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促进法解读
莱州市实施“一法两条例”促进农业机械化 实现农业现代化

为 , 高农 机 “ 率 ” 平 , 而地 提 王 水 从 有 效遏 制 农 机 事 故 的发 生 ,让农 机 真 正 成 为 农 业 的 支 撑 、农 民 敛
富 的 工 具 。 加 强 农 机 产 品 试 验 鉴 定 、 量 监 督 及 目录 申报 T 作 , 质 拓
展 农 机 产 品 质 量 认 证 作 领 域 , ] 加 快 农 机 生 产 企 业 发 展 。 抓 好 x- , j
组 织 农 机 户 外 出 作 业 。 高 峰 期 莱 种 子 补 贴 、减 免 农 业 税 政 策 的 实
州 市 的 跨 区 作 业 机 械 超 过 70 施 , 民种 粮 的 积极 性 越来 越 高 , 0 农 台 。 近 三 年 , 们 累 计 组 织 20 0 对 农 机 的需 求 量 越 来 越 大 。 尽 管 我 0 多 台 机 械 进 行 跨 区 作 业 , 累 计 为 农 机 于 增 收 30 0多 万 元 。 其 三 , 0 各 级 党 委 、 府 都采 取 了措 施 , 政 加
应 用 纳 入 了镇 街 年 度 责 任 目标 考 核 体 系 ,突 出 了 农 机 化 工 作 在 现
代 农业 建设 中 的重 要 位 置 。形 成 了 市 政 府 牵 头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和
国 农 业 机 械 化 促 进 法 》、 东 省 展 。先 后 荣 获 全 国 “ 牛 杯 ” 杯 、 《山 铁 金
站 、 农 机 作 业 服 务 社 等 各 类 农 机
服 务 组 织 的 相 对 稳 定 。同 时 , 州 莱
市还 在村级设立 了农机协 管员 ,
形 成 了“ 机工 作 在 基层 有 人 管 , 农 项 目实 施 在 基 层 有 人 抓 ” 的 行 之 有 效 的农 机服 务组 织体 系 。 其 次 , 实扶 持 政 策 , 展 农 落 拓 机 化发 展 领 域 。一 是 争 取 购 机补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释义-社会化服务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释义-社会化服务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离不开社会化服务,完善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是保障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必要条件。
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现农业机械化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方面。
本章共5条,对开展有偿农机作业服务、农机跨区作业及安全监督管理、扶持农机服务组织、国家无偿提供公益性农业机械技术的推广和培训、从事农机维修服务的条件及维修责任、农机行业协会等作了规定。
第二十一条农民、农业机械作业组织可以按照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为本地或者外地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各项有偿农业机械作业服务。
有偿农业机械作业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农业机械作业质量标准。
国家鼓励跨行政区域开展农业机械作业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农业机械跨行政区域作业,维护作业秩序,提供便利和服务,并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释义】本条是有关开展有偿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农业机械跨区作业服务及对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
一、开展有偿农业机械作业服务。
本条第一款规定:“农民、农业机械作业组织可以按照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为本地或者外地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各项有偿农业机械作业服务。
有偿农业机械作业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农业机械作业质量标准。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允许农民自主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使农民获得了经营农业机械的自主权。
国家对农民购买农机实施补贴政策,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也改变了过去主要依靠国家、集体投资兴办农业机械化的模式,农民已经成为农业机械化投入的主体。
发展农业机械化,不仅改善了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条件,而且增加了农民收入。
一是机械作业比人工作业费用低。
除一些自然条件不适应机械收获的地方外,农民选择机械收获是考虑了降低生产成本的目标。
目前,农民采用机械收割与雇工收割相比,要节约一半的开支。
二是机械作业能减少损失,增加产量。
学习《农业机械促进法》开创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新局面

