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制度

合集下载

简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罚款制度(5篇)

简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罚款制度(5篇)

简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罚款制度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款____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____元;帽壳己换,不起安全保护作用的每发现一人次罚____元。

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教育,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违者每发现一人次罚____元。

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罚,罚班组长____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违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____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现场每人次罚款____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任何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发现一人次罚____元,私自将机械交给非专业人员驾驶,每发现一人次罚____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区易燃处严禁吸烟,发现违者每一人次罚款____元7.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纪律罚款____元/人次。

8.接到隐患整改单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者,罚款____元/人次。

9.脚手架上各施工班组物件,未及时清理,罚款____元/人次。

10.擅自拆卸安全栏、门、网、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意拆除和挪动脚手架基本构件,任意破坏消防器材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____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11.严禁上、下施工,攀翻脚手架,每发现一人次罚款____元。

12.高处作业向下抛扔物品,每发现一人次罚款____元。

13.严禁非专业电工任意拉线、接电、拆电缆、电线、电动机具以及开关、插座等,每发现一人次罚款____元,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罚款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罚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现场秩序,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提高施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所有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商、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罚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三)公开透明,便于监督;(四)罚责相当,罚则明确。

第二章罚款种类及标准第四条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罚款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责令整改;(四)停工整改;(五)吊销施工许可证;(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第五条罚款标准:(一)未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的,每处罚款1000元;(二)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罚款500元;(三)施工现场未设置消防设施的,每处罚款1000元;(四)施工现场未设置临时设施的,每处罚款500元;(五)施工现场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每处罚款1000元;(六)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2000元;(七)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的,每起罚款5000元;(八)施工现场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每处罚款2000元;(九)施工现场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每处罚款1000元;(十)其他违反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由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章罚款程序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罚款程序:(一)发现违法行为,由监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二)调查结束后,监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三)监管部门向被处罚单位下达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其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四)被处罚单位应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五)被处罚单位逾期不缴纳罚款的,监管部门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第四章附则第七条本规定由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现场处罚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维护施工现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处罚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确保施工现场管理到位。

第五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施工现场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施工现场各项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设立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

第三章违章行为及处罚第九条施工现场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或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三)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行为;(四)施工现场环境污染、噪声超标的行为;(五)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管理混乱,造成浪费或损坏的行为;(六)施工现场人员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行为;(七)其他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条对违章行为的处罚措施如下:(一)警告:对轻微违章行为,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二)罚款:对严重违章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罚款。

(三)停工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责令停工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四)吊销资质:对严重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施工单位,吊销其资质证书。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对违章行为负有连带责任,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章处罚程序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发现施工现场违章行为,应立即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对违章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施工现场安全罚款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罚款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从事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人员。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罚款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三)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四)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罚款制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罚款范围和标准第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罚款的范围包括:(一)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二)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三)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行为;(四)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五)未按规定设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六)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行为;(七)其他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行为。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罚款的标准:(一)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二)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三)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四)未按规定设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五)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六)其他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处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条对同一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多项罚款的,合并执行。

第三章罚款程序第八条下列行为之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罚款:(一)当事人有违法行为的;(二)当事人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应当依法进行以下程序:(一)立案;(二)调查取证;(三)告知当事人;(四)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五)作出罚款决定;(六)送达罚款决定书。

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质量奖罚制度模版(3篇)

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质量奖罚制度模版(3篇)

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质量奖罚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质量工作,规范施工行为,保障工程安全质量,提高施工现场管理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一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应当制定相关的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施工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质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三条相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共同推动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奖励制度第四条对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五条施工单位或个人获得奖励的条件和程序:(一)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未发生安全事故情况;(二)施工单位自发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能水平;(三)施工单位具备完善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四)施工单位及个人积极参与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施工单位或个人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和突破,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六)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施工单位或个人可以向相关单位申请奖励。

