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探究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有哪些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有哪些世界上拥有许多珍贵的文化遗产,这些遗产承载着人类历史的记忆,展示了不同文明的辉煌。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和人为的破坏,许多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护这些宝贵的遗产,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本文将探讨一些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与意识教育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第一步是加强宣传与意识教育。
人们需要意识到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并了解它们所承载的文化和历史价值。
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可以通过举办展览、开展宣传活动和教育项目,向公众传达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并引导人们积极参与到保护工作中。
二、加强法律保护为了保护文化遗产,政府应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应明确规定文化遗产的保护责任和义务,并设立相应的处罚机制,以惩罚那些故意破坏或盗窃文化遗产的人。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文物市场的监管,遏制非法贩卖和走私行为。
三、加强保护措施有效的保护措施是保护文化遗产的关键。
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应加大投资,修复和维护受损的文化遗产。
同时,对于外部环境对文化遗产的威胁,如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也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加强防护和防火工作。
四、促进国际合作文化遗产常常跨越国界,因此国际合作是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必要条件。
各国应加强合作,共享经验和技术,共同保护好各自的文化遗产。
此外,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们可以提供资金和专业知识,帮助贫困国家保护文化遗产。
五、加强文化遗产管理有效的文化遗产管理对保护遗产至关重要。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并保障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
此外,与文化遗产保护有关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也应得到支持和鼓励,他们可以提供宝贵的力量和资源。
六、提高公众参与度公众的参与对于保护文化遗产至关重要。
政府应设立相应的渠道和平台,让公众参与到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来,可以通过举办志愿者活动、开展教育项目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综上所述,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是一项重要且紧迫的任务。
关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

关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全球各国共同面临的重要任务。
作为全人类共同的财富,世界文化遗产承载着人类智慧与历史的痕迹,必须得到适当的保护和保存。
本文将探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以及促进保护工作的措施。
一、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世界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它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见证,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的意义。
首先,世界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这些遗产可以是宏伟的建筑、古老的城市、独特的风景等,它们代表着人类的创造力和智慧。
通过保护和传承这些遗产,我们可以了解到人类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从中汲取灵感和启示。
其次,世界文化遗产是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象征。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传统,这些传统承载着民族的独特性和品格。
通过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我们可以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促进民族认同感和社会凝聚力。
最后,世界文化遗产是促进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因素。
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这种多样性是世界文化遗产的一大魅力。
通过保护和传承这些遗产,我们可以促进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与理解,推动文化多样性的发展,促进世界各国人民的和谐共处。
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措施为了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国际社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机制。
下面是一些重要的举措。
首先,加强法律保护。
各国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法律和规章,确保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
这些法律应当建立完善的保护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权责,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追究和惩罚。
其次,加强国际合作。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是全球各国的共同责任,需要进行跨国界的合作。
各国政府可以通过签署保护协议、共享经验、开展培训等形式加强合作,共同保护和管理好世界文化遗产。
另外,加强公众参与。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公众的参与同样至关重要。
公众可以通过参观、研究和宣传等形式参与到保护工作中,增强大众对世界文化遗产的认知和关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的氛围。
我国世界自然遗产保护问题及相关立法规制

我国世界自然遗产保护问题及相关立法规制世界自然遗产是全世界的瑰宝,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也是人类社会的财富。
