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与应用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管理办法

永昌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全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共机构是指全县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造成既有建筑能耗高、设备效率低的建筑围护结构、用能设备以及系统等进行改造或更新,达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目的;不包括对既有建筑的装修和改扩建。
第四条公共机构应当对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燃气灶具与采暖锅炉、采暖通风空调与冷热源、给水排水、电梯、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设备和系统等方面,按照国家制定的建筑节能标准和规范,进行节能改造。
第五条县政府办负责指导全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建立全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组织开展全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能耗调查统计、评价分析等工作,制定全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能耗定额标准与节能改造技术措施。
负责组织编制县直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预算编制与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县直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方案评审、验收评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县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制定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应严格遵循项目管理程序。
项目管理程序包括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委托专家论证、设计施工图文件、施工图审查、建设实施、竣工验收、效果评价等阶段。
第二章实施管理第八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必须统筹兼顾节能改造效果和投资成本,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
第九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办公环境节能改造,应优先采用自然采光、自然通风和低成本改造措施。
第十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在具备下列条件基础上进行:1.经抗震、结构、防火安全评估,建筑能够继续安全使用10年以上;2.节能改造静态投资回收期不超过5年;3.有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节能诊断报告;4.节能改造方案通过评审。
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与应用

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与应用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是能源消费的重要主体,也是节能潜力较大的领域。
为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__节约能源法》,xx年 __颁布实施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机构节能分为新建建筑的节能设计和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相比于公共机构新建建筑的节能设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要困难、复杂的多,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等实施节能改造的活动。
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以达到减少排放有害物质的目的,对于节能减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统计,目前,我国公共机构约190.44万个,能耗总量1.92亿吨标准煤,占全国能耗总量的6.19%,公共机构建筑能耗占公共机构总能耗比重依然最高。
调查显示,我国各种大型建筑物面积不超过全国城镇总建筑面积的4 %,但其能耗却占到了全国城镇总能耗的20%以上,单位面积能耗是普通住宅的20倍左右;我国政府机构单位面积能耗约为发达国家的2—3倍,政府及机关人员的人均能耗为发达国家的近20倍[1]。
不同公共机构的能耗状况各有特点,以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大楼为例,其能耗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用能单位性质单一,办公大楼为独栋楼房,楼内办公机构包括市局机关、办税服务厅以及12366呼叫中心,性质均为公共机构;二是用能时间集中,用能规律性强,用能时间主要集中于工作八小时内;三是用能人员素质较高,干部职工自觉节能意识较强;四是用能项目单纯,我局用能项目主要集中在水、电、汽油、天然气四个方面,用能项目相比于企业来说,较单纯;五是改造链条短,复杂、专业化设备少,集中于基本供水、供电、供热、供冷,如进行节能改造,改造链条较短。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2017修订)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2017修订)【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03.01【实施日期】2017.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1号公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
第六条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
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应当作为对公共机构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七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度,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第八条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措施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措施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和能源消耗问题的重视,越来越多的公共机构开始关注如何改善能源效率。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有必要探讨一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措施。
能源审计首先,对公共机构进行能源审计是必要的。
能源审计可以帮助机构找出能源的浪费情况和节能的潜力。
通过对机构的能源系统进行逐一检查与分析,从而找出可遵循的节能措施。
发展可再生能源其次,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对于公共机构来说是一种可行的节能措施。