第六条奖励类型:(一)表彰信函;(二)奖金;(三)荣誉证书;(四)其他奖励方式。

第七条施工单位或个人获得奖励后,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并及时进行反馈和总结。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制度第八条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质量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及时进行整改。

第九条违规违法行为及处理方式:(一)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对其进行口头警告和书面通报,并限期整改;(二)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安全计划进行施工,造成事故,对其进行严肃批评,责令停工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三)施工单位未足额配备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对其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并限期整改;(四)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许可证办理相关手续,对其进行罚款并办理相关手续;(五)其他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制度一各施工单位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按合同指定的品牌采购,进场后需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如发现品牌与合同指定的不相符,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无条件退回。

未按要求及时报验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二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现场监理、甲方代表的监督和管理,对现场监理、甲方代表提出的不按规范施工行为应及时整改,未及时整改的一次罚款200元。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未达到施工规范要求的甲方将根据影响质量程度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1)对轴线偏位,标度不正确,层高不够,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0~200元(2)砌筑墙体组砌不正确,垂直度、砂浆饱满度,表面平整度不符规范要求必须返工至符合要求,并对施工单位处罚200元。

(3)砌筑墙体马牙槎不正确,拉结筋不按规范施工罚款100元。

(4)干砖上墙,墙体砂浆标号及砼标号不按级配施工罚款200元。

(5)未对浇砼好的砼进行养护和对成品未加以保护的罚款50~100元(6)楼层浇筑砼时,不按规定搭设跑道,直接在钢筋上行走拉车罚款200元。

(7)钢筋绑扎偏位,锚固长度偏短,搭接、搁置点不正确,罚款100~200元。

(8)钢筋的下料长度不正确,插筋遗漏罚款100元。

(9)模板支立截面尺寸不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梁柱偏位,标高不正确罚款200元。

(10)模板加固不力,造成胀膜的每处罚款20元,特别严重的每处罚款50元。

(11)模板拆除后发现峰窝、麻面缺陷而未及时修补的,木工不报一处罚款20元,瓦工不补一处罚款50元。

(12)如为框架梁底与墙体不采用细石砼灌实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罚款100元。

(13)门窗框粉刷前不做嵌缝处理须返工并处罚200元罚款,如在外墙有渗水现象的罚款500元。

(14)墙面粉刷未做护角、冲筋、灰饼等必要工序的罚款200元。

(15)墙面粉刷前未进行基层表面处理,有砼的地方的加固措施,留有钢筋、砼、模板等杂物就进行粉刷的罚款100元。

(16)屋面盖瓦前未做渗水漏水试验,落水的流水方向不正确,瓦材未做瓦出线,斜沟处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处罚200~500元。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4篇)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4篇)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的文明施工管理,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提高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处罚制度。

第二条本处罚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包括项目施工现场内和外的管理和作业人员。

第三条本处罚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处罚来约束和纠正违反项目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行为,促进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的落实。

第四条本处罚制度的实施由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执行。

第二章违规行为和对应罚则第五条违反项目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 擅自拆除、更改或损坏施工安全设施、环保设施和文明设施;(二) 乱丢乱放垃圾、废弃物和建筑材料;(三) 擅自占用公共道路、人行道和非施工区域;(四) 私拉乱接电线、乱设电源和电器设备;(五) 不按规定使用和保护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六) 施工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七) 施工现场产生的粉尘、噪音、振动等超过规定限值;(八) 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吸烟;(九) 施工人员擅自带宠物上班或养殖家禽等;(十) 其他违反项目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对于违反项目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可以分别判处以下处罚:(一) 警告:对不太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二) 罚款:对严重违规行为,可以按照规定金额给予罚款,罚款金额由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机构提出,报项目主管单位批准后施行;(三) 停工整顿:对严重违规行为,可以停工整顿,停工时间由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决定,整顿期间施工单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四) 暂停项目参与资格:对严重违规行为,可以暂停施工单位的参与资格,停止其在项目中的任何施工工作。

