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高度关注银行放贷风险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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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风险监管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风险监管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风险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4.14•【文号】银监办发〔2011〕114号•【施行日期】2011.04.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风险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114号各银监局(西藏除外):近年来,少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各项贷款比例超过了30%,个别机构按揭贷款不良率接近7%。

为督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科学把握信贷投向,切实强化监管,有效防范房地产贷款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和把握信贷投向。

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市场定位和服务方向的监管,督促其牢固树立服务“三农”服务宗旨,制定科学清晰的发展战略。

要引导其注重发挥自身服务网络、产品体系和专业人才比较优势,继续深耕精耕农村市场;大中城市和城区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扎实做好辖内“三农”服务工作、确保涉农贷款稳步增长的同时,可积极稳妥地开展对城市居民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走差异化、特色化、内涵式发展道路。

今年,要重点督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按照中央关于将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和中小企业的要求,科学把握好信贷投向,确保实现涉农贷款、小企业贷款增长目标,优化信贷结构,适度压缩非农贷款,特别是房地产贷款,全力助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加强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

重点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风险管控。

一是要结合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际情况,高度关注中小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销售回款和现金流等情况,预先布防高风险房地产企业风险暴露,提早做好中小房地产企业信贷退出安排和相关资产保全工作。

二是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和储备企业的“名单制”管理,密切关注存在高价购地、跨业经营、过度扩张、负债率偏高等问题的房地产企业风险暴露。

银监会“六个关注”

银监会“六个关注”

紧扣“六个关注”持续提升银行业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水平——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在新浪金麒麟论坛上的演讲(2011年10月24日)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有机会参加“新浪金麒麟论坛”,首先预祝论坛圆满成功!强健的金融体系能够促成资本形成,助推经济增长,而欣欣向荣的经济发展又能够为金融机构提供肥沃的土壤,催生出健康、繁荣的经济体系。

经济与金融之间的这种相互促进,相互依赖的关系乃是近百年来经济学界的主流共识。

马克思曾经在《资本论》中称,货币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动力”。

弗里德曼曾经在其货币理论的巅峰之作《美国货币史》中深入论证金融政策和金融体系对美国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揭示了金融制度改革在发展中国家经济腾飞中所具有的决定性的意义;麦金农和肖认识到金融制度改革在发展中国家经济腾飞战略中所具有的决定性意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20世纪中后期风靡一时的“金融压抑论”和“金融深化论”。

世界经济发展的历程也为此提供了非常有力的实证支持。

19世纪和20世纪,美国经济的崛起,无疑得益于日益强大的美国资本市场;20世纪中后期德国、日本经济的迅猛复兴,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这两个国家强健的商业银行体系。

另一方面,当金融体系严重受损时,一个国家乃至全球的实体经济将不可避免地遭遇衰退。

本轮国际金融危机就是明显的例证。

“经济兴则金融兴,金融强则经济强”。

中国银监会深刻认识到银行业对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所肩负的重要责任,着力于推动银行业自身的科学发展,着力提升银行业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水平,着力于防范和化解区域性和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

在监管政策的有力引导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代偿性风险得到了有效的缓释,房地产贷款风险管控仍然在不断加强,对节能减排、“三农”、小企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明显提升,信贷资金挪用等违规问题得到有效纠正。

当前,在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宏观环境下,银监会将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引导和推动银行业进一步支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也就是说,有“六个关注”。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项目贷款和行业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项目贷款和行业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项目贷款和行业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10.14•【文号】银监办发[2009]343号•【施行日期】2009.10.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项目贷款和行业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343号)各银监局(西藏除外):今年以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农合机构)各项贷款增速迅猛,尤其是各类项目贷款增长快、管理不到位、行业集中度高、风险隐患大,应引起高度关注。

现将主要风险点和监管要求提示如下:一、主要风险点(一)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增速过快。

今年以来,为确保经济增长,各级政府大量筹集资金用于当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农合机构政府平台公司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激增。

