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引式杂物防爆电梯
防爆电梯国标

防爆电梯国标防爆电梯是一种特殊的电梯,它在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过程中,都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
在我国,防爆电梯的国标为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本文将从以下五个方面介绍防爆电梯国标的相关内容。
一、防爆电梯的定义与特点防爆电梯是指在正常运行状态下,能够防止爆炸事故发生的电梯。
它主要应用于石油、化工、化纤等易燃易爆场所。
防爆电梯的特点如下:1.采用特殊材料制造,具有良好的防爆性能;2.设有独立的通风系统,确保内部空气质量;3.配有防爆式操纵面板,操作简便安全;4.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便于及时排除故障。
二、防爆电梯国标的制定背景随着我国工业生产的快速发展,防爆电梯在易燃易爆场所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为保证防爆电梯的安全可靠,我国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制定了防爆电梯国标,规范了防爆电梯的制造、安装和使用。
三、防爆电梯国标的主要内容防爆电梯国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防爆电梯的基本要求:包括电梯的防爆性能、结构设计、材料选用等;2.防爆电梯的制造与安装要求:包括制造工艺、安装程序、验收标准等;3.防爆电梯的安全装置:包括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等;4.防爆电梯的电气系统:包括电源电压、电气线路、控制系统等;5.防爆电梯的试验方法:包括试验项目、试验程序、试验标准等。
四、防爆电梯国标在实际应用中的重要性防爆电梯国标在实际应用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确保防爆电梯的安全性能,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同时,国标还对我国防爆电梯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引导和规范作用。
五、我国防爆电梯产业的发展现状与展望近年来,我国防爆电梯产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防爆电梯产业仍存在一定差距。
未来,我国应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防爆电梯的国标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总之,防爆电梯国标对于保障防爆电梯的安全运行、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防爆电梯的防爆要求和检验标准要求

防爆电梯的防爆要求和检验工业用电梯一般是用多根独立钢丝绳曳引轿厢升降的电力拖动垂直运输设备.电梯运行时,电动机带动曳引轮运转,利用跨越曳引轮的钢丝绳对曳引轮形成的挤压力产生曳引轮与曳引钢丝绳之间的静摩擦力带动曳引钢丝绳提升轿厢及负载。
防爆电梯的原理与一般电梯的原理一样,只是防爆电梯除了具备一般电梯所必须的性能外,还必须具有防爆性能。
隔爆与本安作为两类最通用的防爆形式而被广泛使用。
隔爆型产品是一种强度型的防爆产品,常适用于强电系统的防爆,其外壳能够承受通过外壳任何接合面或结构间隙渗透到外壳内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内部爆炸而不损坏,并且不会引起外部由一种、多种气体或蒸气形成的爆炸性环境的点燃。
本质安全型产品是一种能量安全型的防爆产品,常适用于弱电系统的防爆,其电路在正常工作和规定的故障条件下产生的任何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气体环境。
隔爆技术和本安技术结合在同一产品上是两种防爆形式优势互补的共同体,采用隔爆与本安复合型的防爆电梯,在现场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使用灵活,维护方便且成本低廉。
1 防爆要求电梯的防爆设计必须能够可靠防止危险火花引燃和危险高温引燃。
危险火花包括电气火花、机械火花(摩擦火花、撞击火花)和静电火花等.隔爆与本安复合型防爆电梯可能产生的电气火花可以采取隔爆或本安措施等实现防爆;机械火花在易产生危险火花部位采用特殊无火花材质、控制轻合金外壳含镁量等实现防爆;静电火花采用限制产生静电材质的表面电阻或用导电胶、导电漆等方式实现防爆。
而消除危险高温是将产生高温部件置于隔爆外壳内或采用散热、加注润滑油等方法实现防爆。
电梯内所有电器或部件的防爆标志一律不应低于dⅡBT4(隔爆部件)或d (ib)ⅡBT4(本安部件)等级.所有可能产生危险火花或危险温度的部件或部位都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1)电动机曳引电动机采用交流双速单绕组或特制的交流双速双绕组电梯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该电动机在绕组中和轴承两端埋有温度感应元件以防止可能的过载,并且电机应能适应电梯频繁启动、制动、快速控制和慢速控制等工作要求,具有启动转矩大、全负荷启动时启动电流小等特点.电动机及其温度控制电路的防爆标志应不低于dⅡBT4或d(ib)ⅡBT4等级。
曳引式防爆电梯年度巡检报告

