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成因及法律对策论文
浅谈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及法律措施

浅谈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及法律措施【摘要】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是建设行业经常出现的热点问题,对工程的顺利完工和相关方的权益保护都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从分析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出发,深入探讨了常见的纠纷类型,以及法律措施如何适用于解决这些问题。
通过法律规定下的建设工程结算纠纷解决流程和案例分析,展示了不同情况下的法律处理方式。
总结了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解决策略,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展望,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价值。
【关键词】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原因分析、纠纷类型、法律措施、解决方式、法律规定、解决流程、案例分析、解决策略、建议、展望。
1. 引言1.1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背景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合同双方在工程结算上存在分歧或者不符,导致产生的纠纷。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结算是工程施工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合同双方争议最为集中的环节之一。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背景可以追溯到古代,在现代建设工程领域中仍然普遍存在。
由于建设工程涉及的金额较大,工程周期较长,涉及多方利益,因此结算纠纷也成为了常见的问题之一。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背景可以从施工方、业主方、监理方以及设计方等多个角度来分析,每个角度都可能存在潜在的纠纷因素。
经济效益、质量标准、工程进度等因素都可能成为结算纠纷的导火索。
由于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涉及的面广,影响深远,因此对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分析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发生的原因,探讨解决这些纠纷的有效方式和方法。
通过对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分析和研究,旨在帮助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和处理结算纠纷,减少纠纷的发生,保障建设工程的正常进行。
通过对法律规定下的建设工程结算纠纷解决流程的探讨和案例分析,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和参考,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通过本研究,旨在为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解决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促进建设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的秩序和规范。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工程结算争议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在工程款项结算方面存在分歧和争议的状况。
这种争议的产生原因较为复杂,往往涉及面广泛。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来探讨造成工程结算争议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合同问题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之间约定权益的法律依据,其中涉及的结算方式、款项安排等都直接影响到工程结算是否顺利进行。
如果合同条款不清晰、不完整,容易导致争议的产生。
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是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理,并及时修订更新。
二、工程量问题工程结算是根据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来确定的,如果工程量计算不准确、不公正,就会引发争议。
对于工程量问题,需要确保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量计算的方法和标准,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核算和验收,避免主观因素的介入。
三、质量问题工程的质量问题经常是引发工程结算争议的原因之一。
如果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业主常常会要求承包商进行重新施工或者降低工程款项。
对于质量问题,应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四、进度问题工程建设的进度问题也是导致工程结算争议的一个重要因素。
如果工程延期造成业主经济损失,业主往往会要求扣款或赔偿。
对于工程进度问题,应建立合理的施工计划和监督机制,确保工程进度按时完成。
五、变更问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需要进行合理的变更和调整。
如果变更事项没有及时协商、确认和签订变更合同,就容易导致工程结算争议。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建立变更管理机制,明确变更的程序和责任,并及时进行价格和工期的调整。
六、资金问题工程款项的支付和资金的结算是工程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如果业主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项,承包商就可能不愿意继续施工,从而导致争议的产生。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机制,确保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并加强资金监管,防止滥用资金或资金占用。
