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验槽需要的资料资料讲解
基础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

验槽:一、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1.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附有几处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
3.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二、验槽程序1.在施工单位和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
2.由总监里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
三、验槽的主要内容不同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不同,基础形式不同,验槽的内容也不同,验槽主要有以下几点:根据设计图纸检查基础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检查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仔细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2.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3.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4.天仁地基验槽应该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合检查。
桩基应检测桩的质量合格。
施工测量放线:工程施工放线是从建筑物定位开始的,一直到主体工程封顶都离不开施工放线。
大致分三个阶段:建筑物定位(放线)、基础施工(放线)和主体施工(放线)。
一、建筑物定位,是房屋建筑工程开工后的第一次放线,建筑物定位参加的人员是:城市规划部门(下属的测量队)及施工单位的测量人员(专业的),根据建筑规划定位图进行定位,最后在施工现场形成(至少)4个定位桩。
放线工具为“全站仪”或“经纬仪”。
二、基础施工放线,建筑物定位桩设定后,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测量人员、施工现场负责人及监理共同对基础工程进行放线及测量复核(监理人员主要是旁站),最后放出所有建筑物轴线的定位桩,所有轴线定位桩是根据规划部门的定位桩(至少4个)及建筑物底层施工平面图进行放线的。
放线工具为“经纬仪”。
基础定位放线完成后,由施工现场的测量员及施工员依据定位的轴线放出基础的边线,进行基础开挖。
验槽、基础、主体验收程序及资料

验槽需要哪些资料所有建(构)筑物基坑均应进行施工验槽。
基坑挖至基底设计标高并清理后,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槽,合格后方能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一、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1)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负责及技术人员到场;(2)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3)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4)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二、无法验槽的情况(1)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2)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3)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4)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5)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三、验槽前的准备工作(1)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2)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3)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4)场地是否为特别的不均匀场地、是否存在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情况,而设计方没有进行处理;(5)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
四、推迟验槽的情况(1)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2)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3)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
五、验槽的主要内容不同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不同,基础形式不同,验槽的内容也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点:(1)根据设计图纸检查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检查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仔细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3)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5)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
基础验槽时必需具有的资料

验槽:一、验槽时必需具有的资料1.详勘时期的岩土工程勘探报告。
2.附有几处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时期的结构图。
3.其他必需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二、验槽程序1.在施工单位和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
2.由总监里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探、设计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一起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
三、验槽的要紧内容不同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不同,基础形式不同,验槽的内容也不同,验槽要紧有以下几点:依照设计图纸检查基础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检查是不是与设计图纸相符,开挖深度是不是符合设计要求。
1.认真观看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样土质是不是存在,查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形是不是与勘探报告相符。
2.检查基槽当中是不是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窟、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3.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固是不是有阻碍。
4.天仁地基验槽应该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样点位进行复合检查。
桩基应检测桩的质量合格。
施工测量放线:工程施工放线是从建筑物定位开始的,一直到主体工程封顶都离不开。
大致分三个阶段:建筑物定位(放线)、基础施工(放线)和主体施工(放线)。
一、建筑物定位,是房屋建筑工程开工后的第一次放线,建筑物定位参加的人员是:部门(下属的测量队)及施工单位的测量人员(专业的),根据建筑规划定位图进行定位,最后在施工现场形成(至少)4个定位桩。
放线工具为“全站仪”或“经纬仪”。
二、基础,建筑物定位桩设定后,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测量人员、施工现场负责人及监理共同对基础工程进行放线及测量复核(监理人员主若是旁站),最后放出所有建筑物轴线的定位桩,所有轴线定位桩是依照计划部门的定位桩(至少4个)及建筑物底层施工平面图进行放线的。
放线工具为“经纬仪”。
基础定位放线完成后,由施工现场的测量员及施工员依据定位的轴线放出基础的边线,进行基础开挖。
地基验槽

验槽验槽就是在基础开挖至设计标高后,由设计、勘察、监理、甲方共同检验基础下部土质是否符合设计条件,有无地下障碍物及不良土层需处理,合格后方可进行基础施工。
一、简介验槽是建筑物施工第一阶段基槽开挖后的重要工序,也是一般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最后一个环节。
验槽是为了普遍探明基槽的土质和特殊土情况,据此判断异常地基是否需要进行局部处理:原钻探是否需补充,原基础设计是否需修正,对自己所接受的资料和工程的外部环境进行确认。
当施工单位挖完基槽并普遍钎探后,由建设单位邀请相关部门到施工现场进行验槽。
所有建(构)筑物基坑均应进行施工验槽。
二、验槽目的(1) 检验勘察成果是否符合实际通常勘探孔的数量有限,布设在建筑物外围轮廓线4角与长边的中点。
基槽全面开挖后,地基持力层土层会完全暴露出来,首先检验勘察成果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勘察成果报告的结论与建议是否正确和切实可行,地基土层是否到达设计时由地质部门给的数据的土层,是否有差别,如有不相符的情况,应协商解决,修改设计方案,或对地基进行处理等措施。
(2)基础深度是否达到设计深度,持力层是否到位或超挖,基坑尺寸是否正确,轴线位置及偏差、基础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基坑是否积水,基底土层是否被扰动。
(3)解决遗留和新发现的问题有时勘察成果报告遗留当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例如,某地质勘查单位对一幢学生宿舍楼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时,场地上有一个钉子户蛮不讲理,不让进院内钻孔,成为一个遗留问题,后来在验槽中解决。
三、验槽内容不同的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不同,基础形式不同,验槽的内容也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点:(1)根据设计图纸检查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检查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仔细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3)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5)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四、工作开展验槽工作,是关系到整个建筑安全的关键。
工程验槽具备资料及条件与不良地基处理措施