对于那些不可避免需要使用大量能量的设施,比如医院和学校,可以考虑集中使用可再生能源,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共机构可以安装太阳能板、风力涡轮机或其他可再生能源设备来替代化石燃料的使用。
十年计划第三,建立长期的节能计划。
为确保节能措施的可持续发展,公共机构要设立长达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节能计划,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和评估效果。
随着时间的推移,计划中应该不断地加入新的节能技术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智能建筑技术智能建筑技术是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措施的另一种方式。
智能建筑通过联网技术和传感器来实现对整个建筑的能源使用进行监测和控制,该技术可以很好地节约用电和燃气的流失。
随着智能技术的发展,这一领域也会不断出现更加智能和高效的节能技术。
人员意识最后,公共机构的人员意识也很重要。
这意味着机构的员工和管理人员要对节能意识进行教育宣传,并承担节能措施的责任。
例如,员工可以在离开房间时关闭电灯,或少用空调、电脑等电子设备,以降低能源浪费。
这些措施在加上其他节能措施的配合,将导致更加可持续的节能成果。
综上所述,公共机构配合上述措施,可以很好地实施节能工作,具有较高的实践意义。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全文)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1号《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已经2008年7月23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八年八月一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
第六条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
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应当作为对公共机构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七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度,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第八条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条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节能规划第十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低碳经济已成为各国发展的重要方向。
公共机构作为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能源消耗量和环境影响较大,因此,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及任务目标:2024年,实现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量下降20%,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30%。
任务:1. 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量减排目标和指标,并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督机制。
2. 推行技术改造和节能设施更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 加强能源管理和监测,建立能源消耗数据统计和分析体系。
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
5. 加强合作交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三、实施方案1. 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量减排目标和指标根据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情况和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2024年能源消耗总量减排目标和指标,明确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的责任,建立监督机制,确保目标的落实和达成。
2. 推行技术改造和节能设施更新通过技术改造和节能设施更新,提高公共机构的能源利用效率。
具体措施包括:(1) 优化建筑节能设计,加强节能建筑材料的使用。
(2) 安装节能照明设备,例如LED灯具,建立照明管理系统。
(3) 安装节能空调设备,加强空调系统的管控和优化。
(4) 优化供暖系统,提高供暖效率,节约能源消耗。
(5) 推广应用新能源设备,例如太阳能发电系统、地源热泵等。
3. 加强能源管理和监测建立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数据统计和分析体系,通过监测能源消耗情况,分析能源利用状况和节能潜力,制定具体的节能措施。
重点加强对重点公共机构的能源管理,建立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解决能源浪费问题。
4.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大家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参与到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中来。
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2018年修正)

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9.30•【字号】•【施行日期】2018.09.30•【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2000年5月28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1年9月23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9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等九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能源开发、加工、转换、利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生物质能和焦炭、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本条例所称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本条例所称重点用能单位,是指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引导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和节能环保型产业;支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门是节能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领域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
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

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一、引言公共机构是我国能源消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领域。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本文提出了一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