曳引式防爆电梯年度巡检报告1. 巡检概述本年度巡检旨在对曳引式防爆电梯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和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巡检范围包括电梯设备、安全装置、维保记录等方面。
2. 巡检内容在本次巡检中,对曳引式防爆电梯的以下内容进行了检查:2.1 电梯设备- 检查电梯轿厢、井道、机房等区域的清洁状况;- 核查电梯各部件的正常运行情况,包括驱动系统、起升装置、照明系统等;- 测量电梯的运行速度、平稳性和制动效果,确保其在运行中无异常情况。
2.2 安全装置- 检测电梯的安全门、门锁等是否完好,并测试其开闭功能;- 校准安全装置的故障检测系统,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停止电梯运行;- 检查电梯的紧急电话和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2.3 维保记录- 审查电梯的维保合同和维保记录,核实维保单位是否按照约定进行维保和检修;- 检查维保记录中是否存在重大故障或问题,并核对维修情况是否及时解决;- 参观维保单位的维修车间,了解其维修设备和技术能力。
3. 巡检结果根据本次巡检的详细记录和检测数据,结论如下:- 电梯设备整体状况良好,运行正常;- 安全装置完好,各项功能正常;- 维保记录显示维保单位按时进行维护和检修,电梯运行状态良好。
4. 建议和改进综合巡检结果,给出以下建议和改进措施:- 增加巡检频率,提高电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加强维保单位的培训和技术提升,增加维修人员的技能水平;- 定期组织演练紧急情况下的逃生和救援方案。
5. 结论通过本次年度巡检,确认曳引式防爆电梯在安全运行和维保方面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建议按照以上改进措施,持续保持电梯的安全运行。
请在接下来的例行检修中着重关注并落实以上建议,确保电梯的长期稳定运行。
感谢各位管理人员的支持和配合!附录- 曳引式防爆电梯相关法规- 巡检记录和检测数据- 维保合同和维保记录以上报告为年度巡检报告,由检查人员在对曳引式防爆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后编写。
根据巡检结果,电梯设备整体状况良好,运行正常,并给出了建议和改进措施以提高电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电梯培训课件:防爆知识与防爆电梯

二、需要了解的有关防爆知识 0.3mm为H2 的MESG,是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在GB3836.2 中,对于ⅡB级δ ≤0.2mm,而实际上隔爆间隙要小的多。 这里有一个误区——隔爆就要密封。隔爆只要达到IP54,不要求密封,但 电缆引入口要求密封。即使在隔爆箱内发生爆炸,但爆炸的火焰通过隔爆间隙 不传爆,而电缆引入口的密封主要是使爆炸性混合物不进入防爆箱内,同时也 有隔爆作用。
二、需要了解的有关防爆知识 3)分区示例
3.2 爆炸性混合物分类、分级和分组 1)分类分级
特性: 安装在室外可燃性液体 液体表面—连续释放 自然通风良好 蒸汽比重大于空气
四、防爆电梯的检验
4)接地 接地可靠,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防爆电气箱主腔和副腔均应内外接地 5)警示 所有防爆电气箱(本安除外)均设有“严禁带电开启箱盖” 或“断电后开启箱盖”的警示标示 6)其他非电气
防爆知识与防爆电梯
一、有关的防爆标准 二、防爆知识 三、防爆电梯 四、防爆电梯的检验 五、防爆电梯程 2005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下达了防爆电梯检规的起草任务,2006年2月开始起草,2006年底完成意见稿。 随着新的大检规出台,防爆电梯检规又作了修改,2009年12月在送审稿上又做了修改,形成报批稿, 最终将于近日出台。 2. 起草的主要依据 防爆电梯检规与其他检规不同的是先有检规后有标准,到现在防爆电梯的标准尚在起草中,因此这个 检规主要参照了电梯2个安全规范、09版电梯检规及防爆的有关标准: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21240-2007 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防爆相关标准: GB 3836-2010 爆炸性环境(气体防爆) GB 12476-2010 可燃性粉尘用电气设备(粉尘防爆) GB 25286-2010 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GB 25285-2010 爆炸预防和防护 由于GB 3836中有19个配套标准,GB 12476中有9个配套标准,GB 25286中有6个配套标准,其中有一 部分配套标准在2010年做了修改,新版2011年8月开始执行,因此防爆电梯检规部分考虑到了这些这 些标准的修改。 3.与09版TSG T7001 电梯检规不同的地方 增加了防爆的要求(在防爆检规中细述)
防爆电梯练习题(参考答案)---查继明