在解决工程结算争议问题时,可采取以下对策:建设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明确合同条款和各方责任;加强工程量计算和质量管理,确保数据准确和质量符合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和进度管理机制,确保工期按时完成;健全变更管理机制,及时确定和签订变更合同;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浅谈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及法律措施

浅谈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及法律措施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是指在建设工程过程中,由于各方在工程款项、工程量、工程质量等方面存在争议而引发的纠纷。
本文将从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入手,探讨其原因及采取的法律措施。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合同条款不明确。
建设工程合同是各方之间约定权责关系和规范行为准则的依据,如果合同条款不明确,就会给结算过程中产生问题留下隐患。
合同对于工程量计算的方式、工程价款支付方式等等内容,如不明确规定,就会给结算过程中产生纠纷。
二、工程量审核不严谨。
工程量审核是结算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如果工程量审核不严谨,就会导致工程量计算错误,引发纠纷。
工程量审核时未认真核对图纸,导致工程量计算与实际情况不符,就会引发纠纷。
三、工程质量问题。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是引发结算纠纷的常见原因之一。
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劣质材料或不按规范进行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业主要求扣除一定比例的工程款项,引发纠纷。
四、工程款项支付问题。
建设工程款项支付是结算过程中的核心问题,如果支付相关问题导致纠纷,会严重影响工程进展。
业主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项,施工方因此停工要求支付违约金,引发纠纷。
针对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法律采取了多项措施进行监管和处理:一、完善法律法规。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基本原则和规范。
二、完善结算程序。
建设工程结算过程需要通过审核、核对等程序来保证结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相关法律法规对结算程序进行了规定,包括工程量审核、质量检验等环节,以确保结算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三、建立纠纷解决机制。
对于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国家鼓励各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调解机构支持。
也明确了仲裁和诉讼的程序和要求,为当事人提供了对外纠纷解决渠道。
四、强化监管和惩罚措施。
浅谈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及法律措施

浅谈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及法律措施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是建筑行业中常见的纠纷之一,也是建筑公司和业主之间经常发生的问题。
这些纠纷主要是由以下原因引起的:一是信息不对称;二是合同条款不完善;三是工程进度超前或滞后;四是工程变更;五是工程质量问题。
首先,信息不对称可能是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由于建筑工程涉及到许多专业领域,如土木工程、机电工程、水利工程、建筑工程等,建筑公司可能对某些专业领域的信息不够了解或不够详细,从而难以提交准确的结算单据和工程量清单,导致结算金额过高或过低。
而业主方由于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可能无法对建筑公司提交的结算单据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准确的评估和审核,导致双方意见产生分歧。
其次,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合同条款的不完善也可能导致结算纠纷的产生。
由于建筑工程合同规模庞大,合同条款内容丰富,因此合同条款的不完善,将导致建筑公司和业主方对一些关键问题的理解产生分歧,从而损害双方的利益。
例如,合同条款中未明确规定的责任,如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损失赔偿责任和侵权责任等可能导致争议产生。
第三,工程进度超前或滞后也常常导致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产生。
如果工程进度超前或滞后,将对双方造成经济损失,从而导致纠纷的产生。
例如,在工程进度滞后的情况下,建筑公司需要购买更多的材料和设备以加快工程进度,这将导致建筑公司的成本增加,从而引起业主方的不满,甚至导致纠纷的产生。
而在工程进度超前的情况下,业主可能不希望在此阶段支付结算费用,建筑公司却希望在此时期内完成结算。
这种情况也可能导致结算纠纷的产生。
第四,工程变更是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常见原因之一。
尽管工程变更在建筑行业中常常出现,但如果变更过程不透明,将会引起纠纷。
例如,业主希望对工程进行重大改动,但这些改动未涉及改变原有合同条款,建筑公司可能需要更多的材料、设备来支持工程修改,这将带来额外的成本,从而引起结算纠纷。
最后,工程质量问题可能也是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产生原因之一。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成因及法律对策.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成因及法律对策2008-04-22 18:20:16 / 天气: 晴朗/ 心情: 平静一、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司法案由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最常见的成因从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中比较容易发现,在这些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司法文书中,其成因表现为争议“案由”。
