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投资协议律师修改优选
投资合作协议(律师整理版)7篇

投资合作协议(律师整理版)7篇篇1投资合作协议本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双方于XXXX年XX 月XX日在[XXXXX]签订:甲方:[XXXXX]乙方:[XXXXX]鉴于:1. 甲方拥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寻求合适的投资机会以实现资本增值。
2. 乙方拥有丰富的项目资源和运营经验,希望吸引合适的投资者共同发展。
3.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同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XXXXX]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投资合作。
一、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同意以现金方式向项目投资,具体投资金额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2)甲方有权参与项目的日常管理和重大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提供项目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相关信息。
(4)甲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投资款项,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 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提供完整的项目资料和运营计划。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投资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相关报告。
(4)乙方应确保项目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保障甲方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合作的具体事项1. 投资方式:甲方通过现金方式向项目投资,具体投资金额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2. 投资期限:本次投资为长期投资,甲方应在签订协议后尽快完成投资款项的缴纳。
3. 决策机制:项目的日常管理和重大决策由双方共同商议决定,甲方有权参与决策过程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 信息披露: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项目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相关信息,确保甲方对项目的运营情况有充分的了解。
5. 风险承担:本次投资存在一定风险,甲方和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共同承担可能的投资损失。
三、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1.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转债交易权限协议书

可转债交易权限协议书甲方(转债发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一家合法注册成立的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债券(以下简称“转债”),乙方作为投资者,拟参与甲方发行的转债交易。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参与甲方发行的转债交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转债发行及交易1.1 甲方承诺其发行的转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备案。
1.2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规定的条件购买甲方发行的转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交易。
1.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转债发行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转债的利率、期限、转股价格等。
第二条转债购买及支付2.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公布的价格购买转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支付购买款项。
2.2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款项后,应向乙方出具相应的转债购买凭证。
第三条转债的转换权利3.1 乙方有权在转债到期前或到期时,按照甲方规定的转股价格将转债转换为甲方的股份。
3.2 甲方应保证乙方在行使转股权利时,享有与甲方现有股东同等的权利。
第四条转债的赎回与回售4.1 甲方有权在特定条件下按照约定的价格赎回转债。
4.2 乙方有权在特定条件下按照约定的价格将转债回售给甲方。
第五条信息披露与保密5.1 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披露与转债相关的重大信息。
投资合作协议律师版(八篇)

投资合作协议律师版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风险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
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_____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
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分_____有限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总投资_____元整,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
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可转债认购协议书三篇

可转债认购协议书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ZB20240001甲方(认购方):乙方(发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认购乙方发行的可转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1 本协议中的“可转债”是指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募集办法和发行价格,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
1.2 本协议中的“募集说明书”是指乙方制定的,用以说明可转债发行条款、发行条件、发行价格、转股条款等内容的官方文件。
1.3 本协议中的“转股价格”是指可转债持有人在行使转换权时,每张可转债可以转换成的公司股票的每股价格。
第二条甲方认购可转债2.1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认购乙方发行的可转债。
2.2 甲方应按照乙方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支付可转债的认购款项。
2.3 甲方承诺其认购的可转债仅限于自用,不得进行炒作、投机等非法交易行为。
第三条乙方发行可转债3.1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发行可转债。
3.2 乙方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付可转债。
3.3 乙方应保证可转债的发行合法、有效,不得存在任何法律瑕疵。
第四条转股事宜4.1 甲方在行使可转债的转换权时,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转换为乙方公司的股票。
4.2 乙方在甲方行使转换权时,应按照约定及时办理股票过户登记等手续。
第五条协议的履行、变更和解除5.1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5.2 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本协议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5.3 本协议的履行、变更和解除,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投资协议律师版(五篇)

公司投资协议律师版甲方:_____ 乙方:_____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_____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第一条项目投资主体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为项目投资主体。
第二条投资额和投资方式风险提示: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
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
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
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_____万元人民币。
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_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甲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乙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第三条利润分配及税务风险提示: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
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
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各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
为了达到本款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1)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2)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3)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4)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投资合作协议律师版(8篇)

