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新时期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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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监督档案是工程质量监督过程及检验结果的记载,是核查工程质量的凭证,又是考察监督工作的依据,为维护监督工作的正常秩序,规范监督行为,促进监督工作水平的提高,保证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公平性,权威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监督档案内容: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
5、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监督检查记录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记录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质量抽检通知书
8、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
9、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
10、工程复工通知书
11、桩基(地基处理)与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1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表
13、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表
14、工程质量专项验收监督记录(通用)
15、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专项验收记录表
1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记录。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论文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论文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论文【摘要】在工程项目管理中,档案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后期的正常实施,同时也关系到后期的维护工作。

因此,落实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工作,无论是对于工程本身,还是对于今后的使用,都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所谓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也就是通过文字、成像等资料的形式来表现工程质量实际的监督过程。

在工程质量监督中,不能忽视监督档案的重要性,因为其不仅是对建设工程最真实的一种记录,同时也是工程后期在投入运营之后进行管理与改造的主要依据。

在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时候,需要确保其档案归档的规范化,能够满足工程质量监督的实际水平要求,这样才能够确保工程质量监督真正做到有案可查,并且还可以将真实的依据进行落实,体现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本身的科学性、权威性以及公正性。

一、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内容就工程质量管理档案而言,一般的档案内容主要包含了电子文件、录像、录音、图片等内容,在工程档案管理之中,其主要包含的内容:第一,在建工程的质量投诉,分别由各专业监督室负责处理,处理的资料交综合档案室登记存档。

竣工验收后的工程质量投诉需与各专业监督室积极配合。

第二,投诉应认真做好登记,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处理。

工程监督报监登记书;见证取样授权书,见证取样及现场检测方案;委托检测合同文本;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

第三,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时应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供以下资料:工程监督报监登记书;见证取样授权书,见证取样及现场检测方案;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备案通知书;施工、监理合同、委托检测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检测机构资质及检测方案(施工现场检测);其他需要的文件资料。

第四,我站及时对建设单位提交的上述资料审核完毕符合规定后发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第五,建设单位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向有关部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治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治理,标准监督行为,确保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完整、正确、平安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档案治理?、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暂行?、?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结合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以下简称质监档案〕是指自受理、审查交通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工程工程中间质量监督检查、检测、交工验收质量检查、检测、工程质量评定,缺陷责任期质量检查、检测,竣工验收质量检查、检测,直至工程工程竣工质量鉴定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持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与载体的原始记录。

第三条质监档案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真实记录,是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治理的原那么,切实做好交通质监档案工作。

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各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质监档案的治理工作。

第二章交通质监档案的治理职责第五条各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治理各自职能范围内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业务上同意档案、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质监档案工作是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各级质监站要明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档案工作的职能部门,配备专〔兼〕职档案治理人员。

建立与质监档案工作相适应的机制。

第七条各级质监站要制定档案治理制度,将交通建设工程工程质量监督文件材料的形成、积存、整理、回档工作纳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目标治理,纳进有关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纳进经济责任制。

专〔兼〕职档案员要参加质量监督工作例会及受监工程工程的相关会议。

第三章质监档案整理回档的一般要求第八条质监档案工作应与工程工程监督工作进程同步,贯穿于工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全过程。

自工程工程质量监督受理申请之日起,即应开始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文件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工程档案监督方案

工程档案监督方案

工程档案监督方案背景在各种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中,工程档案对于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后续维护具有重要作用。

工程档案管理的问题已经成为困扰工程建设行业的一个难题。

一些未建立完善档案制度、档案建设不及时、工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项目,给工程建设和使用带来了隐患和风险,更影响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了规范工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加强项目的监管和管理,制定本工程档案监督方案。

目的本方案的目的是指导项目部管理和监督工程档案的建立和使用,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为后续的工程维护和更新提供必要的信息。

