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购房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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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证明-证明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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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证明-证明范本第一篇: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家庭成员情况证明限购令发布后,流程概括如下:携带相关材料到交易中心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市民买房办理合同网签备案时需提交《申报表》、《住房情况证明》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等材料。

购房前先申请《住房情况证明》自今年1月31日起,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购房人在购房前,应先持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岛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文后附表后,申请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崂山、黄岛、城阳三区购房人在购房前,应持上述材料到拟购房屋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后,申请出具《住房情况证明》。

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予以出具《住房情况证明》。

出具住房情况证明需提交以下证件或证明:以家庭为单位,查询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提交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对成年而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购房人,只查询本人记录,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已达到结婚年龄而未婚的购房人还需要提交《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异的购房者,还需要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调解书和离婚证明,带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交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签合同也要出具申请表住房限购政策期间,购房人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应提供购房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以及《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住房情况证明》;购房人家庭为非本市户籍的,还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住房情况证明》原件等作为合同附件网签备案。

购房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应当提供购房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证明。

一般家庭成员证明,只用于死亡事故和伤残五级以上的事故的。

家庭成员证明的主要内容为:一死伤者父母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职业;二死伤者夫妻及子女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职业;三死伤者兄弟姐妹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及职业。

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

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

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
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下同)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
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购买住房”的规定,如有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购房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监护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昆明交房产契税流程

昆明交房产契税流程

昆明交房产契税流程
1. 契税补贴政策:昆明市曾推出契税补贴政策,针对2023年7月18日起1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且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购房者(不含企业、单位),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

对于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新生儿户口登记在昆明市),补贴总额分别为80%、100%,最高不超过3万元。

2. 申请通道:昆明市已有部分区县如安宁、嵩明、东川等开通了契税补贴的申请通道。

申请者可以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昆明住房补贴”进入申请页面,并根据条件选择相应的补贴比例通道进行在线填报。

3. 申请时间:尽管契税补贴的购房时间已经截止,但申请时间并未截止。

例如,安宁区的申请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9月30日;嵩明区为2024年3月15日至10月31日;东川区为2024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4. 主城五区情况:昆明主城五区尚未开通申请通道,但有关契税补贴的相关细则正在拟定和完善中,购房者可以关注官方渠道以获取最新信息。

5. 契税缴纳: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纳税人应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6. 契税退税情况: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因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解除,并且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时,可以申请退税。

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产土地申报表

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产土地申报表

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产(土地)申报表
填表说明:1、房屋情况结构:填写“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泥砖房”;
2、权属人:自有的直接填写权属人姓名,共有的需填写全部权属人的姓名;
3、房屋现状:填写"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危房(包括泥砖房)";4,房屋现状为"严重损坏"、“危房(包括泥砖房)"的
可不计入总建筑面积中。

5、类别若是空宅基地,最后一列无须填写。

申请人姓名(指模):
村(居)委会(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

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
购房人签名:
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备注
1、纳税人筹划契税申报手续时提交地税征收机关。
2、家庭成员包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3、未成年人购房,家庭成员包含父母及其未成年兄弟姐妹。
附件:之勘阻及广创作
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
购房人申报承诺
购房人姓名
联系电话
购房人证件名称
证件号
拟购商品
住房地址
婚姻状况
购房合同号
有无未成年子女/
未成年兄弟姐妹(人数)
购房人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与购房人关系
证件
证件名称
证件号
证件名称
证件号
证件名称
证件号
证件名称
证件号
自己郑重承诺:自己已全面如实填报拟购住房、家庭成员情况,并承诺本次购房为家庭唯一住房,如有虚假、不实申报等违规行为,自己愿意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

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
证件号
证件名称
证件号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已全面如实填报拟购住房、家庭成员情况,并承诺本次购房为家庭唯一住房,如有虚假、不实申报等违规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购房人签名:
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1、纳税人办理契税申报手续时提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地税征收机关。
2、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3、未成年人购房,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及其未成年兄弟姐妹。
*作品编号:DG13485201600078972981*
创作者:玫霸*
附件:
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
购房人申报承诺
购房人姓名
联系电话
购房人证件名称
证件号
拟购商品
住房地址
婚姻状况
购房合同号
有无未成年子女/
未成年兄弟姐妹(人数)
购房人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与购房人关系
证 件
证件名称
证件号
证件名称
证件号
证件名称
作品编号:DG13485201600078972981
创作者:玫霸*

契税减免申报表

契税减免申报表
பைடு நூலகம்
房 屋 经查询,已经审核完毕并归档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截止查询当日,购房人家 登 庭住房情况为 住房。(说明:填写“有或无”) 记 机 查询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构 住 房 查 房屋登记机构(章) 询 记 录 说明: 1、本表由申请享受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契税减免政策的购房人填报。 2、“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包括未 成年人的父母。 3、“称谓”填列丈夫、妻子、儿子、女儿;或者父亲、母亲。 4、购房人组成为非家庭成员关系的,各方应分别填报申报表。 5、本表一式两份,房屋登记机构、地税部门各一份。
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享受契税减免申报表
购 房 人 家 庭 成 员 及 住 房 信 息 购 房 人 承 诺 姓名 购 房 人 身份证号码 称谓 出生年月日 是否有住房
其 他 家 庭 成 员
地税局: 本人承诺:以上家庭成员及住房情况真实、准确,现购住房(坐落地址: )为家庭唯一住房,以有虚假,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税收法律责任。 购房人签名: 地税部门经办人: 地税部门(章) 日期: 年 年 月 月 日 日

关于印发《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一条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建立和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管理行为,根据建设部等四部委颁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省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建房〔2005〕5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昆明市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和呈贡新城行政辖区内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中央有关部委以及省发改委、省建设厅下达我市辖区内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国有困难企业经济适用房建设指标,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纳入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审核等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应当符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坚持“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总量调控”的原则。

第四条昆明市房产管理局是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及销售管理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市房产管理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纳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

第六条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市规划局提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用地,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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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
购房人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购房人家





姓名
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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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购房人关系
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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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与购房人关系
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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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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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购房人关系
户籍所在地
姓名
证件类型证件ຫໍສະໝຸດ 码与购房人关系户籍所在地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与购房人关系
户籍所在地
购房购房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监护年月日年月日
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已有住房地址
已有住房地址
填表说明:1、购房人系已满18周岁且已婚的,其家庭成员填写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未婚的,无需填写家庭成员情况;2、购房人系未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填写父母及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3、家庭持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4、证件类型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已全面如实填报上述情况,保证遵守昆明市的住房限购政策“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住房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四区及呈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向其出售住房”的规定,如有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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