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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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模版(2篇)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模版(2篇)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模版(一)服务中心经理和安全部主管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部主管和领班督促并负责对执行过程实施监控。

(三)各岗位具体操作执行。

(四)管理规定1、物品的搬入:a、当顾客或其他人往小区(大堂)内搬运物品时,值班人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

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b、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人员应拒绝搬入。

无法确认时,可报告主管或服务中心。

2、物品的搬出:a、业主需要搬出物品,应提前到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在《搬出放行条》的存根上签字认可,服务中心确认手续完毕出具《搬出放行条》。

业主房自己出租,使用人搬出物品,服务中心应通知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

若业主因故不能到场,通过确认无误后,服务中心可在使用人办妥手续后放行。

b、公司自有物业出租房需要搬出物品,应提前到公司市场部办理手续,市场部按照其提供的情况确认后服务中心再出具《搬出放行条》。

公司或单位租用的员工宿舍中员工搬出物品,需公司或单位出具证明,方能办理。

c、道口岗亭当班安管员按《道口岗岗位职责》执行。

收到顾客交来的《搬出放行条》后,应礼貌地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顾客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的相应栏目上签名,登记顾客有效证件号码,并签上值班人员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

然后对顾客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

《搬出放行条》须交回服务中心存档(保存期一年)。

d、若顾客搬出物品时未办理《搬出放行条》,值班人员应予提示并拒绝放行。

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中主管或服务中心处理。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模版(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公司内部物品放行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公司物品安全、维护公司声誉,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放行权限管理第二条公司内部设立放行权限管理制度,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放行权限的管理和调整。

第三条放行权限分为A、B、C三个等级。

具体权限如下:(一)A级权限:有权放行公司内任何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机密文件、重要设备、贵重物品等。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和员工数量的增加,公司的各种办公物品和设备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保护公司的财产和员工的工作安全,本公司特制定了《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办公物品和设备、来访人员、员工用具等物品的放行及管理。

三、管理制度1. 放行管理1.1 本公司的所有出入口设有门卫或安保人员进行门禁管理。

1.2 在公司设有专门的物品放行管理区域,负责管理员工用具、来访物品、外购物品等。

1.3 物品放行需要经过授权人员审批,授权人员包括门卫、部门主管、行政管理人员等。

1.4 出入口及物品放行管理区域应设置监控摄像头,对于有重要意义的场所要加强管理和监控。

2. 物品管理2.1 公司物品的领用应当登记,发放人员应当核对工号和身份信息后方可发放物品。

2.2 临时来访人员带入的物品应交由管理员进行管理,管理员应当登记物品的明细、来访人员的身份信息,等到来访人员离开时再进行登记反馈,并将物品转交回来访人员。

2.3 应对员工用具、外来物品、来访人员等的所有物品设置统一的标识管理,标识应包括物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配件型号、数量、存放地点、领用人、存放状态、监管人等信息。

3. 物品存储管理3.1 公司应根据物品的特点设立专门的存储设施,并明确不同物品的存放位置,保证分类存放。

3.2 物品入库应进行检验、验收,检查物品的质量、数量、包装状况等,确保物品无缺陷。

3.3 物品的存放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存放位置存放,保证物品不受撞击、碰撞等影响。

4. 核算及监督管理4.1 公司应规定定期核算物品、比对数量、采取盘货、核对加减、核封等方法加强管理。

4.2 同时,针对管理差错或漏洞,加强监督和管理,及时加强纠正和完善制度。

四、责任所有接受物品和设备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对于因过失或监管不严导致的物品遗失、损坏等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纪律处理。

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7篇

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7篇

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7篇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1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按规定实行打卡考勤方法。

第三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第四条前台文员负责登记管理及考勤记录下载:前台文员在次月1-3日前从考第五条严格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管部门第六条员工请假到国外(含港、澳、台地区)旅游、探亲、访友,一律需报总第七条早上迟到时间在5分钟以内的,根据月考勤记录,分不同情况处理:迟到2次以内的,迟到记录为0;迟到3次以上的,每3次计为1次,余数去掉。

