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秘〔2015〕121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秘〔2015〕1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1月26日滁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总体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5号)要求,扎实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健康发展为引领,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坚持规划为引领、特色为基石、生态为依托、文化为灵魂,着力构建中心城市为核心、县城和重点镇为纽带、美好乡村为基础的城镇骨干体系,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产业支撑,强化城镇管理,强化机制创新,着力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集聚力、辐射力,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走出一条城乡统筹、产城融合、“五化”同步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努力将滁州打造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皖苏间新型重要中心城市。
二、主要目标2014年,滁州市常住人口398.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7.75%;户籍人口449.6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21.6%;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差距为26.15个百分点。
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2.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29.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差距为23.6个百分点,较2014年差距缩小2.55个百分点,新增农业转移人口25万人。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0.24•【字号】包府办发〔2017〕203号•【施行日期】2017.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17〕203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包头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24日包头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按照《关于将北京等2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建规〔2017〕6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我市作为全国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为契机,以体现地域特征和民族特色为原则,坚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因地制宜,切实做好全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努力提高城市建设和人居环境品位,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总体目标和任务通过开展我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探索和总结城市设计编制、实施和管理经验,形成适用我市城市设计的技术方法和路径,建立城市设计管理制度,实现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全覆盖,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三、组织机构为切实推进我市城市设计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包头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赵江涛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副组长:张建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成员:苗玉梁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郭甫欣市政府秘书长马富市政府副秘书长邵文祥昆区区长胡荣青山区区长贾保良东河区代区长高勇九原区区长李新春石拐区代区长黄敏白云矿区区长赵辉土右旗旗长张永文达茂旗旗长杨二喜固阳县县长孙义市新区办主任金永丽市发改委副主任郭玺平市财政局副调研员李兰维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旭东市规划局局长高之荣市住房保障局局长吕惠斌市城建委主任周志刚市水务局局长李丹夫市林业局局长王松涛市文新广电局局长王旭亮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张勇东市旅游局局长王惠维市规划局副局长马小龙市规划局总工程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旭东兼任。
合肥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合肥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加快推进合肥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切实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围绕《合肥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6-2022年)》,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绿色发展、构建优美生态环境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目标任务,以全面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为核心,从强化城市适应理念、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开展重点适应行动、创建政策试验基地、打造国际合作平台等方面,大力实施低碳发展和气候适应战略,将适应气候变化理念融入城市建设管理全过程,强化城市气候敏感脆弱领域、区域和人群的适应行动,不断提升我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示范经验,为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合肥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原则。
统筹规划,协同推进。
统筹考虑极端气候事件风险和气候变化对城市的持续性影响,将适应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城市建筑、能源、交通、基础设施、水资源和生态等关键领域的高质量建设、精细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加强协调,完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
突出重点,创新引领。
在全面评估气候变化影响和损害的基础上,在规划制定和政策执行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
加强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积极探索新时期适应气候变化的模式和有效途径。
主动适应,社会参与。
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测预警,努力减少气候变化引起的各类损失,并充分利用有利因素,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最大限度趋利避害。
加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社会组织培育和科普宣传,加强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提倡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建立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共识,积极主动参与适应行动。
(三)建设目标。