工程验槽具备资料及条件与不良地基处理措施一、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及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条件良好的基槽。
无法验槽的情况: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达到验槽的基本要求;无法验槽: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附有结构设计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图纸。
验槽前的准备工作: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场地是否为特别的不均匀场地、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情况;而设计方没有进行处理;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场地是否处与采空影响区而未采取相应的地基、结构措施。
推迟验槽的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推迟验槽或请设计方说明情况: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浅基础的验槽:深、浅基坑的划分,在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
一般就建筑物来说,浅基础是指埋深小于基础宽度的或小于一定深度的基础,国外建议把深度超过6m的基坑定为深基坑,国内有些地区建议把深度超过5m的基坑定为深基坑。
本文采用此种方法,即基础埋深小基础宽度、深度小于5m的基坑为浅基坑。
一般情况下,除质控填土外,填土不宜作持力层使用,也不允许新近沉积土和一般粘性土共同作持力层使用。
因此浅基础的验槽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种情况:场地内是否有填土和新近沉积土;槽壁、槽底岩土的颜色与周围土质颜色不同或有深浅变化;局部含水量与其它部位有差异;场地内是否有条带状、圆形、弧形异常带;是否有因雨、雪、天寒等情况使基底岩土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地基验槽验收阶段施工资料

地基验槽阶段准备资料
一、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技术文件材料
1、施工人员机构及负责人名单
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责任人员身份证、执业资格证、岗位证书复印件;
3、施工单位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和项目负责人接受授权书的意见书、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4、图纸会审记录
5、设计变更单
6、技术核定单
7、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土方开挖)
8、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9、开工报告
10、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地基与基础分部施工方案、工程测量放线方案、试化验方案、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二、建设工程材料合格证、进场试化验报告
三、建设工程桩基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1、地基验槽初验会议纪要、整改措施、整改结果
2、地基验槽验收会议纪要、整改措施、整改结果
3、地基验槽自评报告
4、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5、基槽及各层测量放线记录(基槽)
6、钎探施工记录
7、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属于建设工程基建资料)
五、建设工程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土方开挖)
2、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土方开挖)。
基坑验槽内容

验槽工作,尤其是岩土专业的技术人员验槽细致与否,是关系到整个建筑安全的关键.每一位工程技术人员,对每一个基槽,都应作到慎之又慎,决不能出现任何疏忽,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在建筑施工时,对安全要求为二级和二级以上的建筑物必须施工验槽。
验槽时一般应按下列方法、步骤进行:1 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1。
1 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及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1.2 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1。
3 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
4 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2 无法验槽的情况: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达到验槽的基本要求;无法验槽:2.1 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2。
2 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2.3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2。
4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2。
5 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附有结构设计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图纸。
3 验槽前的准备工作:3.1 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3.2 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3.3 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3.4 场地是否为特别的不均匀场地、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情况;而设计方没有进行处理;3。
5 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3。
6 场地是否处与采空影响区而未采取相应的地基、结构措施.4 推迟验槽的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推迟验槽或请设计方说明情况4。
1 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4.2 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4。
3 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5 浅基础的验槽:深、浅基坑的划分,在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就建筑物来说,浅基础是指埋深小于基础宽度的或小于一定深度的基础,国外建议把深度超过6m(20ft)的基坑定为深基坑,国内有些地区建议把深度超过5m的基坑定为深基坑。
地基验槽需要的资料

施工许可证
土壤检测报告
加盖有审查章的图纸
图纸审查意见及设计、地勘单位对审查意见的回复
岩土勘察报告
地基钎探记录
桩基础、地基处理应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基槽平面及标高实测记录
土方开挖及护坡的分部分项、检验批、隐检、记录等资料。
基坑支护监测记录
地基处理记录(如果地勘在验完槽后指明需进行处理的话)
地基验槽记录
工程质量责任单位地基验槽记录(最少6份原件)(如果需要地基处理的话,在处理前和处理后要做再次这个)地基验槽记录一定要各方加盖公章(必须要五方主体参加)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根据当地质监站要求进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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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验槽需要的资料
施工许可证
土壤检测报告
加盖有审查章的图纸
图纸审查意见及设计、地勘单位对审查意见的回复
岩土勘察报告
地基钎探记录
桩基础、地基处理应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基槽平面及标高实测记录
土方开挖及护坡的分部分项、检验批、隐检、记录等资料。
基坑支护监测记录
地基处理记录(如果地勘在验完槽后指明需进行处理的话)
地基验槽记录
工程质量责任单位地基验槽记录(最少6份原件)(如果需要地基处理的话,在处理前和处理后要做再次这个)地基验槽记录一定要各方加盖公章(必须要五方主体参加)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根据当地质监站要求进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