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工程团学联部长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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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城院发学〔2007〕37号

浙大城院发学〔2007〕37号

浙大城院发学〔2007〕37号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比条件及管理办法(2007年7月修订)的通知各分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比条件及管理办法(2007年7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二○○七年七月十八日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比条件及管理办法(2007年7月修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荣誉称号类别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分个人荣誉称号和集体荣誉称号。

(一)个人荣誉称号分五种: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求是荣誉奖章、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二)集体荣誉称号分两种:先进班级和文明寝室。

二、个人荣誉称号及评定条件(一)个人荣誉称号参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积极向上,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当学年所获得学分不少于规定学分(学分的规定参照《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浙大城院发教〔2006〕59号));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4.思想品德评价排序为小班(或专业、系)前70%以上;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二)凡当学年(其中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求是荣誉奖章、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的参评条件为评选前的所有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获各类荣誉称号资格: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以下同)处分的;2.无故拖欠学费的;3.宿舍内表现测评不合格的。

(三)各种个人荣誉称号的具体条件1.“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求是荣誉奖章”是我院学生最高个人荣誉称号,设立的目的是表彰表现特别优秀,成绩显著或有较大贡献的学生。

具备下列具体条件之一者方可获得该项荣誉:(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在学术上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2)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为学院和社会做出贡献,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并为学院赢得良好声誉;(3)为学院发展作出杰出贡献。

团学联学生干部管理考核制度

团学联学生干部管理考核制度

校团学联干部管理、考核条例大学生干部的重要性大学相比中学,很明显的就是大部分学生和老师、学校的直接交流显著变少,因此,很多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交际等思想状况都难以及时反映给学校,以便学校和老师尽快解决大学生日常生活、学习、交际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干部作为联系学校和学生的桥梁,显得十分重要。

一、学生干部的选拔原则及程序1、学生干部的产生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学生干部原则上由个人申请,通过竞聘等方式考核产生。

3、学生干部在任职前须进行公示。

二、对学生干部的考核主要根据以下内容:1、工作态度:具备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主动精神,工作踏实,具备开拓创新精神和工作魄力,有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的决心。

2、工作能力:能充足认识、理解本职工作。

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总结的能力,在上级组织与同学之间起到桥梁作用。

3、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组织机构所作出的规定与规章,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学习情况: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挂科现象。

5、工作成绩:能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并获得老师与广大同学的一致好评。

6、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端正,能做到公正,公平,不徇私舞弊;顾全大局、遵守社会公德;能很好地与他人合作共事,体现集体主义精神。

7、个人行为:不在公共场合抽油烟,谈情说爱。

三、考核方式所有学生干部依照考核百分制来进行考核,每人每学期100分,期末进行打分。

(一)日常考勤记录内容(50分)1、日常考勤每人每学期以50分为基础分。

2、办公室日常签到缺勤—2,一个星期内请假三次未到记一次-2,集合点到未到-2,三次迟到记未到一次-2。

3、考勤表以一周时间为单位,一周一小结,一月一大结。

(二)综合素质考评内容(50分)1、工作态度(30%):到会情况、活动参与情况、值班参与情况、对工作重视和负责状况、遵守校纪校规及经管系干管理制度。

2、工作能力(50%):工作成效:任务完成及时性、处理问题和解决困难的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同事人际关系状况。

浙大城市学院首届领导班子宣布任命

浙大城市学院首届领导班子宣布任命

任中共浙大城市学院委员会委员;应方彩同志任中共浙大 城市学院委员会委员,中共浙大城市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委员、书记。同时,省委决定提名罗卫东同志任浙大城市学 院院长,提名韦巍、张德平、斯荣喜、赵阳同志任浙大城市 学院副院长。
胡旭阳对学校多年来发展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对 学校的成功转设表示祝贺,对学校历届领导、广大干部和 师生员工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奋斗致以崇高的敬意。他指 出,新一届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 等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总书记考察浙江时的重要 讲话精神,并作为学院接续发展、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遵 循。他对学校领导班子提出了几点要求。希望学校全体干 部师生传承发扬浙大“求是创新”的精神、延续好浙大文 脉,发挥“名城名校”示范效应,珍惜机遇、担当作为、同心 同向,为加快推进全国一流应用型大学建设,为浙江成为 “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 口”做出积极贡献。
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处长徐青录宣读省委任命文件。 鉴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转制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普通高 等学校,并更名为浙大城市学院,省委决定,建立中共浙大城 市学院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洪庆华同志任中共浙大城 市学院委员会委员、书记,包迪鸿、叶素同志任中共浙大城市 学院委员会委员、副书记,韦巍、张德平、斯荣喜、赵阳同志
弓唸建代表浙江大学对学弟专设成功表示祝贺。他在 简要回顾城市学院办学以来快速发展进程后表示,浙江大 学将继续在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多个方 面,继续全力支持浙大城市学院发展,推动城市学院进一步 做大做优做强,早日迈进全国百强应用型大学的行列。
毛溪浩代表杭州市委讲话。他希望浙大城市学院以 习近平总书记在学院建院五周年发来的贺信精神为遵循, 聚焦杭州改革发展需要,抢抓杭州市与浙江大学关于新时 代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合作的契机,进一步深化校地合 作、激发内生动力、实现跨越发展。希望浙江大学继续在学 科建设、教学管理、人才培养、创新创业等方面给予更多指 导帮助,让城院进一步在浙大支持下行稳致远O

