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
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分析

李博文 2370302316 67.2 张丽娜 2370300216 64.2 张思源 2370301402 62.7 陈晓峰 2370301212 71.5 黄昌滨 2370300329 60.2 徐筱钧 2370301205 46.6 王岱龙 2370300114 52.6 王晓明 2370300213 71.3 宋斌 2370206409 54.7
李士波 2370300725 43.9 王超 李松 2370301127 40.5 2370302127 50.3
周泽航 2370301204 61.6 刘日光 2370300305 57
王玉高 2370301125 61.3 房强 2370302220 44.6 52
孟庆东 2370206427
杨茂森 2370301910 50.3 周铭功 2370300409 48.1 朱效龙 2370300301 64.7 董振兴 2370300313 59.9 温家正 2370301706 65.6 刘鸿钦 2370300224 65.5
白田东 2370302011 56.5 张吉硕 2370300427 61.4 杨洁 2370301104 59.8
64.5 56.5 75 80.5 71.5 70.5 72 70 68 56 68.5 57 53.5 49.5 59.5 72 69 55.5
122 123 122 113 116 126 122 119 116 92 93 85 77 81 130 122 118 123
治安职位A 治安职位A 治安职位B 治安职位B 治安职位B 侦查职位 侦查职位 侦查职位 侦查职位 侦查职位 侦查职位 侦查职位 侦查职位 侦查职位 刑事科学技术职位 刑事科学技术职位 刑事科学技术职位 侦查职位
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标题:深度解读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引言:在2014年,中国政法系统迎来了一项重要改革,即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推出。
这一方案旨在提高政法干警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建设法治社会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本文将对这一方案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1. 背景与意义:1.1 背景介绍2014年,中国政法系统正面临着新的发展阶段。
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要求政法干警具备更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另各地政法系统中也存在一些招考录用制度上的问题和缺陷,需要进行改革修正。
1.2 意义分析政法干警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其综合素质的提升对于建设法治社会至关重要。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推出,将为政法系统培养与需求相匹配的优秀人才提供重要保障。
改革还将推动政法干警队伍的专业发展,提高其工作效能,为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2.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2.1 招录条件和程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政法干警招录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其中,综合素质评价、能力测试和面试等环节被纳入招录程序,并提供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
2.2 培养体制改革为了培养更加优秀的政法干警,方案中提出了培养体制的改革。
着重在情报研判、法律研究、技能训练等方面进行加强和创新,以提高政法干警的综合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3 培训方式和内容为了更好地推进政法干警的培养工作,方案中还规定了一系列培训方式和内容。
包括在岗培训、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多样化的培训形式,涵盖了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个领域的知识。
3. 个人观点与理解:我对这一方案表示欢迎,并认为它在提高政法干警素质和推动法治建设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和能力测试等环节的引入,可以更全面地评估政法干警的能力和潜力。
培养体制改革的推进也将为政法干警的专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机会和平台。
公安院校政法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学生党建工作研究

行革 命 传 统 教育 ,组 织 体 改生 参 观 革命 圣 地 .缅
怀先 辈 的 丰 功伟 绩 。三 是解 决 思 想 问 题 与解 决 现 实 问题相 结合 。开 展 广泛 的谈 心活 动 ,利用 点 名 、 班务 会 、队 务会 对 体 改 生进 行 时 事 教 育 四是 严
( 一 )党 员人 数 明显增 多
斗 堡 垒 作用 和 党 员 的先 锋 模 范 作用 :要 坚 持 改革
创新 。继 承 和发 展 高 校党 的建 设 在 长期 实 践 中形 成 的成 功 方法 .又 要 不 断创 新 和 丰 富高 校 党 的建 设 有 效 管用 的新 方 法 .不 断 增 强 高 校党 建 工 作 的
容 ,以 学 习为 提 高 党组 织 战 斗力 的重 要 途 径 .推
动 高 校 党员 干 部 和 广大 师 生 不 断深 化 对 党 的 理论
索 建 立适 应 体 改 生 学情 党 情 的 党 建 工 作 新 要 做 好 抓 基 层 、打 基 础 工作 . 健 全 高 校党 的各 级 组织 ,明确 职 责任 务 .加 强指 导督 促 .严 格 按 照 标 准 和程 序 把优 秀知 识 分 子 和
2 0 1 5年 6月
河 北公安 警 察职业 学 院学 报
J o u na r l o f He b e i Vo c a t i o n a l Co l l e g e o f P u b l i c S e c u r i t y P o l i c e
J u n . 2 0 1 5
Vo 1 .1 5 No .2
第 1 5卷 第 2期
公安院 校政法招录培养体制
改革试点学生党建工作研究
李 全 发
2014年广西政法干警招考报名时间