而近年我国的世界自然遗产地数量仍然在增加。
在为世界自然遗产地增加感到欣喜的同时不得不面临一系列严峻的问题和考验,最主要的就是我国世界自然遗产地的保护管理问题。
因为目前我国大部分世界自然遗产地存在各种损坏和保护不当的情况,而且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镇化和旅游业也在飞速发展中,这就给自然遗产地环境保护带来许多压力和难题。
为了解决我国自然遗产地的保护问题,在新形势下,运用法律制度的监督力和执行力来加强对我国自然遗产的保护在目前来看是相当必要的,因此本文的研究目的是实现我国自然遗产的保护。
本文将采用列举、比较和论证分析等方法就我国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究,并归纳我国自然遗产保护的法律问题,总结相关解决办法并给拟制我国《世界自然遗产法》提出具体建议。
我国世界自然遗产发展状况和保护面临的问题我国世界自然遗产的发展状况。
我国世界自然遗产数量在近年里仍然在增加,已属于世界遗产大国。
而在自然遗产数量上,我国仍有大部分保护区具有申遗的潜力,因此我国的自然遗产地的保护问题日益成为国家、社会和人民所关注的焦点。
我国自然遗产地面临的威胁和问题。
中国自然遗产地的数量较多,因此也建立了不少保护区、生态区和旅游区来对自然遗产地进行综合管理,有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人为的建设性破坏的情况,以及由于经济建设对自然遗产保护区造成过度开发和利用,加之自然遗产地本身的地壳变化和侵蚀情况,已经导致部分自然遗产地的整体度和健康度严重受损。
此前在多届世界遗产大会的报告中所抽取出的中国9处自然遗产地的分析被告来看,仅武夷山自然遗产地没受到大会的批评,其余自然遗产地均受到多条批评和建议,主要包括:“自然遗产地旅游过度开发的威胁、自然遗产地保护区内管理不当、自然遗产地内洪水和外来生物病虫威胁、自然遗产地附近的采矿及道路铺设管道的不当”等,可以发现其中大部分的破坏都是人为原因造成的,特别是关于自然遗产保护区内的建设管理不当以及生态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法律保护概述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法律保护概述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一)概念的溯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主要源自日本于1950年颁布的《文化财保护法》中提出的“无形文化财”的概念,首次将‘有形文化财’区分出来”。
但1972年的《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公约》保护的文化遗产也只局限于物质类,而未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
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建立“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决议。
此后,在20XX年10月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设立《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自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取代了之前的“口头与非物质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在《公约》第二条得到清楚的规定:“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
在本公约中,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群体、团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包括以下方面:(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虽然“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词容易使人误认为不需以物质为载体,但根据《公约》第三十九条又规定中文文本是有效文本,因此该词一直使用至今。
我国曾使用不同的术语,如民间文学艺术、民间传统文化、传统知识。
直到20XX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湘教版(2024)地理七年级上册第四章《探究与实践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教学设计

湘教版(2024)地理七年级上册第四章《探究与实践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教学设计一、教材分析(一)教材地位和作用本探究与实践活动是湘教版地理七年级上册第四章的重要内容。
通过对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探究,将地理学科与文化、历史等多学科进行融合,让学生了解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培养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环境保护意识。
同时,也有助于学生提高综合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为今后的地理学习和社会实践奠定基础。
(二)教材内容结构本探究与实践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世界文化遗产的概念和分类。
世界文化遗产的价值。
世界文化遗产面临的威胁。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措施。
(三)教材特点实践性强:通过探究与实践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方法。
综合性强:涉及地理、历史、文化等多个学科领域,培养学生的综合思维能力。
时代性强:关注当前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热点问题,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责任感。
二、学情分析(一)学生知识基础七年级学生在小学阶段已经接触过一些世界文化遗产的知识,如长城、故宫等。
在地理学习中,也对世界的地形、气候、人口等方面有了一定的了解,为本次探究与实践活动提供了一定的知识基础。
(二)学生认知特点七年级学生具有较强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喜欢参与各种实践活动。
但他们的思维方式仍以形象思维为主,对抽象的概念和理论理解起来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学生学习能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已经初步掌握了一些地理学习方法,如观察地图、分析图表、收集资料等。
但在自主探究和合作学习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培养和提高。
三、教学目标(一)知识与技能目标了解世界文化遗产的概念、分类和价值。
掌握世界文化遗产面临的威胁及保护措施。
学会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世界文化遗产的资料。
提高学生的地理实践能力和综合思维能力。
(二)过程与方法目标通过自主探究和合作学习,培养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通过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让学生亲身体验世界文化遗产的魅力和保护的重要性。
