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版】公司章程(银行贷款用)
贷款公司章程

贷款公司章程贷款公司章程 贷款公司章程是什么呢?要如何写贷款公司章程范本呢?下⾯⼀起来借鉴下! 第⼀章第⼀章 总则第⼀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为,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条 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公司设⽴登记之⽇起⾄ 年 ⽉ ⽇)。
第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六条 公司是企业法⼈,有独⽴的法⼈财产,享有法⼈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章程⾃⽣效之⽇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级管理⼈员具有约束⼒。
第⼆章第⼆章 经营范围第⼋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办理各项⼩额贷款; (⼆)办理⼩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 (三)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章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条 公司由 个股东共同出资设⽴,注册资本为⼈民币 万元。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 (万元)出资⽅式 出资⽐例 (%) 出资时间 …… (注:出资⽅式应注明为货币出资) 第⼗⼀条 股东应当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三条 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条公司成⽴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使股东权利。
第⼗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按照其实缴的出资⽐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例认缴出资; (⼆)参加或委托代理⼈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例⾏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为进⾏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后,按其实缴的出资⽐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法律、⾏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贷款公司章程

贷款公司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与注册地第一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并在“[注册地]”依法注册成立。
第二章业务范围与目标第二条本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为提供各类贷款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贷款、企业贷款、房屋贷款等。
我们的目标是成为业界领先的贷款服务提供商,以高效、专业、安全的方式满足客户的贷款需求。
第三章资本与股东结构第三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
股东名单及持股比例详见附录。
第四章管理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总体战略和方针政策,总经理则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五条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信贷审批委员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
第六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风控负责人等,其职责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章贷款业务流程第七条贷款业务流程包括客户申请、资料审核、信贷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还款管理等环节。
第六章贷款合同与放贷第八条贷款合同应遵循公平、透明、合法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放贷决策应基于客户的信用评估、还款能力以及贷款用途等因素,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第七章贷款管理与风控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贷款管理制度,包括贷后管理、风险评估、逾期催收等环节。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确保贷款业务的稳健运营和持续发展。
第八章章程修改与终止第十二条本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十三条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等原因需要终止的,应依法进行清算,并报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办理注销手续。
附录股东名单及持股比例贷款业务流程图贷款合同范本(注:以上内容仅为示例性质,具体条款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威海市区国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经营范围:小额贷款的发放、管理和咨询。
(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50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如下: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十条股东转让股权由股东会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他股权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章程贷款的范文

公司章程贷款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公司贷款原则遵循“自愿、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合理安全、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贷款是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贷款行为应当经过合法程序,严格履行相关约定,确保募集和运作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贷款申请和审批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因业务需要和岗位职责的关系,有需求申请公司贷款的权利。
第五条公司贷款需经过贷款申请、审批、签约、放贷等环节,确保贷款流程规范和风险可控。
第六条公司贷款申请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2.贷款用途及还款计划;3.具体的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相关要求。
第七条贷款审批需由贷款审批委员会进行,委员会成员需包括总经理、财务主管等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并由监事会监督。
第八条贷款审批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2.贷款用途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3.市场风险和经济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影响。
第九条贷款审批结果应当在指定时间内进行告知申请人,并解释具体原因。
如果审批不通过,申请人有权提出申诉。
第三章贷款合同和放贷第十条贷款审批通过后,公司应当与贷款人签订正式的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基本条款;2.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等相关要求;3.贷款用途的限制和条件;4.贷款担保措施,如抵押、质押等;5.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第十一条放贷行为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保贷款金额安全到达指定账户。
贷款行为应被及时登记和记录。
第十二条贷款过程中,公司应当根据贷款合同约定进行定期还款提醒,确保贷款的及时偿还。
第十三条贷款人有权向公司要求提供贷款使用情况,公司应当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四章贷款管理和风险控制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确保贷款行为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偿还能力评估、贷后管理、风险提示等方面。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贷款人的资信评估和风险控制,确保贷款风险可控。
包括但不限于抵押品评估、贷款人资产负债表分析、担保物权确认等。
贷款咨询公司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贷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具体地址]。
第四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公司宗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专业、高效、可靠的贷款咨询服务,助力客户实现财务目标。
第六条公司经营期限: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持续经营。
第七条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本公司经营范围:1. 贷款咨询、策划与推荐;2. 贷款申请材料的准备与提交;3. 贷款审批过程中的沟通与协调;4. 贷后管理及相关服务;5.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和每股金额第九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具体金额]万元。
第十条本公司股份总数为[具体股份数]股。
第十一条每股金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3. 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4. 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5. 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6.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公司章程;2. 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组织机构第十四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贷款需要的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等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性质:[公司性质,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需详细列明]。
第六条公司经营期限:[公司经营期限,如二十年等]。
第七条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八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二章股东及出资第九条公司股东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备良好的信誉;(三)具备履行出资义务的能力。
第十条股东出资方式:[股东出资方式,如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
第十一条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需详细列明]。
第十二条股东权利与义务:(一)股东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重大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等权利;(二)股东应按照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三)股东应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章公司组织机构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
第十四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独立董事人数]名。
第十五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董事会下设以下委员会:(一)[委员会名称];(二)[委员会名称];(三)[委员会名称]。
第十七条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履行监督职责。
第十八条监事会由[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名。
第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
第四章公司经营与财务管理第二十条公司经营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经营;(二)诚实守信;(三)稳健经营;(四)创新发展。
第二十一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经营;(二)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三)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公允性;(四)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银行要的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银行的组织和行为,维护银行、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银行名称:[银行全称]第三条本银行住所:[具体地址]第四条本银行经营范围:[具体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五条本银行注册资本:人民币[金额]万元。
第六条本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对银行、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银行设立董事会,负责银行重大决策和日常管理。
第九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独立董事人数]名。
第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选举产生,对董事会负责。
第十一条银行设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
第十二条监事会由[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名。
第十三条银行设行长一名,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章注册资本与出资第十四条本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金额]万元,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
第十五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十六条股东出资方式为货币,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银行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第十七条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八条本银行经营宗旨:坚持依法经营,自主开展各项商业银行业务,积极参与金融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第十九条本银行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从事同业拆借;(八)从事银行卡业务;(九)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一)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五章股东权益第二十条股东享有以下权益:(一)依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二)参与银行重大决策;(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出资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益。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名称为X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的出资人为XX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XXX万元,出资比例为XX%。
第四条本章程为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人员。
第二章:出资人权益与责任第五条出资人享有本公司利润分配权,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权益。
第六条出资人对于公司决策具有表决权,出资人会议为决策的最高机构。
第七条出资人对公司的债务不负有连带责任,不得将个人债务追溯到公司身上。
第八条出资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三章:董事会的组织和职权第九条董事会为本公司的决策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十条董事会成立后应当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成员投票产生。
第十一条董事任期为三年,董事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制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监督公司的业务运营等。
第四章:监事会的组织和职权第十三条监事会为本公司的监督机构,由三名监事组成。
第十四条监事会成立后应当选举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由监事会成员投票产生。
第十五条监事任期为三年,监事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监事会的职权包括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审计公司的经营状况等。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十七条公司设立总经理职务,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总经理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公司设立相关职能部门,包括风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市场部门等。
第二十条公司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制度,每年结束后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资金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范各类风险。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资金存放在银行,遵守银行的存款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公司的财务报表应当依法审计,保证财务透明度和合规性。
第七章:公司章程的修改和终止第二十五条对本章程进行修改或者终止,应当经出资人会议决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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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章程目录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六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
()货币人民币1.5万元
()货币人民币1.5万元
出资时间: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一次性缴清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
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三条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六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