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会实务】企业需及时处理个人借款挂账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单选题(共50题)1、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生发票丢失的()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A.7日B.5日C.3日D.当日【答案】 D2、下列涉税处理不正确的是()。
A.某煤矿企业销售原煤,应缴纳的资源税,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B.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计算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开发成本”,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C.某工业企业处置旧厂房,计算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D.某企业按规定占用耕地修建厂房,计算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答案】 B3、辅导期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用数量实行按次限量控制,每次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份。
A.15B.25C.20D.30【答案】 B4、下列关于应税污染物计税依据的说法,错误的是()。
A.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B.应税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乘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C.从两个以上排放口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对每一排放口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分别计算征收环境保护税D.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答案】 B5、李某是甲上市公司的员工,2016年8月甲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李某股票期权7000股(不可公开交易),合同约定李某从2016年8月至2019年8月在甲公司连续任职3年就可以以每股2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股票7000股;2019年8月李某行权,行权时该股票的市场价为8元/股,则李某2019年8月行权时应纳个人所得税()元。
A.1680B.1260C.3080D.2680【答案】 A6、被投资单位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员工挂账会计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员工挂账,即企业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在未经正式报销程序的情况下,先行垫付企业费用,随后通过财务部门进行报销的行为。
员工挂账在企业管理中较为常见,但若处理不当,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风险。
本文将围绕员工挂账的会计法律规定,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以帮助企业规范员工挂账行为,降低法律风险。
二、员工挂账的会计处理1. 员工挂账的会计科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员工挂账的会计处理通常涉及以下科目:(1)应收账款:企业对员工的垫付款项,应计入“应收账款”科目。
(2)其他应收款:若员工垫付款项不属于企业正常业务范围,如个人借款等,可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3)管理费用:员工垫付的费用在报销后,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2. 员工挂账的会计分录(1)员工垫付款项时: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2)员工报销费用时:借:管理费用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三、员工挂账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及时。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员工挂账行为,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2.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费用报销制度,规范费用报销流程,加强费用报销管理。
”企业应规范费用报销流程,对员工挂账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费用报销的合规性。
3.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第十四条规定:“内部控制审计应当关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内部控制缺陷和风险。
”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应关注企业员工挂账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挂账行为进行审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若员工因垫付企业费用而影响其工资收入,企业应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税务及账务处理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税务及账务处理在税收领域,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事项。
对于企业和财务人员来说,了解其税务和账务处理的相关规定和方法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简单来说,当企业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后,税务机关会按照一定比例向企业返还代扣代缴的手续费。
这部分手续费是对企业工作的一种补偿和激励。
那么,在税务方面,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需要缴纳哪些税款呢?增值税方面,企业收到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适用 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的征收率(疫情期间可能有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方面,这部分手续费返还应当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用于相关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接下来,我们看看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
当企业收到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时,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者营业外收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如果企业将这部分手续费用于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财务人员,那么账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工资薪金贷:应付职工薪酬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税务和账务处理时,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要求,如实申报纳税,准确进行会计核算。
同时,要保存好相关的原始凭证和资料,以备税务机关的检查。
另外,有些企业可能会对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金额和到账时间存在疑问。
一般来说,返还的金额是按照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的一定比例计算的。
而到账时间则会因地区和税务机关的工作流程而有所不同,企业需要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的通知和规定。
总之,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虽然涉及的金额可能不大,但在税务和账务处理上都需要企业认真对待。
只有准确理解和执行相关政策,才能避免税务风险,确保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合法。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综合检测试卷B卷含答案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综合检测试卷B卷含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40万元、销项税额为70万元,已经预缴增值税20万元,则月末企业的会计处理应为()。
A.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B.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20C.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贷:应交税费——已交税金10D.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2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20【答案】 A2、下列各项不同用途的应税消费品,不需缴纳消费税的是()。
A.将应交消费税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的B.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C.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D.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残次品卷烟【答案】 B3、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的表述错误的是()。
A.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税,超过1万元的,按差额部分征税B.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C.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D.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答案】 A4、根据最新政策,下列关于开具发票的说法,错误的是()。
