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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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29号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29号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会[2007]29号为规范和加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的管理,建立真实、全面、动态反映非信贷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的管理体系,增强防范和化解资产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非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指引。

一、分类目的(一)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树立审慎经营、风险管理的理念;(二)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非信贷资产质量,充分揭示非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三)发现和分析非信贷资产使用、管理、监控、催收、处置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非信贷资产的风险管理,提高非信贷资产的质量;(四)为判断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充足提供依据,建立科学合理的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制度;(五)为计量、监测资本充足率,评价经营管理能力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一)本指引所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和农村信用社。

(二)本指引适用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各类非信贷资产。

(三)本指引所称非信贷资产是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内除信贷资产以外的各类资产。

(四)本指引所指非信贷资产根据风险程度的不同,将其划分为安全性和风险性两大类非信贷资产。

其中:安全性非信贷资产是指无风险或风险很低的非信贷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及周转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联行款项等非信贷资产项目。

风险性非信贷资产是指有风险或风险程度较高的非信贷资产,主要包括专项央行票据、同业债权、待处理抵债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投资类资产、委托及代理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清理、历年亏损挂账等非信贷资产项目。

三、分类原则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遵循下列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应广泛搜集非信贷资产的各类可得信息,严格按照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充分估计现实与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地反映资产风险程度。

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分类培训

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分类培训
主要适用于专项央行票据、同业债权、 投资类资产、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项 等。
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方法
--风险性非信贷资产
帐面价值法:是根据资产的特性、合同 及账面的价值,能直接确认有无损失或损 失程度,将资产直接按照账面价值和损 失程度进行质量分类的方法。
适用于历年亏损挂帐和待处理财产损溢 等的分类。
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目录
一、非信贷资产的定义 二、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目的 三、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原则 四、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核心定义 五、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方法 六、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标准 七、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特别规定
非信贷资产的定义
非信贷资产是指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拥 有或控制,除信贷资产以外的所有表内 资产。具体包括:
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
安全性非信贷资产,由于无风险或风险很低,风险 分类时可直接依照账面价值法认定为正常类。
按一级科目批量认定 确认账务处理无误 范围:现金及周转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联
有充分的流动性和安全性,是一种货币性 资产,通常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违约或贬 值风险。(以方便支付为主要目的的债权 性资产)
非信贷资产的定义
风险性非信贷资产包括:
专项央行票据、同业债权、待处理抵债 资产、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投资类资产、 委托及代理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 形资产、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 资产清理、历年亏损挂账、存出保证金、外 汇买卖等非信贷资产项目。
3.被动的资金占用:固定资产清理、应收 利息、待处理财产损溢等
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目的
(一)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树立审慎经营、风险 管理的理念。
(二)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非信贷资产质量, 充分揭示非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讲座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讲座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讲义侯宇尧一、现时期什么缘故要开展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2006年,我们用了一年时刻完成了由以期限治理为基础的贷款四级分类向以风险治理为基础的贷款五级分类的过渡,完全摸清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底数。

在全面推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分类的同时,如何全面真实地反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质量,完全摸清全额资产风险状况,提高整体抵御风险能力,成为当前合作金融机构监管的当务之急。

一是非信贷资产现状堪忧,亟待摸清风险底数。

截至2006年12月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总额25406亿元,占全部资产总额的40.36%。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包括了除信贷资产以外的所有表内外资产项目,项目众多,数额巨大,形态各异。

由于长期不受重视,放松治理,其潜在巨大风险差不多日趋显现,亟待实行风险分类,以摸清底数,制定防控对策。

二是监管滞后,需要加强风险治理促进非信贷资产质量的提高。

长期以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普遍注重信贷资产的风险治理,强化制度建设,全面实施风险分类,对非信贷资产却疏于治理,非信贷资产已成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治理制度最为欠缺,隐藏风险最为严峻,内外部监管最为薄弱的领域。

中国银监会成立不久,刘明康主席指示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的监督和治理,加大对其风险的防控。

唐副主席于2006年初提出全面排查和掌握农村信用社的总体风险状况,依照会领导的指示精神,合作部扎实抓好农村信用社监管,决定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实施风险分类,以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质量的提高,充分发挥全额资产经营优势,促进资产多元化进展。

