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条例宣传
国家信访局关于印发《<信访条例>宣传提纲》和《贯彻实施<信访条例>指导要点》的通知

国家信访局关于印发《<信访条例>宣传提纲》和《贯彻实施<信访条例>指导要点》的通知⽂号:国信发[2005]9号颁布⽇期:2005-03-16执⾏⽇期:2005-03-16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信访局(办),副省级城市、新疆⽣产建设兵团信访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武警总部、有关⼈民团体信访局(办、处),中央管理的有关国有重要⾻⼲企业信访处(办):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已经2005年1⽉5⽇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05年5⽉1⽇起施⾏。
做好《信访条例》的宣传教育⼯作,是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的基础和重要保证。
为了提⾼各级领导⼲部、各级⾏政机关和信访⼯作机构⼯作⼈员对依法⾏政、依法做好信访⼯作重⼤意义的认识,促进⾏政机关及其⼯作⼈员增强责任意识,在法制的轨道上解决信访⽭盾和问题,为了使⼈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全⾯、正确理解条例,引导公民依法⾏使⾃⼰的信访权利,以理性、合法的⽅式反映⾃⼰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纠纷,⾃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切实加⼤《信访条例》宣传⼒度,抓好贯彻实施⼯作,国家信访局拟定了《〈信访条例〉宣传提纲》和《贯彻实施〈信访条例〉指导要点》。
现⼀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宣传。
《信访条例》宣传提纲⼀、《信访条例》宣传的⽬的、内容和对象深⼊宣传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在于提⾼各级领导⼲部、各级⾏政机关和信访部门⼯作⼈员对依法⾏政、依法做好信访⼯作重⼤意义的认识,促进⾏政机关及其⼯作⼈员增强责任意识,在法制的轨道上解决信访⽭盾和问题。
使⼈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全⾯、正确理解条例,引导公民依法⾏使⾃⼰的信访权利,以理性、合法的⽅式反映⾃⼰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纠纷,⾃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条例》宣传⼯作要围绕⼀条主线――畅通信访渠道,维护⼈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把握两个⽅⾯――规范信访⼯作⾏为,规范信访⼈的⾏为;突出宣传重点――重在宣传《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总结

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总结近年来,信访工作成为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问题之一,政府部门亦重视信访工作并制定相关法规,其中《信访工作条例》便是其中之一。
为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规范和加强信访工作,各级政府、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及社会组织等都积极开展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的活动。
首先,通过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可以深入了解信访工作的含义和意义。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是指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来信、来访、来电、来邮、来访微信等信访事项,并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答复和反馈,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由此可见,信访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人民福祉,以及保障公民权益起着重要作用。
其次,在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的过程中,能够进一步了解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规范。
例如,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优化资源配置,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效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做到公开、透明、公正;行政机关负有应诉职责,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信访。
通过学习这些规定和规范,我们可以更加全面系统地认识信访工作,从而加强对信访工作的规范,为信访工作提供更好的法律支持。
此外,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也可以帮助我们加强监督工作。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社会组织和公民有权参与信访工作的监督。
因此,只有我们深入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才能更好地了解信访工作的实际情况,并通过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民权益。
最后,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还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通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我们能够了解政府部门在处理信访工作中应遵循的基本规定以及信访工作的法律依据。
这可以帮助我们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维护我们的权益,为社会和谐稳定和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总之,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措施。
信访条例宣传方案

5.3法律保障
-确保宣传内容合法合规,尊重和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对宣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
六、总结与长效机制
6.1总结评估
-活动结束后,总结宣传效果,评估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
-对优秀宣传成果和人员进行表彰,总结推广宣传典型经验。
3.实施阶段
-集中宣传:在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向公众普及信访条例知识。
-媒体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进行深度报道和解读。
-线上宣传:利用社交媒体、在线问答等网络平台,发布宣传信息,与公众互动交流。
-流动宣传:组织宣传车深入偏远地区,扩大宣传覆盖范围。
-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等相关规定。
-法律责任与违法信访的后果。
三、实施步骤
3.1宣传准备阶段
-成立宣传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搜集并整理信访条例相关资料,编印宣传资料。
-培训宣传人员,确保准确传达信访条例精神。
3.2宣传启动阶段
-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宣传方案及活动安排。
-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发布宣传方案,扩大宣传影响。
信访条例宣传方案
第1篇
信访条例宣传方案
一、背景及目标
1.1背景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以下简称“信访条例”),加强全社会对信访条例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公众依法信访的意识和能力,构建和谐稳定的信访秩序,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1.2目标
-提高社会各界对信访条例的认知度,理解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3.3宣传实施阶段
-集中宣传:在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等形式,向公众普及信访条例知识。
信访工作法法治化政策法规宣传总结