(五) 法律责任:对于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七条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 口头警告: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口头警告,要求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立即纠正;(二) 书面警告:对于较重的违规行为,可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要求其限期整改;(三) 现场记录:对于无法即时纠正的违规行为,可以在现场进行记录,并要求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签字确认;(四) 处罚决定书: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可以发出处罚决定书,明确违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3篇)

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3篇)

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工作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率而设立的管理制度。

通过设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可以激励施工人员更加努力地工作,同时也可以对违纪违规行为做出相应的惩罚,以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以下是一份____字左右的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范本。

一、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

二、奖励类别及标准1. 突出贡献奖:(1)标准:对在施工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2)评选方式: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和贡献程度进行评定。

(3)奖励方式:发放奖金和奖状,并在工地公示。

2. 先进工作者奖:(1)标准:对表现出突出工作能力和榜样作用的个人给予奖励。

(2)评选方式: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和同事评议进行评选。

(3)奖励方式:发放奖金和奖状,并在工地公示。

3. 安全文明奖:(1)标准:对在施工现场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个人和班组给予奖励。

(2)评选方式:项目主管部门根据现场检查和评议结果进行评选。

(3)奖励方式:发放奖金和奖状,并在工地公示。

4. 学习进取奖:(1)标准:对在施工现场积极学习新知识,提升技能的人员给予奖励。

(2)评选方式: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学习成果和技能提升情况进行评选。

(3)奖励方式:发放奖金和奖状,并在工地公示。

三、惩罚类别及标准1. 违反安全规定:(1)标准:违反施工现场安全规定,造成不安全的行为。

(2)处理方式: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工整顿、罚款。

2. 违章建筑:(1)标准:违反施工现场建筑相关规定的行为。

(2)处理方式:整改通知、停工整顿、罚款。

3. 违反工作纪律:(1)标准:违反施工现场工作纪律的行为。

(2)处理方式: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奖金、停职、开除。

4. 浪费资源:(1)标准:在施工现场浪费材料和人力资源的行为。

(2)处理方式:警告、罚款、停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制度
为了强化各级人员安全意识,约束违反劳动纪律及违章指挥行为,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制止不自觉行为,特制定本
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管理人员、职工及劳务。

专业承包队和每位职工。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着,管理人员罚款200元,职工罚100元;
2.在施工场地吸烟者每次罚款50元,并责成负责本区域内一周的监查工作;
3.在办公区、生活区吸烟者,乱扔烟头者,每次罚50元;
4.施工作业时穿拖鞋、不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者每次罚款100元,并追查责任,如
果是负责人未配发防护用品的,处罚责任人200元;
5.在现场有不文明行为者,如随地大小便,乱涂乱画者,每次罚款50元,打架闹
事者罚款200元;
6.酗酒上班、不听劝阻者罚款200元;
7.带班人不穿红马甲安全员不带袖标的每次罚款100元;
8.施工机械、防护设施未经验收使用的每次罚责任方500元,必要时责令停止使
用;
9.对于检查时提出问题不及时整改的,每项罚款200元,第二次犯同样问题,存
在事故隐患的罚款1000元;
10.玩忽职守、导致工作失误,造成火灾或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0元; 并
追究刑事责任;
11.每月经联合检查组评定各责任区低于80分的,罚款1000元,低于70分的罚款
2000 元;
12.在各级监督检查人,纠正违章时,施工人员或负责人配合、不听劝阻,肆意闹
事、拒绝不签字的,将加罚50%,闹事者由保安人员送交项目部处理,罚款将从工资或拨款额中扣除,即罚单和证据送财务部即可执行;
13.罚款列入专用文明措施费,可以用于工作突出者奖励资金;
14.受罚单位和个人有权自己反映情况,但不得阻挠公务,不得对安全生产采取消极态
度;
15.监督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有法可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