早上迟到时间超过5分钟的,按迟到处理。

早上迟到时间超过半个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处理。

第八条旷工半天的,扣发一天工资;旷工1—2天的,每天扣发2天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3天至5天的,扣发半个月的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6天至10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和奖金。

对旷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连续旷工10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按规定予以除名等处分。

第九条上班时间禁止外出办私事、饮茶、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当天按第十条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3次,按旷工1天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探产假、婚假、产育假、节育手术假1、病假在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的按下列标准发放(按现行工资标准计算):1年工龄(指进入本公司工作后的工龄,以下同)的发60%,2年工龄发70%,3年工龄发80%,4年工龄发90%,5年工龄发100%。

2、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放:1年工龄发50%,2年工龄发60%,3年工龄发70%,4年工龄发80%,5年工龄发90%。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工龄不满5年的发50%,工龄5年以上的发80%。

第十三条公司经总经理批准、决定节假日加班工作的,加班1日增发给1日工资或安排补休1日;加夜班的,3个夜班按1日计。

物品放行管理办法

物品放行管理办法
4.8保安对放行物品进行单、实核对:
4.8.1保安在放行物品前需严格对照本办法仔细核对《物品放行条》手续是否齐备,《物品
放行条》上所列物品品名、规格、单位、数量等是否与实物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4.8.2 对于员工个人携带之食品袋、小肩包、手提包、客户及来访人员自带之物品,保安可
以不需《物品放行条》放行,但必须核实实物,确保无公司物品夹带其中。
5.0《物品放行条》的保管与销毁:
5.1 保安在每天上午9:00将前一天的《放行条》上交行政部,人力资源部核对并存档.
5.2 《物品放行条》由人力资源部保存,保存半年后经申请批准予以销毁.6.Biblioteka 参考文件与资料《保安管理办法》
10.附件表格与记录
《物品放行条》
4.2公司成品货出厂:物控部经办及签核。
4.3供应商所送物料因品质不合格需退货的,由物控部仓库开具《物品放行条》,经部门负
责人审核,呈董事长助理核准。
4.4半成品外发出厂,由经办人开具《物品放行条》,部门负责人签核,呈公司董事长助理或
以上人员核准后准予放行。
4.5生产设备及零配件外修的放行:由保管责任部门开具《物品放行条》,2000元以下的由生产部经理核准后准予放行,超2000元以上的生产部经理审核,董事长助理或以上人员核准后给予放行。
1.目的
为规范物品放行流程,确保公司及员工财产物品安全。
2. 适用范围
2.1 私人物品放行(手提包、食品袋、客户自带物品等不在此列)。
2.2 供应商送外厂货出厂。
2.3 供应商所送货物因品质不合格退货或超送的的货及厂商自带货或外厂货。
2.4 设备/零配件送外维修。
2.5公司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货物出厂。
2.6其他需携带公司物品出厂的行为(不包含2公以下之小件快递,快递以快递单为准,超2公须开《物品放行条》)。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3篇)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3篇)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以下为一般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的常见规定:1. 凡进入物业的人员,必须通过安全检查,并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2. 对于进出物业的车辆,必须悬挂有效的停车许可证,并遵守停车规定。

3. 物业公司有权对进出物业的人员和车辆进行身份验证和登记。

4. 物业公司有权检查和审核进出物业的物品,包括携带大件物品进入物业的人员。

5. 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违禁品或违反法律规定的物品进入物业。

6. 物业公司可能会要求携带大件物品进入物业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确保物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7. 物业公司有权拒绝任何未经授权或不符合规定的物品进入物业。

8. 物业公司有权对进出物业的人员和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金属探测器、X光扫描仪等安全设备。

9. 物业公司有权对违反规定或威胁物业安全的人员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入场、报警、起诉等。

上述规定可能会因具体物业公司的要求和管理政策而有所不同,请具体参考物业公司发布的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2)一、出入管理1、出入按北进南出路线行驶。

2、进出行政中心内时速不得超过____公里/小时。

3、进出行政中心内严禁超车、鳴号。

4、进出行政中心车辆限载____吨。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车辆进入行政中心院内。