三是条件成熟,适合全面推行风险分类。

1.全面推行的贷款五级分类为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提供了差不多条件。

一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全体人员对风险分类的思想认识差不多有了一个较全面地提高;二是风险分类的相关制度、流程也差不多建立;三是“123工程”的实施,培训了一大批业务骨干,为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提供了人力保障。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6]23号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6]23号

《农村合作⾦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6]23号农村合作⾦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6]23号为了做好农村合作⾦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作,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中国银⾏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作的通知》(银监发[2003]22号),制定本指引。

⼀、分类⽬的(⼀)促进农村合作⾦融机构树⽴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揭⽰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动态地反映其质量;(三)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经营管理⽔平;(四)为充分提取损失准备提供依据,增强抗风险能⼒。

⼆、适⽤范围(⼀)本指引所指农村合作⾦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农村合作银⾏(以下简称银⾏)和农村信⽤社。

(⼆)本指引所指信贷资产包括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贷款、进出⼝贸易融资项下的贷款、贴现、银⾏卡透⽀、信⽤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包括信⽤证、银⾏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三、分类原则(⼀)风险原则。

风险分类应以信贷资产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

内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已经发⽣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真实原则。

农村合作⾦融机构应当以借款⼈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流量、信⽤记录为主要依据,对各类信贷资产准确分类,真实反映其风险价值。

(三)审慎原则。

农村合作⾦融机构要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和本指引要求,通过对影响债务⼈偿还债务的可能性诸多因素的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估,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原则上应归⼊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则。

信贷资产原则上应逐笔分类。

同⼀借款⼈有多笔贷款,且条件基本相同,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五)动态管理原则。

在定期进⾏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基础上,及时、动态地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对风险状况已发⽣重⼤变化的应及时进⾏重新认定。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讲座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讲座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讲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讲座”是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的一次全面解析和阐述。

该讲座以系统性、科学性、实践性为特点,从多维度、多角度、多层面对非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进行深度探讨,对于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和提升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包括不动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等,是其财务状况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由于其特殊性,该类资产的经营风险较大,需要采取科学有效的分类管理模式,确保其安全性和稳健性。

因此,对该类资产进行分类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言而喻。

讲座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风险分类原则、分类方法、分类指标和分类实施步骤。

其中,风险分类原则是指确定风险分类的总体原则,包括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实用有效、方便可行等。

分类方法是指将非信贷资产按照一定的分类规则进行分组,确定不同分类的管理策略和控制措施。

分类指标则是根据风险分类原则和分类方法,选出具有代表性和显著性的指标进行评估、排序和分类。

分类实施步骤则是按照上述原则、方法和指标,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分类工作方案,确保分类管理顺利实施。

在风险分类原则方面,讲座提到了客观公正的重要性,强调要对各类资产的风险进行客观分析、公正评估,以准确把握实际风险,并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和指标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

同时,实践性的原则要求分类管理应具有可操作性、可行性、可持续性,确保管理措施不仅能够行之有效,还能够长期稳定地实施。

在分类方法方面,讲座提出了风险评估法、风险等级法、历史教训法、专家咨询法等四种方法。

其中,风险评估法是指按照风险因素进行分类;风险等级法是指按照风险程度进行分类;历史教训法是指对过去的风险事件进行收集和归纳,依据历史教训进行分类;专家咨询法是指依据专家经验和知识为依据进行风险分类。

不同的分类方法适用于不同的非信贷资产和风险类型,能够满足不同的管理需求。

在分类指标方面,讲座提到了风险评估指标、风险等级指标、市场指标、收益指标、流动性指标等,这些指标具有代表性和重要性,能够对资产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排名,为分类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操作办法

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操作办法

阿荣旗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讲义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工作,此项工作对我们来说是个新事物、新课题,为了将全区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工作顺利完成,便于各级农村信用社对非信贷资产进行分类,确保分类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我们结合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和《内蒙古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制作了相关分类工具表。

现就操作步骤、现金、业务周转金类资产、同业债权类资产、投资类资产、固定资产类、在建工程类相应工具表的填制讲解如下:操作步骤一、各信用社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内蒙古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和《阿荣旗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二、核对账务、收集有关资料;三、编制工作底稿1、资产项目:填列资产所属会计科目名称;2、资产名称:填列具体资产名称;3、编制内容应具体包括:资产形成时间及原因、资产现状、具体分类理由及依据、分类结果。

