质量教育活动;4 制定企业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及质量创优滚动计划并监督落实;5 参与编制企业质量技术标准;6 开展施工项目质量策划;7 参加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8 开展质量检查并监督质量缺陷的整改;9 开展对企业分支机构、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10 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活动;11 负责处理质量投诉及整改;12 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5.7 企业技术管理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责1 在对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的评审中,确保施工技术、施工工艺等满足项目质量目标、质量标准的要求;2 编制本企业的质量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3 开展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的的技术、理论研究,组织工程项目质量技术推广和攻关活动;4 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保证其准确性;5 参与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为创优工程提供技术支持;6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5.8 企业经营及合约管理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责1 施工项目的合同条件应与工程质量承诺相协调;2 各类分包合同条件均应满足工程总体质量目标的要求。

5.9 企业项目管理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责1 督促项目部严格按程序组织施工,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2 督促项目部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3 督促项目部开展以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过程质量管理;4 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5.10 企业物资供应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责1 选定物资、设备的合格供应商;2 保证采购的物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工程设计的要求。

5.11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责1 为施工项目配置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人员;2 组织对企业的全体员工开展质量意识教育;3 组织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评价;4 组织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参加国家或地方的相关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5.12 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及项目的工程实体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其质量管理职责是:1 保证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在项目的实施中得到贯彻落实;2 建立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运行;3 召集并主持项目部质量专题会议;4 按规定上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并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5.13 项目质量分管副经理(质量总监)对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及工程质量负监督及管理责任。

其质量管理职责是:1 严格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制度;2 监督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并向项目经理及时报告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3 保证项目质量监督体系有效运行;4 监督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在项目的落实;5 根据项目的质量目标,组织编制项目质量策划;6 研究解决项目质量缺陷或质量通病;7 组织工程各阶段的内部验收工作、外部验收;8 组织对项目部人员的质量教育,提高项目部全员的质量意识;9 组织项目的质量例会;10 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质量事故;11 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

5.14 项目生产副经理对项目施工过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其质量管理职责是:1 严格执行企业各项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制度;2 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组织施工;3 参加项目质量例会,对涉及施工过程管理的质量问题监督整改;4 参与质量事故调查。

1.1 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负技术管理责任。

其质量管理职责是:1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2 保证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满足项目既定的质量目标和分部工程的质量标准,并监督方案、技术措施的落实;3 保证试验、检测的数据反映施工质量的真实状态;4 参加项目质量验收工作;5 参与质量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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