校团委、学生会绩效考核规定(试行)

校团委、学生会绩效考核规定(试行)

校团委、学生会绩效考核规定(试行)一、总则为加强校团委、学生会及各院系团总支、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文化,进一步提高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发挥模范作用,促使校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特制定校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条考核目的对校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在学生会工作期间为校和学院所做的工作以及在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

第二条考核原则1、根据日常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真实评价,客观反映各项工作中各参与人员的表现,定期向校团委书记、副书记、主席团和各院系汇报。

2、考核人员要求根据具体章程予以实施,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3、如有发现徇私舞弊者,相关人员可向校团委书记、副书记和主席团反映情况,经查实后直接取消评优资格。

第三条考核对象校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参考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1、考核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极强的制度,校学生会各个部门应充分重视。

2、考核情况未公开时,未经主席团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情况,凡违反者,受到会内通告批评处分并在考核相关条文予以记录。

3、事前先请假,事后请假一律按缺勤一次处理(在例会期间,如有3次以上请假者,可以考虑去留问题),迟到者及时到秘书处补到以免按工作缺勤处理。

4、学生干部要求辞职,需提前半月并以正式的书面方式向校学生会副书记和主席团提出申请。

5、对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管理制度的干部应自动辞职。

6、若有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者,一律免职。

第五条考评形式学生会干部考评实行积分制。

满分为100分, 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5分以上(含75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对不合格者实行干部资格淘汰制。

第六条考核周期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做好平常记录,每学期末发放考核统计表进行统计。

团学联各部门考核制度

团学联各部门考核制度

团学联各部门考核制度
本制度结合团学联各部门干事考核制度,办公室考核制度,例会考核制度等条例,现拟定我院团学联各部门考核制度:
一、团学联各部门考核结果每学期公布一次,在年末进行总评。

二、考核时,各部门基础分为100分,年末总评按照两学期平
均分作为最终考核分数。

三、考核成绩在前三位的部门,可以在该部门没有重大失误的
情况下授予“优秀部门”称号。

四、各部门平时例会情况占总分的50%,学期总结占总分的
20%,工作情况占总分的30%。

五、扣分细则:
1、开例会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2、在会议期间,每位干事必须认真记录会议相关内容。

3、参加例会时,每位成员需衣着大方得体,不穿拖鞋背心等。

4、每月月末由各部门负责人将当月部门成员例会到会情况登记表交由办公室负责人统一记录。

例会迟到者整个部门扣
2分,例会未到者整个部门扣5分。

如有原因须提前向例
会负责人说明情况。

5、每月月末由各部门的负责人将当月该部门成员工作情况以表格形式交与办公室负责人统一记录。

未能按时完成工作
者整个部门扣2分。

6、每月月末各部门负责人要召开一次总结会议,内容为上月
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安排计划。

各部门在会议结束后将这个月的工作总结交与办公室负责人处。

团学联合会办公室
2011.10.15。

浙大城院的学风情况

浙大城院的学风情况

浙大城院的学风情况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是一所本科层面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的学风非常浓厚。

学风是一所大学的精神标志,它直接反映了学校教哲学和质量。

学风行为既包括学术上的严谨,又体现了人文素养的培养。

下面就浙大城院的学风情况进行探究。

一、学校教学氛围学校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采取了多种措施,比如严格的课堂纪律、优秀师资团队、严格的考核制度等。

教学效果得到了同学们的认可。

在课堂上,老师注重关注学生的表现,鼓励同学们自由表达,大胆发言,激发思考和创造力。

同时,在课堂上强调时间管理和评价标准,使同学们建立严谨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从而更加高效地学习。