A.提供签证代理服务,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B.自2020年2月1日起,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纳税人,自首次开票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离线开具发票,按照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风险条件的特定纳税人除外C.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但是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只使用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D.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答案】 C5、下列土地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是()。
“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财务转销与涉税处理

“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财务转销与涉税处理“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财务转销与涉税处理制度解读lPOLICYINTERPRETATION "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财务转销与涉税处理山西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赵月丽企业在长期的存续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类问题:如一方面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造成应收账款的坏账; 同时,有一部分供应商在供货之后,当年催要货款无果,以后由于该单位解散或业务员更换等原因,未及时催要货款或催要后债务人未付款,造成应付账款的长期挂账.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如果债权人在应收账款的权利时效内进行函证或书面催款并有相关书面证据的情况下,该笔应付账款应继续挂账;如不符合前述条件,则属于"长期挂账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一,"长期挂账无法支付"核销缘由"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一般是指超过三年以上尚未支付且无法支付及不须支付的应付账款."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应进行财务核销,理由如下: 一是税务要求.税务稽查对公司的"应付账款"是必须要重点检查的项目(特别是长期有余额且金额较大的).检查方法是抽取其中大金额的款项,弄清来龙去脉,看是否存在将应计入销售收入或营业外收入的款项,挂在应付账款.二是审计要求.应付账款的审计实质性程序中也要求检查应付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关注其是否可能因债权单位撤销或其他原因无法支付;关注账龄超过3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是否已作披露, 并检查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是否偿还.同时要求被审计单位作出解释,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缺乏偿债能力或利用应付账款隐瞒利润; 并注意其是否可能无需支付.对确实无需支付的应付账款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二,"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转销核算依据(1)所得税法.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另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l项至第8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人,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作为其他收入,并入企业收入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2)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的规定: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另外从实务处理的角度出发以及比照其他相关的准则如债务重组所得计入"营业外收入一债务重组利得",以及制定新的会计准则尽量应与现行税法趋同, 减少纳税调整事项的角度出发,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计入财佘通风?综合2010fg~9期(上】企业的"营业外收入"科目,作为企业的利得计入当期利润. 三,"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转销账务处理"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转销时,借记"应付账款",贷记 "营业外收入——无法支付的款项".由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列入其他收入的应付款项为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所以须取得确实无法支付的各项证明.债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且债务人取得债权人符合下述条件的相关依据时,即可推断为为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首先,就明确债权人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条件.根据财税[2009]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在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证明下,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其次,债权人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应提供相关依据.根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 [2009]88号相关规定: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1)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2)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3)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4)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5)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f_,失踪证明;(6)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7)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8)其他相关证明.另外,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以此类推,当债务人取得债权人符合上述六种情况的相关证明时,即可推断为为【天1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同时提交税务局相关证明进行审查,备案,审查通过后可列入营业外收入.制度解读IPOLICYINTERPRETATION 政策性搬迂与处置收入税务处理重庆工商大学李佳李媛目前,我围许多城市的IH城改造和环境整治过程中,国家给予部分生产业及污染性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在相关的会计文件中,将此称为政策性搬迂补偿款,下文中不做区分).然而搬迁补偿收入的税务处理比较复杂,相当部分财务人员对其所涉及的各项税收不熟悉.笔者就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的涉税问题予以分析. 一,政策性搬迁与处置收入的会计处理政策企业政策性搬迁和处置收入,是指冈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阂,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人.《企业会计7佧则解释笫3号》中规定,企冈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同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T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l6 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企业收到除』二述之外的搬迁补偿款,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同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二,政策性搬迁与处置收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l8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1) 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 用途或者新的同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去各类拆迁同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3)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4)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人暂不计人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通过对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纳税税种的归纳可知,企业要对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政策性搬迁与处置收入的税务处理重置固定资产的税务会计处理.企业根据搬迁规划,重置固定资产应将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例1]2009年5月4日,重庆甲公司由于政府城市规划,要进行整体搬迁.5月4日甲公司冈搬迁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为1300万元,累计已提折旧1200万元;因搬迁需要处置的固定资产原值为 2400万元,累计折旧为1500万元,处置收入为500万元,发生处置费用400万元.该公司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600万元,累计摊销额为200 万元.该公司取得搬迁收入3000万元,支付新址的土地使用权800万元,购置了一批6o0万元的新设备.并发生资产搬迁,移置费用400万元.本案例是在假定搬迁企业所得税以查账方式征收,并且拆迁当年没有可以抵扣的未弥补亏损以及未来五年每年盈利的情况下进行分析.该公司2012年12月完成搬迁.该企业有政府搬迁文件,有搬迁计划,也有企业技术改造,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 甲企业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四,"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涉税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作为其他收入,并入企业收入总额征收企,ik所得税.