截至7月末,农合机构发放政府平台公司固定资产贷款和房地产开发贷款分别为1552亿元和1238亿元,增幅分别高达89.7%和63.1%,分别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68.6和42个百分点。

从地区来看,政府平台公司新增贷款主要集中在江苏(13.73%)、广西(13.27%)、四川(13.02%)、广东(12.88%)、陕西(6.78%), 5省份合计增加额占全国新增总额的59.7%;房地产开发新增贷款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省份,广东(24.5%)、上海(12.9%)、江苏(9.8%)、天津(5.4%)、贵州(5.3%) 5省份合计增加额占全国新增总额的57.9%。

(二)项目贷款管理不规范。

一是借款主体资格不合规。

如甘肃省今年新增10笔政府平台公司项目贷款中,8笔由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直接作为借款主体;新增142笔房地产开发贷款中,13笔共计金额3680万元是自然人直接作为借款主体。

二是资本金账户管理不规范。

大部分省份农合机构未建立规范的项目资本金账户管理制度,对资本金未实行专户管理,自有资金与贷款资金在同一账户混淆使用。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村镇银行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村镇银行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村镇银⾏贷款风险提⽰的通知⽂号:银监办发[2010]138号颁布⽇期:2010-05-04执⾏⽇期:2010-05-04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银监局(西藏除外):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业⾦融机构准⼊政策以来,村镇银⾏通过引进主发起⾏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成熟的产品技术,提⾼了竞争能⼒和运⾏效率,进⼀步满⾜了当地“三农”多层次、多元化的⾦融服务需求,有效提升了农村⾦融服务质量和⽔平,⼀定程度缓解了农民及农村⼩企业贷款难问题,建⽴了农村⾦融供给新渠道。

截⾄2010年3⽉末,全国共有29个省份设⽴了158家村镇银⾏,各项贷款余额260.7亿元,⽐年初增加83.3亿元,增长46.9%。

其中,村镇银⾏各项贷款余额⽐年初增加3亿元以上的有9个省份,共增加63.1亿元,占村镇银⾏新增贷款的75.8%。

⼀季度村镇银⾏信贷激增的原因有机构数量增加、⾃⾝经营规模扩⼤等正常原因,但也有承接主发起⾏票据、向⾮涉农企业发放⼤量贷款、运⽤同业存款进⾏买断式转贴现等⾮正常原因。

为规范村镇银⾏经营⾏为,加强村镇银⾏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村镇银⾏贷款业务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坚持“三农”⾦融服务⽅向。

各级监管机构要指导村镇银⾏了解把握宏观经济⾦融形势变化,科学把握信贷投向和节奏,明确市场定位,扎根县域,牢固树⽴为“三农”服务宗旨,合理控制⾮农信贷⽐重,持续加⼤涉农信贷投⼊,确保有效的农户贷款和⼩企业贷款需求得到满⾜。

要切实防⽌村镇银⾏出现盲⽬追求资产扩张和资本回报,偏离服务“三农”⽅向等问题。

各级监管机构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平,制定相应的涉农贷款、⼩企业贷款⽐例,坚决控制其⾮农贷款业务。

确保涉农贷款投放增速⾼于全部贷款增速,涉农贷款增量和占⽐⾼于上年。

加⼤⽀农⼯作考核⼒度,进⼀步完善⽀农考核指标,建⽴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坚决落实贷款新规。

各级监管机构要督促村镇银⾏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提⾼认识,严格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办法》、《流动资⾦贷款管理暂⾏办法》、《个⼈贷款管理暂⾏办法》和《项⽬融资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个指引”),加强对“三个办法、⼀个指引”贷款新规的培训宣传,加快制定实施细则、操作流程,进⼀步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同时要加强对村镇银⾏贷款新规执⾏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问责,以检查促落实,以考评促执⾏。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银监发[2011]14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银监发[2011]14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银监发[2011]14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当前,国民经济平稳较快运行格局进一步巩固,银行业继续稳健运行,风险抵补能力稳步提高。

