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制度汇编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一、前言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汇编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1. 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设备管理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和处理。
(4)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5)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评估、检验检测和维修保养。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 设备选购与安装:(1)特种设备选购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具备合法的生产许可证。
(2)特种设备安装前,需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安装。
(3)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安装规范进行,确保安装质量。
2. 设备使用与维护:(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维护和保养制度。
(2)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设备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设备性能。
(4)设备维护保养应按设备制造商或维修保养单位的建议进行。
3. 设备检验与检测:(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定期进行检验检测。
(2)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检测。
(3)检验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
4. 事故处理与报告:(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事故原因查明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附则1. 本制度汇编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特种作业监护工作制度汇编

特种作业监护工作制度汇编一、总则1.1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监护工作。
1.3 特种作业监护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特种作业的定义和分类2.1 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因作业环境、作业内容、作业工具或作业物质的特殊性,可能导致作业人员人身伤害、设备设施损坏或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作业。
2.2 特种作业分为以下几类:(1)高空作业;(2)盲板抽堵;(3)动火作业;(4)进入受限空间;(5)临时用电;(6)吊装;(7)破土;(8)断路;(9)使用危险化学品;(10)其他需要特别监护的作业。
三、监护工作的职责和权限3.1 监护人职责:(1)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2)负责特种作业的现场监护,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3)检查特种作业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4)及时发现并制止特种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5)对特种作业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和处理。
3.2 监护人权限:(1)有权拒绝未经安全评估或未经批准的特种作业;(2)有权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排除安全隐患;(3)有权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考核,不具备条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四、监护工作的程序和内容4.1 作业前监护:(1)监护人应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2)监护人应检查特种作业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3)监护人应审核特种作业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其合法有效;(4)监护人应监督特种作业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确认其具备作业条件。
4.2 作业中监护:(1)监护人应现场监护特种作业,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2)监护人应随时检查特种作业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3)监护人应密切关注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4)监护人应记录特种作业的相关信息,为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汇编一、特种设备的定义1.特种设备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和技术性特点,对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一定危害性的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
二、特种设备管理原则2.特种设备管理的原则包括依法管理、安全优先、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科学管理、透明公开等。
三、特种设备许可和登记制度3.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许可和登记,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
特种设备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办理许可和登记手续,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4.特种设备所有权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事故应急处理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等。
六、特种设备检验制度6.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包括使用前的初次检验、日常定期检验、重大修理后的复查检验等。
七、特种设备维修和处置制度7.特种设备维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维修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维修过程必须有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八、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制度8.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包括设备事故的预防措施、应急演练和处置流程等,特种设备使用、维修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事故。
九、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制度9.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制度包括专业监督、日常检查、随机抽查、投诉受理等,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十、特种设备违法惩处制度10.特种设备管理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刑事责任等。
总之,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特种设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操作和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汇编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为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国家对各类特种设备,从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三个环节都有严格规定,实行的是全过程的监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如下: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2.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生产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使用特种设备,并对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
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并对检验检测结果负责。
检验检测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检测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措施1.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生产单位应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控,确保产品质量。
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
使用单位应加强对特种设备运行的监控,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检测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检验检测单位应加强对检验检测过程的监控,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1.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负责,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生产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并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医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医院设备的安全运行,规范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X光机、CT机、核磁共振设备、超声设备、放射性药品等。
第三条医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由医院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具体操作。
第四条医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应与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医院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相适应。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医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指对医院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并保证其安全运行和使用。
第二章责任与职责第六条医院设备管理部门是医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医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医院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医院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工作计划,并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