6、进出行政中心车辆必须按路标行驶。

7、外单位车辆进入行政中心必须按物业安保员的指挥。

8、外单位车辆进入行政中心严禁占用本院内专用车位。

二、停放管理1、所有车辆按指定的位置停放,自觉接受安保员的指挥,在规定区域或指定车位居中有序停放,保持车头朝向一致。

2、行政中心地下车库所有车位都由主管部门统一编号安排停放管理制度后对应停放,其余车辆一律不得驶入停放。

3、为保证行政中心车位停放数量利用最大化,需在本院停放的车辆,应优先停放在南北停车场。

4、所有车辆车主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停车后及时关锁门窗;停车时避免与其它车辆发生碰擦,如有碰擦,应主动与对方车主或现场安保员联系,妥善处理。

物品放行安全管理制度

物品放行安全管理制度

物品放行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与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物流运输行业蓬勃发展,货物的运输量不断增加,物品放行管理制度变得愈发重要。

物品放行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针对货物在进出口、仓储和运输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风险,通过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保障货物的安全和畅通放行,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的发生,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物品放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可以提高物品放行效率,减少货物滞留和损失,降低运输成本,还可以保障国家的国土安全和社会秩序。

因此,建立健全的物品放行安全管理制度,对于推动物质流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秩序和各方的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物品放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制定物品放行安全管理制度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操作符合法律规定。

2. 风险评估:在制度建设中,需要对各类风险进行科学评估,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加强对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

3. 制度规范:制定明确的管理程序和操作规范,规范人员的行为和操作流程,提高放行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4. 效率优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放行效率,降低物品滞留和损失,提高对外贸易的便利化程度。

5. 岗位责任: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责任制度,落实岗位管理,确保安全和准确放行。

6. 安全保障: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完善防盗、防损、防灾的设施和措施,加强安全意识培训,保障货物的安全。

三、物品放行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物品放行流程管理:(1) 进出口环节:建立进出口货物信息登记制度,核对货物的基本信息和证明文件,确保货物的合法合规。

(2) 仓储环节:设立专门的仓储区域,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和设施设备的维护,确保仓储环境的安全。

(3) 运输环节:制定运输方案和路线,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加强对运输车辆和司机的管理。

2. 物品放行标准管理:(1) 设立放行标准:明确各类货物的放行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和核查方法。

(2) 风险评估:对各类货物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安全放行措施,加强对高风险货物的管控。

公司物品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公司物品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规范公司物品出入管理,防止非法物品进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访客、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携带物品进出公司的情况。

三、职责1. 保安部门负责对进出公司的人员及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和放行;2. 物品管理部门负责对进出公司的物品进行登记、审批和管理;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携带物品进出公司进行审批和监督。

四、制度内容1. 物品出入登记(1)所有进出公司的人员及物品,必须向保安部门登记;(2)登记内容包括:物品名称、数量、用途、携带人姓名、联系方式等;(3)登记表由保安部门保存,定期报送物品管理部门。

2. 物品放行(1)保安部门对登记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物品符合公司规定,方可放行;(2)未经审批的物品,保安部门有权拒绝放行;(3)放行物品时,保安部门应要求携带人签字确认。

3. 物品审批(1)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携带物品进出公司进行审批,确保物品合法、合规;(2)审批内容包括:物品名称、数量、用途、携带人姓名、联系方式等;(3)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保安部门。

4. 物品管理(1)物品管理部门对进出公司的物品进行登记、分类、存放,确保物品安全;(2)物品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物品进行盘点,确保物品数量准确;(3)物品管理部门对过期、损坏的物品进行报废处理。

5. 特殊情况处理(1)遇有紧急情况,携带人可向保安部门说明情况,经审批后可放行;(2)遇有可疑物品,保安部门有权暂扣并进行调查,必要时可报警处理。

五、违规处理1. 未经审批携带物品进出公司,一经发现,对携带人进行警告,并没收违规物品;2. 故意破坏、盗窃公司物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保安部门、物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厂里物品放行条规章制度

厂里物品放行条规章制度

厂里物品放行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内物品的放行管理,维护企业内部秩序,保障企业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厂内所有人员,包括员工、访客等。