到2022年,普遍实现将适应气候变化相关指标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建设标准和产业发展规划,城市应对内涝、干旱缺水、高温热浪、强风雨雪、冰冻灾害等问题能力明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适应气候变化科学知识广泛普及,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全面提升。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阜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1.05•【字号】阜政秘〔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关于印发阜阳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秘〔201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人民政府2016年1月5日阜阳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发〔2014〕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1229号)精神,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总体方案》要求,结合阜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阜阳市位于安徽省西北部,现辖临泉、太和、阜南、颍上4县,颍州、颍东、颍泉3区和县级界首市,面积9775平方公里,是安徽省人口最多的市。
近年来,我市切实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劲引擎,紧紧围绕建设皖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大力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广包容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构建阜城中心城市、县城、重点镇、美好乡村“四位一体”城乡发展新格局,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4年,全市常住人口782.3万人,户籍人口1051.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37.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12.5%,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相差25个百分点。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原则,围绕“人、地、钱、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产城融合发展,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形成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走出一条高质量、可持续、广包容城镇化道路。
(2篇)XX市关于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

(2篇)XX市关于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XX市关于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标城市更新是指通过对老旧建筑、老旧小区等进行改建、拆除、重建等方式,提升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城市环境,以提高城市功能和居民生活质量的城市管理行为。
为了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顺利进行,XX市决定进行城市更新试点工作,以探索可行的更新模式,并为其他城市提供经验和借鉴。
二、试点范围与内容1. 试点范围:本次试点工作将以XX市城区为范围,重点关注老旧小区、老旧工业区等区域的更新。
2.试点内容:(1)全面调查:对试点区域进行全面调研,了解老旧建筑、老旧小区的环境、居民情况、维修状况等信息,并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
(2)规划设计: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区域更新规划,并与居民、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
(3)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税收优惠、经济补贴等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城市更新,推动更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4)资金投入:通过政府投资、社会资本引进等方式,提供必要的更新资金,保证试点工作的持续推进。
(5)组织协调:建立城市更新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参与方,并进行协调安排,确保试点工作的高效推进。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节点1. 试点前期(XX年X月-XX年X月):全面调查试点区域,了解情况,并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
制定试点区域更新规划方案,并征求相关意见。
2. 试点中期(XX年X月-XX年X月):推动相关政策的出台,确定政策支持措施。
引进社会资本,筹集更新资金。
3. 试点后期(XX年X月-XX年X月):开始试点区域的拆除、改建、重建等工作。
进行试点工作的监测与评估,总结经验,并进行调整与完善。
四、组织保障与监督管理1. 建立城市更新领导小组,确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试点工作的实施。
2. 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部门、参与方的合作配合,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强监督管理,制定监测指标和评估体系,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监测评估,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创建全国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创建全国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22•【字号】明政〔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创建全国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元、沙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三明市创建全国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2021年9月22日三明市创建全国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市城市更新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补齐民生短板、完善公共设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结构调整优化和品质提升,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发展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发展。
将城市更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高起点确定城市发展定位,高标准谋划城市更新。
积极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构建优势互补、山海联动、城乡融合的区域基础设施发展新格局。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强化政府对城市更新的规划管控、政策引导和要素保障,持续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倡导公众参与,鼓励和支持各类投资主体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参与城市更新,构建各方参与、多元共建的设施建设与运行格局。
城市设计试点实施方案

城市设计试点实施方案一、背景概述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的规模和复杂性也不断提高,城市设计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城市设计试点实施方案旨在探索一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质环境的城市建设模式,为其他城市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目标及原则1. 目标:通过城市设计试点,创建可持续发展、宜居宜业的城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2. 原则:(1)科学规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市场调研和城市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布局方案。
(2)环境优化: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和人文需求,提高城市绿化率、空气质量,并严控环境污染。
(3)公平公正:在城市设计过程中,注重社会公平和公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合理分配城市资源。
(4)文化特色:充分挖掘和保护城市文化遗产,弘扬地方文化,形成独特的城市特色。
