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建督查考核制度
党建工作考核制度5

党建工作考核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以及省、市、县委有关党建工作要求,结合我镇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把手”管党制度1、党委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
2、“一把手”批示支部工作制度。
对机关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专题活动等重要事项,“一把手”要有点评和批示意见。
3、“一把手”带头上示范党课制度。
每年“一把手”要为机关党员上一堂以上专题党课。
4、党支部集体领导制度。
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应由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或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二、学习制度严格执行镇党委规定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以及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组织学习1次,领导班子成员及支委全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4篇,其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不少于1篇。
三、“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两个月上一次党课。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和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两次;民主(组织)生活会上,要按照逐个剖析、评议、表态的程序,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为党员做表率。
五、党员目标责任承诺制度根据年度工作目标,结合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个人岗位职责要求,结合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目标百分考核责任书的制订,每年4月底前,各党支部与党员签订年度党员目标责任承诺书。
机关党员的承诺内容要围绕争做“五型”(学习型、服务型、竞争型、创新型、公正型)干部,突出“五个带头”即:带头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带头转变工作作风,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带头提高工作效率,勇于“创先争优”,善抓发展机遇,自我加压、争当先锋;带头开拓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带头依法行政,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纪律、社会公德和规章制度,廉洁奉公,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不正之风作斗争。
巴依阿瓦提乡党建工作督查制度

巴依阿瓦提乡党建工作
督促检查制度
1、乡党委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会议督导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2、对于在检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和办法及时解决。
尤其对工作落不实、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的,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3、认真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考核细则,把全年党建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分解,责任到人,并与村党支部书记工资、奖金挂钩,用制度来推动党建工作的开展;
4、对工作相对薄弱的村党支部,要派人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效措施和办法,面对面地进行指导,使其迎头赶上,提高整体党建工作水平;
5、对检查督导的每一项工作,事前都要进行仔细研究,列出检查督导内容和要求,切中要害,切不可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6、要采取召开调度会等多种形式进行督导。
尤其
对于一些时限比较长的工作,要勤调度、勤督导,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7、做好检查督导结果的反馈。
认真总结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向乡党委反馈,向村党支部反馈;
8、严肃工作纪律,镇党委教育检查督导人员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不能降格以求;
9、对连续两年党建工作排在末位的村党支部书记要进行诫勉谈话。
党建督查方案

党建督查方案党建督查方案为了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提高党的组织、党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推动党员的思想进步和工作水平的提高,我们制定了以下党建督查方案。
一、督查目标本督查方案的目标是加强党组织建设,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性,推动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提升。
二、督查内容1. 党组织建设情况督查重点关注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是否按照党内法规和组织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组织生活会是否规范开展,党员发展工作是否健全,党员队伍的组成和结构是否合理。
2. 党员教育培训情况督查重点关注党员的思想教育、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党员是否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学习效果如何,是否形成了学习型组织。
3.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查重点关注党组织是否加强廉政建设工作,是否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是否建立健全党纪党规和廉政制度,是否存在违纪违法等问题。
4. 党员日常管理和监督情况督查重点关注党员是否按照党章党规的要求履行党员义务和党员职责,是否认真参加组织生活会和党的活动,是否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工作。
三、督查方法1. 定期督查进行定期督查,按照计划和任务要求,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全面、系统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动党建工作的开展。
2. 随机抽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临时督查,以查找问题、查清实际,确保督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召开座谈会定期召开座谈会,邀请有关部门、专家和学者参与,对党建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督查成果运用1. 督查报告根据督查结果,编写督查报告,总结督查情况,提出问题和建议,并向相关部门报送。
2. 督导整改对于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及时跟进,督促相关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3. 补充培训督查结果还可以为党员提供补充培训的方向和内容,帮助党员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五、督查机制建设1.建立督查制度制定详细的督查工作细则,明确督查的时间、内容、方式和责任主体,确保督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细则

纠风 治乱 10分 信访 及案 件查 处 10分
1.积极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良 好氛围,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风廉政 宣传 建设和廉政法规,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校 教育 园工作。 5分 2.及时准确反映、报送本单位党风廉政 建设方面的情况和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 作。
督查组长:
督查组成员: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细则
单位(盖章): 项目 责任制内容 考核标准
1 .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制定计划,提出目标 、任务和措施。无年度计划扣 1 分;班子一年中研究党风 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两次,每少一次扣0.5分。 2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有明确的责任分工。每 少一项扣1分。 3.未组织开展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扣1分。 4.规范性工作不到位,档案资料不齐全的酌情扣1-3分 1.有下列情况,每一例扣2分:⑴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 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⑵为请托人谋取非法利益的;⑶违 反规定干扰或插手工程建设的;⑷违反规定用设立小金库 的;⑸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⑹违反有关廉 洁自律、厉行节约、禁止奢侈浪费的其的规定被查处的。 2.班子成员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决策、干部任 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不执行议事规则 和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每起扣2分。 3.不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扣2分;召开民主生活 会,但无整改措施、整改措施不落实的,每项扣0.5分。 4.单位人员受纪律处分的,班子成员每例扣2分,中层干 部每例扣1分,一般教师每例扣0.5分。班子成员受诫勉谈 话、书面检查等组织处理的,每例扣1分 1.未实行公开制度的,扣2分;公开不到位的,扣1分。 2.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规定,私设“小 金库”或违反规定发放资金福利,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每 起扣2分。 3.未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拔任 用干部的,每起扣1分。 4.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大宗物品采购等制 度,或该用公开方式交易而未公开交易的,每起扣1分。 1.办学行为不规范,纠风治乱工作不力,出现教育乱收 费,违规办班、违规补课、教辅材料散乱等行为的,每起 扣2分。 2.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被有关 部门查处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每起扣2分。 1.交办的案件和来信来访不及时处理的,每起扣2分。 2.出现集体越级上访的,每起扣3分。 3.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每起扣1 分。 4.对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设置障碍,干扰、阻碍查案的,每 起扣2分;违反办案纪律的,每起扣2分。 1.对上级布置的党风廉政教育任务不如期完成的,每项 扣0.5分。 2.组织党员干部党风廉政理论学习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每少一次扣1分。 3.没有认真开展廉政。 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信息和宣传文章被各级 纪检监察报刊、各级党报采用加 2分。
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附件: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识”要求,全面落实公司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公司党建工作管理提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党章程》《中国**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党支部。
第二章考核组织第四条公司成立党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其他委员为成员,负责指导公司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工作,审定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及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五条公司党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由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草拟、修订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并具体组织开展党建考核工作。
第三章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和考核周期第六条党建工作年度检查考核指标满分100分。
第七条党建工作检查考核主要内容:党建责任与职责、制度建设、党建阵地建设、“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党员教育管理、廉洁教育和管理、党建基础资料管理、党建信息与资料报送等方面。
第八条党建责任与职责主要范围: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实、专兼职党务人员落实、对上级党委和纪委安排工作的落实、党支部的年度计划、总结及党建工作落实等情况。
第九条制度建设主要范围:根据相关管规定和要求,及时制定和修订党建工作制度;对上级党委和纪委下发的相关制度组织宣贯学习等。
第十条党建阵地建设主要范围:完善和落实党支部党建硬件设施,党员活动阵地,党建宣传阵地等。
第十一条“三会一课”主要范围:按时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上党课;“三会一课”过程管控等。
第十二条党员教育管理主要范围:按时收缴党费、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开展好党员民主评议、做好党员积分制考核、对违纪党员的查处、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党员谈心谈话、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等。
基层党建工作督查考核内容及细则(市直部门单位)