第三条厂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并由厂方及时向所有人员公布。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带入或带出的个人物品、办公用品等。

第五条厂方设立专门的放行管理部门,负责对厂内物品的放行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厂方许可擅自进出厂区,携带物品的,属于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厂方保障所有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一经发现有侵犯他人财产的行为,将依法处理。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员工物品的放行管理第九条员工在进入厂区之前,需接受厂方的安全检查和登记,包括个人身份证明、随身物品等。

第十条员工在离开厂区时,需接受厂方的再次安全检查和登记,并由专人确认放行。

第十一条员工在厂内携带的个人物品如超出规定范围,需经过管理部门审批后放行。

第十二条员工携带液体、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进入厂区的,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并由专人全程监管。

第十三条员工如需随身携带贵重物品,需提前向管理部门申报,并经审批后方可放行。

第十四条员工携带未经过管理部门备案的包裹进入厂区,将被视为违规行为,需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私自携带厂内财物离开厂区,一经发现,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十六条员工不得私自携带机密文件、资料等敏感物品进出厂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三章访客物品的放行管理第十七条访客进入厂区前,需接受厂方的安全检查和登记,并由被访问单位的人员陪同。

第十八条访客在厂内需遵守厂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进入禁区和私自携带物品。

第十九条访客携带的包裹、行李等物品需接受厂方的检查,并由被访问单位负责确认放行。

第二十条访客如有特殊物品需携带进入厂区,需提前向厂方申请,并经审批后方可放行。

第二十一条访客如有机密文件、资料等敏感物品需携带进入厂区,需经过厂方的特别审查,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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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版本/次:文件编号:日期:第一条目的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三条定义:无第四条权责: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4.3 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第五条内容: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厂的证明资料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亦要有资料证明己回厂.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5.2.1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5.2.2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行李放行条”,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部主管核准。

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

“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签核后,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5.2.3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开“行李放行条”,须先到后勤部文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以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

“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行条签名备查。

5.2.4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政部主管签核。

5.2.5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存放置于“请假、离职人员行李放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在餐厅等待。

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6邮寄包裹之行李放行与请假、离职行李放行相同,但后勤部应进行查询了解,确定无第 1 页共 7 页文件编号:日期:异常后方可开立“行李放行条”5.2.7若宿舍内有开“行李放行条”之人员,各住宿人员在下班后,应注意是否有物品丢失,发现有丢失物品者应速报后勤部,后勤部将视情节暂停人员及行李放行并予以调查处理;5.2.8公司行李放行时间原则为下班后30分钟之后,即:早上7:20~8:00,中午12:00~13:00,晚上18:00~19:00;5.2.9个人物品带出厂区的应在门卫处登记。

若有属于个人之鞋类管理书籍、各种系统管理资料、生产流程、设计图片及相关软盘、光盘等物品放行的,在后勤部助理处开具“物品放行条”时,须详细列出品目清单,经本部门主管审核(相关电脑软盘光盘等资料经资讯部检查签字) ,总经理室行政助理核签准后。

保安按照“物品放行”上清单逐一核对盘查无误后放行。

5.2.10若是属于公司之任何资料(划线版/工艺资料及其他资料),同样须在放行条上列清单,拿实物给本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室行政助理核准后由保安严格核对放行。

凡未履行以上手续者,保安拒绝放行,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5.3成品鞋放行管理5.3.1各部门成品放行的依据是:成品出货单;5.3.2男/女装仓库出货(指大货)先由各自的仓库文员在电脑系统中开立“出货单”,再由仓库主管手签审核,各自的资材部主管复核,尔后仓库出货人员将要出货品拉到指定区域,保安凭各资材部主管手签审核的“出货单”清点数量,准确无误后在“出货单”上签名确认,再交由总经理室行政助理手签核准,保安监督装车,司机锁好车箱门.尔后保安用对讲机报于大门具体数据并将出货品牌/数量/核准人进行登记,大门保安核查“出货单”上总经理室行政助理有无签准,核对无误后凭放行联及仓库保安通报的数量放行并予以登记备查。