司法文书中的案由形形色色,但行内人士一眼就看出,这些司法案由只是表面成因,但归纳这些外在的司法案由,可以让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发掘出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真正诱因。
根据多年来由法院房产庭(改革后称民三庭)受理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分类,导致以结算纠纷表现出来的建设工程纠纷主要有如下几种具体案由:(一)工程量之争。
土建工程的工程量之争主要集中在合同生效后增加的工程量及对隐蔽工程的详细数据未做三方(发包方、承包方与监理公司)签字的记录,仅凭承包方施工日记进行结算,发包方提出异议。
安装工程的工程量之争,主要集中在隐蔽在墙体中的管线铺设记录与确认问题。
(二)计费系数之争。
该争议主要是由于承包方资质变更或者施工队属于挂靠单位或者承包方由不同资质的单位合作组成,资质之争表现在结算领域就是计费系数之争。
(三)大型机械租赁费用的计费之争。
许多建设工程需要承包方对外租赁大型机械设备,例如台搬等。
按照建筑行业惯例,这些大型机械的租金应该在工程款外另行计费,特别是为了赶工期时,更是如此。
承包人租赁时一般有说明,发包方为赶工期也不否认,但进行工程结算时发包方总觉得在合同款外另行支付设备租金不合算,认为承包方使用的机械应该由承包方自行负责,总找理由拒付。
(四)赶工奖之争。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一般规定如果由于施工单位的赶工而提前完成,发包方应该按日给予一定的赶工奖,有些项目的赶工奖总量并不小。
笔者在处理广州市人民路某大厦的结算纠纷时就发现赶工奖高达1000多万元。
而该项目总造价人民币一亿六千万元,最后形成纷争的也只有1300万元。
赶工奖所以成为结算障碍主要原因是赶工奖的单边认定程序造成。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1. 引言1.1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的背景在工程项目中,结算争议问题一直是一个难以避免的焦点。
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和竞争加剧,各方利益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也日益增多。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的背景主要是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因素和利益主体的利益冲突导致了结算争议的产生。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的背景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合同条款不清晰,导致双方在结算过程中产生理解偏差和争端;工程变更和延误引发结算争议,双方在责任划分和计算标准上存在分歧;不当的支付和管理制度导致款项流转不畅,产生费用和款项的计算争议;信息沟通不畅,双方在项目进展和结算情况上存在沟通障碍,以及双方在合作方式和态度上存在差异,导致合作氛围恶化。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也损害了各方的合作关系和利益。
解决工程结算争议问题,建立合作共赢的合同制度和技术规范至关重要。
通过深入分析问题的根源,制定合理的对策和管理措施,可以有效避免和解决工程结算争议问题,实现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和良好合作关系的维护。
1.2 工程结算争议问题的重要性工程结算争议问题的重要性在于其直接影响了工程项目的进展和结果。
一旦出现结算争议,不仅会导致工程进度延误,还可能造成合同纠纷,影响工程质量和工程方的信誉。
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的最后一道关口,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方权益的重要环节。
解决工程结算争议问题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作关系至关重要。
只有建立合理的合同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信息沟通和合作,才能有效预防和解决工程结算争议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双方利益的平衡。
1.3 工程结算争议产生的原因1. 缺乏明确的合同条款:工程合同是双方约定的法律依据,如果合同条款不清晰或存在漏洞,就容易导致双方在结算过程中发生歧义和争执。
合同中没有规定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和条件,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时,就很容易产生纠纷。
建筑工程法律纠纷

建筑工程法律纠纷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建筑工程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涉及众多的利益相关方和复杂的施工环境,建筑工程中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
本文就建筑工程法律纠纷的原因、解决方法以及预防措施进行阐述。
一、建筑工程法律纠纷的原因1. 合同履行问题:建筑工程往往需要通过合同来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就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比如,建筑材料不合格、工期延误、施工质量差等。
2. 设计错误或变更:设计环节的错误或变更也是引发法律纠纷的常见原因。
若设计方在设计过程中存在错误或者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变更要求,可能导致项目进度延误、成本增加等问题,从而引发纠纷。
3. 施工质量问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安全和寿命。
一旦发生施工质量问题,如疏忽、渗漏、结构不牢固等,就会引发法律纠纷。
4. 违法违规问题:在建筑工程中,若有违法违规行为,如无证施工、偷工减料、强迫劳动等,就可能引发相应的法律纠纷。
5. 环境污染问题:建筑工程可能产生大量的噪音、粉尘、废水等环境污染物。
若这些污染物严重影响周边环境或居民的正常生活,可能导致法律纠纷的发生。
二、建筑工程法律纠纷的解决方法1. 协商解决:当法律纠纷发生时,各方首先应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
协商可以是双方当事人直接协商,也可以通过第三方中介进行协助。
协商解决可以减少时间和成本,维护各方关系稳定。