信访工作法法治化政策法规宣传总结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信访工作是政府管理的重要环节,它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为了规范和优化信访工作,提高其法治化水平,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以此来指导和规范信访工作的进行。
本文将对信访工作法治化政策法规进行总结和宣传,以便更好地促进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进程。
一、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背景和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信访工作不断受到关注和重视。
在过去,由于信访工作的官僚化和形式化现象较为严重,导致很多信访事务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甚至引发了不稳定因素。
为了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必须加强对信访工作的法治化管理,实现信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
信访工作的法治化不仅仅是一种管理模式,更是一种治理理念,它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规范的工作程序,推进信访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确保信访工作合法、公正、透明。
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更有助于提高政府的执政水平和治理能力。
二、信访工作法治化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1. 《信访条例》《信访条例》是我国信访工作的基本法律文件,它规范了信访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程序等方面的内容,确保信访工作依法进行。
《信访条例》还明确了信访工作的重点任务和重要职责,要求各级政府机构要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公正处理信访事务,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2. 《信访事项解决办法》《信访事项解决办法》是对《信访条例》的具体实施细则,它规定了信访工作的具体流程和程序,明确了信访事项的受理、审查、调查、处理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通过《信访事项解决办法》,能更好地规范和规范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的信服度和公信度。
3. 《信访工作规定》三、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具体举措和保障措施1.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法律体系2. 健全信访工作管理机制要加强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其次要健全信访工作的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的信访工作管理体系。
各级政府机构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机制,明确信访工作的各项工作流程和程序,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信访工作规范化、规范化进行。
信访条例的宣传活动标语

信访条例的宣传活动标语
信访条例的宣传活动标语
1、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2、热烈庆祝《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十周年!
3、学好用好《信访条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条例》条条为民,信访件件落实。
5、信访以《条例》为“尺”,诉求以合理为“度”。
6、先学《条例》再信访,维护权益有保障!
7、信·立中国,访·系民生!
8、网上信访e线牵,省心省力省时间。
9、网上信访e点不远,政府服务@在身边。
10、信访每一步,法治来呵护。
11、信访纳入法治化,《条例》保护你我他。
12、法治,让信访在阳光下运行!
13、庄稼离不开阳光,信访少不了规章。
14、阳光信访始于心,逐级走访践于行。
15、遇到问题不出门,网上信访来帮您。
16、阳光信访在路上,为民解难在心上。
17、逐级走程序反映诉求,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
18、信访改革新风尚,网上信访更阳光。
19、信·载群众诉求,访·守法律底线。
20、建立法治信访,完善人民监督。
21、法治信访在路上,群众利益放心上。
22、阳光信访,为民着想。
信访知识宣传范文

信访知识宣传范文
信访是指民众通过书信或其他途径向政府部门、组织或个人反映问题、控诉不公平对待、寻求帮助或解决问题的行为。
作为一种民主权利,信访
既可以促进政府的依法行政,也可以维护公民的权益,是公民参与政治和
社会管理的重要途径之一、为了加强对信访知识的宣传,以下是我对信访
知识的一些介绍和解释。
信访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切忌恶意捏造、编造事实。
信访时应尽
量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同时,信访者也要保持冷静和
理性,尊重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和行政程序。
信访的处理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当依法办理,确保信访事项的公正、
公平、透明。
政府工作人员应当尽快受理信访事项,并根据法律规定的程
序和时限进行办理。
对于一些重大、复杂的信访问题,政府部门应当及时
组织调查,听取各方意见,最终做出合理的决策。
对于信访来说,解决问题和保障权益是最重要的。
政府部门需要积极
跟进信访事项,了解民众的真实需求,并及时采取解决措施,保障民众的
合法权益。
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当加强与民众的沟通和协商,听取民众的意见,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矛盾和冲突。
如果政府部门
对民众的信访问题不能进行及时、合理的解决,就容易引起民众的不满和
不信任,甚至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
信访制度的健全和公众对信访知识的了解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
保障。
政府和公众应当共同努力,加强对信访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公
众的信访意识和信访能力,提高信访的效率和质量。
只有通过公众参与和
政府的努力,才能解决问题,保障权益,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宣传信访条例讲课稿范文