但是,国际金融危机仍在持续,我国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也进入了攻坚时期,银行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艰巨。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发展转型,确保"十二五"良好开局,现就银行业重点风险防范及下一阶段银行业改革发展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当前银行业重点风险防范(一)着力提高信贷科学化管理水平一是推进信贷科学合理投放,优化信贷结构。

各行要着重把信贷资金更多投向"三农"、小企业、节能减排等薄弱领域"三农"和小企业贷款增速不能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要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要加强行业研究,自觉将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纳入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型。

二是继续深入推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的实施,确保信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各行要及时总结去年执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经验和不足,并加以改进。

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未能在限期内达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监会将采取对不到位贷款提高资本附加和增加拨备、与人行联合调减贷款规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直至限制市场准入、暂停相关业务、限制贷款发放等联动监管措施。

银行揽存乱象需引起高度关注

银行揽存乱象需引起高度关注

银行揽存乱象需引起高度关注李瑞红【期刊名称】《中国信用卡》【年(卷),期】2012(000)004【总页数】4页(P55-58)【作者】李瑞红【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正文语种】中文2011年,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银行间的存款大战愈演愈烈,各银行使尽浑身解数吸存,部分银行甚至不惜通过返现、赠送礼品等不正当方式违规进行直接或间接的高息揽存,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近期,关于银行高息揽存、搭售产品、乱收费等方面的媒体报道和信访投诉持续升温。

为此,银监会于2012年2月7日召开了全国银行业系统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全面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工作。

本文分析了银行高息揽存的成因,揭示了银行高息揽存的危害,提出了遏制银行高息揽存的对策建议。

一、监管部门治理高息揽存的情况我国银行业监管机构一直视商业银行高息揽存现象为监管红线,早在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为了严禁高息揽存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高息揽存的紧急通知》。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在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银监会成立后,对于高息揽存违规行为更加高度重视,三令五申,明确禁止银行直接或变相高息揽存,其中《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市场竞争、严禁高息揽存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248号】对银行吸存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严禁擅自提高存款利率、严禁通过向存款客户赠送实物、购物卡、现金、金条等方式变相提高存款利率。

同时,银监会针对愈演愈烈的违规揽储、高息揽储行为,于2010年9月就六家银行高息揽存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向包括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和渤海银行在内的六家银行开出罚单。

其中处罚最重的广发银行上海分行被上海银监局勒令暂停“非银行金融机构同业存款”三个月。

其他银行也被责令进行内部整顿、相关责任人调离岗位等处理。

这是继银监会2010年8月发出全国通知、严禁高息揽储后开出的首批罚单,起到对各银行违规揽存行为进行警示的作用。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银行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银行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银行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3.15•【文号】银监办发[2011]62号•【施行日期】2011.03.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银行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62号)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2010年11月下旬以来,针对使用动态口令技术的网银欺诈案件十分猖獗。

不法分子大量注册仿冒域名,建立仿冒网站,假借银行名义群发短信,以网银系统升级、动态口令牌过期或手机动态密码升级为由,诱骗客户登录仿冒网站,窃取客户网银用户名、密码和动态口令,在动态口令有效期内迅速盗取客户资金。

一些银行机构紧急增加了“手机交易验证码”,在转账过程中要求用户确认收款人、收款账号和金额,但不法分子又开始利用窃取的动态口令从网银自助服务开通手机银行等其它电子渠道业务,并转借手机银行渠道盗取客户资金。

近期的网银欺诈案件已涉及多家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使客户蒙受损失,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严重损害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声誉。

为有效应对“钓鱼”诈骗,提高银行机构网站及网上银行系统风险防控能力,维护公众利益和银行声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网上银行风险管控,加强对仿冒网站等“钓鱼”诈骗事件的防范。