二、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学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活动,如各种讲座、学术研讨会、国际合作交流会等,让同学们积极参与其中,提高学术水平。

同时,学校开设了多个课堂,为同学们提供更多的知识储备,丰富了学习经历。

三、管理制度在严格的管理制度下,学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规则。

学生具有强烈的自我约束意识,能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营造一个文明的校园环境。

同时,学校也采取了严格的师德考核、学生管理考核等一系列严格的体系,涵盖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各个层级,从而使得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大大提升。

总结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在学风建设方面一直坚持科学、严谨的教育理念,不断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广阔的展示和卓越的思考技能,使学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思维能力。

经济领域的快速发展,要求人才在知识面广度和深度上必须有所突破,而浙大城院的学风正是优越的环境,无论是师资力量、学科设置,还是教育理念,都与世界先进水平高度接轨,为学生获得全面、有实用性的国际化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工程团委学生会干事管理制度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工程团委学生会干事管理制度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工程团委学生会干事管理制度(试行)【2013】1号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团委学生会(以下简称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团委学生会成员行为,团结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干事,明确各部门干事职责,培养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从而更加高效合理地开展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并考核各部门干事各方面表现,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对象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干事。

第二章团委学生会干事的权利、义务与职责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干事的权利。

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干事拥有以下权利:1、干事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团委学生会的有关会议;3、参与活动方案的讨论与制定;4、组织全员学生参与经审批许可的活动;5、参加学院、分院的各类评奖评优活动;6、对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7、参与部门会议、团委学生会干事大会、主席团会议(作为活动负责人)。

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干事的义务。

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干事应履行以下义务:1、自觉维护本学院的利益,自觉维护院团委学生会的利益;2、积极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工作安排;3、参与并配合学院思想教育与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工作;4、对所在部门的工作热心、负责,能认真完成所接受的各项任务,按时参加部门例会,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以使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更好的开展;5、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努力为老师和同学们服务;6、组织并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活动;7、严格遵守《学生手册》条例,树立榜样意识,引导正确的校园风气。

8、积极参与干部培训(T·A·C),成为一名合格的学生干部储备人才.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干事的职责,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干事应执行以下职责:1、积极主动协助部长开展工作,接受团委学生会的统一调配;2、认真、按时完成部门分配的任务;3、积极主动地提出自己的工作设想及实施建议方案,指出本部门存在的不足与缺陷,并做好改进工作的合理建议;4、积极配合部门工作,加强部门与班团组织、学生之间的联系。

高校团学联合会干部考核制度

高校团学联合会干部考核制度

XX学院团学联合会学生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为充分调动本学院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客观准确地评价其业务素质及履职情况,进一步推行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激励机制,以提高团学联合会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二)积极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三)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XX工程学院团学联合会全体部长、副部长。

三、考核周期以月份为考核周期。

四、考核内容细则绩效考核主要由工作表现、行为规范、学习成绩三大部分。

满分为100分。

(一)工作表现减分项1.参加任何团学活动、会议请病假、事假每次扣2分。

迟到、早退每次扣3分,缺席每次扣5分。

2.接到上级通知没有回复者,每次扣1分。

3.例会不带纸笔扣2分,会议期间手机响扣2分,不认真开会,开小差(玩手机等)扣3分,每次会议记录检查,不合格者扣3分。

4.在工作期间不佩戴工作证扣2分。

5.部门工作未按时完成,每次扣5分。

6.上交部门相关材料时,迟交每次扣2分,超过一天累加2分,以此类推。

因材料未按规定制作,严重不合格被退回每次扣2分。

(部门正、副部长同时计算)7.工作中没有及时(活动开始至活动结束每天结束前)上报工作进度每次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追加2分。

加分项1.提前对活动进行思考策划和改进改良,把活动做精做强,做成品牌,在全院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是推广意义,酌情加6.8.10分每次加10分。

2.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精神,提出合理性建议意见,促进团学工作有效进步,根据学生可认定,分别加1.3.5分。

3.保质保量并且提前完成本部门工作,酌情加1.2.3分。

4.每月工作表现考核无扣分记录者,另加5分。

5.部门考核获前三名的给予(加6、4、2分)在下一月中加上。

(二)行为规范减分项1.在公共场所语言不文明、行为不雅观者扣10分。

(抽烟、说脏话等)2.参加任何团学活动、会议等衣冠不整、穿拖鞋每次扣10分。

3.违反宿舍规定(最差宿舍、未归每项扣20分,晚归、使用违规电器、私养宠物每项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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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团学联部长考核制度
(2013.11 制定)
各位同学:
为了促进工程团学联的发展,也为了考核各位团学联部长的工作情况,我们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制定了《工程学院团学联部长考核制度》,现将制度予以公示。