2. 仲裁或调解: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可以选择仲裁或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仲裁是通过专业的仲裁机构裁决,调解是通过第三方调解员对双方进行调解。
这两种方式注重公正客观,对双方都有一定的约束力。
3. 诉讼解决:当无法通过协商、仲裁或调解解决纠纷时,双方可能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解决是最终的解决方式,法院将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三、建筑工程法律纠纷的预防措施1. 建立健全合同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的合同制度,同事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合同漏洞和争议空间。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纠纷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纠纷建设工程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项目,往往需要多个参与方的协作与合作。
而在项目接近竣工的阶段,竣工结算是一个非常重要而敏感的环节。
然而,由于各方的利益关系和其他因素的干扰,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纠纷时有发生。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纠纷进行探讨,并分析其中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一、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纠纷的原因1. 造价争议: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涉及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因此,造价争议是导致竣工结算纠纷的一大原因。
这可能涉及施工方、监理方、业主方等多个方面的意见不合,包括材料价格计算、工时计算、工程量的估算等问题。
2. 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工程的竣工结算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
如果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会引发责任纠纷。
例如,工程未达到设计要求、施工不符合规范等问题。
3. 违约行为:合同违约是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纠纷的常见原因之一。
例如,施工方延迟工期、未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未履行质量保证等合同约定。
4. 合同条款模糊: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问题可能源于合同中的模糊条款或解释不一致。
例如,合同对于某些关键条款的表述存在歧义,使得各方在结算阶段产生分歧。
二、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纠纷的解决方法1. 协商解决:当竣工结算纠纷发生时,各方应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
协商解决可以尝试找到双方的共同利益,并确定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
通过充分的沟通和妥协,达成一致意见是解决竣工结算纠纷的有效方法。
2. 专业鉴定:在竣工结算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可以寻求专业鉴定的帮助。
专业鉴定机构可以对工程质量、材料价格、工时等方面进行评估和判断,为解决纠纷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3. 诉讼仲裁:如果竣工结算纠纷无法通过协商和专业鉴定解决,各方可以选择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
通过法律程序的介入,可以对纠纷进行公正的审理和裁决,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
4. 引入第三方中介:在竣工结算纠纷解决中,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帮助。
例如,由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进行调解、仲裁或协调,促进各方达成共识并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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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成因及法律对策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敏感话题,因为工程款的结算对发包方、承包方的利益都有巨大的影响。
从发包方角度来讲,将影响到房地产工程的移交、综合验收的组织,继而影响到商品房的交楼日期及因此与购房户的预售契约纠纷;从承包方的角度来讲,会影响到总承包商与分包商的结算、承包方与材料供应商的材料款结算、承包商与建筑工人的工资结算等。
妥善解决建设工程款结算纠纷不仅能解决当事各方具体经济纠纷,而且对稳定社会大局都能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
1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司法案由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最常见的成因从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中比较容易发现,在这些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司法文书中,其成因表现为争议“案由”。
导致以结算纠纷表现出来的建设工程纠纷主要有如下几种具体案由:
1.1 工程量之争。
土建工程的工程量之争主要集中在合同生效后增加的工程量及对隐蔽工程的详细数据未做三方(发包方、承包方与监理公司)签字的记录,仅凭承包方施工日记进行结算,发包方提出异议。
安装工程的工程量之争,主要集中在隐蔽在墙体中的管线铺设记录与确认问题。
1.2 违约之争。
无论承包方的逾期竣工,还是发包方未能提供施工进场的条件(如施工现场未能通水、通电、通路等)、中期擅
改设计、未按形象进度支付进度款、建设工程材料不能及时供应从而造成停工、窝工等情形,最终都以违约金的形式反馈到工程款的结算中。
违约之争在建设工程结算纠纷中比较常见。
1.3 建筑材料品质之争。
