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实用表.docx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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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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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八)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
10
(九)其他
11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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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一)视同销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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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薪酬
14
(三)业务招待费支出
*Leabharlann 15(四)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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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捐赠支出
17
(六)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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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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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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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分摊资源勘探开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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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十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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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类调整项目(32+34+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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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折旧、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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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项目(减免性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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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减值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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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损失
36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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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事项调整项目(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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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一)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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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性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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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三)特殊行业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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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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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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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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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
职工薪酬明细账模板

职工薪酬明细账模板
以下是一个职工薪酬明细账的模板,你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定制:
职工薪酬明细账
日期:[具体日期]
部门:[部门名称]
姓名:[员工姓名]
薪酬项目:[具体薪酬项目]
金额:[具体金额]
备注:[其他相关说明]
1. 基本工资
2. 绩效工资
3. 津贴补贴
4. 奖金
5. 代扣代缴项目
- 个人所得税
- 社会保险费
- 住房公积金
6. 其他代扣款项(如工会会费等)
7. 实发工资
8. 其他支付项目(如福利、补贴等)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职工薪酬明细账模板,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扩展。
确保记录详细和准确,以便进行薪酬管理和核算。
如果你有特定的需求或需要更复杂的模板,请提供更多信息,我将尽力为你提供帮助。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表单说明】本表适用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纳税调整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数。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收入类调整项目”:“税收金额”减“账载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账载金额”减“税收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特殊事项调整项目”、“其他”分别填报税法规定项目的“调增金额”、“调减金额”。
“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填报经特别纳税调整后的“调增金额”。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1行进行填报。
2.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处理不确认为销售收入,税法规定确认应税收入的收入。
3.第3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报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计税时按照收付实现制确认的收入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4.第4行“(三)投资收益”: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纳税调整情况。
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是由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注意:
1、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金额。
2、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如何填报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实际发生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优化了A105050表,增加了第2列“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是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本年实际发生额,不包括第6行可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
例:某公司是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2017年发生如下业务:(1)2017年3月发放2016年年终奖金300万元,2017年计提工资1100万元,其中包括计提2017年年终奖金200万元,实际发放工资900万元,年终奖金200万元未发放;2018年1月发放2017年年终奖100万元,还有100万元年终奖未发放。
(2)实际发生福利费150万元,其中20万元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
(3)计提职工教育经费57.5万元,实际支出12.5万元用于软件开发人员培训,其他教育经费支出40万元,剩余5万元教育经费未使用;2016年结转教育经费15万元。
(4)工会经费支出22万元,取得了专用收据。
填报2017年度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详见附表)。
第1行“一、工资薪金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为1100万元;第2列“实际发生额”为1000万元(1200-300+100);第5列“税收金额”为1000万元;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为100万元(1100-1000)。
第3行“二、职工福利费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为150万元;第2列“实际发生额”为130万元(150-20);第3列“税收规定扣除率”为14%;第5列“税收金额”为130万元(1000×14%=140、账载金额150、实际发生额130,填报三者孰小值);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为20万元(150-130)。
第5行“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第1列“账载金额”为45万元;第2列“实际发生额”为40万元(不包括第6行可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12.5万元);第3列“税收规定扣除率”为2.5%;第4列“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为15万元;第5列“税收金额”为25万元(1000×2.5%);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为20万元(45-25);第7列“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为30万元(40+15-25)。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叮叮小文库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纳税人职工薪酬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纳税人只要发生相关支出,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 第1行“一、工资薪金支出”: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3)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照第1列和第2列分析填报。
(4)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的余额。