第九条本医院设备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和实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条医院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特种设备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医院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特种设备的台账管理和档案保存工作,确保设备使用的安全与可靠。
第十二条医院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组织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医院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医院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使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权限和责任。
第十五条医院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紧急救援机制,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培训工作。
第十六条医院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医院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加强与安全技术监察机构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反馈问题和解决方案。
医院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汇编。
第二条本制度汇编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医用气体管道、医用氧舱、医用射线设备等。
第三条医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特种设备安全委员会,负责全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委员会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医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三)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四)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五)其他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设备科负责具体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检验、维修和保养;(二)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三)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四)负责特种设备档案的管理。
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第七条特种设备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测,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八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第九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条特种设备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设备周围环境整洁。
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医院应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特种设备事故处理第十三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五、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汇编由医院特种设备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汇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其他(一)医院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二)医院应定期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进行修订和完善;(三)医院应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宣传,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
特种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范本

特种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安全作业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相关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安全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爆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特种安全作业的合理性、安全性和有效性,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五条本单位负责特种安全作业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并配备专职的特种作业管理人员。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证书和资质,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从事特种安全作业。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单位制定的特种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规程。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有权利和义务向上级领导或特种作业管理人员报告特种安全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三章特种安全作业管理程序第九条特种安全作业管理程序包括特种作业计划编制、操作程序规定、安全措施落实、事故处理等。
第十条特种作业计划应当明确特种作业的性质、范围、工作地点、人员配置、时间安排等,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每项特种安全作业都应有操作程序规定,明确作业步骤、工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向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讲解。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安全作业之前,必须检查和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如穿戴个人防护装备、检修工具设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
第十三条特种安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或者发现安全隐患时,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汇报,采取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第十四条对特种安全作业中发生的事故,必须立即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对于违反特种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的特种作业人员,根据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
第十六条对于积极防范特种安全作业风险、严格执行特种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无事故发生的特种作业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表彰、奖金等。
特种设备汇编制度

特种设备汇编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特种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检修、改造、报废等环节。
二、特种设备分类与登记1. 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2. 对所有特种设备进行分类登记,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技术参数、使用状态、维护记录等信息。
三、安全管理责任1. 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2.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四、操作规程与维护保养1. 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2. 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六、事故应急与处理1. 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责任分工。
2.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七、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2. 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八、监督检查与改进1. 定期对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根据监督检查结果,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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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兴铝业热电区燃料作业单元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编写人:杨明山审核:谢春康目录第一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职责第二章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第三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第四章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五章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职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网络图第二章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一、作业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岗位职责作业长对该作业区特种设备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其职责是:1、保证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考核;3、督促员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加强作业现场检查督促,及时整治存在的隐患,纠正违章行为;5、组织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及时处理违章者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
二、安全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岗位职责1、熟知本车间有关特种设备的相关知识,以及公司对特种设备的相关要求和车间对特种设备的具体要求;2、贯彻执行车间对于特种设备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协助好副作业长的工作;3、加强对作业区的巡检,监督和督促操作人员安全规范的操作设备;4、按期组织相关特种设备知识的学习,加强岗位员工对特种设备的认识与学习;5、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紧急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三、副作业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岗位职责1、对本班组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组织员工学习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3、教育员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4、加强作业现场检查督促,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立即整改。
