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贵港市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分标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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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表A3

评分表A3

平南 县(市)、区 农业 系列序号主要技术工作经历、工作成绩、技术成果说明:(1)学历栏要求把国民教育的所有学历填上。

(2)本表格提交4份数,统一用A3纸打印,手写无效。

贵港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二○一三年七月二○一四年贵港市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分核实表二○一三年贵港市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分标准(100分)二、资历(基本分20分,超出部分算加分)1、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每年1分,满分为8分。

2、取得初级技术资格,每年1.5分,满分为12分。

(年限,以实际工作年限算,如2003年参加工作,到2013年止,应算10年,不能算11年)三、德、能、勤、绩考核(基本分12分,超出部分算加分)1、以2009、2010、2011、2012年考核为依据,年度考核优秀每年3分,称职每年2分。

2、任职期满考核优秀加3分,称职加2分。

年度考核只有2个年度以下优秀的,任职期满不能得优秀。

任职期满加分加在基本分,超出部分算加分。

四、取得助理级或中级技术资格后业务工作获奖情况、科技成果、科技项目(同一奖项按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分)(基本分16分,超出部分算加分)(一) 业务工作获奖情况(最高记10分,超出部分算加分)1、获全国业务先进工作者综合性奖励,记10分;(全国劳模等综合性奖励,国家部委办评选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单项业务奖励降一级记分,下同)2、获省部级业务先进工作者综合性奖励,每次5分,最多不超10分;(自治区劳动模范、自治区党委政府、部委办颁发的综合或单项业务先进奖项,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评选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综合性奖励,属省部级奖项);3、获市厅级业务先进工作者综合性奖励,每次3分,最多不超过7分;(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颁发的单项业务先进奖项,市党委政府、部委办颁发的综合或单项业务先进奖项)4、获县(市、区)级业务先进工作者综合性奖励,每次2分,最多不超过5分;(自治区厅级下属部门颁发的先进奖项、地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颁发的先进工作者综合性奖励或单项业务先进奖项,县(市、区)委政府、部委办颁发的综合或单项业务先进奖项)5、县级部门颁发的各类奖项,每次记1分,最多不超过3分。

广西直接申报中级职称条件

广西直接申报中级职称条件

广西直接申报中级职称条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级职称评审办法》,广西直接申报中级职称的条件如下:
1. 申请者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 申请者必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作满5年以上。

3. 申请者的职称评审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4. 申请者必须具有扎实的业务基础和较高的职业素养。

5. 申请者必须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和较高的造诣。

6. 申请者必须具备独立主持或参与重要科研项目,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7. 申请者必须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业绩素质,对部门工作做出过突出贡献。

8. 申请者必须具备一定的学术能力和较高的创新能力。

以上是广西直接申报中级职称的一般条件,具体条件还需根据具体评审要求和相应的评审政策来确定。

建议申请者在申报前详细了解相关要求并按照要求准备材料。

中级技术职称竞聘赋分标准

中级技术职称竞聘赋分标准

中级技术职称竞聘赋分标准(讨论稿)一、年限赋分:1、工作年限:每年1分,最高20分。

2、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不含病休等不在岗时间)每年4分。

二、考核赋分:1、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每年计2分,合格计1分。

2、2011—2012学年度年度师德考核优秀计2分,合格计1分。

三、荣誉赋分(任现职以来)1、综合荣誉:教育系统内综合荣誉,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镇级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1分(不累计加分)。

(人事、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以上荣誉称号与党委政府表彰同等赋分,部门奖励按照同级党委政府表彰1/2计算)2、专业奖励(1)、教学能手,按市级、县级、镇级分别计8分、5分、3分;(2)、优质课(电教优质课)一等奖,按市级、县级、镇级分别计5分、3分、2分,其他等级按同级每降低一个等次降1分;本项按最高一项计分,不累计加分。

(3)公开课(自制教具、课件),按国家、省、市、县、镇级获得一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1分。

获奖等次每低一级相应折半计分。

不同课目、教具、课件可累计计分,最高为5分。

(4)教师基本功竞赛县级一等奖计2分,每降低一个等次折半计分。

镇级折半计分,只按最高级别不累计加分(1)、(2)、(3)、(4)项内容只计其中最高一项,不累计计分。

四、教育教学工作实绩(1)、近三年来获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按市级、县级、镇级分别计10分、5分、3分;本项内容累计加分。

(2)、近三年教师或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认可的学科竞赛。

①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②省级一、二等奖分别计2、1分;③市级一等奖分别计1分;④县级一等奖计0.5分;⑤镇级一等奖分别计0.5。

同人同项只取最高级计分,同人多项和同项多人可累加计分,主教练计得分2/3,其他教练计得分1/3。

但最高累至5分。

⑥中心学校教研室编辑的《小荷》发表学生作品,每篇计0.1分。

但最高可累至3分。

(该项所有内容以中心学校教研室备案为准,个人上报不计分)(3)、近三年公开发表教学论文(含教案、说课稿),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①3分;②2分;③1分;④0.5分。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标准及办法7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标准及办法7
⑸教研成果9分
只考察任现职以来
①本人成果5分
评分标准①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市、校
0.5
0.3
0.2