防爆电梯检验练习题及参考答案科目E一、是非题1.爆炸性环境是指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气体、蒸汽、粉尘、纤维或飞絮的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索引: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中3.22条2. 爆炸下限(LEL)是指空气中的可燃气体或蒸汽的浓度低于该物质则气体环境就不能形成爆炸。
(○)索引:GB 3836.14-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第2.10.1条3.爆炸性危险区域中的2区是指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
(×)索引:TSG T7003—201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防爆电梯》第二条(二)4.在GB 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中对Ⅱ类电气设备的再分类主要依据是最大试验安全间隙。
(×)索引: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中4.2条5.在GB 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中对Ⅱ类电气设备的覆盖原则规定为:ⅡA可以覆盖ⅡB和ⅡC。
(×)索引: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中4.2条6.防爆电梯应当采用TN-C-S系统供电方式。
(×)索引:TSG T7003-201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防爆电梯》中附件A 3.11条7.当液压式防爆电梯的额定载重量大于1600Kg时,其轿厢的有效面积应按照每增加100kg的载重,轿厢面积增加0.16m2来计算。
(×)索引:TSG T7003-201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防爆电梯》中附件A 5.6.2条8.易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10%的区域属于爆炸性危险区域。
(×)索引:TSG T7003-201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防爆电梯》中第十五条(三)9.温度组别为T6的Ⅱ类电气设备,其最高表面温度应不大于100℃。
曳引式杂物防爆电梯定期检验报告填写规则表

曳引式杂物防爆电梯定期检验报告填写规则表
总体要求:
1. 报告一律使用A4纸电脑打印、不得有修改痕迹。
2. 应根据检验现场填写的原始记录出具检验报告,并与原始记录相符。
3.检验报告应当填写齐全,不得出现无定义的空栏。
4.凡是检测数据,应当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5.数据的填写,与原始记录相同。
6. 有多项选择的,按顺序优先选择 (相同的栏目名称,填写内容与规则相同) 。
《曳引式杂物防爆电梯定期检验报告》(封面):
《曳引式杂物防爆电梯定期检验报告》(注意事项):
《曳引式杂物防爆电梯定期检验报告》(结论页):
《曳引式杂物防爆电梯定期检验报告》(检验项目页):。
TSGT7003-201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防爆电梯,含第1号和第2号修改单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3—2011
(一)A 类项目,检验机构按照附件 A 的相应规定,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审 查,对该类项目进行检验,并与自检记录或者报告对应项目的检验结果(以下简称自 检结果)进行对比,按照第二十条的规定对项目的检验结论做出判定;不经检验机构 审查、检验,或者审查、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要求,起草组在上海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报批稿。2011 年 8 月 8 日本规则由国
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的编制原则是考虑了我国防爆电梯的现状和国家有关行政许可的要求。从
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等方面提出了
防爆电梯的检验的基本要求,以达到规范防爆电梯监管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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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T7003—201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四)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防爆电梯工作无关 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三)对于在用防爆电梯,按照附件 A 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和方法,对附件 C、 附件 E、附件 G 所列项目每年进行 1 次定期检验;
(四)对于在 1 个检验周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接到故障实名举报达到 3 次以 上(含 3 次)的防爆电梯,并且经确认上述故障的存在影响防爆电梯运行安全时,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可以要求提前进行维护保养单位的年度自行检查和定期检验;
第七条 施工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符合附件 A 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配合检验机构实施检验。其中,施工自 检报告、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还需另行提交复印件备存。
曳引式防爆电梯使用指南