投资合作协议律师版服务单位:_____(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地址:_____电话:_____传真:_____客户:_____(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住址:_____电话(手机):_____FA_____/E-mail:_____鉴于乙方与甲方合作中国__A股股票投资的服务,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拥有提供该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提供服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_____》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国__A股股票投资合作服务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1.定义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a)“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b)“合同”指本协议当事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____方式签订的《投资合作服务协议书》;c)“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为完成协议所涉之项目而进行的工作;d)“A、股股票”指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地挂牌交易的中国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2.服务种类:甲方_____操做。
2.1乙方出资_____万元人民币委托甲方在北京(资金小于_____)就中国__A股股票投资提供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2.2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中国__A股股票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
3.利润分配、交付时间及方式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甲方确保乙方的年收益_____%(记:投资_____元还_____元。
如出现亏损全部又甲方承担)。
期满后十日内以银行转帐形式向乙方退还本金加_____%的收益,其余的收益全部属于甲方所有。
4.责任及义务4.1甲方的义务a)甲方应尽一切努力,_____和经济地按专业机构公认的标准和惯例履行服务和义务。
b)甲方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挪用资金。
可转债投资协议模版

由xx有限公司(“融资方”)和xx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方”)于xx年9月日签订的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基本信息解释–定义见一般条款之最后。
协议双方融资方与投资方,其描述如下。
融资方名称xx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法定代表人x投资方名称xx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法定代表人x可转债投资款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RMB30,000,000)到期日见本协议第2.4款营业日处所中国管辖法律中国法律1可转股债权投资投资方同意依据本协议向融资方提供其请求的资金人民币叁仟万元整(RMB30,000,000)。
2可转债的使用2.1可转债用途融资方应将可转债投资款专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2提款条件仅在以下提款条件均满足后3个工作日内,融资方方有权向投资方提交关于提取可转债投资款的书面申请:(1)融资方董事会已做出合法有效的决议,批准融资方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向投资方借用本协议项下的可转债,并且批准的可转债用途与本协议规定相一致;(2)融资方的实际控制人xx先生已签署本协议附件一所示的承诺函;(3)融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以及承诺,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投资方已履行完毕本次投资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2.3交割日投资方同意,在融资方向投资方提交关于提取可转债投资款的书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融资方在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汇入全部可转债投资款(汇入当天作为“交割日”)。
融资方在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x户名:xx有限公司账号:x2.4到期日到期日应为交割日后的第6个月届满之日,或双方另行书面协商同意延长的日期。
3利息本协议项下,利息按日计算,包括交割日但不包括到期日。
可转债利率为交割日当天适用的境内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
利息按照可转债投资款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一年按照365日计算。
4债权转股权4.1投资方选择权在到期日(或之前)或投资方通过增资或购买老股的方式获得融资方摊薄后20%以上股权,投资方有权根据融资方的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将可转债转换为融资方的股权,若决定转换,则应按本协议第4.2条的约定进行转换;若未决定转换,则在到期日,融资方应将全部可转债投资款及到期应付利息支付至投资方指定银行账户。
投资协议书律师版(七篇)