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内与国际发展趋势研究

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内与国际发展趋势研究随着全球化的推进,文化的多元性和丰富性愈来愈受到重视,文化遗产保护也日益成为各国关注重点。
本文将从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来探究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趋势。
一、国内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文化、社会和环境等发生了巨大变化。
在这个背景下,我国出现了一些典型的文化遗产遭受损失的事件,例如,1992年5月九寨沟7.5级地震,导致走亲访友岩等一批文物遭受严重损毁。
得益于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参与,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这一系列法规的出台为文物保护和文物修复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此外,中国政府也在文物保护的投入上逐年递增,为文物保护提供了更为强有力的经济保障。
同时,社会力量也逐渐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中来。
在此背景下,文物保护组织和志愿者逐渐崛起。
例如,由北京和江苏两地发起的“走遍中国行动计划”,通过组织志愿者、建立数字档案等方式,探索了一种新的文物保护模式。
二、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国际上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
198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明确了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不仅属于各国所在的国土,也属于全人类。
通过这一公约的签署和执行,文化遗产保护成为全球性的议题。
近年来,国际文件的签署和执行更加注重实践性,例如2011年的“现代化和现代性的保护问题”公约等。
这一公约强调在科技进步和快速城市化过程中保护现代化社会遗产的重要性。
此外,在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展览和展示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例如在欧洲,历史长久的城镇在保留历史遗产的同时,也作为旅游景点吸引着大量游客。
在中国,崭新的文物博物馆和陈列馆建设也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硬件设施。
三、文化遗产保护的未来展望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趋势,国内外有着不同的看法。
从国际上来看,文化遗产保护可能在以下几个方向得到更好发展:1.利用现代技术加强文物保护和修复近年来,文物保护中出现了一些新技术和新设备,如3D打印技术、激光保护技术等。
我国当前文物保护的困境及出路探究
我国当前文物保护的困境及出路探究【摘要】我国当前文物保护面临着一系列困境,主要包括不完善的法律法规、缺乏专业人才以及文物保护资金不足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困境,建议加强立法保护和加强文物保护意识,共同保护我国珍贵的文化遗产。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必要性不言而喻,全社会应该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共同守护我国丰富的文化遗产。
文物保护事关国家形象和文化传承,每个人都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共同努力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向前发展。
【关键词】文物保护、困境、法律法规、专业人才、资金不足、加强立法保护、加强文物保护意识、必要性、全社会参与1. 引言1.1 当前我国文物保护现状当前我国文物保护现状可以说是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难。
一方面,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许多文物古迹受到了破坏和威胁。
许多古建筑被拆除或改建,许多文物被盗掘或私自流失。
由于文物保护工作的不足和不到位,许多文物遭受了自然环境和人为因素的侵害,文物的保存状况堪忧。
我国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不到位,专业人才匮乏,文物保护资金不足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和效果,使得许多宝贵的文物古迹处于危险之中。
要加强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好我国丰富的文物遗产,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和政策来解决目前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文物保护事关国家文化传承和历史记忆,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信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1.2 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文物保护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是人类文明的遗产,是连接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纽带。
通过保护文物,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感受历史的沧桑变迁,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的精髓。
文物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艺术的精品,是民族精神的象征。
保护文物可以促进文化繁荣发展,激发人们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和保护意识。
文物是地域文化的独特标识,是各地文化自信的重要体现。
保护文物可以提升地方文化软实力,促进各地文化多元共生共存。
《中 国的世界文化遗产》 教学设计
《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教学设计一、教学目标1、知识与技能目标学生能够了解中国著名的世界文化遗产,包括其历史背景、文化价值、艺术特色等方面的知识。
能够准确说出至少五个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并对其中一到两个进行较为详细的介绍。
2、过程与方法目标通过查阅资料、小组讨论、展示分享等活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和表达交流的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激发学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热爱和自豪感,增强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
二、教学重难点1、教学重点了解中国具有代表性的世界文化遗产,如长城、故宫、秦始皇陵兵马俑等。
2、教学难点理解世界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培养学生保护文化遗产的责任感。