建设工程招投标时对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品质有所要求或承诺,但由于建筑材料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有时使得承包方转而采用合同外的其他建材,因此引起结算纠纷是不可避免的。
1.4 沉默的决算书效力之争。
建设工程领域一般倾向于采用格式化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最多只对个别条款略加修改。
这些格式合同中一般都包含决算异议期限,即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决算报告后在10天内必须提出意见,逾期无答复视为同意。
但合同实施起来远没有这么简单。
承包方认为发包方收到决算书后,在约定时间内未提出意见,根据合同规定,决算书已经生效,要求立即结算付款,而发包方则以授权人员未收到决算书,或者审核需要时间或声称已经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核算相抗辩。
在这类纠纷中,沉默决算书的效力成为争议焦点。
1.5 阴阳合同之争。
这在建设工程领域有一定的代表性。
实力雄厚的建设工程发包方利用其在签约中所处的优势地位,就同建设工程除与承包人公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阳合同”)外,又强迫承包人签订另一份包括工程价款、工期等方面内容与“阳合同”不一致且有利于发包方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所谓“阴合同”。
进入结算阶段时,两份相矛盾的合同究竟谁是结算标准成为争议焦
点。
按照普通合同法原理,应该认定阴合同标准(因为时间在后),按照招投标法,应该认定阳合同标准(因为该合同系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结果)
2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内在诱因
上述司法案由只是建设工程结算争议的外在表现形式,充其量只是表象而已,为什么在我们国家会涌现这么普遍性的工程结算纠纷呢?上述各类建设工程结算纠纷中,既有真实的纠纷,也有其他不正常诱因演变的结算纠纷,归纳起来至少有如下几种:
2.1 建设资金准备不足或资金被挪用。
建设工程一般有两类,其一是商业性质的房地产开发;其二是政府公共建设工程。
房地产业的开发商很少准备足额的自有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
正常的作法一般只准备前期部分资金,其余建设资金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银行融资;其二是收取购房户的预付款。
其中后者在不同时期表现有所差异。
在2001年8月15日《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修改前,开发商取得预售证比较容易,只要工程量超过±0.00以上即可获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立即向外发售,以收取的预售房款支付工程款。
因为这种方式给不良开发商钻了空子,并遗留了烂尾楼的社会难题。
2.2 建设工程发包过程中不法行为遗留的后遗症。
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中的不法行为,使得对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的资质疏于把关,让无相应资质的承包方以挂靠方式通过资格预
审。
这些挂靠施工队由于技术、设备或人员素质无法真正按照招投标要求施工建设,其质量可想而知,挂靠行为在建设过程中很容易被发现,一旦发包方人事变动,几乎必定会引起工程质量、违约、取费标准等结算纠纷之争。
3 解决建设工程款结算纠纷的法律对策
3.1 修订和完善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政策与行政措施
3.1.1 建立建设工程保证金制度。
行政部门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审批时,除审查其项目批文外,不能仅仅满足于发包方投资计划来源的陈述,必须要求发包方提供总投资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例如20%)。
这一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保证,也可以是银行保函。
重要的是这一保证金的返还必须等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项目债权债务清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税金、地价款、拆迁补偿费等支付)后才能返还。
我在法律服务实践中曾经发现有类似的保证金,但在处理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时,从未从这类保证金中得到帮助,也无法得知其真正去向。
今后应使项目保证金更加透明,更能发挥保证项目健康发展的作用,必要时如经人民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该保证金应可以直接用于支付工程款或其他项目债务。
3.1.2 建立建设工程中期预警体制。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具有金额庞大,影响深远的特点,一旦泛滥并激化将难以解决。
为了保证整个社会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笔者建议建立法定的建设工程中期预警体制。
总投资的50%时,应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如监理公司、律师、会计师等组成中期预审小组,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主体审查。
查是否有挂靠、非法转包、分包行为;(2)施工设计审查。
查是否按照审定的设计施工;(3)施工进度审查。
查是否按照合同进度施工;(4)投资债权债务进度审查。
查已完成的投资量是否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或其他费用;(5)会计审查。
查有关工程票据是否齐备,有关税收是否足额支付;(6)合法性审查。
查建设工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等。
通过上述审查,如果没有问题的,可以继续建设;如果审查发现问题的应该由预警小组立即告知有关各方,有缺陷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受影响的一方有权在合理期限内提出不安抗辩权利,要求对方在澄清误解或提供履约担保后再继续履行。
例如,通过审查,发现建设资金出现巨大缺口,可以立即通知发包方与承包方。
发包方可以立即出示建设资金保证文件(包括拨款证明、融资合同、资金担保等);承包人提出不安抗辩要求中止履行,直到发包方提供相应保障,如无保障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这样就可以将大部分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