四、填制工具表现金类资产、存放联行款项等(附表 1-1在填制工具表前必须按分类程序在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填制工作底稿确定分类结果,然后按分类结果填制认定工具表。

1、现金资产、存放联行款项、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属于安全性非信贷资产,由于风险很低或无风险,风险分类时可直接依照账面净值法认定为正常类。

分类前应收集如下资料:(1分类日期的现金日记账(复印件 ; (2日报表(复印件 ; (3对账单(复印件。

这些能较全面的证明这些资产的状态,当然针对一些特殊的情况,分类社要多收集一些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

但在实际分类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历史问题,出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不能划分为正常类的情况,比如前些年有的信用社在人民银行融资中心的钱,现在融资中心取消了,但这部分资金就不应该仍放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核算,而应根据资金的性质调整到相应的科目。

填这张表时在填报说明中要注意第二项,现解释如下:合规性里的“内容栏” 是指是否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会计科目, 选填“合规” 、“违规列账” 、“违规使用会计科目” 、及“其他违规行为” 。

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引言为了加强信用社非信贷资产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信用社稳健经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细则旨在规范信用社非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工作,确保风险分类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信用社及其分支机构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第三条风险分类原则客观性原则:基于事实和数据进行分类。

动态性原则:定期对资产风险进行重新评估。

全面性原则:全面考虑资产的风险因素。

第二章风险分类标准第四条分类标准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

第五条正常类资产运营正常,预期能够按时收回本金和收益。

第六条关注类存在一定的风险因素,但不影响资产的正常运营和收益。

第七条次级类资产运营出现问题,存在损失风险,但损失可能性较小。

第八条可疑类资产运营严重问题,损失可能性较大,需要采取保全措施。

第九条损失类资产已经发生损失,或者损失的可能性极高。

第三章风险分类程序第十条分类流程资产评估:定期对非信贷资产进行评估。

分类决策: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类决策。

分类记录:记录分类结果和相关依据。

第十一条分类依据资产运营状况。

市场环境变化。

相关法律法规变化。

第十二条分类调整根据资产运营状况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分类。

第四章风险管理措施第十三条风险监测建立非信贷资产风险监测机制,实时监控资产风险状况。

第十四条风险预警对可能升级的风险进行预警,采取预防措施。

第十五条风险处置对已分类为次级、可疑和损失的资产,制定并实施风险处置计划。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监管职责信用社管理层负责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监管内容分类标准的执行情况。

分类流程的合规性。

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八条监管方式通过定期审计、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制度修订根据监管政策变化和信用社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细则。

第二十条实施日期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解释权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信用社所有。

农商行及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知识问答(一)

农商行及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知识问答(一)

农商行及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知识问答(一)农商行和信用社是我国乡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向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也需要面对各种风险。

本文将就农商行和信用社的非信贷资产风险进行分类介绍和问答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领域的知识。

一、分类介绍农商行和信用社的非信贷资产主要包括三类: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对冲风险。

1.市场风险:又称为价格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资产价值损失风险。

农商行和信用社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于其投资组合中的股票、期货、债券等资产。

2.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管理不当或操作失误导致的资产价值损失风险。

农商行和信用社的操作风险主要来自于内部控制缺陷、员工失职、信息技术系统故障等。

3.对冲风险:是指通过对冲交易进行风险管理所引发的风险。

农商行和信用社的对冲风险主要来自于对冲策略不当、对冲产品设计缺陷等。

二、问答解析1.农商行和信用社在承担非信贷资产风险方面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农商行和信用社承担非信贷资产风险的主要目的是保护自身的财产安全和稳健经营,避免因市场、操作和对冲等因素导致的财产价值损失,确保农商行和信用社能够持续为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

2.如何进行市场风险的管理?农商行和信用社可以采取分散投资、期货对冲、风险控制等方式进行市场风险管理。

具体来说,它们可以根据风险承担能力和风险偏好,制定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确保投资组合的多样性和分散性,降低市场风险。

此外,还可以采用期货对冲等手段进行价格风险管理,以降低市场波动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3.如何防范操作风险?农商行和信用社可以通过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定风险管理制度等手段,防范操作风险。

具体来说,它们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完善信息技术系统,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内部操作的监督等,提高操作风险的防范水平。