第1页共32页 投资协议书律师版 [___]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住所:_____ [___]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住所:_____ 前言 (a)甲、乙双方均是均系有完成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的法人单位。 (b)通过共同协商,双方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新的项目公司, 公司名称暂定为: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等经营。 (c)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平等、 自愿、互利的原则,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协议。 因此,本协议各方同意并以本协议见证如下: 1、定义 就本协议而言,除上下文另有需要,下列专用名词具以下意义: 1.1“各方”指; 1.2“一方”指中的任何一方; 第2页共32页
1.3“发起人”指本协议第1.1条列明的各方,即履行投资入股义务的各方投资人; 1.4“项目公司”指发起人各方共同投资设立的一家有限公司,暂定名:有限公司(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册的企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或“公司”),公司主要从事等经营活动; 1.5“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政府机构、协会、合伙人或其他实体(无论是否独立的法人); 1.6“股权”指项目公司的股权; 1.7“损失”指受损害方实际产生的损害、成本与花费,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及基于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主张的任何后果性的、间接的、惩戒性的、伴随的、特殊的或惩罚性的损失; 1.8“保证”指各方于本合同中作出的陈述、保证及承诺; 1.9除非另有表明,否则本协议所提及之条、款、项、目或附件皆指本协议的有关条、款、项、目或附件; 1.10下列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各方的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等主体资格文件; (二)各方投资款项缴付证明; (三)项目公司首次股东会决议; 第3页共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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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投资协议 甲方(目标公司):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 注册地址: 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上述任何一方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乙方拟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3.甲方为保障乙方收益权益,接受乙方以可转债形式对公司进行投资。 4.丙方作为甲方股东,同意甲方和乙方进行本协议项下的投资合作。 5.丙方在公司经营中拥有决策权。 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股权的投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作理解,本协议中下列词语和表达具有以下含义: 目标公司 指 有限公司 可转债 指 按照本协议约定由目标公司发行并由乙方认购的可转换为目标公司股权的债权 债转股 指 按照本协议约定将目标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为目标公司的股权 签署日 指 年 月 日 第二条 可转债的金额和期限 2.1 为促进公司发展,甲方本次计划融资人民币 万元,同时为保障乙方的投资安全,本轮投资分两步进行:
2.1.1甲方接受乙方以人民币 万元认购甲方发行的全部可转债,并以目标公司 %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担保。可转债的认购的付款时间应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执行。 2.1.2各方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投资事宜完成并办理完毕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后,视为投资完成。投资完成后乙方共计持有甲方10%股权。
2.2 本协议项下的可转债期限为 年 月 日前。 第三条 可转债的偿还 3.1 自乙方投资款到账日起算三年,如乙方收益未达100%,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年化15%的利息。
3.2自乙方投资款到账日起算满1个自然年度后,丙方有权随时按照乙方投资款年化15%的价格回购乙方所占股权。
第四条 可转债的转换 4.1 乙方最晚应在距离可转债期限届满15日前决定是否要求甲方,将乙方认购甲方的可转债全部/部分转换为目标公司股权,并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可转债产生的利息,可转债按照15%年化计算利息,计息时间自投资交割日起算,截止于可转债转换为甲方股权并在登记机关登记之日。
4.2 各方确认,可转债按2.1.2约定转换为目标公司股权。 4.3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出的进行债转股要求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丙方应当促成上述程序的完成。如因任何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采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确认乙方取得的目标公司股权,保证乙方取得股权的完整性,否则视为甲方和丙方严重违约。
第五条 认购款的缴付 5.1 目标公司应于投资交割日之前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交以下文件: 1)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先决条件均已满足的相关证明文件; 2)目标公司向乙方发出的缴付出资的书面通知,应明确指定帐户的名称、开户行、账号等具体信息,指定账户必须谛属甲方。
5.2 乙方应在 1) 2017年 月 日前将可转债 万元的认购价款划入目标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 2017年 月 日前将可转债 万元的认购价款划入目标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5.3自乙方第一次缴付认购价款之日起,乙方即可根据法律和本协议的相关规定,持有甲方发行的可转债并享可转债附带的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进行债转股、取得相应利息等。
第六条 投资的先决条件 6.1 除非乙方以书面方式另行免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缴付认购价款义务之履行应基于下列先决条件得到全部满足:
6.1.1 陈述与保证。目标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陈述和保证,以及目标公司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信息和资料在投资交割日前均为真实、准确、不存在误导。