宣传信访条例讲课稿范文
尊敬的学员们:
大家好!今天我将为大家讲解《宣传信访条例》。
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法规,宣传信访条例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来介绍宣传信访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要点。
首先,宣传信访条例规定了公民信访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根据宣传信访条例,每个公民都有依法进行信访的权利,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进行信访。
同时,公民也要履行出具真实材料和实名信件的义务,确保信访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这一点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预防虚假信访非常重要。
其次,宣传信访条例明确了信访工作的责任和职权。
根据宣传信访条例,各级政府部门和信访机构在信访工作中具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
例如,宣传信访条例规定了信访机构应当及时受理信访事项、调查核实信访问题并予以答复的职责。
同时,宣传信访条例还强调了信访工作应当依法、规范地进行,确保信访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最后,宣传信访条例规定了信访投诉的处理办法。
根据宣传信访条例,信访投诉应当采取及时处理、回应并解决的方式,解决公众关切的问题。
同时,对于涉及法律纠纷的信访案件,应当依法及时转交司法机关处理。
这一点保证了信访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有效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宣传信访条例的出台,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们每个公民都应当了解并遵守宣传信访条例的规定,通过合法的信访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我们也要积极支持和配合信访工作,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感谢大家的聆听!。
信 访 知 识 宣 传

信访知识宣传1、什么是信访和信访人?《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上述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2、《信访条例》规定了信访工作哪些原则?《信访条例》第四条规定: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通过信访渠道可以反映哪些问题?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4、信访人如何提出信访事项,反映自己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信访条例》第十六、十七、十八条对此作出了规定:一是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
二是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三是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四是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5、信访材料应该怎么写呢?根据《信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具体地说,写好信访材料,至少要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一是信访人的基本情况,比如姓名(名称)、性别、年龄,联系地址或者住址电话等。
二是写清楚信访事由,三是写清楚事情经过,前因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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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访处理
• 第一,由接待信访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劝阻、批评和教 育;
• 第二,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 或者制止;
• 第三,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 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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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信访的责任原则
• 核心是通过强化责任,建立“事要解决”的长效机制。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 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 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பைடு நூலகம்
八、办理信访事项的时限规定 • 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 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在15日内分情况进行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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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访的不予受理
• 第一,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 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第二,对已经或 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 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第三,信访人对已经受 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 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 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四,信访人对复核意 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 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 关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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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办理信访事项的时限规定
• ⑷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 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 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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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办理信访事项的时限规定
• ⑸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 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 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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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访秩序
• 五是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 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 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 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三)侮辱、殴打、威 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 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 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 全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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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访秩序
• • 一是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
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 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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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访秩序
• 二是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 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 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 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信 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 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 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 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信访条例》宣传月
XXXX中学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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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访概念
• 信访条例所涉及的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 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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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访事项的对象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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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访的受理
• (2)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 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情况重大、紧急 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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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访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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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
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
•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即各级人民政 府、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 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 (3)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 作人员。
• (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 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 (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
机构通报转送情况,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上一级 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报告转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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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访的受理
• (4)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 直接交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 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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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访秩序
• 三是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 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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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访秩序
• 四是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 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 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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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畅通信访渠道
• ⑴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 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 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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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畅通信访渠道
• ⑵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 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 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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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办理信访事项的时限规定
• ⑵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 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并按要求通报信访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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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办理信访事项的时限规定
• ⑶信访事项应当自行政机关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 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 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