2014年广西政法干警招考报名时间报名与资格审查(一)职位查询各招考职位具体的培养单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培养院校等详见《201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报名期间,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每天11:30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每个招考职位的实时报名人数、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和缴费人数等信息,供报考人员报名时参考。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报考职位所属部门,直接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以下简称“自治区政法机关”)联系。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确认、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的“2014年广西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按照《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报考指南》(见附件2)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报考。
1.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点击报名确认以提交招录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待资格审查通过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白、红或蓝色背景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电子照片必须先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可从专题报考须知与下载栏目下载。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等相关要求,并填写诚信承诺书。
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6日8:30—8月29日18:00。
2.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计划录取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
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和49个国家级、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职位,及司法机关的心理矫正等紧缺职位(以下简称“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达不到1∶3比例需要开考的,由自治区政法机关提出申请,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考。
上海市政法干警2014年录用公告

上海市政法干警2014年录用公告2014年上海政法干警预计在8月下旬开始,考生可参考2012年考试动态做好备考计划,详情如下:2014年上海政法干警考试报名流程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人力社保局及市高法院、市检察院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初审资格部门或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未审核通过的,可及时进行修改。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
4.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指定日期前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确认。
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资格。
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报考人员属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在报名确认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指定日期前审核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
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警察院校警务实战技能课程重构研究

区域治理WISDOM EXCHANGE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警察院校警务实战技能课程重构研究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张振县摘要:根据大量调研与实践,准确提炼当前监狱警察需要的规避风险、遇险自救、规范使用武力处置突发事件等三项核心警务执法能力。
借鉴国内外先进警务技能执法体系,探索以低伤害武力应用理念为指导,开展体能、技能、战术、法律、心理、安全教学内容研究,构建“六位一体”职业化课程。
通过开展教学内容一体化、授课方式团队化、教学方法多样化、技能考核标准化、人才培养责任化的“五化”教学改革措施,解决传统教学与人才培养目标脱钩的现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从而提升政法干警人才培养质量,并对当前监狱高风险的执法现状,并提供可借鉴可推广模式。
关键词:低伤害武力应用;警务实战技能;教学改革实践中图分类号:G4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47-0231-0002一、研究概况(一)研究背景为改革和建立政法机关育人、进人和用人机制,从源头上提升政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战斗力。
而面对新的培养对象,新的培养目标,如何设置监狱警察核心能力的警务实战技能课程,课程内容应如何对接当前监狱高风险的执法现状,尤其是如何安全、合法、合理、合情的使用武力手段处置警囚冲突,囚犯冲突等系列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执法的威慑性与监管改造环境。
这是亟解决的难题,同时也是我们作为试点培养单位应该面对与解决的问题。
基于此,我院从2017年开始,以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生为对象,开展监狱警察警务实战技能改革,该项目对实现政法生的培养目标与推进基层执法规范,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基层干警执法“不敢用、不会用”的现状,且具有十分现实意义。
(二)问题的提出(1)警务技能教育无行业特色。
由于警察教育形成较晚,发展初期警务技能教学没有可借鉴的成熟经验,只能以普通院校的体育模式和部队的军事体育作为参照系。
经过不断地实践摸索,公安类警察院校的警务技能训练有了长足进步。
1、2014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南阳市职 …

40718142122 40718142305 40718142318 40718141328 40718141425 40718141408 40718141509 40718141304 40718142420 40718142023 40718141324 40718141319 40718141914 40718142810 40718142622 40718142807 40718142801 40718142726 40718142713 40718142728 40718142721 40718021107 40718021106 40718021120 40718021126 40718021130 40718021207 40718021209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薛江伟 秦鑫 张萌 邢文博 郝梦楠 聂先鑫 张伟伟 王帅 杨坡 张人巨 李湧 周宁 康海洋 李家辉 周鹏飞 丁兆旭 刘帅 郭巍 李丙 郭嵩涛 秦志鹏 黑傲男 孙铮 韩飞 赵兴茂 王崇 郭威 贾鹏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13012203
2014年广西政法干警招考职位表

