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安全综治责任目标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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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08•【字号】朔政发[2009]14号•【施行日期】2009.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通知(朔政发〔2009〕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按照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签订的《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和《朔州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惩办法的通知》(朔政发〔2008〕13号)精神,由市政府安委办对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所有单位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考核。

经考核,完成年度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43个,未完成的单位4个。

为表彰先进,同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做好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8年度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县区、市直和驻朔47个单位予以考核兑现,奖励总金额1810000元。

一、对各县、区人民政府考核兑现情况(一)对圆满完成市政府安全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的应县人民政府奖励190000元(其中县长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县长每人4万元);对基本完成市政府安全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的右玉县人民政府、朔城区人民政府、怀仁县人民政府各奖励150000元(其中县区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县区长每人3万元)。

(二)对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平鲁区人民政府、山阴县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市直及驻朔有关单位的考核兑现情况按照2008年初,市政府与目标责任单位签订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兑现基数,分别予以奖励。

(一)奖励分为六类:1奖励市安监局、市政府安委办、朔州煤矿安监局各90000元。

2奖励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80000元。

3奖励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各60000元。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下达2008年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的通知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下达2008年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的通知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下达2008年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8.02.01•【字号】锡建发[2008]8号•【施行日期】2008.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无锡市建设局关于下达2008年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的通知(锡建发〔2008〕8号)各基层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市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的通知》(锡政发[2007]491号)要求,结合我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体情况,现将2008年度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管理目标行业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百亿元施工产值死亡人数低于1.4(另文印发)。

局属单位安全管理:全年杜绝生产、交通、防火等伤亡事故发生。

二、职责要求1、严格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网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2、单位主要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和参加局安全会议,研究分析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每季填写并上报《无锡市建设局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每半年接受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考核。

4、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各类基础管理台帐、资料进一步完善。

5、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根据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现状,定期开展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及办公室防火安全的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直到隐患消除。

6、接到有关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同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二对2008至2009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二对2008至2009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二对2008至2009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9.12.04
•【字号】渭政办发〔2009〕209号
•【施行日期】2009.1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二对2008至2009年度消防安全责
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为了全面加强我市城乡消防工作,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书》(2 0 0 8-2 0 09年)和《渭南市人民政府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责任书》
(2 0 08-2 0 09年),经市政府同意,于12月上旬对全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行业系统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充分准备,积极配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对照责任书的内容,抓紧时间,查漏补缺,力争完成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要根据有关标准,提导一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本次检查考评由市级有关部门领导带队,采取听汇报、查看会议记录、文件、档案、现场检查等形式,全面考核,逐条逐项打分。

考评结束后,按考评成绩,县市区取前三名,行业系统取前四名,分别予以表彰奖励。

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补充下达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补充下达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补充下达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21•【字号】莆政办[2008]102号•【施行日期】2008.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补充下达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通知(莆政办〔2008〕10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补充下达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通知》(闽政办[2008]109号)精神,结合我市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情况,对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10万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三项相对控制指标进行测算分解,补充下达2008年安全生产相对控制考核指标。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尽快将相对控制考核指标分解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把安全生产相对控制考核指标落实到基层,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并列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要及时统计、定期公布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落实情况,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各地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各项控制考核指标的全过程跟踪、管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目标考核管理机制,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附件:2008年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相对控制考核指标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附件:备注: 1.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指工矿商贸、火灾、道路交通(不含高速)、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类事故死亡人数除以国内生产总值(亿元)。