内容1. 工程档案的建立和规范1.1 建立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项目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工程档案的管理流程、责任、管理机构和程序等,确保工程档案的质量、完整性和安全性。

1.2 准确收集和整理工程档案。

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在项目设计初步阶段便开始准确地收集和整理档案,包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造价、施工进度等。

同时,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和协调,确保工程档案中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可靠。

1.3 按照规范建立和维护工程档案。

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从工程设计、招标、选标、施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各个阶段,建立工程档案,并在后续维护和更新过程中,规范处理。

2. 工程档案的存档和保管2.1 设立工程档案管理中心。

对于大型工程项目,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档案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保管工程档案。

2.2 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

按照工程档案的不同种类和阶段建立相应的分类、编号和归档体系,便于管理和查询。

2.3 实施工程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将工程档案电子化,妥善保管,确保数据安全和备份,方便查询和交流,提高工程档案的管理效率和效益。

3. 工程档案的监督和审查3.1 加强对工程档案的监督和审查。

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工程档案进行监督和审查,确保工程档案的质量和完整性。

同时,建立档案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2 加强对造假的打击。

建设工程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督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督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包括文件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2. 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建设工程监督方案、监督计划、监督记录、监督报告等文件档案;(2)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验收等过程中的相关资料;(3)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监督记录和整改措施;(4)建设工程验收、保修、维修等档案。

三、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成立建设工程监督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档案管理工作。

2. 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

3. 档案管理员职责:(1)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各类建设工程监督档案;(2)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3)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4)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确保档案的整洁、规范;(5)对档案进行保密,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在建设工程监督过程中,收集各类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3. 档案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归档。

4. 档案保管: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对归档的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

5. 档案借阅:对需要借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确保档案的借阅安全。

五、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

2. 档案利用者需出示有效证件,办理借阅手续。

3. 档案利用者应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涂改、擅自复制档案。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建设工程监督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店铺整理的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篇1一、监督档案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办公室派专人负责监督档案的收集、保管、统计及面向全站范围内的档案利用工作;二、办公室应编制必要目录等检索工具,积极创造条件方便利用;三、管理档案人员在接收档案时要认真清点、核对,办理好交接手续;四、借阅档案必须办理手续,由本人签字,一般不得他人代签;查阅档案原则上在档案室,如需外借须经总工室批准后方可借出;五、借阅档案的部门或个人对所借档案要爱护、保密,不得损坏、涂改、转借、拆散、剪裁。

若有丢失或损坏须及时报告,根据情况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六、借阅的档案必须按时归还,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如需延期,则办理续借手续;七、档案数据归还时,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有无缺页破损情况再办理注销手续;八、职工调离单位时应将所借档案数据还清,经办公室盖章后方可办理调出手续;九、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定期检查制度,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由站长或总工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监督员本人,以及时纠正。

十、库房内保持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蛀等工作;十一、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

十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质量监督档案需及时移交城建档案馆,移交时应建立台帐,做好签收等相关手续。

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篇2第一条为加强本县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及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档案(简称监督档案)是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工程质量监督活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工作记录、检测与鉴定报告、照片、音像及其它文件的总称。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探讨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探讨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探讨摘要:建设工程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建设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工程档案是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工程内在质量和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也是检验工程建设质量问题的法律凭证。

工程档案与工程质量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工程档案是工程质量的依据,工程质量离不开工程档案,二者相互依存。

要做好工程档案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无忧。

关键词:工程档案档案管理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以下简称“监督档案”)是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工作的原始记录。

它是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在建设工程监督过程中所形成的文字材料、照片、图样的有效证件,是城市建设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不仅是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站依法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上级机关对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全面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随着工程参建各方质量意识的增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对监督档案的管理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一、监督档案的职能和主要内容监督档案属工程技术档案,是对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过程立卷归档,其职能是为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工作服务。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监督程序和内容,主要监督方式都有了转变:即按照政府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能,加大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由此可见,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决定了监督档案内容。