1
0.5
0.3

2
1.5
1
国家
3
2.5
2
论文、课件、优质课等获教育、教研部门奖励按获奖级别记分;论文、论著、教育教学经验文章,在公开发行的教育专业刊物上发表按相应级别一等奖记分;同一内容获不同级别奖励或不同刊物上发表,或者既获奖又发表的,只取最高一次记分,不重复计算;能独立完成的成果,几个合作完成的只取第一作者记分,确需合作才能完成的成果,如课题研究,其成员同时享受该成果的分数;
②辅导学生习作等在教育刊物上发表,标明了辅导教师的按《评分标准②》一等奖计分,未标明辅导教师的不计分。
③指导学生参与体育比赛,只给教练员计分。县(市)级的只按团体名次计分;州级以上的可按运动员个人名次或团体名次取最高一项计分。
④指导学生参加文娱会演、歌咏比赛、演讲等活动,只给直接参与指导者计分,县(市)级的只按团体名次计分;州级以上的可按学生个人名次或团体名次取最高一项计分。
2、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病、事假半年以上扣减任现职年限。
5、出勤5分
全勤5分;事假连续3天以上—0.2分/天;病假连续一周以上—0.1分/天;旷课(旷工)—1分/节;
1、只考察上学年度出勤,以记载为准;
2、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内不扣分,超出部分,按事假对待;
3、此项总得分不计负分。
6、工作业绩40分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标准及办法
项目及分值
评分标准及办法(每项最高不超过满分)
1、教龄20分

广西中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

广西中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

广西中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广西中级职称评审是广西自治区教育厅和各级单位对教育工作者的专业水平进行评估和认定的程序。

获得中级职称是教育工作者在专业发展和职业晋升方面的重要标志。

下面将详细介绍广西中级职称评审的条件和标准。

一、申报条件1.具备中级职称评审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通常要求申请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并且获得了相应的学位。

2.申报人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要求。

通常要求申请人在教育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

对于非在教育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的人员,要求其从事教育工作岗位工作满7年以上。

3.具备中级职称评审所要求的教学、科研或工作业绩。

申请人需要在所从事的教学、科研或工作上取得一定的成绩和贡献,例如在教学质量方面表现突出,科研成果受到了学术界的认可,或者在工作中有一定的创新和改革等等。

二、评审标准1.教学能力和水平的评估。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教学教案、教材编写、课堂教学视频等教学材料对其进行评估。

教学能力包括授课方式、教学手段和教学效果等方面。

2.科研成果的评估。

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科研论文、专著、科研项目等进行评估。

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发表数量和质量、科研项目的承担情况以及专著的出版等方面。

3.教育改革和创新的评估。

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在教育改革和创新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评估。

教育改革和创新包括教材编写、教学模式改革、教育理论研究等方面。

4.社会影响力的评估。

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社会影响力进行评估。

社会影响力包括学术论文被引用情况、学术会议交流情况、学术荣誉和奖励等。

三、申报材料1.个人简历。

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2.教学材料。

包括教案、课件、学生评价等教学材料。

3.科研材料。

包括科研论文、专著、科研项目等科研材料。

4.教育改革和创新材料。

包括教学改革研究成果、教育理论研究成果等材料。

5.社会影响力材料。

包括学术论文被引用情况、获奖情况等材料。

四、评审流程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赋分标准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赋分标准

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一、量化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只按最高学历赋分;(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4)最高计35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分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考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以市人事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分。

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②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③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中专教师获市级以上教师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的优质课一、二、三等奖赋分。

⑥各级教育电教部门评选的课件制作奖,按公开课、示范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⑦学科教学先进个人按优质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⑧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5分。

7、荣誉称号赋分级分别①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②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③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特级教师等荣誉赋分年限评选中、初级职务可放宽掌握。

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0分。

注:①赋分时只计任现职以来所获奖项,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只按最高奖计分;②实验课题和科研课题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审批手续,有立题报告、实验方案、实验纪录和结题报告。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赋分标准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赋分标准

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一、量化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只按最高学历赋分;(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4)最高计35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分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考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以市人事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分。

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②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③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中专教师获市级以上教师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的优质课一、二、三等奖赋分。

⑥各级教育电教部门评选的课件制作奖,按公开课、示范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⑦学科教学先进个人按优质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⑧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5分。

7、荣誉称号赋分级分别①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②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③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特级教师等荣誉赋分年限评选中、初级职务可放宽掌握。

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0分。

注:①赋分时只计任现职以来所获奖项,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只按最高奖计分;②实验课题和科研课题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审批手续,有立题报告、实验方案、实验纪录和结题报告。