2. 10万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除以常住人口(10万人)。

3.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指道路交通(不含高速)事故死亡人数除以机动车辆数(万辆)。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全市安全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全市安全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全市安全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09•【字号】长政办发[2008]26号•【施行日期】2008.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全市安全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08]2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为了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下达的2008年全省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与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全市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由7项14个指标构成,分为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以绝对指标为主,相对指标为辅:(1)安全生产控制指标1、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铁路交通、农机五项合计)2、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其中:地方煤矿企业死亡人数金属与非金属矿死亡人数建筑业死亡人数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4、火灾(不含森林、草原)事故死亡人数5、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6、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7、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数8、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9、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10、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11、地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具体指标和数据标明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内。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方针政策,加大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体系(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体系,政策措施体系,安全监管体系,目标指标考核奖惩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和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和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和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2.15•【字号】甬建发[2008]254号•【施行日期】2008.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和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甬建发[2008]254号)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管处,市安质总站,市招标办,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建委《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甬建发〔2006〕243号)等相关文件及年初与各部门、各单位所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经研究,决定对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考核内容(一)检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二)检查我委关于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管理和民工学校等有关文件的落实情况;(三)检查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使用情况;(四)检查各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服务工作情况;(五)年初我委与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即三大部分:1.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2.重大事故控制指标;3.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监督考核范围(一)北仑区、镇海区、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梅山保税港区等六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汇报,考核地点:镇海区,时间1天。

(二)宁海县、象山县、奉化市等三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汇报,考核地点:宁海县,时间1天。

(三)慈溪市、余姚市、鄞州区等三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汇报,考核地点:鄞州区,时间1天。

(四)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高新区等四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汇报,考核地点:高新区,时间半天。

三、督查考核时间2008年12月下旬,具体督查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2008年喀什地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2008年喀什地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2008年喀什地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9.02.27•【字号】喀署办发[2009]22号•【施行日期】2009.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2008年喀什地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喀署办发[2009]2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喀单位:2008年,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地区安全生产一系列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责任事故,狠抓“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落实,治理了大批事故隐患,促进了全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全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三降一升,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范围之内,完成了喀什地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

根据《喀什地区2008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施意见》和《喀什地区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评选办法》,行署对32个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喀企业,地直大中型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了考核。

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一、2008年度喀什地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4个)1、县市:疏勒县、叶城县、泽普县、伽师县、莎车县和麦盖提县。

2、地直部门:地区农机局、地区建设局、地区安监局、地区交通局和地区交警支队。

3、企业:中国石油喀什销售公司、国家储备粮喀什直属库、八一粮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喀什新陆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机场、喀什地区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喀什金陆实业有限公司、喀什恒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地区客运总站、中国移动喀什分公司、中国电信喀什分公司、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华电喀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济政办发[2008]9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济政办发[2008]9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济政办发〔2008〕9号2008年3月14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济南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济南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求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职责,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实施。

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考核组织工作,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二、考核范围。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考核内容。

市政府与10个县(市)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工作任务。

四、考核时间。

每年年初对各县(市)区、高新区上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五、考核方法。

年终集中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95分及以上为优秀,94分至81分为合格,8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发生影响恶劣的较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其中,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事故死亡人数及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等指标)的得分情况,在我市制定健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考核监督体系意见时,将纳入其中“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的总分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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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宜地勘简〔2008〕25号关于2008年度安全综治责任目标考核的通知
队属各单位:
2008年,队属各单位在大队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按照队三届六次职代会提出的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年初与大队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所明确的工作目标,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了组织落实,制度健全,目标明确,责任到位,较好地完成了2008年度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各项工作任务。

为更好地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找出差距、明确责任,大队将于2008年12月5日开始,对队属各单位2008年安全生产及综治工作进行联合大检查,并对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12月5日起对队属单位项目部和施工工地进行检查,12月8日起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队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综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在对照责任书中明确的责任目标,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写出年度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书面总结,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填写考核表。

安全工作总结和考核表请于12月20日前交大队技安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表和工作总结直接交检查组。

附件:1、2008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表
2、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目标管理
检查考核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一日附件1:
湖北省宜昌地质勘探大队
2008年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表
注:请各单位财务于元月10日前将此表交技安科,过期将不参予年度安全考核。

附件2:队属单位二〇〇八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暨平安建设目标管理检查考核表
受检单位:受检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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