伸 ,是重要的社会公益性职能。具有公益性职能应该是公 共财政支持的范畴 。这就为农机试验鉴定机构下一步 的发 展 、为农机试验鉴定机构的定性打下一个 良好的基础。 1 构 建 了农 机试 验鉴 定机 构 的框 架 . 2
《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规定 的农 机试验鉴定制度包括 四层涵义 :第一 ,企业 自愿 申请 ,农机试验鉴定机构依法 进行鉴定 ;第二 ,农机试验鉴定是 国家实施农机购机补贴 政策的一项技术支持措施 ;第 三,明确提 出了农 业机械试
机 构 的任 务
1 肯 定 了农 机试 验鉴 定 工作 的 法律 地 位 . 1
的农 业机 械产 品 ,未经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 ,禁止 出厂 、 销售和 出 口。 ”这是对农 业机械强制性认证 工作 的肯定 ,
首先 ,确认了农机试验鉴定机构 的地位。 “ 农业机械 试验鉴定机构”作为一个特定用语第一次在国家法律 中出 现 ,使农 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作为一个具有特定 职责 的专 门机构被 肯定下来。其二 ,明确 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
省级农业机械鉴定机构要 明确 自己的任务 ,要结合本 地农业生产和农机化发展的需要 ,对补贴机具进行必要补
充形成省级 目录 ;其次 ,在鉴定 中要严格遵循企业 自愿 申
请 的原则 ,任何 单位 和个人不得强行要求农 机企 业鉴定 ; 第三 ,在 目前的条件下要采取可行的办法和有效的措施 ,
验鉴定主要突 出 “ 四性 ” ;即先 进 性 、适 用 性 、安 全 性 和
《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所定义的农机试验鉴定是依法 实施的自愿性农机试 验鉴定 ,是引导农机市场具有一定公 益性的服务 ,是 国家实施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的一项技术支 持措施 。以 自愿性为前提 的鉴定制度符 合市场经 济的原 则。我站全体 同志要 深刻理解这一点 ,切实转变观念 ,遵 循 市场经济规律 ,以此为基点来推动农机推广鉴定改革 。 农机推广鉴定的内容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要更加突出 “ 四性 ” :即先进性 、适用性 、安全性和可靠性 ,更加注重 和充分反映农业生产和农 民使用 的实际需要 。如何检测评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释义-法律责任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释义-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由法律作出规定,由法律规定的机关依法追究。
法律责任按照违法行为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三大类。
具体采取哪一种法律责任形式,应当根据调整违法行为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性质、特点以及侵害的程度等多种因素来确定。
本法作为农业机械化的促进法律主要是针对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履行促进农业机械化的法定职责而规定的法律责任。
在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中涉及的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罚,有关法律已有规定的,本法只作了一般性的规定或未作规定,具体处罚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依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释义】本条是关于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关于农业机械产品强制认证和拼装农业机械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本法第十五条共三款,分别规定:“对列入依法必须经过认证产品目录的农业机械产品,未经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的,禁止出厂、销售和进口。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农业机械产品。
”“禁止利用残次零配件和报废机具的部件拼装农业机械产品。
”据此,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有三种情形: 1.关于违反农机产品强制认证规定的。
对列入依法必须经过认证产品目录的农业机械产品,未经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的,即出厂、销售和进口的。
产品认证是保障产品质量的一项有效的手段,是指有关部门和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质量技术标准对相关产品进行检验,对符合标准的产品颁发证书,以表明其质量达到相应水平。
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认证可分为自愿认证和强制认证。
对农业机械产品涉及人身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应当实施强制认证。
