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和代理项目负责人考核考评标准(试行)
招标代理公司选定评分细则

招标代理公司选定评分细则评分细则一:公司背景与信誉(最高分10分)考察招标代理公司的历史经验、注册资本、员工人数等背景信息。
此外,还需考察其在过去的招标项目中承担的角色及其业绩表现,如能提供项目案例和客户评价,则更加有助于评判公司的信誉度。
评分细则二:团队组成与经验(最高分15分)重点考察招标代理团队成员的专业水平、行业经验、职称等情况。
团队人员的专业背景对于保证招标代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至关重要,因此该项评分细则较为重要。
评分细则三:项目管理能力(最高分15分)从项目管理的角度来考察招标代理公司的能力,包括招标文件的准备、公告发布、文件解读与答疑、投标文件评审等工作。
还需考察公司是否能够合理规划项目进度,并且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项目进展的汇报等。
评分细则四:专业服务能力(最高分20分)主要考察招标代理公司在招标文件编制、招标策划、投标文件评审、合同审核等环节中的专业能力。
此外,还需关注其在法律法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方面的了解与掌握情况。
评分细则五:服务态度与回应速度(最高分15分)考察招标代理公司对于招标人的服务态度,包括对问题的回答速度、服务过程中的沟通方式、是否能够提供及时帮助等。
企业选择招标代理公司的过程中,服务态度及时性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评分细则六:报价合理性(最高分15分)评估招标代理公司的报价是否合理,主要考察报价中的服务内容、工作量、费用构成等。
同时,还需考虑到招标代理公司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以此决定最后的评分。
以上评分细则只是一个示范,具体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调整和完善。
招标代理公司评分细则的设计要注重各项指标的客观性、专业性、可操作性和合理性,以确保评分结果能够客观、科学、公正地反映招标代理公司的真实能力和综合素质。
招标代理员工考核标准

招标代理员工考核标准招标代理员工考核标准一、工作效率考核1. 项目进度:评估员工能否按时完成任务,并将项目推进到下一个阶段。
2. 工作质量:评估员工提交的文件、报告等是否准确无误、内容清晰明了。
3. 问题处理能力:评估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能否妥善处理,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二、团队合作考核1. 沟通协调能力:评估员工与项目组成员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否有效的传递信息并协调各方利益。
2. 合作精神:评估员工能否与项目组成员密切合作,积极参与团队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3. 互助支持:评估员工是否乐于助人,能否给予同事合适的支持,共同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专业素质考核1. 法律法规水平:评估员工掌握国家招标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能否熟悉并正确运用于工作实践中。
2. 招标技巧:评估员工是否熟悉招标的流程和方法,能否灵活运用招标技巧解决实际问题。
3. 学习能力:评估员工对招标领域新知识的学习能力,是否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
四、责任心考核1. 履职尽责:评估员工是否能够主动承担工作职责,按时完成任务。
2. 客户意识:评估员工服务客户的态度和能力,是否能够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优质的服务。
3. 风险意识:评估员工对项目风险的认识和规避能力,是否能够提前发现并有效应对项目风险。
五、综合能力考核1. 创新能力:评估员工在工作中是否有创新意识,能否提出改进项目工作的建议。
2. 抗压能力:评估员工在工作压力下是否能够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能否有效应对各种挑战和困难。
3. 专业形象:评估员工工作时的仪表仪容、言谈举止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是否给人以专业的印象。
以上是招标代理员工考核的一些主要标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适当的奖惩和激励措施,以提高员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应该注重给予员工培训和成长机会,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标准

附件2: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标准一、招标代理取费(50分)1、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下浮率报价(保留一位小数,最低下浮率为20%);2、以最低报价者得最高分;3、高于最低报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每高1%,扣1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二、人员素质(30分)1、项目负责人配备(15分);①项目负责人为中级职称的得基本分10分,②项目负责人为中级职称并同时具有造价工程师的得12分,③项目负责人为高级职称的得12分,④项目负责人为高级职称并同时具有造价工程师的得15分。
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江苏省招标代理培训合格证。
2、清单及标底编制人员配套(10分):根据具体工程项目,选择相应的清单及标底编制人员的专业人数应满足工程需要。
缺一专业此项不得分。
具体要求:①专业配备齐全且拟派注册造价师人数占清单及标底编制人员总人数的90%及以上得10分;②专业配备齐全且拟派注册造价师人数占清单及标底编制人员总人数的70%及以上得6分;③专业配备齐全且拟派注册造价师人数占清单及标底编制人员总人数的50%及以上得3分。
3、开评标辅助人员(3分):开评标辅助人员具有招标代理培训合格证的得基本分1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得3分。
4、招标代理培训合格证(2分)项目组中具有招标招标代理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占全部参加人员总数80%以上的得2分,占60%以上的得1分。
三、招标代理类似业绩(10分)1、以近三年内的类似代理业绩为准(此款以业主的条件为主)(时间以投标截止日为准,比选时带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代理合同原件备查);四、社会信誉(8分)1、近两年内获得省优秀招标代理机构的得8分;2、近两年内获得市优秀招标代理机构的得5分;3、近两年内所代理工程任何无投诉情况的得2分;4、所代理工程出现投诉情况并经证实确实是招标代理单位责任的每次扣1分,最高扣分不超过4分(此项在比选前向当地招标办询查)。