一是要深刻认识并重视“钓鱼”诈骗案件可能引发的各类风险,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主动防范、主动干预。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利用手工或自动化技术以及外部专业服务等多种手段、措施,加强假冒网站的主动搜索、监测和识别,业务部门和科技部门之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之间要建立“钓鱼”诈骗案件信息共享和协同应对机制,要加大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协调力度,建立有效的“钓鱼”诈骗快速响应机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2.19•【文号】银监办发[2014]40号•【施行日期】2014.02.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40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近期,信贷领域外部骗贷案件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人员违法放贷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管理,确保信贷资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强化审慎经营理念,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切实转变粗放经营的发展方式,树立审慎、合规经营理念,坚持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并重,严防单纯追求市场份额,盲目扩张信贷规模,严禁为营销客户、追求规模而放松信贷标准或条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统筹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建立效益与风险、当期成果与可持续性发展兼顾的科学考评机制,引导各级经营机构转变“重规模、比速度、抢市场”的经营理念,切实杜绝绩效考核过于激进导致的合规隐患。

建立信贷人员专项考评体系,把防范违规放贷风险与个人薪酬、职级变动等挂钩,调动信贷人员防范违规放贷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严格落实贷款管理制度,确保信贷业务依法合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落实各项贷款管理制度。

在贷款受理环节,要严格审查客户准入资格,严防利用不真实生产经营信息和虚假资料骗取贷款;在贷款调查环节,要认真核实客户贷款需求和申贷资料的真实性,客观评价客户还款能力,严防利用虚假资料或虚假担保等骗取贷款;在贷款风险评价和审批阶段,要多方获取客户最新融资信息,全面、科学测算贷款需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贷款,严防逆程序操作和超权限审批,严防员工参与客户编造虚假材料,严禁授意或支持贷款调查、审查部门或人员撰写虚假调查、审查报告,严禁随意降低准入标准,严禁违规决策审批贷款;在贷款合同签订和发放阶段,要坚持合同面签制度,严防在未落实贷款条件或客户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情况下发放贷款,严防客户用虚假支付依据支取贷款;在贷后检查阶段,要加强对客户贷款使用的监督,及时跟踪客户经营状况,定期实地查看押品状态,严防贷款被挪用、资产被转移、担保被悬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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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 表 示 ,今年 将 在2 0 年 相 关 工作 的基 础上 ,稳 08 步推 进第 二 代支 付 系统 建设 ,力争 在2 年 年 末前 建 成 0 1 0 运 行 。另外 ,央 行 将继 续 完善 人 民 币跨 境 贸易 结算 的 支 付清算机 制 。
对 于 下 一 阶 段 的 货 币 信 贷政 策 走 势 ,央 行 将 按 照
稳定 资产 市场 , 近期 股指 涨幅较 大 , 房地产市场上 房价、 交 易量、 易额也 出现 回稳迹 象 。三 是加 速 了企 业存 货周期 交