三、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探究法、直观演示法四、教学准备1、教师准备多媒体课件、相关视频资料、图片、文字资料等。
设计教学活动方案,准备课堂讨论问题和小组任务。
2、学生准备提前预习相关内容,收集自己感兴趣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资料。
五、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通过播放一段展示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精彩视频,引起学生的兴趣,从而引出本节课的主题——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
(二)知识讲解1、介绍世界文化遗产的概念和评选标准,让学生对其有初步的了解。
2、展示中国部分著名世界文化遗产的图片,如长城、故宫、莫高窟等,结合图片简单介绍这些文化遗产的历史背景、主要特点和文化价值。
(三)小组讨论1、把学生分成小组,每组选择一个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进行深入探讨。
2、提供一些讨论问题,如:该文化遗产的独特之处在哪里?它对中国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有何重要意义?如何保护和传承这一文化遗产?(四)小组展示每个小组派代表上台展示讨论结果,其他小组可以进行补充和提问。
(五)课堂总结1、对学生的展示和讨论进行总结和评价,强调重点知识。
2、引导学生思考个人在保护文化遗产中的责任和作用。
(六)拓展延伸1、布置课后作业,让学生写一篇关于自己最喜欢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短文,要求介绍其特点和价值,并表达自己的感受。
法律保护长城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长城,是我国古代伟大的防御工程,是中华民族的象征,也是世界文化遗产。
然而,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地区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不顾法律和文物保护规定,非法占用长城遗址进行房地产开发。
本案涉及河北省秦皇岛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违法占用长城遗址案,以下是具体案情:2012年,河北省秦皇岛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计划在长城遗址附近开发房地产项目。
该公司在未取得国家文物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长城遗址,擅自拆除长城遗址周边的防护设施,对长城遗址造成了严重破坏。
二、案件调查与处理1. 调查过程2013年,国家文物局接到群众举报,立即组织调查组对该公司占用长城遗址的行为进行调查。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查明了该公司占用长城遗址的事实。
2.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文物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占用长城遗址的行为,恢复长城遗址原状;(2)对该公司拆除长城遗址周边防护设施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3)对该公司非法占用长城遗址造成长城遗址损害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案件影响1. 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本案的查处,有力地震慑了非法占用、破坏长城遗址的行为,提高了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人们开始关注长城保护工作,自觉维护国家文化遗产。
2. 强化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本案的查处,进一步强化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各级文物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非法占用、破坏长城遗址的案件,维护了国家文物保护秩序。
3. 推动长城保护工作的发展本案的查处,有力地推动了长城保护工作的发展。
各地政府、文物部门加大了对长城遗址的保护力度,加强了对长城遗址周边环境的治理,提高了长城遗址的保护水平。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该公司非法占用长城遗址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下是本案的法律分析:1. 违法行为分析(1)擅自占用长城遗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文物保护单位的土地。
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探究——以敦煌莫高窟为例
造成的破坏和环境压力也非常之大 。2002年 12月 7日,甘肃省通过 了 《甘肃敦煌 莫高窟 保护条例》,对莫 高窟给予专 门的法律保 护。
二 、我 国文化遗产 保护的缺陷
以敦煌 莫高窟 为典型 ,凸显现 出 了我 国
责与相 互关系 ,保 护资金 的来源 及违法 处罚 等规定则 详尽而严 格。这使 得法规本身 兼具
了操作性 强与适应 性强 的双 重特 点 。这 种体 制 明确划 分和规 范地方与 中央的责任 ,对于 国家进行 宏观规范 、地方调动 保护文化遗产
的积极性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二 )澳 门。澳 门的文 化遗产保 护实践
文化遗 产保护 予 以规范 ,才能形成 体系化效 应 。而现在我 国文化遗 产保护面 临的现状基 本是一 盘散沙 ,表现为 :相关法律 法规没有 得到有 效整合 ,条文 出现重叠或冲 突 ;缺乏 相应 的法律监 督机制对 文化遗产 的保护工作 进行协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调和监 管; 由于缺 乏法律依 据 ,加上 保护意识薄弱 、专业人才缺 乏等方 面的限制,
也表现 突 出。澳 门于 1984年推 出了保 护文物 法令第 56/84/M 号,意在防止旅游业过度开发 对文化遗 产造成破 坏。该法 令对澳 门的文物
仍存 在 大 片 空 白 。 - 敦煌莫高窟于 l987年被联合 国教科文组
织列入 《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作为我 国首批 世界文 化遗产 ,对莫高窟 法律保护 完善的研 究于 我 国 世界 遗 产保 护 具 有重 要 的 现 实价 值 。莫 高窟地处 偏远的西 北地区 , 自然环境 较为恶劣 ,对于其 壁画 、雕 塑、建筑 等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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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探究摘要:敦煌莫高窟于1987 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中国首批
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作为我国首批世界文化遗产, 对莫高窟法律保护完善地研究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具有重要地现实意义. 本文以莫高窟为例, 提出完善我国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地建议.
