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确保广大农村居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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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确保广大农村居民合法权益
邵殿江
【摘要】由于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使得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日益突出.目前,从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来看,主要呈现出多元化、复杂性的特点.农村土地作为基本的生产资料,对于广大农村居民而言非常重要.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公正、及时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文通过分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的特点,提出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的对策.
【期刊名称】《吉林农业》
【年(卷),期】2016(000)004
【总页数】1页(P81)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
【作者】邵殿江
【作者单位】大安市两家子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吉林白城13130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32
为了维护广大农村居民的土地合法权益,我国在2009年就已经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在我国现有国情下呈现的特殊性,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也具有与其相应的特点。
而分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特点,能够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制度提供有效依据。
善于把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的特点,更有利于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具体来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的特点有:单方性、选择性、强制性和公示性。
1.1 单方性
土地问题一直是国民经济的大问题。
由于惠农政策的实施,在利益的驱使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逐渐显露。
当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制度在仲裁程序启动时,具有单方性特点[1]。
制度中明确规定了仲裁程序启动的各项要求,当事人可在和解或者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单方面做出诉讼请求。
只要此项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符合以下几点要求,一是申请人和此项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活动有利益关系;二是有具体的当事人;三是仲裁理由充分,且属于受理范围。
由此可以看出,当前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制度降低了仲裁启动程序的复杂性。
1.2 选择性
对于提出诉讼请求方和被提出诉讼请求方而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会通过多种方式来调解纠纷。
提出诉讼请求的一方拥有选择纠纷调解方式的权利,或裁或审,一裁两审都是可选择的方式。
选择纠纷调解方式的多样性更有利于双方解决纠纷。
1.3 强制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是我国颁布的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的一项制度,具有法律效力。
一旦涉及到法律范围,就必然具有强制性的特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程序启用的方式,但前提是必须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的要求。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的强制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拥有强制性的地域管辖权;二是拥有强制性的事务管辖权。
地域管辖权和事务管辖权的强制性为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
1.4 公示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所选用的仲裁方式与商事仲裁有明显的区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在一定条件下要进行公开审理,除非当事人有特殊要求,而商事仲裁则不需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进行公开性审理,其主要的目的是预防同类案件的发生,警示广大农村居民。
在审理方式公开性的原则下,开庭地点可以不必局限在某一个特定地点。
开庭地点的灵活性,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更符合现实情况。
根据现实情况分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的基本特点对于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是非常有利的。
但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会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
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必须进行相应的完善,才能在实际应用中发挥效用[2]。
为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不能忽视以下几点:一是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定一定要具体。
例如制度中只强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委员的广泛性,并未明确对委员的具体要求;二是强化地方政府职能。
例如规范合同文本和土地流转程序等。
同时要及时的制定相关政策,杜绝同类纠纷的发生,还要确保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三是做好法律宣传工作。
之所以会产生大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究其根本,除了有利益冲突外,广大农村居民法律意识较低也是主要影响因素之一。
通过法律宣传可以增强广大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广大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得到提升,不仅能够维护自身合法的土地权益,而且能够有效的减少恶性事件的发生。
综上所述,作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的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具有单方性、选择性、强制性、公示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对于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是非常有利的。
同时,为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应该通过细化相关的法律规定,强化地方政府职能,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来做
具体改进措施,才能充分发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的作用,维护广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
【相关文献】
[1]孙仲玲.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制度的思考[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4):120-124.
[2]卞辉,樊志民.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的悖论及出路[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3):6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