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退出机制的六大解决途径
海口市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浅析

海口市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浅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城市,在城市中生活和工作。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人们的支持和参与,而人们的居住问题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障性住房作为政府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的住房保障措施,其退出机制的建立对于保障性住房的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海口市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进行浅析,以期为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一些参考。
一、海口市保障性住房的现状海口市是海南省的省会,也是海南省经济、政治、文化和交通中心。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海口市人口规模逐渐扩大,城市居住和就业需求不断增加。
保障性住房作为政府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的住房保障措施,在海口市得到了较好的发展。
截至目前,海口市保障性住房已经建设了一大批,覆盖了大部分中低收入群体,为他们提供了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等住房保障。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变迁,保障性住房也面临着诸多问题。
其中一个主要问题就是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了住房资源的浪费和住房管理的混乱。
建立健全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势在必行,这不仅有利于提高住房资源的利用率,还能够有效规范住房管理,使保障性住房更好地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服务。
二、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的建立意义1. 有效维护公共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性住房如果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将导致部分住房资源一直被低收入人群占用,而这些人群可能在经济条件改善后并不及时腾退,导致住房资源的浪费和滞留。
建立健全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可以有效推动住房资源的更新和利用,确保公共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的建立还能够释放市场供需关系的压力,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合理的住房资源配置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保障性住房的退出可以释放新的供应,增加市场竞争力,同时也有助于平衡市场价格,保障住房市场的稳定。
3. 规范住房管理,避免住房乱象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的建立能够更好地规范住房管理,避免住房乱象的出现。
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 理论与实践分析

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理论与实践分析保障性住房是一项旨在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的重要政策举措。
然而,要确保这一政策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建立科学合理的退出机制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进行理论与实践的分析,以期为完善相关政策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的理论基础(一)公平原则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应当基于公平原则,保障真正有需求的家庭获得住房支持。
当家庭的经济状况改善,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时,应当退出,以便让资源流向更需要的群体,实现公平分配。
(二)资源优化配置保障性住房是有限的公共资源,为了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避免闲置和浪费,需要建立退出机制,使住房能够在不同的需求者之间合理流转。
(三)社会福利最大化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有助于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通过让住房资源流向最需要的人,能够提高社会整体的居住满意度和生活质量。
二、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的实践现状(一)政策法规层面目前,我国各地在保障性住房退出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在具体标准和操作流程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些地区规定了明确的收入、财产等退出标准,但在执行过程中面临着信息核实困难、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二)监管执行层面监管手段相对薄弱,难以实时掌握保障对象的经济状况变化。
部分保障对象可能故意隐瞒收入或财产情况,逃避退出。
同时,执法力度不足,对于违规占用保障性住房的行为处罚不够严厉。
(三)信息管理层面信息系统不完善,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存在障碍,导致难以准确判断保障对象是否符合退出条件。
此外,缺乏有效的动态跟踪机制,无法及时发现保障对象的变化情况。
三、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面临的挑战(一)家庭经济状况难以准确评估家庭收入和财产的构成复杂多样,且可能存在变动,准确评估其是否仍然符合保障条件存在较大难度。
例如,一些隐性收入难以核实,个体经营户的收入不稳定等。
(二)保障对象的退出意愿不高部分保障对象在经济状况改善后,由于对住房的依赖心理或出于利益考虑,不愿意主动退出。
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 理论与实践分析