6.1.2 目标公司的批准。目标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本次发行可转债所必需的内部程序,取得了其签署且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并在本协议签订后15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6.1.3 如果目标公司签署任何协议约定了增资优先购买权,甲方和丙方应确保此优先购买权不对乙方在此协议中的权利行使造成实质性障碍。
第七条 尽职调查 转股或要求偿还日之前,乙方及乙方委托的相关机构,有权对目标公司进行详细尽职调查。甲方和丙方有义务全面配合尽职调查中的需求,尽职调查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目标公司的陈述与保证 除另行书面披露的事项外,目标公司在本协议签署日向乙方作出以下陈述、保证和承诺:
8.1 授权。目标公司签署本协议、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一切义务以及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等行为都已获得充分必要的授权,本协议对目标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8.2 公司设立存续。目标公司及下属机构均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主体,该等主体的注册资本已经依法缴纳。目标公司及下属机构有权从事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所列示的各项业务,目标公司及下属机构从事经营范围所列示各项业务所需的授权和批准均已经取得,相关的授权、许可或批准都是合法存续的,该等主体已通过有关的政府授权机关对证照许可的年检。
8.3 股权沿革。目标公司股权沿革过程中所涉及的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审计评估、价格确认、对价支付等各方面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侵害国有资产的情形,合法有效。
8.4 股本结构。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目标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中所载的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增资交割日前目标公司的资本结构,股权没有被设置代持、质押、信托等第三者权益。
8.5 不冲突。目标公司和乙方签署本协议,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以及签署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履行其在该等文件项下的义务,已获得充分必要的授权,将不会导致违反:
1)其各自的章程或其他组织文件; 2)任何政府法令、命令,或法院、仲裁机构裁决; 3)与其他第三方的协议的任何约定。 8.6 财务报告。目标公司向乙方提供的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了目标公司及下属机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8.7 诉讼。不存在可能对目标公司及下属机构带来重大不利变化,或者消极影响本协议的订立、效力与可执行性以及本协议下交易的下列情形,无论是已经完成的、未决的或是可能发生的:
1)政府部门对目标公司及下属机构的处罚、禁令或指令; 2)针对目标公司及下属机构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仲裁等其他程序或争议。 8.8 员工竞业禁止。目标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均已与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该等协议条款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在任职期间以及离开公司后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协助他人从事与公司形成竞争关系的业务经营活动。
8.9 信息披露。目标公司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和之后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和无误导的。
8.10在过渡期(自投资交割日至转股或要求偿还日)内,除非基于本协议约定进行的行为或获得乙方书面同意,目标公司:
1)不会为其本身及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的债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外,进行投资、借款、固定资产购置等行为需要乙方书面同意;
3)不得修订或重述公司章程。 第九条 协议签订前后的利润分配 本协议签署日前及之后甲方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由现有股东与乙方在债转股后按其持有甲方公司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第十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0.1乙方的法律地位与能力。乙方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乙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规以及政府命令,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或者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合同或者协议产生冲突。
10.2认购价款的合法性。乙方保证其按照本协议向目标公司支付的认购价款来源合法,并且其有足够的能力依据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向目标公司支付认购价款,亦不存在因其资金来源或信用情况给目标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上市造成障碍的情形。
10.3上市支持。乙方取得目标公司股份后,将支持、配合并积极协助目标公司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各项工作。在目标公司上市过程中及实现上市后,乙方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和要求,遵守适用于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甲方、丙方的连带责任 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和经营决策人,有责任促成本协议通过目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并得到有效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可转债转换为目标公司的股份。
第十二条 费用与税收 因本次投资而发生的税收及相关税务法律责任,由各方按照法律的规定予以承担。
第十三条 保密与知情权 13.1本次投资过程中,任何一方所获悉的其他方的资料,如该等资料尚未公开发表,则应视为机密资料,知悉方负有保密义务。
13.2有关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为保密信息,各方均不得披露。在法律要求披露的情况下,披露方应在进行披露或之前合理时间咨询其它方,并尽可能应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