三、试点范围与时间表1. 试点范围:选取我国较为发达、发展潜力大的一线城市作为试点城市,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确定试点的具体范围和重点领域。
2. 时间表: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制定合理的时间表,明确试点的具体实施时间和目标。
四、实施内容及措施1. 城市规划和建设:制定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城市规模和布局,合理划定住宅、商业、工业、交通等不同功能区域,并合理规划和建设城市基础设施。
2. 环境保护和绿化:大力推进城市绿化工作,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空气质量。
加强环境保护力度,严控空气、水、土壤等污染物排放,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 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实施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发展。
4. 城市交通规划和管理:加强城市交通规划和管理,优化交通布局,推行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加强交通运输设施建设,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
5. 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加强对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挖掘城市文化特色,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景观。
6. 经济发展及产业布局:根据城市经济特点,制定合理的产业布局和发展计划,推动城市经济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234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234号](https://img.taocdn.com/s3/m/a22410096d175f0e7cd184254b35eefdc8d31590.png)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23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4届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西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总体部署和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战略定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坚持“自主创新、统筹资源、提升产业、支撑发展”的方针,全力推进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以构筑区域创新体系、提升城市创新能力、增强竞争力为核心,以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弘扬创新文化、营造创新环境为支撑,以加快五大主导产业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五区一港两基地”建设为重点,依托历史文化、科技教育、人才资源创新优势,激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军工科技和企业创新潜力,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探索路径,实践“知识-技术-产业”互动创新的西安创新型城市发展模式。
(二)基本原则改革创新、统筹资源。
建立统筹资源改革新机制,切实提高企业与高校、院所创新资源的融合能力,推动军民技术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发展。
政府引导、市场调节。
综合运用规划、土地、财税等政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科技创新活动效能,增强产业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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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6号),积极推动城市设计工作,根据住建部印发的《关于将××等2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建规〔××〕6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落实省市党代会、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通过开展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一批城市设计工程项目,延续城市文脉、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建设服务“一带一路”亚欧合作交流的国际化大都市和国家中心城市。
二、工作原则
统筹分工原则:本次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在市政府统一安排下,由市规划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协作,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工推进,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重点带动原则: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实际,确定城市重点区域和地段,精心编制城市设计,形成以点带面的工作效果。
总体管控原则:按照“整体规划,分级管理”的思路,实现由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组成的分级指导控制体系,提高城市规划精细化管理水平。
特色创新原则:充分发挥市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专家领衔作用,指导各区县、开发区根据区域特色,创新设计,彰显××城市魅力。
三、工作思路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创新管理制度。
在全市已形成“一项研究、两套体系、三个层级”城市规划编制与管理体系基础上,以法定规划实现对建设容量的管控,以城市设计为主导实现对城市空间风貌的管控。
一方面加强城市设计成果的管控力度,强化城市设计非法定规划的执行力,保证城市设计管控要求的实施;另一方面,构建城市设计的管理与展示平台,实现精细化管理和公众参与。
(二)探索技术方法。
积极响应中央新要求,在统筹大××建设层面,进一步完成层级明确、内容完整的城市设计成果,有效指导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建设水平提高、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体系完善。
同时,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突出重点地段、历史风貌片区、重要轴线等区域的城市设计工作,在城市美学、城市色彩、轴线提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城市雕塑等方面完善提升,形成精品力作。
(三)传承历史文脉。
在充分挖掘城市历史文化的基础上,宏观层面保护和传承城市历史脉络;中观层面围绕各类空间风貌控制,提炼和表达传统文化符号;
微观层面对于建筑形式、城市色彩、文化雕塑、城市家具等重要要素,进一步加强设计,凸显城市历史文脉。
(四)提高城市品质。
结合“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工作,通过全市范围内总体城市设计、分区城市设计以及重点地段城市设计三个层面,提高城市设计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促进城市整体风貌、环境、品质提升,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四、试点工作任务
试点工作到××年2月,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展开工作。
(一)探索城市设计管理制度。
1.制定城市风貌管控标准。
按照城市风貌的管控要求,编制《××市城市色彩规划导则》,制定《××市建筑屋顶形式审查要求》《建筑立面审查标准》,在建设项目审批时应着重对建筑色彩、建筑立面、第五立面等管控元素进行控制。
(牵头及落实单位:市规划局)2.完善建设项目审查程序。
所有区县、开发区的居住类项目及大型公建类项目,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阶段应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总平面方案及建筑外立面效果进行审核,并按程序将方案上报市规管委审定。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落实单位:市规划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完善城市设计技术标准。
1.建立城市设计技术体系。
结合大×ד多中心、多轴线”空间发展格局,完成《××市城市东轴线城市设计》《××市城市西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