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理论与实践分析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为经济困难的人群提供负担得起的住房。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城市发展的变化,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也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对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进行分析。
一、理论基础1.1 保障性住房的定义与目标保障性住房是为了满足社会上特定人群的住房需求而设计的一种住房制度。
其目标在于提供可负担得起、具有基本居住权的住房,以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应当与这一目标相一致。
1.2 保障性住房的退出原则保障性住房的退出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包括财政可持续性、市场化原则、公平性原则等。
通过合理的退出机制,保障性住房可以在实现目标的同时,减少对政府财政的压力,提高资源的有效配置。
二、实践经验2.1 房屋产权转让和回购一种常见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是通过房屋产权的转让和回购。
政府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将保障性住房的产权转让给合格的购房者,以获得回报。
同时,如果购房者无法满足住房需求,政府可以回购房屋并重新分配给合格的申请者。
2.2 公共租赁住房的管控与退出过去几十年,许多国家都采取了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来提供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的退出机制可以通过调整租金、提高住户收入等方式来实现。
一些国家还通过鼓励住户购买自己的住房,逐步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2.3 限定年限的保障性住房在一些地区,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是有限期的。
这种住房在一定年限过后,将自动退出保障性住房体系,转为市场化的住房。
此举可以促使住户在一定时间内提高经济状况,并为其他有更紧急需求的家庭腾出位置。
三、实践中的问题与改进3.1 住房管理体系的弊端一些国家或地区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住房管理体系不健全、政府职能部门的不配合等。
这些问题导致保障性住房的退出变得困难和缓慢。
3.2 市场化转型的挑战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涉及市场化转型,这对政府和住户都带来了挑战。
政府需要确保退出机制的顺利进行,同时住户也需要适应市场化的住房环境。
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问题及其解决途径摘要:目前,我国住房保障后续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和弊端,其原因并不在于体制惯性、传统观念及意识,以及其它基础条件的影响和制约,而是缺乏一个清晰合理的进入、退出和后续长效管理机制。
就目前保障房后续管理工作而言,只有把制度的创新与社会的公平公正有机结合,才能保证住房保障工作的科学持续运行。
本文就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问题及其解决途径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问题;解决途径一、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存在的问题1、准入机制不合理1.1对收入标准和住房面积的确定,合理性不足。
“中低收入”往往是一个实践中较为模糊、难以操作化的概念。
由于我国至今尚未形成完整的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和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对申请人的收入核查更多是通过个人或者单位提供的工资单或收入证明作为主要依据,工资外的收入住房保障审查部门往往难以核实清楚。
同时,在设置保障性住房面积标准时,大多数城市采用人均指标,即城镇人均建筑面积或人均使用面积低的一定比列作为保障标准,低于保障标准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这种操作方式相对简单,缺陷是没有对不同家庭的人口结构情况给予考虑。
1.2在法律规定的实质内容上,保障范围过窄。
一直以来,我国多数省市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存在一定程度的基于城乡和户籍的双重标准,将城镇大量流动人口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排除在住房保障门槛之外。
虽然部分城市提出拓宽保障范围,将城市外来人口纳入到住房保障体系内,但从总体上看,还未有实质性的进展。
2、审核机制不健全目前,虽然多数城市已经实行“三审两公示”制度,即社区审查、街道审查、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和审批前后的两次张榜公示,但是个人收入、财产信息不能联网查询,住房保障所需的单位收入证明可信度较差。
同时,审核过程中由于基层管理部门工作量大以及申请家庭收入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基层管理部门一直以来采用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的方式和“算收入、估资产、看现象”的传统手段等低效率的调查方法来确定受保障对象的收入,普遍存在受保障对象申报信息甄别难的问题,有的审核往往流于形式,导致住房保障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
保障性租赁住房退出机制研究

保障性租赁住房退出机制研究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坚持小户型、低租金,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党的十四大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方参与。
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积极运用市场化办法和手段实现保障目标。
一、投资主体退出1、金融退出方式:公募REITS基金1)、REITS模式定义采取公司或基金的形式,发行股票等方式汇集特定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机构进行地产经营管理,将投资收益分配给投资者的基金。
分为公司权益型、契约型。
美国多为公司权益型,新加坡和香港多为契约型。
具体的运作方式如下:由基金管理公司向社会以公募方式筹集资金成立保障性住房REITs。
投资者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负责REITs的投资和运营,委托托管机构负责REITs的资产保管。
尽管如此,政府依然是保障房建设的主导者,有了政府的高信用做保障,有利于REITs的广泛推行。
REITs模式通过已建成的保障房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提供后续建设资金,也可以使地方政府在保障房建设管理中承担的“无限责任”变为“有限责任”,有效解决租赁型保障房资金短板。
2015年6月,住建部及财政部下发《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支持以未来收益覆盖融资本息的公共租赁住房资产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探索建立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投融资模式。
2)、发行条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可知申请条件如下。
①土地使用要确保依法合规土地使用依法合规是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重要合规前提,958号文规定,如相关规定或协议对项目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相关资产处置存在任何限定条件、特殊规定约定的,相关有权部门或协议签署机构应对项目以100%股权转让方式发行基础设施REITs无异议,确保项目转让符合相关要求或相关限定具备解除条件。
保障性住房腾退措施

保障性住房腾退措施什么是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相关方提供给低收入或无房人口的公共住房。
保障性住房最早起源于西方国家,在日本也有很成熟的保障性住房制度。
在中国,保障性住房也被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
为什么需要保障性住房腾退措施?目前中国的保障性住房存在部分居住者没有遵守相关规定,超期占用保障性住房的问题。
这样无疑会导致保障性住房的有效利用率下降,而且也会对其他需要保障性住房的人员造成不公平的影响。
因此,有必要制定保障性住房腾退措施,将超期占用保障性住房的居住者腾退出去,并对居住者进行处罚。
保障性住房腾退措施的实施方法在实际实施腾退措施时,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其他国家实施腾退措施的做法,但是还需结合国情具体制定。
决策程序1.保障性住房腾退措施实施前应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同意。
2.具体腾退时应事先通知居住者,并说明理由和要求。
3.如果居住者不服腾退决定,则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
腾退对象1.超期占用保障性住房的居住者。
2.状态改变,超过保障性住房租赁条件的居住者。
3.转租或违反租赁合同的居住者。
处理方法1.居住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搬离房屋。
2.对于拒绝执行腾退决定的居住者,采取强制手段腾退房屋,并进行相应处罚。
3.对于未及时按期搬离房屋的居住者,按照每日一定金额的罚款方式进行处罚,直到彻底搬离为止。
保障性住房腾退措施的效果实施保障性住房腾退措施的好处是多方面的。
首先,它可以加强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低收入和无房人口的实际需求。
其次,可以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此外,还可以提高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率,促进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
总结制定保障性住房腾退措施是必要的。
腾退措施的实施需要各个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以便能够顺利推进。
此外,还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让公众能够充分了解保障性住房的情况,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努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 理论与实践分析