五、资质等级(2分)1、甲级资质得2分;2、乙级资质得1.5分;3、暂定级资质得1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制度1. 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的数量不断增加,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投标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的高质量完成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建立科学透明的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制度,有利于维护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规范化运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度。
本文主要介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制度的制度设计和实施办法,以期对相关从业机构和组织有所借鉴和帮助。
2.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制度的意义2.1 维护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招标代理机构在承接招投标项目过程中,除了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外,也需要拥有一定的市场规模和口碑,因此合理地制定考核管理制度,不仅有利于激励招标代理机构积极参与招投标市场的竞争,还能够帮助机构实现业务收入和品牌口碑上的双重提升。
2.2 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规范化运营建立科学透明的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制度,能够借助明确的指标和标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运营,从而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招标代理项目的公正、公开、透明和平等。
2.3 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度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过程也是信息完全对称的关键环节,为了保证投标人的利益不受侵害,提高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制度无疑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3.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制度的关键指标3.1 专业能力专业能力是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制度中的基础指标,决定了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具有开展相应工作的资格和能力。
专业能力的评估需要考虑招标代理机构的技术、管理和服务三方面的综合能力。
常见的专业能力指标包括:•技术能力:包括人员技术要求、技术管理、技术支持、技术服务等方面。
•管理能力:包括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绩效管理、成本管理等方面。
•服务能力:包括服务保障、客户满意度、服务质量等方面。
3.2 业务品质业务品质是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制度中的核心指标,它直接影响着机构的市场影响力和信誉度。
招标代理机构评分标准

招标代理机构评分标准一、资质条件。
1. 注册资金,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相应的注册资金,以确保其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承担招标代理业务。
2. 人员素质,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有一支专业的招标代理团队,包括工程管理、法律、财务等相关专业人员,具备丰富的招标代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3. 业绩,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丰富的招标代理业绩,包括成功承担的招标代理项目数量、项目规模、业主满意度等方面的业绩。
二、服务能力。
1. 招标文件编制能力,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包括技术规范、合同条款、投标文件评审标准等方面。
2. 技术支持能力,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技术支持能力,包括对招标文件的技术审查、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造价的估算等方面的技术支持。
3. 法律风险控制能力,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法律风险控制能力,包括对招标文件中的法律风险点的识别和解决方案的提出等方面。
三、服务质量。
1. 服务态度,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包括对业主、投标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回复问题等方面的服务态度。
2. 服务效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高效的服务效率,包括招标文件的及时编制、投标文件的及时评审、中标通知书的及时发放等方面的服务效率。
3. 服务质量,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高质量的服务水平,包括招标文件的准确性、投标文件评审的公正性、中标结果的合理性等方面的服务质量。
四、诚信经营。
1. 诚实守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不得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2. 保密能力,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保密能力,保护业主的商业机密和投标人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3. 公平公正,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利益输送、利益交换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
以上即是招标代理机构评分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业主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能够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评估,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实力的招标代理机构,以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公正公平。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细则

招标代理机构考核评分管理办法XXX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日常监督管理,并组织日常考核和定期考评,考核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八十分,每个招标代理项目完成后7日内进行一次考核打分。
年终进行总考评,每个项目的考评打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一)从业人员(30分)1、资格后审或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必须是投标文件项目组成人员,上述人员须亲自签署有关文件。