中级职称评定标准

中级职称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较系统地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本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曾独立解决本专业中科研、设计、生产、工艺、技术服务或技术管理中出现的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取得一定的成绩,并能结合技术工作实际撰写或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技术政策和技术法规,熟悉本专业范围内的标准、规范、规程,并用以指导本专业的技术工作;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区从事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研究、设计、生产、技术管理,中介、咨询,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定(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标准化、认证以及广播电视研究和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素质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任现职以来,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四、严重违法违纪或严重失职、渎职,给企业或单位造成重大工程损失者,延迟4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学历,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二、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或在非公有制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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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贵港市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分标准(100分)
二、资历(基本分24分,超出部分算加分)
1、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每年1分,满分为12分。

2、取得中级技术资格或助理级技术资格,每年1.5分,满分为12分。

三、德、能、勤、绩考核(基本分15分,超出部分算加分)
1、以2006、2007、2008、2009年考核为依据,年度考核优秀每年4分,称职每年3.5分。

2、任职期满考核优秀加3分,称职加2分。

3、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在申报条件规定的资历年限内,有过年度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四、取得助理级或中级技术资格后业务工作获奖情况、科技成果、科技项目(同一奖项按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分)(基本分16分,超出部分算加分)
(一) 业务工作获奖情况
1、获全国业务先进工作者综合性奖励,(单项业务奖励降一级记分,下同)记10分。

2、获省部级业务先进工作者综合性奖励,每次5分,最多不超10分。

3、获市厅级业务先进工作者综合性奖励,每次3分,最多不超过7分。

4、获县(市)、区级业务先进工作者综合性奖励,每次2分,最多不超过5分。

(二)科技成果、科技项目
1、全国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记6分,最多不超10分。

2、省部级一等奖记8分、二等奖记6分、三等奖记4分,最多不超10分。

3、市厅级一等奖记6分、二等奖记4分、三等奖记2分,最多不超8分。

4、县级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最多不超6分。

以上两项先分别记分,两项相加总分满分16分,超出部分算加分。

五、综合能力(6分)
以个人担任业务技术骨干、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撰写专业论文、担任技术工作任务、效果,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为依据(基本分6分,超出部分算加分)。

1、业务科室领导:正职3分,副职2分;
2、一般技术骨干:专业工龄20年以上3分,10-19年2.5分,10年以下2分;
3、撰写专业论文较多、担任技术工作任务较多、效果好3分,一般2分。

六、取得助理级或中级技术资格后撰写的论文(基本分10分,超出部分算加分)1、在国家级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对专业论文,第一作者每篇7分,第二作者每篇6分;满分10分。

2、在省级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对口专业论文,一篇6分,二篇以上每篇加2分。

最多不超过10分。

3、在市级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对口专业论文,一篇5分,二篇以上每篇加1分。

最多不超过7分。

4、在县级公开发行刊物或专业学会发表论文一篇3分,二篇以上每篇加1分。

最多不超过5分。

5、对在不同级别刊物上发表对口专业论文的计分办法作如下规定:
①在全国、省、市、县级刊物发表对口专业论文各1篇或以上者计满分10分;②在省、市、县级刊物发表对口专业论文各1篇或以上者记8分。

③在市、县级刊物发表对口专业论文各1篇记5分,三篇或以上者记7分。

6、对发表或交流论文字数的规定:
①申报小学高级教师的每篇不少于1200字;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的每篇不少于1800字;
③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每篇不少于2000字;④其他系列申报中级技术资格每篇不少于1800字。

7、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个人专著的,视学术价值、出版社级别记5—7分;与其他人合著的,视学术价值、出版社级别记3—5分。

该项记入论文分,论文分最多不超10分。

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本分6分)
自取得助理级或中级技术资格后继续教育证书按时验证1.5分;每年完成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规定的培训任务(2004东盟知识、2005-2006科技创新与中国现代化知识、2008年知识产权)4.5分;不完成培训任务的,每次扣1.5分。

说明:
1、业务工作奖励级别作如下规定:
①国家级:全国劳模等综合性奖励;国家部委办评选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等综合性奖励。

②省级:自治区劳动模范等综合性奖励;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评选的劳动模范、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

③市级:地级市人民政府评选的综合性奖励;市各部委办局评选的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等。

④县级:县(市)区政府评选的综合性奖励;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评选的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等。

市厅级以上评选的单项业务奖励按评选单位级别降低一个级别计分。

2、科技成果奖励级别作如下规定:
①国家级:国务院颁发的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家科技部颁发的星火奖及国家各部委办局颁发的项目奖。

②省级: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奖;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颁发的科技项目、科技成果奖。

③市级: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颁发的科技项目、科技成果奖。

④教育系统讲课、录像课比赛获奖,参照以上级别给分。

3、论文级别作如下规定:
①国家级:国家各部委办专门学术机构公开发行刊物。

②省级:省专业部门公开发行综合性刊物、各本科院校学报。

③市级:省专业部门、学会、学术交流论文、市级公开发行刊物、市级专业部门交流期刊、各大专院校学报。

④县级:市专业部门评选论文,县级专业部门交流期刊或学会交流论文。

以上各级别论文,必须是专业对口论文(如数学教师发表数学论文)。

各级评选论文除提交获奖证书外,还要提交已验证的论文复印件。

4、在符合评审条件下,采取评分与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评审。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最低
分数线总分为70分。

贵港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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