2. 第2行“其中:股权激励”:本行由执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6号)的纳税人填报,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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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只要发生相关支出,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一、工资薪金支出”: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3)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照第1列和第2列分析填报。
(4)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的余额。
2.第2行“其中:股权激励”:本行由执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6号)的纳税人填报,具体如下:(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写指引

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一、表样二、主要政策依据(一)工资薪金《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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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账载金额实际发生额行次项目12 1一、工资薪金支出00 2其中:股权激励00 3二、职工福利费支出00 4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00 5其中: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00 6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00 7四、工会经费支出00 8五、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00 9六、住房公积金00 10七、补充养老保险00 11八、补充医疗保险00 12九、其他00 13合计( 1+3+4+7+8+9+10+11+12 )税收规定以前年度累纳税调整累计结转以计结转扣除税收金额后年度扣除扣除率金额额额3456( 1-5 )7( 1+4-5 )**00***00*14%*00**00002.5%0000100%*00*2%*00***400***00*5%*00*5%*00***00**.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3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 65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4〕 59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34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 63 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纳税人职工薪酬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纳税人只要发生相关支出,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 1 行“一、工资薪金支出” :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1)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
(2)第 2 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3)第 5 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照第 1 列和第 2 列分析填报。
(4)第 6 列“纳税调整金额” :填报第 1-5 列的余额。
2.第 2 行“其中:股权激励” :本行由执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6 号)的纳税人填报,具体如下:(1)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2)第 2 列“实际发生额”:填报纳税人根据本年实际行权时股权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的金额。
(3)第 5 列“税收金额”:填报行权时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
按照第 1 列和第 2 列孰小值填报。
(4)第 6 列“纳税调整金额” :填报第 1-5 列的余额。
3.第 3 行“二、职工福利费支出” :填报纳税人本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1)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福利费的金额。
(2)第 2 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职工福利费用实际发生额。
(3)第 3 列“税收规定扣除率” :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 14%)。
(4)第 5 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 1 行第 5 列“工资薪金支出 / 税收金额”× 14%、本表第 3 行第 1 列、本表第 3 行第2列三者孰小值填报。
(5)第 6 列“纳税调整金额” :填报第 1-5 列的余额。
4.第 4 行“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填报第 5 行或者第 5+6 行金额。
5.第 5 行“其中: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 :适用于按照税收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按比例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填报,具体如下:(1)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不包括第 6 行可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
(2)第 2 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发生额,不包括第 6 行可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
(3)第 3 列“税收规定扣除率” :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
(4)第 4 列“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 :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累计结转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余额。
(5)第 5 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不包括第 6 行可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按第 1 行第 5 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扣除比例与本行第1+4 列之和的孰小值填报。
(6)第 6 列“纳税调整金额” :填报第 1-5 列的余额。
(7)第 7 列“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 :填报第 1+4-5 列的金额。
6.第 6 行“其中: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 :适用于按照税收规定职工培训费用允许全额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填报,具体如下:(1)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
(2)第 2 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职工教育经费本年实际发生额(可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
(3)第 3 列“税收规定扣除率” :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 100%)。
(4)第 5 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
(5)第 6 列“纳税调整金额” :填报第 1-5 列的余额。
7.第 7 行“四、工会经费支出” :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拨缴工会经费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1)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工会经费支出金额;(2)第 2 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工会经费本年实际发生额。
(3)第 3 列“税收规定扣除率” :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 2%)。
(4)第 5 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 1 行第 5 列“工资薪金支出 / 税收金额”× 2%与本行第 1 列、本行第 2 列三者孰小值填报。
(5)第 6 列“纳税调整金额” :填报第 1-5 列的余额。
8.第 8 行“五、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 :填报纳税人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金额,具体如下:(1)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的金额。
(2)第 2 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本年实际发生额。
(3)第 5 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的金额,按本行第 1 列、第 2 列以及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的金额孰小值填报。
(4)第 6 列“纳税调整金额” :填报第 1-5 列的余额。
9.第 9 行“六、住房公积金” :填报纳税人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金额,具体如下:(1)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2)第 2 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住房公积金本年实际发生额。
(3)第5 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按本行第 1 列、第 2 列以及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孰小值填报。
(4)第 6 列“纳税调整金额” :填报第 1-5 列的余额。
10.第 10 行“七、补充养老保险” :填报纳税人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的会计核算、纳税调整金额,具体如下:(1)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补充养老保险金额。
(2)第 2 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补充养老保险本年实际发生额。
(3)第 3 列“税收规定扣除率” :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 5%)。
(4)第 5 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的金额,按第 1 行第 5 列“工资薪金支出 / 税收金额”× 5%、本行第 1 列、本行第 2 列的孰小值填报。
(5)第 6 列“纳税调整金额” :填报第 1-5 列的余额。
11.第 11 行“八、补充医疗保险” :填报纳税人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的会计核算、纳税调整金额,具体如下:(1)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补充医疗保险金额。
(2)第 2 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补充医疗保险本年实际发生额。
(3)第 3 列“税收规定扣除率” :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5%)。
(4)第 5 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补充医疗保险的金额,按第 1 行第 5 列“工资薪金支出 / 税收金额”× 5%、本行第 1 列、本行第 2 列的孰小值填报。
(5)第 6 列“纳税调整金额” :填报第 1-5 列的余额。
12.第 12 行“九、其他”:填报其他职工薪酬的金额。
13.第13 行“合计”:填报第1+3+4+7+8+9+10+11+12行的合计金额。
二、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第 4 行=第 5 行或第 5+6 行。
2.第 13 行=第 1+3+4+7+8+9+10+11+12行。
3.第 6 列=第 1-5 列。
4.第 7 列=第 1+4-5 列。
(二)表间关系1.第 13 行第 1 列=表 A105000第 14 行第 1 列。
2.第 13 行第 5 列=表 A105000第 14 行第 2 列。
3.若第 13 行第 6 列≥ 0,第 13 行第 6 列=表 A105000 第 14 行第 3 列;若第 13 行第 6 列< 0,第13 行第 6 列的绝对值=表 A105000 第 14 行第 4 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