一、部长任职条件
(一)学习刻苦,学风优良,专业排名在前50%,德育成绩在前70%,并无任何违纪行为。

(二)思想正派,政治素质过硬,宽以待人,严以律己,注意自己言行举止,有担当有责任心。

(三)有较高的工作热情,有一定的领导能力,能够管理好自己部门,同时愿意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二、部长工作职责
(一)主席团工作交接
1、准时参加部长团例会,不无故旷会,不无故迟到。

2、在部长例会上如实汇报部门工作情况,善于进行工作总结,发现优点指正不足,以及提出部门改进措施。

3、记录接下来部门的工作,以便准确高效完成工作。

4、善于思考,敢于提出关于团学联建设性意见,共同为工程团学联的明天而奋斗。

(二)本部门工作
1、按时召开并主持部门例会。

2、定期对部门工作进行相应总结。

3、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并鼓励督促干事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4、认真培养干事能力,善于发现干事身上闪光点。

如有不足,及时提出并指正。

5、多多开展部门活动,加强部长干事间联络,努力塑造部门和谐氛围,建设部门特色文化,促进部门长久发展。

(三)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1、在保证完成自己部门相关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2、与其他部门加强联系,了解其他部门职能,关心其他部门工作情况,促进团学联内部团结与和谐。

3、多个部门合作的活动,各部门必须准时、高效地完成各自的任务。

三、部长考核制度
(一)考核评定
每两月考核一次,由师评(30%)、分管主席评(30%)、不记名互评(20%)、自评(20%)四部分组成,作为各荣誉证书、奖学金评定的标准。

1、师评:由团学联负责老师对各部长进行评定(师评表见附录)
具体评定依据大致包括:
(1)部长在本月工作上的态度,跟老师在工作上的交流情况。

(10 分)
(2)所带部门工作具体完成情况。

(10 分)
(3)部门工作开展方式与状况以及部门气氛。

(5 分)
(4)与其他部门工作合作情况等。

(5 分)
2、分管主席评:由分管主席对部长进行评定(分管主席评表见附录)
具体评定依据大致包括:
(1)根据各部长在部长例会上的工作汇报,结合部门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给出在
(2)工作完成方面上的评定。

(10 分)
(3)部长在本月工作上的态度,跟分管主席在工作上的交流情况。

(10 分)
(4)部门工作开展方式与状况以及部门气氛。

(5 分)
(5)与其他部门工作合作情况等。

(5 分)
3、互评:部长之间相互评定(部长互评表见附录)评分规则:每位部长不需要给自己打分,只需要给其他10 位部长打分即可。

最后,收集11 位部长的互评表,对每位部长的所得分数求和,再算平均数,作为每位部长的互评成
绩。

具体评定依据大致包括:
(1)该部长在本月工作的态度以及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0 分)
(2)该部门与其他部门交流沟通情况等。

(10 分)
4、自评:对自己本月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之后的评定(自评包含在部长月考核表内)
具体评定依据大致包括:(1)本月自身工作态度以及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0 分)(2)部门工作开展方式与状况以及部门气氛。

(5 分)
(3)与老师、分管主席、其他部长之间的交流沟通情况。

(5 分)
(二)惩罚制度
1、任职期间,部长月考核总分若出现一次不合格(<60 分),给予批评。

2、任职期间,部长月考核总分若出现两次不合格(<60 分),给予通报批评和警告,负责老师和分管主席对其进行教育和指正,并剥夺部分部长权利。

3、任职期间,部长月考核总分若出现三次不合格(<60 分),对该部长直接进行免职措施。

四、部长人事调动制度(一)原则上,部长必须从本部门的干事中推选。

但是,若出现部门里无人愿意担任部长或者团代会竞选失败,则由负责老师和主席团决定其他竞选成功者担任该部门部长。

(二)在任职期间,如出现考评三次不合格、转专业、出国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担任部长职务时,选出一名该部门的副部长代理部长处理部门工作,代理时间为期一个月,之后转为部长。

制定人:余传涨、何其成、许悦凯
制定日期:2013.11
师评表
分管主席评表
互评表
自评表
年_月一_月部长考核表汇总
年部长年度考核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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