法学专业本科以上
法学学士以上
23
平果县人民法院
司法执行辅助岗位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
法律硕士
2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适合男性
法学专业本科以上
法学学士以上
工作环境复杂,有一定危险性
24
平果县人民法院
司法行政岗位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
法律硕士
2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无要求
法学专业本科以上
适合男性
法学专业本科以上
法学学士以上
工作环境复杂,有一定危险性
30
田林县人民法院
司法行政岗位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
法律硕士
2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无要求
法学专业本科以上
法学学士以上
31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司法执行辅助岗位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
法律硕士
2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适合男性
2014年广西政法干警招考职位表
2014年广西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培养计划表(法院系统)
序号
招录单位
招录职位
招录总人数
定向培养院校及专业
报考资格条件
备注
院校
专业
层次
学制
招录对象
性别
学历
学位
1
柳城县人民法院
司法执行辅助岗位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
法律硕士
2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适合男性
法学学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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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制度,加强基层政法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重点从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部队退役士兵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原则是:(一招录有序。
招录培养试点工作要在组织、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政法部门统一协调下进行。
认真落实编制,研究制定招录计划,精心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用,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管理、毕业定向上岗等项工作。
(二公开公正。
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相关政策时,要坚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确保有利于各方面的监督。
(三统考择优。
招录培养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
(四定向培养。
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五严格管理。
各相关部门、政法院校应按照招录培养试点工作方案,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培养学生的素质。
要完善相关制约措施,严格定向培养纪律,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定向单位。
二、办学层次、学制、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一专科教育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定向招录的“双语”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
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二本科教育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
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三研究生教育通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为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政法机关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政法人才。
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
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试点班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应突出政法实务方面的教学、实训内容。
在培养模式上,以政法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教育培养为核心,探索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
三、委托培养试点院校、招录数量和培养方向2014年试点计划招录培养7439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6186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1253人。
其中,法院系统374人,检察系统325人,公安系统5035人,司法行政系统1705人;共招收硕士研究生309人,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4688人,专科生2442人。
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院校。
定向培养方向为中西部地区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政法机关。
各地实际招录人数,不超过经各试点省级编办审核同意后上报的招录计划数。
四、招录对象及条件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各地应拿出招录计划的10%,专门用于招录“四项目”(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拿出20%左右的招录培养计划,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列入专门计划的“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法院系统专科“双语”试点班,主要从当地具有一定少数民族语言能力的退役士兵、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优秀青年、村干部中招录。
其他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试点班,从退役士兵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其中,对西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及其他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各试点省(区、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采取放宽报名资格条件等措施,加大招录当地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的生源或招录曾在当地服役的退役士兵的力度,以保障学员毕业后可以安心到定向单位工作。
各地在设置招录职位资格条件时,可对专业性较强职位提出一定的资格条件要求,既要避免因资格条件设置过高而无人报考,也不能过于宽泛。
其中,法医、刑事科学技术等培养专业,只设本科学历层次培养,其相应职位应对考生提出理工学科背景要求(如,可要求考生有医学、化学、数学等学习背景。
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拿出不超过30%的招录培养计划设置本地(市户籍限制或在本地(市生活工作一定年限的要求,更好地解决这些地方基层政法岗位“招不到”和“留不住”的问题。
(二招录基本条件: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
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报考双语试点班的,还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招录程序(一确定招录计划。
招录计划主要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招录资格条件、招录数量、招录培养院校、招录专业等内容。
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所附培养计划表确定的专业、数量等制定招录计划。
各试点省级编办要会同省级政法机关在现有政法专项编制数额内落实好试点所需编制,不得造成新的超编。
任何单位、部门不得将用于试点招录的政法专项编制挪作他用。
(二发布招考公告与报名。
招考公告和招生公告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制定并向社会发布。
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并于9月9日前将报名库通过“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网”(网址:或,以下简称“招录工作专网”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报名信息应严格按照《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生信息标准》(以下简称《信息标准》,见附件3进行采集。
(三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
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详见附件2。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
本次考试在试点省(区、市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设置考点。
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可以在其他地方设置考点。
考务工作在招录培养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教育考试由试点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四面试、体检、考察、数据传送和录取。
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
面试人选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一定比例确定。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报考“双语”试点班的,应测试相应民族语言能力。
民族语言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拟录取人选,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职位招录计划两倍的比例,于12月底前按《信息标准》通过“招录工作专网”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相关院校根据“招录工作专网”上的拟录取名单按职位进行复试,复试合格的拟录取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无合格人员的,取消该职位。
公示无异议的,相关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报考其他职位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取人选,并向社会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于12月底前将拟录取人员库按《信息标准》通过“招录工作专网”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相关院校根据“招录工作专网”上的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入校后,由相关院校将最终录取名单报院校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六、招考时间安排2014年8月,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4年9月20日,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
2014年9月21日,教育入学考试。
2014年11月底前,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2014年12月底前,审批、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5年2月底前,入学。
2015年2月底前,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分别将工作情况总结对口上报中央有关部门。
七、学生培养、管理与毕业录用教育部和中央有关政法部门应根据职位能力需求和职业特点,按照应用型、实战型人才需求,商委托培养试点院校合理设置专业,组织有关专家研制、审定培养方案。
各相关院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派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
同时,注重从实务部门聘请业务骨干来校授课。
教育部门与政法主管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班学生培养质量的跟踪、管理和监督,并建立相应的淘汰机制。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区、市的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