5、督促员工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教育员工正确使用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报告和抢救,并保护现场和协助调查处理。
四、特种设备操作工、点检员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
2、上班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精心操作,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予抵制。
3、搞好文明生产,穿戴好防护用品。
严禁当班喝酒和酒后上岗。
4、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5、认真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严密监视特种设备及仪器仪表各参数的变化,防止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保持最佳运行状态,并做好各项记录,内容须真实。
6、时刻注意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可靠性、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处理。
7、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设备,认真如实填写巡检记录。
8、遇有事故时不得离开岗位,也不得办理交接班,应周密考虑迅速排除。
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事故。
9、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事故处理能力。
第三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起重机械安全运行,并能充分发挥出最大工作效能和延长其使用寿命及实现文明生产,还应遵守各项规定、规程、法规。
(一)、驾驶员岗位责任制:1、起重机驾驶应经过一定时间的训练,了解所驾驶的起重机的结构、性能,经应知应会考试后,才能独立操作,必须持证上岗。
2、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严守工作岗位,不无故擅自离开起重机。
4、密切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设备、机件有异常现象或故障,应设法及时排除后继续使用,严禁带病运行。
5、起重机进行零修或大修时,驾驶员除了完成本职工作外,还应配合修理工一起工作,并参加验收工作。
6、做好起重机清洁保养工作。
(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制度非常重要。
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当日工作情况、设备运行情况以及设备检查情况,确保接班驾驶员的安全生产。
(一)起重机工作完毕,交班驾驶员应做到:1、将空钩起升到接近上限位置,停在规定地点,小车停在操纵室一边,各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闸刀开关。
2、交班前应有15—20分钟的清扫和检查时间,检查设备的机械和电器部分是否完好,同时做好打扫清洁工作。
3、详细记述当班日报(工作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及设备存在的问题或需要立即排除的故障等)。
(二)接班驾驶员应该做到:1、认真听取上一班司机的工作情况和查阅交班日报记录。
2、检查起重机操纵系统是否灵活可靠和制动器的制动性能是否良好。
3、固定钢丝绳是否牢靠,卷筒钢丝绳排列是否正确。
4、使用前进行空载运行检查,特别是限位开关,紧急开关,行程开关等是否安全可靠,如有问题必须修复后方可操纵使用。
5、上述检查中,双方认为正常无误后,交接班人员共同在工作日报上签字,交班人员才能离开岗位。
6、认真进行交换班,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三)、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1、每台起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持有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2、起重机的侧面或其它明显的部位,必须挂有从地面看得清楚的起重量标牌。
3、起重机禁止超负荷使用。
4、必须处在垂直位置是起升重物,禁止斜拉斜吊。
5、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它物上的重物。
禁止用吊具(吊钩、抓斗等)拖拉车辆。
6、禁止吊具(抓斗、起重电磁铁)与人力同在一车箱或搬仓内装卸物料。
7、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上、小车上和起重机轨道上。
8、吊运的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运行。
在没有障碍的线路上运行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须起升到离开工作面两米以上。
9、在运行线路上需要越过障碍物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应起升到比障碍物高半米以上。
10、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头上越过,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边工作。
11、禁止利用起重机吊具运送或起升人员。
12、禁止在起重机上存放易燃(如煤油、汽油等)、易爆物品。
13、吊具处在下极限位置起升重物时,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钢丝绳外,还应有两圈以上的安全圈。
14、起升液态金属、有害液体或重要物品时,不论重量多少,均必须先起升200~300毫米,验证制动器工作可靠时再正式起升。
15、起重机上的制动器如果失灵或没有调好,则禁止工作。
16、禁止开车碰撞或推动不明情况的邻车。
17、在正常情况下,不应该依靠各限位开关作为停车之用。
18、禁止从起重机上往地面扔任何物品。
19、工具及备品等必须存放在专用箱中,禁止散放在大车或小车上。
拆换的旧零件要及时送到地面。
20、露天工作时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桥架高在二十米以下时,其工作风力应不大于六级。
21、露天工作的起重机,不工作时必须用夹轨器或其它固定方法将起重机可靠的固定住,以防风灾。
22、到起重机上进行检查或修理时,起重机必须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送电”的牌子。
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应挂在该起重机的保护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修理的起重机两侧设上阻挡器、标志牌和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守卫和指挥,以防邻机碰撞。
23、必须带电修理时,应戴上橡胶手套和穿上绝缘鞋,并必须使用绝缘手柄的工具。
24、修理用的照明灯电压在36伏以下。
25、有可能产生导电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26、起重机的操纵室中和走台上应备有灭火器。
应设有安全绳,以备特殊情况时上、下车。
27、每年至少有一次对起重机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工作。
(四)、起重机操作规程1、应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
2、应了解所用起重机的构造和性能、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纵系统、掌握其安全装置的功能和正确的操作方法,作到精心保养和及时维修。
3、如有人违反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司机有权拒绝吊运。
4、司机应熟记指挥信号(手势、哨音、旗语等)并应与指挥工密切合作。
5、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1)起重机启动送电时;(2)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其他起重机时;(3)在起升或下降载荷时,或大车小车行走时;(4)载荷在吊运过程中接近地面人员时;(5)吊运安全通道上有人工作或有人走动时;(6)载荷在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7)当吊载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6、必须精神集中,不准与同室其它人闲谈,不准喝酒、吸烟和吃东西。
7、作业前先空车开动各个机构,判断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
8、必须遵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指挥工没有离开危险区域(如指挥工站在重物上或在地面设备与重物之间的狭窄地区)之前不准开车。
9、司机只听从事前指定的指挥工发出的开车信号。
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都必须立即停车。
10、由于受环境或其它因素影响,指挥工发出的信号与司机预见不同时,应发出询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指挥意图一致后再操作。
11、对捆绑方法不当或吊运中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司机应拒绝吊运,并提出改进意见。
12、指挥工虽发出指挥信号,但他不注视被起吊重物时,不应该开车。
13、有主、副两套吊具的起重机,应把不工作的吊具升至上限位置,且不准挂其它辅助吊具。
14、必须在重物离开工作面两米以上时,才允许开动大车或小车。
15、起重机的控制器应逐级开动,禁止将控制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转到反转位置作为停车之用。
只有在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才允许。
16、起重机大车或小车应缓慢的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撞挡架。
应防止与另一台起重机碰撞,只有在了解周围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用空负荷的起重机来缓慢的推动另一台起重机。
17、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不正常的声音时,应立即停车断电进行检查,吊重物时应稳妥地放下。
18、正在工作的起重机,遇有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下降剧烈时,应尽快将各控制器转回零位,切断操纵室中的开关,并通知指挥工。
如停电重物吊在半空时,司机和指挥工不准离开岗位,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
19、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必要时将控制器转在低速档,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大车或小车,选择安全地区,放下重物。
20、露天工作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司机应随时注意天气变化,遇有大风侵袭,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21、要时时注意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两边支腿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偏斜应及时调。
22、两个人操纵一台起重机时,不工作的司机不准擅自上、下车,必须到停车点才准上、下车。
23、起重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8)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9)埋地物品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24、操作抓斗起重机(1)起重钢丝绳及电缆应正确卷绕在卷筒上。
(2)抓斗工作时,为避免物品掉出,应交抓斗闭合紧密,不许可摇晃。
(3)当抓斗没有完全闭合前,抓斗需稍提起再闭合,以防止过载。
(4)抓斗起升时,应使负荷均匀传至每支钢丝绳上。
(5)抓斗工作前,各机构需要进行短时间空运转,查看是否正常。
(6)抓斗不得抓固体物品。
不准升高卸物破碎。
形状不规则的硬质物品不准抓。
(7)抓斗与重物重量之和不得超过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
(8)不工作时抓斗应落至地面。
(9)抓斗升降应保持平稳,防止由碰撞而造成转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