曳引式防爆电梯使用指南
曳引式防爆电梯被广泛应用于易燃易爆场所,以确保人们的安全。
使用这种电梯必须遵循以下几点:
1. 电梯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在使用电梯之前,必须确保它用于运输人员或货物之前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2. 保持清洁:必须保持电梯的内部和外部清洁,以确保用户的安全和舒适度。
3. 使用前确认:在使用电梯之前,必须确认电梯是安全的,可以正常工作。
4. 确保负重不超限:在使用电梯时,必须确保不超载,否则会影响电梯的安全性能。
5. 遵循操作规程:在操作电梯时,必须遵循操作规程,以确保电梯的安全性能和运行效率。
6. 注意警示标识:在使用电梯时,必须注意安全警示标识,以避免发生意外。
7. 紧急情况下:在电梯出现问题或发生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确保人员的安全。
以上是曳引式防爆电梯使用的基本指南。
为确保人员的安全,必须遵循这些指南,并维护电梯的正常工作。
同时,还需要适时的对电梯进行维护和检查,以确保其安全运行和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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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式杂物防爆电梯
安装/改造/大修施工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名称:
单位内编号:
施工类别:
施工单位名称:
填写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本报告书根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防爆电梯》(TSG T7003-2011)中对于施工自检报告的要求制作。
本自检报告仅作为一种推荐性范本,供有关单位参考使用。
2、本报告适用于安装或使用在爆炸危险区域为1区、2区、21区、22区,由电力驱动的速度不大于1m/s(含1m/s)
曳引式防爆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自检。
3、本报告需签字的表格中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人员、质检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4、本报告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使用计算机出具,但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不得涂改。
确需更正时,
应在原错误处划删除线,在其附近书写正确内容,并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标注更改日期。
5、各项“检验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可填写“符合”或“不符合”;
若无此项目时,填写“无此项”。
“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表示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6、自检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评定,如全部项目均合格,则自检报告的结论为“合格”;当存
在不合格项时,应判定为“不合格”。
7、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无此项”或“不详”。
8、检验机构在自检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监督检验,自检单位需向检验机构提交本报告一份备存。
本报告一
式三份,其他两份分别存入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本台电梯技术档案。
曳引式杂物防爆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质量证明文件
《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质量证明文件》注意事项:
一、改造或重大修理时:
1、“制造单位名称”填写电梯原制造单位名称,“制造单位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填写“/”;
2、“提升高度”“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本次施工不涉及时填写“/”;
3、改造施工时,“电梯型号”、“产品编号”填写改造后的电梯型号和产品编号;
4、涉及改造或重大修理的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在其型号后标注“(改造)”或“(大修)”;
5、制造单位盖章确认处,对于2014年1月1日以后安装使用的电梯,改造或重大修理需要原制造单位授权,需原制造单位盖章确认;对于2014年1月1日之前安装使用的电梯,不需要原制造单位授权,制造单位盖章处不需盖章。
6、本次施工未涉及的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参数不详的,填写“不详”。
二、本证明文件应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修改无效。
三、本证明文件应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保存。
曳引式杂物防爆电梯安装、改造、大修施工自检报告
改造施工时,本页填写注意事项:
1、“制造单位名称”填写电梯原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日期”填写电梯原始制造日期;
2、“型号”、“产品编号”填写改造后的型号和产品编号。
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防爆电梯》(TSG T7003-2011,含第1号修改单和第2号修改单)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