凡不具备上述条件扣10分。
2、开标、评标等重要环节投标文件项目组成人员到场人数不少于2/3,投标文件项目组成人员不能到场应由候选人员替补,否则每少1人扣5分,本项最多扣10分。
3、开标时项目组长必须到场,合同必须由项目组长审核并签字,审核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凡不具备上述条件扣10分。
(二)代理质量(70分)1、招标方案不合理,不完善扣7分。
2、招标公告、预审文件内容不完整、不合理扣8分。
3、资格预审或后审,未按招标公告、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进行扣8分。
4、未按规定给潜在投标人发送资格预审或后审合格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扣6分。
5、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或补充说明编制不严谨、前后条款互相矛盾,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有缺项扣10分。
6、未做好开标准备工作,致使开标现场混乱扣10分。
7、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招标情况说明、中标结果公示及中标通知书扣6分。
8、因代理机构人员不熟悉法律、法规等原因,招标备案资料反复修改、调整扣7分9、草拟合同条款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扣8分。
二、考核结果及责任1、XXX在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七日内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并将考核结果通报招标代理机构。
2、年度考核结果为优良、合格的合作单位,我公司将延长战略合作期。
3、招标代理机构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罚履约保证金,并直接取消其招标代理资格。
(1)泄露招投标活动中有关情况和资料;(2)因代理工作失误导致招标失败或代理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不符合工作要求造成招标人损失。
(3)因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造成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中提出索赔的。
招标代理绩效考核方案

招标代理绩效考核方案一、总则为树立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整体形象,激发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进取心,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服务水平,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单位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德、能、绩、效、廉”的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奖罚分明的原则,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奖勤罚懒,积极营造一个爱岗敬业、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团结和谐、廉洁自律、争先创优的工作环境、努力打造文明单位、服务型单位、学习型单位的阳光形象。
三、考核对象招标代理部所有转正人员。
考核方式、内容及标准采取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人员互评、领导测评相结合。
月度考核中,岗位目标考核占90%,领导测评占5%,工作人员互评占5%。
年度考核时,月度考核分加总占70%,工作人员互评分加总占10%,领导测评分占20%。
工作人员应熟悉招标采购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招标采购工作程序和岗位业务知识,积极主动、开拓进取、有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满分100分。
1、发布招标公告、公示、招标文件等信息未经审核或不按规定办理(发布)以及出现差错的每次扣2分;2、以市招办、交易中心名义对外的文件、资料等在制作、审核环节不认真或把关不严发生差错的每次扣2分;3、在开评标活动中所有开标活动必须由2人以上参加,并按规定操作。
操作程序不规范或因准备工作不到位耽误开标的每次扣2分,不按要求做好开标记录的每次扣1分;4、工作中责任性不强、疏忽大意导致工作失误或因业务不熟出现工作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5、招标采购业务资料、文件材料保管不全、资料遗失、数据不准或数据录入错误(不完整)影响考核、评标、统计等工作的每件(次)扣2分;6、每月不及时上报信息或没有完成规定的上报信息任务,相关人员扣1分;7、遇到重要情况和招标采购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未及时报告的扣5分。
9、严格按流程单执行招标采购程序,如有差错视情节严重每次扣1-2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高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经营意识,促进招标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信用条例》《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实施信用记录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信用记录管理,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标准,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记录、发布,并依据信用记录结果实施差异化应用和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信息审核工作。
各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广播电视等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监管权限负责所监管项目招标代理活动中发生的不良行为的认定与记录、异议受理等监督管理工作。
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信息展示。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分中心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进场代理行为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及进场代理不规范行为的记录、移交工作。
第四条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建立、运营和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记录管理系统”)。