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理论与实践分析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理论与实践分析保障性住房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旨在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然而,为了确保这一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有效利用,建立健全的退出机制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进行理论与实践的分析,探讨其重要性、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方向。
一、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的理论基础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基于公平与效率的原则。
从公平的角度来看,保障性住房是为了满足特定群体的住房需求,当这些群体的经济状况改善,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时,应当退出,以便让更需要的人获得保障。
从效率的角度出发,有限的保障性住房资源只有通过合理的流转,才能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同时,公共政策理论也为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提供了支持。
公共政策的目标是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保障性住房政策作为公共政策的一部分,其退出机制的设计应当符合政策的整体目标,促进社会的公平与稳定。
二、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的实践意义(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性住房数量有限,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家庭长期占用,就会导致真正需要的家庭无法获得住房保障,降低了资源的利用效率。
通过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能够让保障性住房流转起来,满足更多人的需求。
(二)保障公平性只有让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退出,才能保证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性,避免出现“富人住保障房”的现象,增强社会公众对保障性住房制度的信任。
(三)促进社会稳定合理的退出机制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避免因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一)家庭收入和资产审核难度大准确核定保障家庭的收入和资产状况是判断其是否符合退出条件的关键。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家庭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转移资产等行为,增加了审核的难度。
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的渠道有限,也影响了审核的准确性。
(二)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尽管有相关规定要求保障家庭定期申报变动情况,但在实践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一些家庭未如实申报,也难以被及时发现。
我国保障性住房准入和退出机制的困境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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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质量排行榜榜尾 ”、 “ 脏 ” 、 “全 球 最 断其 言论 是否有科 学依据 ,不 能人云 亦云造 成 以讹传讹 。 脏 ”、 “ 毒气室 ”、 “ 恶 劣 ” 和 “感 觉 到 三是 应更强 调公众 个体 参与在 雾霾 防治 中的作用 。这里 有
大 范 围 雾 霾 事 件 的 舆 论 传 播 与 疏 导 策 略
报 道效 果 ”,尽量 防范 可能 中 国政法 大学 副教 授 阴卫芝 与 中国传 媒 的舆 论导 向 ,就 要提前 预估 “ 效果评 估 ”纳 入报 道策 略 中 大 学 副教 授 唐远 清联 名 在2 0 I 3 年 第6 期 《 现 出现 的负面 影响 ,或预 先将 “ 代 传播 》上 发表 题为 “ 外媒 对 北京 雾霾报 道 加 以考虑 。具体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 的负 面基调 引发 的反 思 ”一 文 ,认 为2 0 i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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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作 者认 为 ,针 对我 国 目前保 障性 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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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 作 者认 为 ,要做到 平衡 报道 、建 立正 确 觉 ;所有人都是污染源 ,也是受害者 。
保 障 房 退 出 机 制 的 六 大 解 决 途 径
西安建 筑科 技 大学 的方 永恒 教授及 学 者 房退 出方面 存在 的各类 问题 ,除了依 靠 明文 规定 的法律 法 张瑞 在2 0 I 3 年第 i 1 期 《 城 市 问题》 上联名 发 规外 ,还需 要建立 ~系 列行之有 效 的配套措 施 。借鉴发 达
表题 为 “ 保 障房退 出机 制存 在 的问题及 其解 国家 的先进 经验 ,我 国保 障性住房 的退出可 以尝试 从6 个 方
决途 径 ”一文 ,认 为随 着我 国保 障性住 房 建 面进行 努力 :一是 建立个 人信用 档案 ,相对 完善 的个人 信
设 的推进 ,退 出方 面 的问题 日渐 凸现 ,这 显 用和 收入监 督制度 是保 障性住房 退 出机 制得 以实 施的重 要 然不 利于 促进 社会 公平 与和 谐 。作者在 剖析 前提 ;二是 成立联 合退 出管理 系统 ,有 必要 建立 、健全 房 我 国保 障性住 房退 出机 制 的实践 中 ,发现普 管 、民政 、公安 、财政 、社保 、工商 、税务 、金 融等 多部
窒 息 ”等 较 为偏激 或极 端 的词句 ,某种 程 度 二层 意思 :在治理 环境 污染这场 攻坚 战 中,任何 一个 市 民
上 ,外 媒 在 选 择 国 际 新 闻报 道 的 内 容 时 , “ 坏 事 情才 是好 新闻 ”无疑 成 为一个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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