二、实施方案1. 目标设定(1)总体目标:到2025年,公共机构的能源利用效率提高15%,碳排放强度降低20%。
(2)具体目标:(1)能源消耗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年均增长速度不超过3%。
(2)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提高到20%。
(3)节能减排项目覆盖率达到80%。
2. 组织实施(1)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工作。
(2)制定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3)加强能源管理和审计,建立健全能源消耗统计和监测体系。
(4)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确保项目实施和运行。
3. 节能减排措施(1)能源结构优化: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耗中的比重,降低化石能源消耗。
(2)节能技术改造:采用高效节能技术和设备,对老旧建筑和设备进行节能改造。
(3)绿色建筑推广:新建和改造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4)能源管理系统:建立能源管理系统,实现能源消耗的实时监测和智能控制。
(5)节能宣传教育: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提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
三、工作措施1. 政策法规制定(1)制定和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政策法规,确保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2)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对节能减排政策的理解和认识。
2. 项目管理(1)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申报、审批、实施和验收等环节。
(2)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质量和效果。
3. 能源管理(1)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制定能源消耗标准和指标。
(2)加强能源审计和监测,定期对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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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与应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与应用摘要:公共机构节能是我国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有的公共机构既有建筑数量庞大,且人均能耗高、设备能效水平低和节能新技术应用力度小。
本文分析了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能耗状况,阐述了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基本原则和流程,结合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大楼介绍了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相关技术,并对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节能管理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管理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是能源消费的重要主体,也是节能潜力较大的领域。
为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机构节能分为新建建筑的节能设计和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相比于公共机构新建建筑的节能设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要困难、复杂的多,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等实施节能改造的活动。
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以达到减少排放有害物质的目的,对于节能减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能耗状况分析据统计,目前,我国公共机构约190.44万个,能耗总量1.92亿吨标准煤,占全国能耗总量的6.19%,公共机构建筑能耗占公共机构总能耗比重依然最高。
调查显示,我国各种大型建筑物面积不超过全国城镇总建筑面积的4 %,但其能耗却占到了全国城镇总能耗的20%以上,单位面积能耗是普通住宅的20倍左右;我国政府机构单位面积能耗约为发达国家的2—3倍,政府及机关人员的人均能耗为发达国家的近20倍[1]。
1.1能耗特点分析不同公共机构的能耗状况各有特点,以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大楼为例,其能耗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用能单位性质单一,办公大楼为独栋楼房,楼内办公机构包括市局机关、办税服务厅以及12366呼叫中心,性质均为公共机构;二是用能时间集中,用能规律性强,用能时间主要集中于工作八小时内;三是用能人员素质较高,干部职工自觉节能意识较强;四是用能项目单纯,我局用能项目主要集中在水、电、汽油、天然气四个方面,用能项目相比于企业来说,较单纯;五是改造链条短,复杂、专业化设备少,集中于基本供水、供电、供热、供冷,如进行节能改造,改造链条较短。
1.2节能潜力分析基于以上特点,公用机构节能也存有其独特的潜力。
首先,公共机构的能耗主要集中于供水、供电,其中供水消耗主要集中在保洁、食堂;电力消耗主要集中在空调、照明、电梯和办公设备,这两项能耗均存在较大节能潜力。
以南昌市地税局为例,电力消耗流向集中在中央空调、照明、电梯和办公设备用电上,占总用电量的95%,其中中央空调用电量占全年用电量的30%左右,中央空调用电所占比重明显高于使用分体空调单位。
经能源审计结论表明,通过合理匹配冷水机组的运行、控制水系统流向、及时清理热交换设备及排风口等管理控制措施,可实现中央空调节约用电15%左右。
其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热工性能普遍较差,南昌市地税系统94%的既有公用建筑屋面、屋顶未采取合理保温隔热措施,外窗隔热工性能差,墙体不能很好地满足保温隔热要求。
大部分既有建筑可采取外遮阳、双层玻璃等低成本改造,可以降低约40%由太阳辐射造成的冷负荷。
第三,办公设备未能全部满足节能、高效的要求。
公共机构普遍存在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甚至下班时间也处于待机状态现象,特别是电脑、复印机常年不拔电源,但这些办公用品在不关电源的状况下依然消耗电量,造成浪费能耗巨大。
按照全市地税系统2000台保有量计算,仅常年不关电源这一不良习惯就造成每年约浪费用电168千万时。
2、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基本要求2.1 节能改造基本原则我国建筑热工设计气候分为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和温和地区等5个区,不同气候分区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要求不同,建筑冷热负荷相差悬殊,相应的暖通空调系统配置要求不同,适合各气候区的建筑节能技术措施不尽相同,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要根据当地的地理气候条件确定,同时要考虑当地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选择适宜的技术措施,量力而行。