对列入必须经过认证产品目录的农业机械产品,如果要出厂、销售和进口,必须经过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
2.关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农业机械产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解读

城乡建设与发展农村经济与科技2021年第32卷第02期(总第502期)1 主要目的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对于我国的经济建设来讲,农业发展占据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建设我国经济的任务中,全面发展小康社会是主要的任务,其中促进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的难点在于农村的建设,农民是发展的重点。
为了更快提升农村经济,实现农村奔向小康的愿景,其中提升农业的生产水平是重要的手段之一,基于此,推进农业实行机械化生产是非常有必要的。
据不完全数据的统计,现阶段我国农村每户拥有的农业机械作业的水平仍旧偏低,农业机械的平均价值只达到1300元,在主要农作物的耕种和收割上,机械化的水平只占据三成,机械化的应用水平仅相当于20世纪50年代法国的水平。
这说明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应用水平只处于初级阶段,并未很好地借助机械进行农耕。
在我国的农业生产中,如何提高农业机械化的水平,提升农业生产的效率,加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面对这一严峻的问题,《农机法》应运而生。
《农机法》的主体是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了促进其扩大农业机械的使用率,采取了一系列的立法扶持措施。
《农机法》的颁发调动了农民对农业机械化投入使用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高我国农业生产,提升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2 具体内容2.1 加强先进技术的引进在发展农业生产机械化的过程中,科研的开发是极其重要的。
农业机械是否先进适用、质量水平的高低往往取决于科研的开发成果,科技的应用能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但是,我国目前现阶段的农业机械仍旧存在适用性差、工艺落后等一系列严重的问题。
基于科技应用的重要性,《农机法》中规定了省级以上的政府部门要加强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加农业机械基础性、关键性的科学研究,开发适用性强的农业机械,促进先进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国家也要给予全面的支持,促进农业机械基础性的研究,支持引进先进的农业机械和技术,进口关键农业机械的零配件,提升我国农机的配置,提高先进农业机械的应用率,加强我国农业生产的效率,在降低农业机械的生产成本的同时,也要保障农业机械的质量。
谈农机化科学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1 80 ) 1 10
工 农 民放 心 地 完 成 全程 打 工 服 务 ,实 现 人 均 人返 乡 一 次 , 即可 增 加 1 0万元 以上 的收入 。这 是增 加农 民收入 的一 大 0
有 赖于 生产 力水 平 的提 高 。从传 统 农具 使 用到 现 代农 机 的 潜力 。 23帮 助种 田农 民 让 多数 农 民 留在 家种 田也 增 收 。农 . 推 广 ,是农 业生 产 力发 展 的质 的飞跃 ,为 农 民增 加 收入 提 供 了物 质装 备 的保 障 。进入 新世 纪 ,农 业 机械 化 又增 添了 贡化 技 术 的基本 特 点是 省工 ,节本 增 效 。随 着 农机 化 服 务 领域 的 不断 拓展 ,尤其 是 加工 机械 的发 展 ,可 通过 农 产 品 统筹城 乡经 济 的角度 ,促进 农民增 收这 一新 的时代 内涵 。 促 进 农 民 增 收 是 农 机 科 学 发 展 的 本 质 体 现 的加 工增值 ,提 高生 产效益 。 3牢 牢把 握 促 进 农 民增 收 的切 入 点 ,大 力实 施 兴 机 富 . 和 时代 特征
一
、
实 践表 明 ,促进 农 民增 收 既 是 时代 赋 予农 机 部 门的 历 史 重任 ,也 是新 时期 农机 化 自身发展 的 客 观要 求 。从 本 质 特 片看 ,农 机 已经不 再 是简 单意 义 上的 劳 动工 具 和生 产 手 段 。投 资农 机 ,开展 社会 化服 务是新 生 代农 民创 业致 富 的
全 生产 的各 项 措施 落 到实 处 ,最 大 限度 地 减少 农机 户 “ 多 创造 了 良好 的社会 环境 ,社 会 经济 和快 速 发 展 ,为提 升 农 年致 富 ,一朝返 贫 ”悲剧 的发生 。加 大农 机安全 执 法力 度 , 机 化水 平 奠定 了坚 实 的经 济基 础 ;城 市化 进程 的加快 ,农 大 力开 展农 机使 用 技术 和 操作 规程 等科 普知 识 的 宣传 ,不 村 劳动 力 的结 构变 化 ,对农 机化 发 展产 生 了 强烈 的需 求 拉 断增 强农 机手 的安全 的意 识 。 动 ;保 护和 提 高粮 食综 合生 产 能力 的一 系 列政 策 措施 的实 三 、构 筑 促 进 农 民 增 收 的 长效 机 制 施 ,调 动顾 农 民生产 积 极性 ,增 强 了农 民 吸纳 农 机化 技 术 1着 力 加 大对 农机 投 入 力 度 ,对 购 买 农机 的农 民 实行 . 的动力 。我们必须 深入贯彻执 行 中央 与地方互系 列扶持 和保 财政 补 贴 ,是 国家 支持 农朵 化 发展 促 进农 民增 收 的重 要措 障农机化 发展的方针政 策 ,全 面落实各项 措施 ,最 大限度 地 施 ,2 0 0 7年 省 政 府 增 加 了 2 0 0 0万 元 用 于 农 民 购 机 补 贴 , 调动农 民这投 资主体 的积极性 ,全面提 升农机装备水平 。 2牢 牢把 握 农机 化发 展 的时 代特 征 ,不 断拓 展 农 民增 并 把 稳定 增 加对 农机 化 的投 入 作为 今 后支 农 投入 的重 点之 . 各级 地 方政 府 都应 建立 稳 定 的农机 化 投入 渠 道 ,逐 年 收渠 道 增加 财政 预 算 ,不断 扩 大补 贴 范 围 。同 时 ,要 切 实 解决 购 围绕促 进农 民增 收 ,农 机 部 门 的工 作应 从 以下 三 个层
