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业经依法批准,决定以划拨方式提供。
使用本宗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的规定。
本决定书是依法以划拨方式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和申请土地登记的凭证。
签发机关:签发时间:年月日摘要一、本宗地的批准机关和使用权人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项目名称:。
二、本宗地的用途:。
三、宗地编号:。
四、本宗地坐落于。
本宗地的平面界限为。
其平面界限图详见附件1。
本宗地的竖向界限以为上界限,以为下界限,高差为米。
其竖向界限图详见附件2。
本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高程所在的水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五、本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其中划拨宗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六、本宗地划拨价款为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一般规定七、本宗土地属国有建设用地。
土地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
宗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划拨范围。
八、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九、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本决定书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
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本决定书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十、本决定书项下的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
需转让、出租的,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持本决定书等资料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十一、在本宗地使用过程中,政府保留对本宗地的规划调整权。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本宗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改建、翻建、重建的,必须符合政府调整后的规划。
西工大17春《房地产法》在线作业

西工大17春《房地产法》在线作业一、判断题(共 30 道试题,共 60 分。
)1. 当事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因此该合同无效。
()A. 错误B. 正确正确答案:A2.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
A. 错误B. 正确正确答案:B3. 业主可以放弃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权利,同时不必承担此部分的相关义务()。
A. 错误B. 正确正确答案:A4.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 )A. 错误B. 正确正确答案:B5. 房地产权属登记自记载于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A. 错误B. 正确正确答案:B6. 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当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A. 错误B. 正确正确答案:B7.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以采取出让方式为限。
( )A. 错误B. 正确正确答案:A8.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A. 错误B. 正确正确答案:B9. 在特殊情况下,国务院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A. 错误B. 正确正确答案:B10.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A. 错误B. 正确正确答案:B11. 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成片开发土地的,须不以营利为目的()。
A. 错误B. 正确正确答案:A12. 房地产开发贷款不属于商业银行自营贷款()。
A. 错误B. 正确正确答案:A13. 征收土地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 )A. 错误B. 正确正确答案:B14. 所有权登记手续是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之一()。
A. 错误B. 正确正确答案:A15. 从房屋作为土地的从物角度来看,就没有什么房屋所有权,而仅有土地使用权。
( )A. 错误B. 正确正确答案:A16. 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成片开发土地的,须不以营利为目的()。
A. 错误B. 正确正确答案:B17. 我国对房地产开发实行项目申报备案制度()。
“借用他人不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自行申请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构成侵权”案

“借用他人不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自行申请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构成侵权”案【案情介绍】某宗地位于甲机场的一端,在甲机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的一侧,长期被认为是甲机场的土地。
乙公司经与甲机场协商,长期借用。
后来,乙公司发现该宗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属不明,遂向地方国土部门请求,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付了出让金,取得了该宗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已经过登记。
甲机场发现后,向乙公司主张权利,被乙公司拒绝。
甲机场向法院起诉,要求对该宗地进行确权,并追究乙公司的侵权责任。
【法律问题】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设立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和流转3.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关系4.乡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法理分析】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地上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对国家所有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开发利用、生产经营和社会公益事业为目的。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物为国家所有的城镇土地,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3)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使用土地的范围限于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4)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性质是地上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有两种,即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和划拨。
以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国家以土地所有权人的身份,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划拨有两种方式: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国有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二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
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已经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徐绍史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修订)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或者现场竞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第三条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前款规定的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但不包括采矿用地。
第五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类型
• 1、依据土地所有权:
– 国有土地之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 农村集体土地之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 2、依据客体范围:
– 地表、地上和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空间权)
• 土地利用立体化 • 《物权法》第136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 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 设立的用益物权。
• (一)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 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 (二)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 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 支持; • (三)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 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 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 (四)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 予支持。 • 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按照《中 8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2、特征: • 第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原则上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所有土地 之上的建设用地称之为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不能够直接进 入一级流通市场,必须先收归国有之后,才能够交易。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 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 《物权法》第151条: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 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 《土地管理法》第11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 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 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 第43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 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 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 2 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民法典》知识问答第四期(物权编)

《民法典》知识问答第四期(物权编)1.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有()【多选题】 *A.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正确答案)B.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正确答案)C.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正确答案)D.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民法典》第 278 条2.判断: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单选题】 [单选题] *A.正确(正确答案)B.错误答案解析:《民法典》第 307 条3.甲出国前将古琴、油画及电脑交乙保管。
后乙将古琴出借给丙、将油画赠送给丁,将电脑出质给戊。
甲回国后发现以上事实。
甲有权()。
【多选题】 *A.要求丙返还古琴(正确答案)B.要求丁返还油画(正确答案)C.要求戊返还电脑D.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民法典》第 311 条、235 条。
乙为无权处分,丙、丁均未以合理的价格受让,为无权占有人,甲有权要求丙、丁返还原物。
戊为有权占有,甲无权要求丙返还原物,只能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系邻居。
下列情形中,属于甲侵害乙相邻权的有()。
【多选题】 *A.甲家院中树木的根枝越界到乙家院中生长(正确答案)B.甲将自家房屋改建为歌厅,喧嚣声使乙彻夜难眠(正确答案)C.甲把大狼狗拴在自家院中,乙路过时被吓得心惊胆颤D.甲把垃圾堆放在自家门口,散发的恶臭使乙夏天不敢开窗(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民法典》第294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295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5.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货船,份额分别为 10%、20%、30%、40%。
中国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防震减灾工15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 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C、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 门 答案:A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 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___________负担的义务。 A.不必继续履行 B.应当继续履行 答案:B
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规定的罚款数额可以超过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根据《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完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自然灾 害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国家减 灾委员会办公室在灾情信息管理、综合风险防范、群众生活救助、科普宣传教育、国际交 流合作等方面的工作职能和能力建设。
A.应急管理部 B.国家减灾委员会 C.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 答案:B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 视为具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不存在。 A.自始 B.自娩出时 答案: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 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A.可同时 B.不得再 答案:A
答案:C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年。 A.2 B.3 C.4 D.5 答案:B
《建设法规》章节习题及答案

模块1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建设法规有哪些表现形式?它有何作用?我国目前现行的建设法规主要由哪些规范组成?答:法的表现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在世界历史上存在过的法律形式主要有:习惯法、宗教法、判例、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惯例、国际条约等。
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主要可分为七类。
(1)宪法。
宪法是由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法。
(2)法律。
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
建设法律既包括专门的建设领域的法律,也包括与建设活动相关的其他法律。
如前者有《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后者有《民法通则》、《合同法》、《行政许可法》等。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及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现行的建设行政法规主要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
(4)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5)行政规章。
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6)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对法律的系统性解释或对法律的适用情况的说明,对法院审判有约束力,具有法律规范的基本性质,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7)国际公约。
国际公约是指国际间有关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方面的多边条约。
公约通常为开放性的,非缔约国可以在公约生效前或生效后的任何时候加入。
有的公约由专门召集的国际会议制定,如《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