节能改造采取的技术措施要成熟可靠,保证节能改造效果,避免造成国家财产浪费。
节能改造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围护结构、建筑设备系统等进行必要的改造,达到降低建筑能耗的目的,一般不应改变既有建筑功能,且不改变既有建筑建设标准,更不能以节能改造名义进行装修改造和改扩建。
2.2 节能改造流程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前进行节能诊断,制定节能改造方案,改造后进行节能改造效果评估。
节能改造流程依次为:能源计量→能耗统计→能源审计→用能诊断→制定节能改造方案→组织实施→专项验收。
能源计量是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的技术基础[2]。
只有配备充足的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账,定时检定、校准,保证计量器具运转正常,定时定点对能源消费情况进行如实记录,才能满足能耗统计工作的要求。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中分类、分项能耗指标计算要以能源计量数据为基础,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技改方案的提出和实施后的效益考核也要以能源计量数据为基础。
能耗统计是掌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能源消费情况的重要手段,是公共机构实施能源科学管理和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的前提,能源消费数据来源于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日常能源统计工作。
能源审计和用能诊断是分析评价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当前能源利用状况、挖掘节能潜力、提出相应的节能技改方案、制定节能规划和实施节能考核的基础。
3、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内容和技术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要为围护结构、装饰装修、建筑设备、附属用房设备、建筑设备集中监测与控制5个环节,每个环节提出是否需要节能改造的判定方法,需要节能改造的环节应确定采用的改造技术措施[3]。
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判定依据现行国家节能标准规范,对与节能密切相关的建筑和设备设施性能参数提出控制要求,严格控制公共机构能源消耗。
3.1 围护结构改造重点对外墙(含非透明幕墙、不供暖楼梯间隔墙)、屋面、外门窗(含透明幕墙、不封闭阳台门)、遮阳隔热设施、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地面以及供暖空调房间与非供暖空调房间的隔断与楼板等提出改造判定依据和具体改造措施要求。
3.2 装饰装修改造重点对外墙、内墙、地面、内门、吊顶、暖气罩等可能影响建筑节能效果的装修环节提出改造判定依据和具体改造措施要求。
尤其是提出“外墙面装修节能改造时,除太阳能集热墙等功能需求外,饰面层应限制采用玻璃幕墙”,提高了对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节能要求。
3.3 建筑设备改造重点对暖通空调与冷热源、给水排水、电梯、配电与照明等设备和系统提出改造判定依据和具体改造措施要求。
尤其是对其中的冷热量计量、供热量自动调节装置、室温调控、设备效率等提出具体要求。
3.4 附属用房设备改造重点对厨房、信息机房、车库等公共机构附属用房的用能设备提出改造判定依据和具体改造措施要求。
如,信息机房由于内部发热量大,需要全年供冷,具有巨大节能潜力。
3.5 建筑设备集中监测与控制改造重点提出节能改造后,建筑设备集中监测与控制系统对建筑能源消耗状况、室内外环境参数、机电设备的运行状态和运行参数监测要求。
自2008年《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南昌市地税系统高度重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采取的节能改造主要集中在维护结构改造、装饰装修改造、中央空调变频调速改造、照明系统智能化节能改造、供热节能改造等方面:逐步改造围护结构。
1、屋顶改造。
针对屋顶无防晒隔热层造成冷负荷大的现象,青山湖地税局对屋顶种植草皮、铺设隔热隔水材料,起到了冬暖夏凉的效果;2、外门窗改造。
青山湖区地税局通过玻璃镀膜的形式很好的控制了紫外线入射系数,新建县地税局对既有建筑的玻璃幕墙进行改造,安装了内层玻璃,形成双层玻璃门窗结构,有效降低了太阳辐射所造成的用电量,年节约用电量近10%;3、遮阳隔热设施改造。
市局机关通过对西晒办公室安装遮阳遮光窗帘减少冷负荷,湾里区地税局以遮阳帘减少夏日走廊热度,均很好地达到了遮阳隔热的效果。
重视附属用房设备改造。
招待所等附属用房的电路以装修改造为契机优化了照明系统设计、改进了电路控制方式,统一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较之改造前,每年约节约15%用电,有效达到了改造效果;及时疏通、更换食堂排烟机,畅通排烟渠道,有效减少电力浪费。
加大建筑设备改造。
1、配电和照明设备采用新型节能产品。
推广绿色照明,使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全市地税系统照明设备均采用节能灯,淘汰了高能耗的白炽灯,办公大楼走廊灯更换为节能环保声控灯,照明系统逐渐走上智能化节能改造之路,节约了建筑能源;2、定期清洗中央空调。
南昌市地税局在对中央空调安装变频调速改造的前提下,于每年5月份对局机关中央空调进行清洗,保证运行工况达到最佳;3、逐步淘汰高能耗、低效率能耗办公设备。
对能耗高、效率低的电脑、复印机等设备逐步予以淘汰,降低了能耗。
4、加强设备设施日常管理,注重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保持良好运行状态,结合需要适时调整设备运行时间,减少待机能耗和无用功能耗;4、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节能管理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节能管理是节能改造的重要组成部分,节能管理主要涉及的是节能改造模式或节能投资方式、节能改造的后期维护和运行。
4.1 创新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质就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4,5]。
合同能源管理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用能单位和能耗设备升级,以降低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过程中应积极创新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降低能耗总费用开支,解决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的资金瓶颈,实现公共机构、节能服务机构、社会效益的多赢局面。
4.2 加强后期运行管理加强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能量数据计量采集、能耗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建立和完善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规范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的分类方法和折算标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监测,推进能耗监测体系建设,实施能耗状况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信息公开;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能耗数据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