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责任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合集下载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文本(设董事、设监事、设经理)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文本(设董事、设监事、设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文本----设董事、设监事、设经理)厦门XX贸易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厦门XX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住所:厦门市XX区XX路XX号。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XX(注:公司应当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公司可根据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查询“厦门市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选择合适的经营范围规范化条目。

)第七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注: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可以用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可自由兑换货币表示)第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注: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请注明具体约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在报纸上或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告,公告期45日,应当于公告期届满后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规定的,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最低限额。

西安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2023版)

西安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2023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袁桂林、刘小奇、朱宝龙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第五条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期限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占全体股东表决权比例第九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等情况如下:股东姓名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占全体股东表决权比例150万元货币 50% 30%80万元货币 26.7% 35%70万元货币 23.3% 35%第十条股东承诺:各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使用章程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可联系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许建云律师)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股东会并按照第九条规定的“占全体股东表决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照股东所持表决权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以其所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但涉及公司实际控股权的转移或变更,则公司其他股东有权依照股权对外转让的规定(本章程第十五条)行使同意权或者优先购买权。

新版公司章程范本免费-新版.pdf

新版公司章程范本免费-新版.pdf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万人民币。

第四章公司股东的姓名(名称)第四条公司由2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各自的名称(姓名)分别为:股东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第五章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到位。

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为: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到位出资时间金额(万元)比例% 金额(元)出资方式合计货币第六章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第六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在股东会上按出资比例享有股东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担任公司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权利;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5、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享有优先认购权;6、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购买权;7、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报告;8、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力。

第七条公司股东履行下列义务:1、按时缴纳出资;2、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补交其差额;4、在股东会记录、纪要等相关的文件上签名。

第七章股东的股权转让第八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第九条股东转让股份,应当经其他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同意,其他过半数股权的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如本章程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1.公司名称:XXX(以下简称“公司”)。

2.公司住所: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

3.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条款,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4.公司经营范围包括:5.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和改变经营范围,但必须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中包含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前置许可的项目,应在取得许可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后从事经营活动。

若公司经营范围中包含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在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件后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6.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7.股东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8.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若股东抽逃出资,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应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9.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10.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新增资本时,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名称11.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如下:股东:住所:身份证号码:股东:住所:身份证号码: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2.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股东:XXX,出资额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时间为XXXXX年XX月XX日之前缴足。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最新完整版、含党建内容)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最新完整版、含党建内容)

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公司名称及住所 (2)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营业期限 (1)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1)第五章股东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2)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第七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7)第八章党委 (10)第九章公司管理 (11)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1)第十一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11)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12)第十三章其他事项 (14)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2 修正)】》(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全体股东共同制订本章程。

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公司的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最终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 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30)日内在报纸上 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优秀范文5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优秀范文5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优秀范文5篇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优秀范文1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生产力的发展,物流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李慧琴、郭继敏、王慧、武晓阳、王浩、张敏、方芳、郭志超、王旭艳出资设立生活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生活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和规模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和规模:主要经营方式为第三方承运物流。

运送的货物有食品副食、生活百货,即对大综超市卖场配送中心的货物配送,和暂时的存放。

主要针对包头、鄂尔多斯、大同和呼和浩特本市区的供应物流。

在这几个重点地区都设有点,可以在能力范围内服务周围地区。

拥有自己的固定的车队和合作车队。

当公司步入正轨,经营妥善,规模扩大的时候,会扩大经营范围,增加服务类型。

(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工商管理事务一、查名(需2-5个工作日)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注册资金800万元人民币、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800万元人民币,一次到账注册。

3.公司名称:生活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大概经营范围:主要经营方式为第三方承运物流。

主要针对包头、鄂尔多斯、大同和呼和浩特市进行往返的货物配送。

运送的货物有食品副食、生活百货,即对大综超市卖场配送中心的供应物流。

二、验资(即办即完)凭核发的查名核准单、法人私章去您就近银行办理注册资金进账手续,办理完后从银行领取投资人缴款单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则由银行盖章后交给会计事务所,随后由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新公司法公司章程范本(精选3篇)

新公司法公司章程范本(精选3篇)

新公司法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其次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其次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住宅: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基本信息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宅、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股东名称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当责任。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根据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担当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担当赔偿责任。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躲避债务,严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章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打算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董事、监事,打算有关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其他职权。

2025【合同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2025【合同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2025【合同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

第三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元。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具体以营业执照核定的为准。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公司由[股东人数]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第七条股东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出资额为[具体出资额]元。

第八条股东出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分期缴纳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缴纳期限。

第九条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 参加股东会,对公司的经营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2. 依法转让其出资;3. 获取股息、红利;4.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5. 公司终止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6.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2. 不得抽逃出资;3.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4.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三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公司章程;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会召集。

第十六条临时会议的召开,由[具体规定,如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时,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键入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键入姓名] 出资,设立[键入公司名称] ,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键入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住所:[键入公司地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键入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键入公司注册资产] 第六条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姓名] 以货币出资[资金] [姓名] 以货币出资[资金]

— [姓名] 以货币出资[资金] 第八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实物出资的股东必须在半年内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如不能办理,必须用货币补充。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

(三)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四)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监事;

(五)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 (六)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 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八)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九)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 ) 第十一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

(二)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 【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第十四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议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五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 、

(九)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不能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三人,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

(二)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三) 执行股东会决议;

(四)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八)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

(十一)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二)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条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做出的决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

(二) 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三)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八)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并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 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第二十六条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 检查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五) 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

第三十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二十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 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 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 }

(六)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七) 宣告破产。

第三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一式两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年份] 年[月份] 月[日期] 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