4.如何进行对冲风险的管理?农商行和信用社可以通过对冲交易进行对冲风险管理。

具体来说,对冲交易需要选择合适的对冲品种和对冲策略,避免盲目追求高收益,增加保证金收取、仓库管理等限制性要求,确保对冲风险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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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一、安全性非信贷资产安全性非信贷资产依照账面价值法直接认定为正常类。

二、风险性非信贷资产风险性非信贷资产具体分类标准如下:(一)专项央行票据根据风险分类法,确定“专项央行票据”风险类别为:1、在兑付期内的专项央行票据直接认定为正常类。

2、在延长兑付期内的专项央行票据直接认定为关注类(二)同业债权“同业债权”包括:拆放同业(含拆放银行业、拆放金融性公司和调出调剂资金)、存放同业款项(含存放联社款项)和买入返售资产等。

其均采用风险分类法进行质量分类。

GAGGAGAGGAFFFFAFAF1、“拆放同业”(1)正常类是指拆借人(或交易对手,下同)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拆借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一般具有以下特征:①拆借人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能正常足额偿还所负债务。

②拆借未到期。

③本笔拆借能按期支付利息。

④如有担保,担保应合法、有效、足值。

(2)关注类是指尽管拆借人目前有能力偿还拆借本息,但存在影响债务偿还的不利因素。

一般具有以下特征:①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拆借人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

②拆借人改制(如合并、分立等)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③拆借人还款意愿差,不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积极合作。

GAGGAGAGGAFFFFAFAF④拆借人完全依*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但担保合法、有效、足值,完全有能力通过追偿担保足额收回债务。

⑤担保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债务归还。

⑥拆借款项逾期不超过90天(含)。

⑦欠息不超过90天(含)。

(3)次级类是指拆借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造成一定损失。

一般具有以下特征:①拆借人支付出现困难,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

②拆借人正常营业收入和所提供的担保都无法保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足额收回债权。

③因拆借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需要对该笔拆借合同的还款条款作出较大调整。

④拆借款项逾期90天以上至180天(含)。

⑤欠息90天以上至180天(含)。

(4)GAGGAGAGGAFFFFAFAF可疑类是指拆借人无法足额偿还拆借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会造成较大损失。

一般具有以下特征:①因拆借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经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拆借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后,仍然逾期或仍然无力归还。

②拆借人处于停业、半停业状态,收入来源不稳定,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会造成较大损失。

③拆借人资产负债率超过100%,且当年继续亏损。

④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已诉讼,执行程序尚未终结,债权不能足额清偿且损失较大。

⑤拆借款项逾期180天(不含)以上。

⑥欠息180天(不含)以上。

(5)损失类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债权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拆借款项,应认定为损失类:①拆借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对拆借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拆借款项。

GAGGAGAGGAFFFFAFAF②拆借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拆借款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拆借款。

③拆借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并被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对拆借人和担保人进行清偿后,未能收回的拆借款。

④拆借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款项,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拆借款。

⑤因拆借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银行诉诸法律,经法院对拆借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拆借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仍无法收回债权。

⑥因上述(一)至(五)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GAGGAGAGGAFFFFAFAF于拆借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款项。

⑦由于上述(一)至(五)项以外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拆借款项逾期2年(不含)以上,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

2、“存放同业款项”分类标准比照“拆放同业”。

3、“买入返售债券”(1)正常类是指债券回购方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回购方不能按时足额回购所售债券。

一般具有以下特征:①回购方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能正常足额偿还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务。

②回购合同未到期。

(2)关注类是指尽管回购方目前有能力履行合同,但存在影响所售债券回购的不利因素。

一般具有以下特征:①宏观经济、行业、市场、回购方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回购方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回购债券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

②回购方改制(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GAGGAGAGGAFFFFAFAF履行回购协议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GAGGAGAGGAFFFFAFAF③回购方回购意愿差,不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积极合作。

④回购方完全依*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正常履行回购协议,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可通过出售所购债券保全债权。

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可能影响债权保全。

⑥回购逾期不超过90天(含)。

(3)次级类是指回购方的回购债券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履行回购合同,即使通过出售所购债券来保全债权,也会造成一定损失。

一般具有以下特征:①回购方支付出现困难,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

②回购方正常营业收入和变现回购债券都无法保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足额保全债权。