查看支部生活日记录本和影像资料等,没有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的不得分。
2
落实好上级下发的《重点工作事项》
5分
1、没有潍坊市下发的《重点工作事项》【复印下发的通知】的不得分;2、询问党支部书记,不了解内容的扣3分。
3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材料》已下发到每个党支部和县级干部,并组织好学习
5分
1、没有潍坊市下发的《学习材料》【白皮书】的不得分;2、查看支部生活日记录本,没有组织学习的扣3分。
10分
1、没有所属党支部的支部生活日年度安排计划的扣3分;2、没有召开时间扣2分;3、没有联系指导员备案台账扣5分。
上报的《配档表》《备案表》
10
“五大先锋”联创开展情况
10分
1、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开展活动实施方案的不得分;2、没有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岗位的扣5分。
10分
1、没有制定支部生活日年度安排计划的扣5分;2、没有明确学习时间、内容的扣5分,没有印发给每名党员的扣5分。
印发学习配档表
6
落实好支部生活日,做好会议记录,联系指导员要全程参与指导。
10分
1、支部生活日记录本上没有联系指导员签字的扣5分;2、党员签字雷同的不得分。
注意前后签字笔迹一致
7
要营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浓厚氛围,要有宣传标语
10分
没有宣传标语或宣传栏的不得分。
8
要有党员活动室,活动室内要有党旗,张贴入党誓词,有党建制度看板。
20分
1、没有党员活动室的不得分;2、没有党旗的扣10分;3、没有入党誓词的扣10分;4、没有党建年度安排计划、召开时间、联系指导员的备案台账
要有近期的学习记录
4
党务公开督查、检查、考核制度

党务公开督查、检查、考核制度
第一条全局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按照实事求是、分级负责、严格要求、促进工作的原则进行。
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
第二条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
(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坚持制度化;
(二)公开的形式是否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四)公开的时限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到位;
(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
(六)党务公开工作的资料是否健全。
第三条党务公开工作原则上要求每季度检查一次,年终进行全面考核。
对重要事项及公开面大的公开项目要组织人员随时进行督查。
第四条督查、检查、考核要周密部署,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乡党委及本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各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真实情况,切忌走过场、图形式。
第五条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要向被检查支部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公开、假公开、半公开等行为以及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支部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要严格依照《经商局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制度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形成有效的评价考核机制,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结合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党建有关要求和我委及委属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委机关党委对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定期地检查和考核,检查每年不少于3次,考核一般在每年6月和次年1月分别进行。
第三条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勤政廉政情况,上级安排、布置任务的完成情况,年度专题活动开展情况等。
第四条检查考核的方法。
结合当年实际制定考核评分细则,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有关资料、走访座谈、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实行量化评分。
第五条考核结果应用。
将检查考核的情况和问题,认真总结分析写出书面材料向基层党组织反馈,研究改进措施和问题处理意见,不断提高基层党建水平。
考核结果作为“红旗”党支部、优秀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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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建督查考核制度
一、定期汇报制度。
各党(总)支部书记于每年年中、年末分别向党委作一次党建工作汇报。
汇报的主要内容是各支部在基层党建年度工作计划中所列各工作项目的进展和完成情况,以及各地在党建工作中采取的新举措、总结的新经验和取得新成效。
二、经常督查制度。
党委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查,也可组织各支部进行互查,督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会同各党(总)支部开展明查;二是直接到各党(总)支部进行暗查。
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台账资料,走访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各基层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例会,对督查情况进行反馈、通报。
三、综合考核制度。
党委将制定基层党建工作量考化考核细则,每年年底,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党(总)支部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兼顾基础工作和创新成效。
考核成绩主要以各项量化指标为依据,实行百分制考核。
四、表彰奖励制度。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排名,考核结果与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对于排名前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和适当物质奖励。
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将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批评,原则上不得参与本年度相关的评先评优,对于确属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开展不力的,将建议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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