但在以后年度支付时准予在税前扣除.各地对此也有延续以前政策的处理规定,如:《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1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同税函[2009] 37号)第匕条关于应付账款,坏账损失的确认问题规定,企业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超过三年以上),应并人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已经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的应付账款在以后年度支付的,可存支付年度税前扣除.超过三年是指合同到期后的下一年度起的连续_二年再如,《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题的通知》(甬地税一[2009]2O号)第十一条关于长期挂账未付的应付账款核销的有关问题规定,企业已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又获得价值恢复或补偿,应在价值恢复或实际取得补偿年度并入应纳税所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包括超过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如果债权人已按本办法规定确认损失并存税前扣除的,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文献:[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11_28.[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3]《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 (编辑熊年春) 科佘通风?综合2010年第9期(上)。
个人投资者及普通员工借企业资金长期不归还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

个人投资者及普通员工借企业资金长期不归还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或者企业员工从企业取得借款长期不归还,都涉及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文件的这一规定明确了一个问题,即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将企业资金长期挪作他用,否则不论是购买资产还是非经营性借款均视作分红处理。
疑问:如果个人投资者因为某种特殊原因没能及时归还借款,按照财税【2003】158号的规定,视同红利分配征收了个税,后期个人投资者归还了借款,被征收的个税是不是可以申请退还?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借款长期不还的问题财税【2003】158号对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的借款长期不归还的情况,仅仅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外的企业个人投资者作了规定,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借款长期不归还,是怎么规定的?该文件第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文件明确的是此类投资人以企业资金为个人购买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行为及财产性支出,视为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
对于个人投资者长期借用资金未用于消费性支出和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的情况,譬如个人投资者借用企业资金用于其他项目投资等等,该文件未作规定(后期也没有相关文件进行明确规范)。
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无法偿还,可以转入营业外收入吗?【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无法偿还,可以转入营业外收入吗?【会计实务经验之谈】关于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的这个问题,很多会计人都在问的。
疑问一问:我司有应付账款,挂账时间已经超过两年,对方单位已失联,账务上是不是结转到营业外收入?如果将应付账款这样结转到营业外收入,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答:如果2年未联系上该单位,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需要转入营业外收入,不需缴纳增值税,但是需要并入收入总额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疑问二问:营改增后,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会有什么风险?应如何应对?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长时间挂账会有什么风险,分别应如何处理?答:对于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应该定期对账,定期清理。
1、其他应收款长时间挂账,分别不同的款项内容,存在以下风险:(1)对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借款,涉及缴纳增值税。
(2)对自然人股东个人借款超期未归还,视同对股东个人的股息红利分配交纳20%个税。
(3)对员工个人借款超期未归还且用于购买房屋或其他,视同工资薪金发放交纳个税。
2、预付账款,需根据形成的原因,做出不同的处理。
(1)如果是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可以做为资产损失。
并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专项申报。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税务及账务处理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税务及账务处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个人所得税是一个常见的税种。
而对于企业来说,在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问题。
这不仅是一个财务上的事项,也与税务处理密切相关。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税务及账务处理。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当企业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履行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后,税务机关会按照一定比例向企业返还代扣代缴的手续费。
这部分手续费是对企业付出劳动的一种补偿。
那么,在税务方面,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相关政策,企业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适用 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的征收率(疫情期间可能有优惠政策)。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应当作为企业的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企业用于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接下来,我们看看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
当企业收到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时,会计处理如下:一般纳税人: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将这部分手续费用于奖励办税人员,会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实际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另外,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企业收到手续费返还的时间与代扣代缴的时间存在差异,或者企业在不同的会计期间对手续费的处理方式有所变化等。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处理。
同时,企业在进行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税务及账务处理时,还需要做好相关的资料留存和申报工作。
比如,保存好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资料,按照规定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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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企业需及时处理个人借款挂账
目前很多企业“其他应收款”中都挂着对员工个人的借款,其中一部
分是为满足员工日常工作所借的备用金,还有一部分属于特殊事项支
付给员工的款项,结合个人所得税相关的税收政策,笔者提醒企业在
年终即将结束时,对“其他应收款”个人挂账处理应予以关注。
200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
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明确,纳税年度内个人投
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
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
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即投资者个人在年末借款不归还,又未用于生
产经营则征收个人所得税。
2005年,为了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个人所得
税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120号)规定,对期限超过1年又未用于
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由于文件自2005年
10月1日起执行,因此自2005年10月1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其投
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的期限超过1年,而不
是“纳税年度终了后”,且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
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
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财务人员可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对投资者借款时间、用途进
行针对性的审核,重点关注借款时间是否超过1年,借款用途是否与
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关。如果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借款用于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