第五条信用记录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与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维护招标代理市场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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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管办〔2011〕12号
关于印发《三门县招标代理机构和代理项目负责人考核考评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代理项目负责人行为,现将《三门县招标代理机构和代理项目负责人考核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三门县招标代理机构和代理项目负责人考核考评办法(试行)
一、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的市场行为,提高我县招标代理市场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三门县国有投资项目招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评估活动中介代理机构选择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所有进入我县招投标中心承揽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均接受考核、考评。
三、三门县招管办负责对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代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评。
考评实行打分制。
四、招标代理机构及代理项目负责人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考核由招标人、招投标中心跟班人员、有关监管人员对该项目负责人评价分及社会满意度调查、业务知识考试、违规行为记录(扣分)组合而成。
其中招标人对项目负责人评价得分占30%,招标中心跟班人员
对项目负责人评价得分占30%,有关监管人员对项目负责人评价得分占30%,社会满意度调查占5%,业务知识考试占5%。
六、各方主体对项目负责人评价具体分为:
1、招标人对代理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评价得分100分。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代理项目实施过程工作和服务情况进行量化评价打分,全年所有项目评价意见表得分平均值即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得分。
评分标准按附表一实施。
在每个项目评标结束后15天内,由项目跟班人员收回招标人履约评价表,并交中心综合科。
2、招投标中心跟班人员对代理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评价得分100分。
由招标中心跟班人员根据代理项目负责人从项目招标登记开始到书面报告备案止,各环节的服务质量、计划安排、履约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全年所有项目评价意见表得分平均值即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得分。
具体标准按附表二实施。
在每个项目评标结束后15天内,由项目跟班人员将评价表交中心综合科。
3、中心综合科在每季度10日前将上季度各方主体对代理人员的评价意见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在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4、招管办及有关监管人员对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评价得分100分。
由县招管办会同监察、发改、建设、财政、
水利、交通等部门相关人员根据其组织机构建设、代理业绩、信誉、遵纪守法等情况,每半年考核一次,年度考核得分取两次考核分平均值,该分同时为代理机构所有项目负责人个人得分,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三。
七、社会满意度调查得分100分。
由县招管办就一年内向招标人、投标人及评标专家针对代理机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随机发放调查问卷(详见附件四),取所有调查问卷及得分平均值作为该代理机构满意度得分,同时也作为代理机构所有项目负责人个人得分。
八、业务知识考试分100分。
县招管办每年组织对项目负责人业务知识考试,以考试的成绩记入年度考核分。
九、违规行为记录按《三门县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扣分,具体按三门县招投标中心网站上被公示记分记录为准。
十、招标代理机构的考核得分为该代理机构在招投标中心各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全年考核得分平均值,即为该代理机构考核分。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并结合代理机构业绩,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
并按得分高低,评出1、2、3、4名次。
优秀标准为:全年代理机构代理过10个以上业绩且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
合格标准为:考核分60-84分的或业绩小于10个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
60分以下或全年无业绩的为不合格。
十二、代理项目负责人根据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并结合该项目负责人代理完成项目数量,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
1、项目负责人考核分在85分以上且全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代理过5个项目以上为优秀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考核分在60分-85分之间,或考核分在85分以上、全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代理过项目不足5个的为合格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考核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项目负责人。
十三、县招管办将考核结果在三门县招投标中心网站上公示。
十四、本办法由县招管办会同有关部门解释。
十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一:
招标人对代理负责人评价意见表
备注:在项目合同备案的同时,将此表交中心跟班人员。
附表二:
招标中心跟班人员对代理负责人评价意见表
附表三:
监管人员对招标代理机构评价意见表
附表四
社会满意度调查表
9
10
主题词: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办法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监察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建设规划局县交通局
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内各招标代理机构
三门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2011年4月18日印发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