监督档案围绕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程序和内容而建立,其意义深远,在新形势下的质量监督工作中,只有充分发挥监督档案的信息资源、咨询意识和监督作用,使之显示整体效应,才能充分体现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在工程质量管理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

根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的要求,监督档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主要内容:1.监督档案封页: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开竣工日期及档案编号;2.档案目录;3.工程项目报监资料,包括:①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②工程质量监督书;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⑤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的副本;4.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的资质和有关责任人员资格审理登记表及签署的质量责任书,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5.质量监督记录:①单位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及质量“控制点”;②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议纪要;③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整改报告;④历次监督抽查记录;6.结构(地基与基础、主体)工程报告;7.地基与基础、主体及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8.工程质量事故报告(或质量鉴定报告);9.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0.竣工图纸;11.其它内容:①委托见证人员授权书;②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单。

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有关规定

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有关规定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保管期限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长期为15年、短期为5年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某些没有存档价值和存查必要的监督档案,经过鉴别和站领导批准,按有关规定可定期销毁,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保管期限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长期为15年,短期为5年。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质监档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对过保管期并经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站领导批准后可销毁。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p17( 永久长期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短期含15年及以下)山东省(一)国家及山东省重大工程、重点工程、特殊工程和标志性工程、特大工程长期保存。

(二)大型工程保存十年。

(三)一般中小型工程保存五年。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阴规定》已经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杨冬权2006年12月18日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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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
'\r\n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以下简称“监督档案”)是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
的原始记录。它是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在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
质量监督过程中所形成的文字材料、照片、图样和有效证件,是城市建设档案的重要组
成部分。它不仅是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站依法维护国家 法律 、法律和强制性标准的主要依据,
同时也是上级机关对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全面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在深化工程
质量监督体制改革时期,监督档案的
工作直接体现了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综合管理水平。随着工程参建各方质量意识的增
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对监督档案的管理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一、监督档案的职能和主要内容
监督档案属工程技术档案,是对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过程立卷归档,其职能是为工程质量
监督站监督工作服务。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监督程序和内容,主要监督
方式都有转大的转变:即按照政府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能,加大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确保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必须包括如下程序和内容: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制定质量监
督工作方案(或制定质量监督
及质量“控制点”);对工程参建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等各方主体质量行为进行监督;以抽查为主,辅以 科学 的测试手段,对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
进行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
;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由此可
见,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决定了监督档案内容。监督档案围绕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程序
和内容而建立,其意义深远,在新形势下的质量监督工作中,只有充分发挥监督档案的信息资
源、咨询意识和监督作用,使之显示整体效应,才能充分体现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在工程质量管
理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
根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的要求,监督档案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基本要求
1.建设工程应按单位工程建立监督档案,档案应及时、真实、完整。字迹工整,用档案要
求用笔书写。
2.监督档案统一用国际标准用纸A4号(或统一表格),按档案管理规定装订。
3.监督档案应按工程重要程度保存,保存年限按有关档案管理要求。
(二)主要内容:1.监督档案封页: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
称,开竣工日期及档案编号;2.档案目录;3.工程项目报监资料,包括:①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登记表;②工程质量监督书;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
见;⑤施工
、监理合同的副本;4.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的资质和有关责任人员资格审理登记
表及签署的质量责任书,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5.质量监督记录:①单位工程质量监督计
划及质量“控制点”;②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议纪要;③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整改报告;④历次
监督抽查记录;6.结构(地基与基础、主体)工程报告;7.地基与基础、主体及单位工程质量监督
报告;8.工程质量事故报告(或质量鉴定报告);9.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
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0.竣工图纸;11.其它内容:①委托见证人员授权书;②重新
竣工验收通知单。
(三)质量监督工程师认为应归档的必要内容:包括结构检测记录功能性质量检验结论,涉
及结构安全质量问题的有关文字记载、设计变更手续及图片、光盘、录象带等实物性见证材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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