5.3.3销售部出货由仓库文员开立“出货单”,仓库仓管员审核,物流部主管核准。

销售部人员再根据“出货单”开立“物品出厂单”由物流部主管审核,再交总经理室行政助理核准。

仓库保安凭核准的“出货单”及“物品出厂单”清点数量装车,后续流程同上.5.3.4返修鞋出厂由各自的仓库文员开立“返修鞋出货单”,放行流程同成品出货流程.5.3.5首箱出货由仓库文员开立“出货单”放行流程同成品出货流程.5.3.6营销部或开发部相关人员拿样版鞋、复版鞋、装船样外出时,须开立“样品鞋出货单”并注明是否要请款;相关单据由单位主管审核签名,由各事业处主管核准。

保安在清点放行时须详细登记备查。

参照《样品鞋出厂管理规定》若拿确认色卡外出时即开立“物品出厂单”由单位主管审核签名,由各事业处主管核准。

文件编号:日期:5.3.7公司内部集体卖给员工成品鞋出厂,有当时专卖人员收款后出具专卖小票于购买者,作为出厂放行的依据。

小票上必须有男/女装资材部主管及总经理印章或签名。

5.3.8赠送、零散购买或批量购买的成品鞋出厂,由该仓库的库存鞋管理员开立“送货单”,仓库主管审核,总经理室助理复核,财务出纳凭复核后单价及数量进行收款,无误后签名确认,总经理核准。

(总经理不在公司时,总经理室助理复核签名的送货单可以放行)“送货单”上由被赠送或购买者签收,保安予以登记放行。

5.4物料出厂管理5.4.1鞋面缝线外发出厂:由外发部门文员开立“物品出厂单”经部门主管审核,资材主管复核后交总经理室助理核准。

当值保安清点核对签名并确认司机锁好车箱门,在专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尔后用对讲机报于大门具体数据,大门保安凭核准放行单据放行。

鞋面外发试作放行程序与鞋面缝线外发放行程序相同。

5.4.2仓库外发原材料、鞋面外发出厂:首先由仓库文员根据经资材部主管核准的“外发加工单”及实物数量开立“物品出厂单”。

其“物品出厂单”应注明出货部门, 客户厂商返厂日期、出货原因等。

经仓库主管审核,资材主管复核后交总经理室助理核准。

放行流程同鞋面出厂.5.4.3外发物料、半成品、原材料退货出厂:仓库文员凭经总经理核准作退货处理的“原材料入库检验表”开立“物品出厂单”,(若该退货之物料之前已办理入库手续,仓库文员还应用电脑打印“退货单”,)能确定返厂日期的应注明返厂日期、是否已付款。

“退货单”与“物品出厂单”同时经仓库主管审核交资材主管复核,再呈总经理核准。

放行流程同鞋面出厂.5.4.4综合物资退货出厂:综合仓库仓管员收货时发现不合规格的,根据供应商“送货单”开立“物品出厂单”经设备课主管审核,行政部主管复核,呈总经理室核准。