山西省农机局关于下发《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农机局关于下发《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农机局•【公布日期】2004.08.31•【字号】晋农机办字[2004]12号•【施行日期】2004.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山西省农机局关于下发《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办字〔2004]12号)各市、县农机局:为了切实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省局制定了《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宣传实施方案》,现下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宣传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农机法)已于2004年6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4年11月I日正式实施。
为了在全省形成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特制定如下宣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1、宣传领导。
要通过宣传活动,让全省各级党政部门领导了解《农机法》,准确把握农机化发展规律,全面掌握国家推进农机化的大政方针,重视农机工作,支持农机工作。
2、宣传社会。
要求全省统一步调,通过多种方式,大力造势,在整个社会形成重大影响,重点抓好对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机户的宣传,使他们提高遵法守法意识,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更加积极地投入农机化事业。
3、组织培训。
在全省农机系统采取层层培训的办法,对《农机法》进行全面讲授,使广大农机工作者深刻领会实质,掌握全面内容,准确依法行政。
二、宣传活动内容及形式1、组织《农机法》学习培训班在全省农机系统组织三期《农机法》学习培训班,即: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班、太原以北地区由市局分管局长和办公室主任以及所辖县局长参加的学习培训班、太原以南地区由市局分管局长和办公室主任以及所辖县局长参加的学习培训班。
如何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快又好发展的意见》

_
Ⅲl Ⅲl
薯 ≯
曩
.
0000 l缀l 0l ¨ l l l l l
DI SC0VERY 探 索 f
_ l l l
拳0
国务 院 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 又好 叉陕发
程 ,促进 农机 农艺 协调 发展 ,推进 农机服务 组织 建设 和
下称 《 = )。 ( 见 = 奁 这是继20年的 04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 20年的 农业 H09 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之后,又一个法规政策性文件,
一
是注重将宣 传 意见 》渗透 到农机化 和农机 工业
认真 贯彻 落实 意见 中的各项规 定,制定 具体政策措
施 ,关心 支持农机 化和农 机工业 又好 又快 的发展 。
又好又快 发展 的全 过程 。各 级农机 化主管部 门要把学 习 宣 传贯彻落 实 意见 作为 当前的重 要任务和 中心工作 抓 紧抓 好 。要 制 定学 习宣 传方 案 ,精 心 组织 , 加强 领
一
、
加强学习,深刻领会
业发展的重视,关心支持。主要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制度,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切实落
实税 费优 惠政 策, 支持基 础设施 的建设 。第 五部 分是加 强 组织 领导 , 共2 。加强 组织 领导 是 衣机 化 和农 机工 条 业 又好 又快 发展的政 策保证 , 主要是 明确部 门分 工,落 实地 方 政府 责任 。
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指导 ,共 同做 好
导,迅速 掀起一 个学习宣 传贯彻 落实 《 见》的高潮 。 意
要通过 召开 座谈 会、报告会 、培训班 、政 策解 读等多 种
形式,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