关键词:世界文化遗产莫高窟法律保护缺陷完善建议
一、我国文化遗产简况
从“申遗”概念提出以来, 国际上地文化遗产保护公约、决议地更新不断推动国内文化遗产保护地发展. 目前我国已经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四个国际公约, 并在《民法通则》、《刑法》以及《关于加强和改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地意见》等法律法规中涉及到世界遗产地保护.可以说, 我国世界遗产保护法律体系宏观层面初具雏形. 但是具体到文化遗产、乃至每一处特色文化遗产地保护方面, 我们地法律保护仍存在大片空白.
敦煌莫高窟于1987 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作为我国首批世界文化遗产, 对莫高窟法律保护完善地研究于我国世界遗产保护具有重要地现实价值. 莫高窟地处偏远地西北地区,自然环境较为恶劣, 对于其壁画、雕塑、建筑等地保存及修复形成了很大障碍. 加之莫高窟成为文化遗产后旅游产业地大力开发,对莫高窟造成地破坏和环境压力也非常之大.2002 年12月7 日, 甘肃省通过了《甘肃敦煌莫高窟
保护条例》, 对莫高窟给予专门地法律保护.
二、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地缺陷
以敦煌莫高窟为典型, 凸显现出了我国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尚无针对文化遗产保护地部门法. 我国申请地文化遗产日益增多, 现有文化遗产地濒危性和珍贵程度都要求有专门法律予以规范,提供额外保护.但我国目前并没有一部成文地《世界遗产保护法》对文化遗产地开发、保护、修复、奖惩等进行专门地规范, 其相关法规只是零星分布在《文物保护法》等其他法律法规中. 缺乏部门法地保护,意味着文化遗产地保护工作中缺乏法律依据, 在具体保护工作中也就缺乏专业性和强制性.
第二,没有形成完整地法律规范体系. 只有法律法规相互协调、补充,从各方面对文化遗产保护予以规范, 才能形成体系化效应.而现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面临地现状基本是一盘散沙, 表现为: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得到有效整合, 条文出现重叠或冲突;缺乏相应地法律监督机制对文化遗产地保护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管;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加上保护意识薄弱、专业人才缺乏等方面地限制, 文化遗产地地方保护力度不够.
第三,法律法规地操作性有待加强. 现行法规文件地内容以明确保护对象、范围和方法为主要内容, 而缺乏对保护运行过程中具体管理操作所涉及地法律问题地规划.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
中对保护中具体范围地确定方式、保护管理机构地运行程序、监督机制地设置、保护资金地来源以及违章处罚规定等均无具体规定. 宽泛地自由裁量权使得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很大地出入, 无法满足文化遗产地特殊性和保护工作地复杂性地要求. 例如, 《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 造成敦煌莫高窟文物及其环境污染地, 由敦煌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地规定给予处罚. ”条例对造成莫高窟环境污染地判断标准、如何处罚以及处罚标准等都只做了原则性规定, 而没有具体量化地标准.
第四,行政管理体系协调性差. 莫高窟同我国其他文化遗产一样, 对其既要进行传统意义地文物保护, 又要求通过总体规划、制定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提供保护技术地规划管理部门进行相互协调. 零星分布于多个行政职能部门地法规由于缺乏协调性而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多重行政管理体系并存地状况. 在落实管理工作时, 经常出现管理部门遇到利益时争相管理, 遇到问题时互相推诿地局面导致管理保护工作难以得到高效率地实施.