大门保安验单核对并签字登记检查放行。

5.4.5供应商确认材料退回出厂:资材部采购对需退回的确认材料,先开立“物品出厂单”经部门主管审核,呈总经理室核准。

大门保安验单核对并签字登记检查放行。

5.4.6仓库卖出之物料、半成品出厂:仓库文员凭总经理签核的相关文件资料用电脑打印“材料转卖单”,并按相应数量开立“物品出厂单”。

“材料转卖单”连同“物品出厂单”经仓库主管审核,资材主管复核后,呈总经理核准(附相应总经理签核的资料)。

当值仓库保安清点核对签名,后续放行程序同鞋面出厂。

5.4.7鞋材部送货出厂:鞋材仓库出货(包括大货及样品)先由仓库文员开立“出货单”,仓库主管审核,资材部主管复核,呈总经理室助理核准。

放行程序同鞋面出厂.5.4.8贸易部送货出厂:A样品放行由出货文员开立“物品出厂单”注明“样品”字样。

文件编号:日期:经贸易部财务审核,贸易部经理核准。

大门保安验单核对并签字登记检查放行。

B送货放行由贸易部出货文员开立“送货单”交业务员审核,贸易部经理核准。

再根据“送货单”开立“物品出厂单”经贸易部财务审核,贸易部经理复核,呈总经理室核准。

大门保安验单核对并签字登记检查放行。

5.4.9 开发材料出厂:开发部原样鞋、楦头、配件外出时,由开发文员开立“物品出厂单”。

“物品出厂单”上必须注明楦头回厂日期或无须回厂,由单位主管审核,开发部主管核准。

开发原材料加工出厂的,由业务组采购员开立“物品出厂单”经业务组主管审核,开发部主管核准。

保安在清点放行时须详细登记备查。

凡需返回之板鞋、楦头,其单位主管负责按时追踪回厂。

5.5供应厂商自带货出厂管理5.5.1因送本公司货物或来公司洽谈业务随车有自带货的,在进入工厂大门时,其当值保安应迅速跑步至厂商车辆前询问自带货种类/数量/被访部门并填写“自带货登记表”后检查核对放行;5.5.2放行后必需对讲机通报各执勤点有自带货车辆情况。

在“自带货登记单”副联加以注明。

5.5.3若自带货车辆进入仓库区域的,仓库保安应主动监控将本厂货物卸入仓库,在没有接到该车退货或其它原因核准的物品出厂凭证前,严禁任何货物装车,自带货出厂时,凭仓库主管及仓库当值保安签名的“自带货登记单”即可检查核对放行;5.5.4有自带货的车辆进入办公楼或其它非仓库区域的,在执勤保安视线范围内可监控到位,其出厂时凭被访人签名的“自带货登记单”检查核对即可放行。

5.5.5若该供应厂商即有自带货,又有仓库不良品退货则按自带货与退货放行程序执行。

5.5.6厂商即有自带货内有机器设备工具的,除设备管理课主管签名确认“自带货登记单”外,还应同总经办行政助理签核方可有效.5.6固定资产及废品出厂管理5.6.1外借之固定资产出厂:首先被借单位主管要求借方开立借据并经借方签字确认后,交设备课主管审核,行政部主管复核,呈总经理核准。

设备课指定人员登记机器型号、重要参数等资料后,设备课文员根据“借据”填写“物品出厂单”应详细填写外借原因,预计返厂日期,经设备课审核,行政部主管复核,呈总经理核准。

保安验单核对并签字登记检查放行(借据设备课留存,不作放行之用)。

外借的设备按时回厂交于设备课须查证其型号、参数、功能无误后,设备课主管归还原借据给借方。

5.6.2维修机器设备、零件出厂:相关单位机器故障机修判定设备或部件需外出维修的,文件编号:日期:由使用单位填写“维修申请单”交设备课主管审核,行政部主管复核,呈总经理核准。

机器、零件出厂时由设备课文员根据“维修申请单”开立“物品出厂单”交设备课主管审核,行政部主管复核,呈总经理核准。

保安验单核对并签字登记检查放行。

而零配件则需要总经理助理核准即可.5.6.3试用机器设备出厂:试用机器需归还供应商时,由综合仓库调出当时的“送货单”再开立“物品出厂单”交设备课主管审核,行政部主管复核,呈总经理核准。

保安验单核对并签字登记检查放行。

5.6.4办公设备\消防设备出厂:经资讯部确认需外出维修的办公设备,由维修单位填写“维修申请单”经资讯部审核,行政部主管核准。

办公设备出厂时由设备课文员开立“物品出厂单”交设备课主管审核,呈总经理室助理核准。

若是消防设备需发外维修的,保安填写“维修申请单”经后勤部主管审核,行政部主管核准。

设备出厂时保安队长开立“物品出厂单”交后勤部主管审核,呈总经理室助理核准。

保安验单核对并签字登记检查放行。

5.6.5后勤部废品出售出厂:后勤部须出售之回收废料,由公司指定收购人员代为整理,待到一定数量出售,其“物品出厂单”由后勤保安开立,后勤部主管审核,总经理室助理核准,保安监督装车过磅,验单核对放行并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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