的调 整 。如 果 企业 尽快 结 束去 库 存化 行 为 ,使 存货 进 入
正 常 状 态 ,将 有 利 于 恢 复 生 产 , 促 进 经 济 周 期 的 调 整 。
识 ,首先 将 在 四家 大 型银 行进 行 试 点 ;金融 高 管薪 酬 要
与所 承 受的 风险 对 等 ,与 业绩 挂 钩 。他 们还 表 示 ,要 推 进多 层次 信贷市场 建设 。 银监 会 相关 人 士表 示 , 目前 银监 会 已和 保 监会 就 银 行试 点保 险 公 司达 成 共识 ,首 先 将在 四 家大 型 银行 进 行 试点 。 管部 门对 以下几 种情况 严惩 不贷: 监 贷款 “ 查”不 三 严造 成 不 良资产 增加 的 ,超 过 大 额风 险 集 中度授 信 限 制 的 ,发放 贷款过 程 中 出现 道德 风 险 的 ,对产 品 设计 不 科 学 、销售 过 程 中信 息 不透 明 、对 银行 产 生 声誉 风险 ,社 会影 响极 坏 的 。在 突 出支 持 经济 发展 的 同时 ,要 坚守 风 险底 线 ,稳 定资 产 质量 ,在 防范 各类 风 险上 下 足功 夫 , 特 别 是 防范 新增 贷款风 险 、并 购 贷款 风 险 、表 外业 务 风 险 、银信 合作风 险 、银 行案件 风险等 。
场 监 管 ,提 高银 行 账 户管理 水 平 。依 法 使用 银 行账 户 信
息 ,支持 征 信体 系建设 、反洗 钱 工作 和 人 民法 院案 件执 行等 工作的有效 开展 。 ’
四 是 增 强 了 公 众对 于 中 国 经 济 保 持 平 稳 较 快 增 长 的 信
心 。”易纲说 。
监管部 门 的官 员4 1 在第 五 届中 国金融 改革 高层论 坛 月 F 1I
上表 示 ,银监 会 已和保 监 会就 银 行试 点 保险 公 司达 成 共
本刊讯 近 日, 中国银监 会发 出警告称 ,银行 业金 融
机构 要 充分 认 识应 对 危机 冲 击的 长 期性 ,高 度 关注 银 行
放贷 冲动下 的风 险隐 患积聚 ,防止不 审慎 行为 。
根据 央行 发布 的数据 显示 :今 年31,人 民币各项 贷 ) 款增 加 1 8 万亿 元 ,同 比增 比1 6 万亿元 。3 .9 .1 月信 贷数据 的发 布 ,使 得今 年 一季 度 人 民币 贷款 增加 4 8 万亿 元 , .5 逼近 全年信 贷额 度5 万亿元 的总额 。 银 监会 主 席刘 明康特 别 强调 ,各银 行 业金 融机 构 一 定要 坚 守风 险 管理 底 线 ,严 密防 范 票据 风 险 ,加 强对 贷 款风 险 集 中度 管理 ,严格 执行 项 目贷款 资本 金 要求 ,切 实 防范 各 类信 贷风 险 。近 几 个 月来 ,票 据融 资 占 比一 直 居高 不下 ,今年 2 月甚至超 过新增 信贷总 量的四成 。 嘲
国务院 统一 部 署 ,坚 定 不移地 落 实 好适 度宽 松 的货 币政
策 ,保 持政 策 的连 续性 、稳定 性 ,弓 导 货 币信 贷总 量适 l 度增长 和信 贷结 构优 化 ,促进 经济平稳 较快发 展 。
四大银行将试点设立保 险公司 本刊讯 来自 证监会、财政部、 央行、银监会等金融 银监会 :高度关注银行放贷风 险积聚
央行 :坚定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
本刊讯 近 日,中 国人 民银 行副行长 易纲表 示 ,央行
杨 洁 y n j @f c c r .n a g i c .o c e n
92 中 金 电 29 5 国融 脑 0・ 0
霍 猢豫 金动 融态
央行将继续推进银行账户实名制
本刊讯 日前 , 国人 民银行 发布的 ( 国支 付体 系发 中 《 中 展报告 (0 8》指 出 ,下 一阶 段央行 将继续 开展 存量单 位 20 ) 银行 账 户相 关个 人 身份 信 息 的核 实 工作 ,努 力 提高 联 网 核查 系统 数据 质量 ,切 实落实银行 账 户实名制 。 根据 部 署 ,央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行 将 全 面 推 广 账 户 管 理 系 统 与 相 关 系统 的账 户信息 比对功 能 ,实 现 对银 行 账 户业 务的 非 现 将坚 定 不移 地落 实 好适 度 宽松 的 货 币政 策 ,保持 政 策 的 连续性 、稳定性 。 易 纲认 为 ,经 济运 行 出现 积 极 变化 ,形 势 比预料 的 好 。总体 而 言, 融危 机情况下 的货 币信 贷较快 增长 是利 金 大于 弊 的。“ 是 基本 打 掉 了通 货紧 缩 预期 。二 是有利 于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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