三、国内外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经验
<一)日本. 日本地文化遗产保护特色是建立以地方立法为核心地立法体系, 表现为全国性地法律法规健全, 并与其地方保护体系相配合,形成比较完整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地法律框
架. 在具体内容方面,法律文件以明确规范对象和范围为基础, 对保护地方法与手段只作原则性地限定,而对保护管理地程序, 国家、地方及民间团体地各自职责与相互关系, 保护资金地来源及违法处罚等规定则详尽而严格. 这使得法规本身兼具了操作性强与适应性强地双重特点. 这种体制明确划分和规范地方与中央地责任, 对于国家进行宏观规范、地方调动保护文化遗产地积极性有十分重要地意义.
<二)澳门. 澳门地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也表现突出. 澳门于1984 年推出了保护文物法令第56/84/m 号, 意在防止旅游业过度开发对文化遗产造成破坏. 该法令对澳门地文物做出精确地定义和分类, 同时对每一类文物地保护方法也进行详细规
定.1992 年, 澳门文化局于推出了法令第83/9m号,此法令在文物保护名单中增加了具有建筑艺术价值建筑物之类别及重新调整纪念物、建筑群及地点之评定名单.2009 年, 澳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公开征询公众意见.此外, 澳门还设立了文物保护区, 对文化遗产及其周边环境予以系统保护. 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对国内文化遗产开发保护有重要地借鉴价值, 也使得我国地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体系地建立前进了一步.
四、完善我国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地建议
第一, 制定《世界遗产保护法》, 以专门章节对文化遗产保护予以详细规范. 文化遗产都是濒危、独一无二地世界财富, 用法律地强制性和规范性予以专门保护是刻不容缓地事情. 制
定一部专门地法律, 把文化遗产地开发、利用、保护等内容以法律条文地形式确定下来. 对保护对象、范围、方式、奖惩都予以原则性规范和量化规范, 使得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工作不仅有法可依, 且与时俱进.
第二, 完善地方性法律法规, 形成中央和地方相配合地法律体系. 这一点日本地历史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经验值得借鉴. 首先要因地制宜地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每一处文化遗产都各具特色, 其独特性要求各地方根据文化遗产特点制定保护条例. 既要考虑到对当地文化遗产保护地针对性, 又要考虑到对全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地衔接性和协调性. 其次要综合考虑各地方地保护要求和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地整体性,在专门法地领导下, 完善地方法律法规,形成完整地法律体系.
第三,对法律法规予以细化, 加强其可操作性.以莫高窟为代表地文化遗产虽然也有相关地保护条例,但是其内容比较原则空洞, 需要增加具体地、便于实施地内容. 逐步制定针对不同历史文化遗产地地方法规, 比如壁画、雕塑、经卷等方面地具体法规和规章, 并将保护对象地确定、保护管理地运行程序、保护机构地职能、保护资金地来源和运用、奖惩地具体标准等涉及文化遗产保护地各个方面都以法律法规地形式明确下来, 真正做到在有法律依据地基础上对古都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实际保护.
第四,协调行政管理体系, 提高行政保护效率,杜绝行政管辖
过度或保护灰色区域现象地出现. 文化遗产地保护涉及到多个
行政部门地协调配合.要在统一原则规范下制定各部门地规范条例, 形成相互配合、互相补充之势.既要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又要查漏补缺, 填补法律漏洞,对文化遗产进行全面地管理和保护. 文物保护部门、旅游主管部门、文化遗产主管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要与公检法等具有强制权力地机构进行合作, 提
高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地严肃性、强制性和执行效率.
参考文献:
[1] 国家文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文件选编(精>【R】.文物出版社,2007年.
[2] 彭峰.文化遗产地法律保护:国际经验与澳门实践
【j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年6月,第12 卷第3期.
本文系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工程结项成果,工程编号ycx11031.
作者简介:张鑫<1986-),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2009 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