③因回购方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需对该笔回购合同作出较大调整。

④回购逾期90天以上至180天(含)。

GAGGAGAGGAFFFFAFAF(4)可疑类是指回购方无法正常履行回购协议,即使变现回购债券,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一般具有以下特征:①因回购方财务状况恶化,经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回购协议作出调整后,回购仍然逾期或回购方仍然无法执行回购合同。

②回购方连续半年以上处于停业、半停业状态,收入来源不稳定,回购债券无法变现或变现后也肯定会造成较大损失。

③回购方资产负债率超过100%,且当年继续亏损。

④已提起诉讼,执行程序尚未终结,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权不能足额清偿且损失较大。

⑤回购逾期180天(不含)以上。

(5)损失类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权仍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损失类:①回购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对回购方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GAGGAGAGGAFFFFAFAF的债务。

②回购方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变现债券后(或债券无变现价值),未能收回的债权。

③回购方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对回购方进行清偿和变现债券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④回购方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

⑤由于回购方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回购方强制执行,回购方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⑥由于上述(一)至(五)项原因,回购方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GAGGAGAGGAFFFFAFAF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权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GAGGAGAGGAFFFFAFAF⑦由于上述(一)至(五)项以外原因,回购方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款项逾期2年(不含)以上,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

3、违法违规进行的资金拆借,以及无券买空卖空或证券不过户的买入返售证券,应划分为可疑类。

三、待处理抵债资产“待处理抵债资产”指因借款人或担保人以货币资金不足以及时足额偿还到期贷款本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与债务人达成以资抵债或经司法裁决,以实物资产用于抵偿债务人贷款本息的各种有效资产。

待处理抵债资产的分类应根据可变现净值法考虑资产的状况、处置变现的难易程度、可收回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对比情况等因素,根据抵债资产的种类参照相应的分类方法,逐笔确定预计损失,并进行质量分类。

处置前应至少划分为关注类。

分类标准为:关注:能在市场上随时变现,且市场价值或评估价值扣除各项处置税费后不低于其账面价值。

持有时间在2年之内。

GAGGAGAGGAFFFFAFAF次级:市场变现能力一般,市场价值或评估价值扣除各项处置税费后低于其账面价值,一旦变现将造成一定损失,但损失较小,预计损失率小于30%。

持有时间在2年-3年。

可疑:变现能力差,产权未过户,存在严重法律瑕疵,或严重毁损、贬值,变现后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预计损失率为30%(含)—90%。

持有时间在3年-5年。

损失:难以变现且使用价值很低,存在严重法律瑕疵,或严重毁损、贬值,预计资产将全部损失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资金,预计损失率在90%(含)以上。

持有时间已超过5年。

待处理抵债资产处置损失未进行核销挂账部分应在损失类中反映。

四、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及投资等,按照适用利率和计息期限计算应收取的利息。

其主要应用风险分类法确定其分类标准。

凡表内应收利息在90天以内的,原则上不高于相对应的主债权五级分类情况;2000年以前形成的应收利息全GAGGAGAGGAFFFFAFAF部划为损失类。

五、其他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包括各类垫款、挂账和暂付及应收款项。

按照风险分类法中的账龄进行分类,其分类标准为:风险分类资产对象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待结案诉讼费关注:账龄为1个月至3个月(含)次级:账龄为3个月至1年(含)可疑:账龄为1年至3年(含)损失:账龄为3年以上案件挂账次级:账龄为1个月至1年(含)可疑:账龄为1年至3年(含)损失:账龄为3年以上其他正常:账龄为3个月以内(含) 关注:账龄为3个月至6个月(含)次GAGGAGAGGAFFFFAFAF级:账龄为6个月至1年(含)可疑:账龄为1年至2年(含)损失:账龄为2年以上具有以下待征的直接定为损失类:①经济案件经仲裁机构仲裁或经司法机关判决生效、并已完成债权追索尚不能弥补的损失;GAGGAGAGGAFFFFAFAF②刑事案件在追赃完结或民事案件执行终结后尚不能弥补的损失;③内部劳动争议纠纷中被仲裁机关裁定承担付款责任而形成的损失;④无法收回的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代垫费用;⑤因突发事故等造成的、扣除保险赔偿后仍不能弥补的其他应收款损失;⑥责任人赔偿后仍不能弥补的结算、出纳短款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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