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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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规章制度

【篇一:乡镇政府机关管理制度】

乡镇政府机关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管理,树立政府机关形象,建立勤政、廉洁、节俭、

高效、团结的机关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有章理事、按章办事,根据

党委研究意见,特制定如下机关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成立机关学习领导组。由朱同生、杨纯叶、从兵、陈国平、朱

方政等五同志组成,朱同生同志任组长,从兵同志任副组长,负责

安排机关干部学习,拟订学习计划、内容、准备好学习材料。

2、保证学习时间。每月至少学习一次,学习日(每月第一个星期五)

机关工作人员除特殊情况履行请假手续外,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3、上级安排学习考察,只报销规定的费用,其他费用自理。

4、在编在岗公务员要求参加函授学习,须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学费报销,其他费用自理。

二、工作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上班后必须先到办公室处理好

日常事务,方可外出工作。镇成立督查组,不定期督查。上班时间

不准在办公室打牌、下棋、大声喧哗、上网游戏。

2、坚持上班考勤制。每日上午上班时间前到党政办签到,不得代签。考勤每日补助4元,无故缺勤一次倒扣5元,事先请假不补不扣,

每月缺勤4次,扣当月考勤奖,按季兑现。累次缺勤30日,扣发十

三月奖金。每月2日张榜公布上月考勤结果及出差情况。正常工作

日晚间党政负责人按要求必须在镇住宿,不得走读,确需离开的,

向主要负责人请假。

3、请、销假。有事离岗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天以内,班子成

员须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一般干部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请假

超过一天的应书面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批准后,交党政办备查,方可离岗,否则以缺勤处理。因公去镇外工作必须按管理层次

提前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可离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履行请假汇

报手续的,除外出费用自理外,按缺勤处理,分月通报,一年总评,纳入岗制考评范畴。

4、会议制度。本着压缩、精简会议的原则,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多事一会,统筹兼顾,严肃会风。会议实行签到制,机关干部缺会、

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缺勤处理。召开村级和镇直单位负责人会议, 需征得主要负责人同意。部门业务会议需经分

管负责人批准。会务一律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三、财务制度

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民主理财组和以人大主席为组长的财务监督组,管理镇级财务,实行民主管理。

1、政府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户管理,一单采购”。

2、资金的调度审批。镇内所有资金由镇长全盘考虑安排。镇民主

理财组盖章、财务监督组审核通过的票据由分管财税负责人审批,

未经审核和审批的票据不得入帐。

3、坚持定期结帐、做帐。发票每月结算一次,每月15日、16日、29日、30日审批本月发生的各项开支发票,逾期不予审批。镇财务

收支情况月报表,分别经镇民主理财组盖章、财务监督组组长审核

签字,定期财务公开。

4、完善报销手续。正常公务支出,报销各类支出发票,必须为指

定的报销凭证或税务发票。每张支出发票必须由经办人、办公室主

任签字或分管负责人审核,镇民主理财组盖章、财务监督组审核、

分管财税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付款。差旅费发票要一事一填报,每月

报批一次,逾月不予批报。党政办主任对照考勤表审核签字,只填

报出差车票、住宿费,不准填报包车费及其他项目,各类培训班除外。出镇工作前须在党政办办理登记手续。有关项目支出,根据预算,附项目清单,由经手人、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民主理财组盖章、财务监督组审核、分管财税负责人审批。

5、严格审核经费支出。财务监督组一般每月初对上月拟报销的票

据进行集体审核,集体审核的非生产性支出起点额1000元,生产性

支出起点为10000元;非生产性支出超过5000元、生产性支出超过

3万元,要报请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6、政府原则上不对个人借款,确须借款必须经镇长同意,否则,

谁经办谁负责。因公出差办事借款,必须在回来后五日内结清帐目,冲销借款借据,做到一事一结。

7、凡涉及政府开支的一切款物,必须事前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征

得同意后,由党政办统一办理,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四、接待制度乡镇政府机关管理制度

本着接待热情、节俭从简的原则。接待只限于上级单位和兄弟乡镇

来人,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实行对口陪客。

1、用烟:香烟由办公室统一采购,交专人保管,党政办主任经办。党政办人员负责完善签字手续,每月初向镇主要负责人上报上月用

烟清单。特殊情况提高用烟标准,必须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办公室

方可办理。对在外散购的香烟发票不经主要负责人同意一律不予批报。

2、用茶:来客用茶由党政办统一办理,实行先批后购,凭单结算方法,严格控制用量和档次。确需用茶叶馈赠的,接待人申报来客单

位和人数,由办公室主任填写“机关采购单”,接待人签字,报镇长

批准后,由党政办采购分发。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3、用酒:食堂用酒由政府统一购置,党政办专人保管。特殊情况

需提高用酒标准的,必须经主要负责人批准。滤布招待用酒一律由

党政办结算。

4、来人招待:经分管负责人同意,由党政办统一安排,来客一律在食堂用餐。特殊情况确需在饭店安排的,由党政办填写好“来人接待

呈批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陪客人签字,报销时,应“三单”(来人接待呈批单、菜单、发票)齐全,手续完备。

控制在饭店拿烟、拿酒。节假日一律不准在饭店安排。(1)实行对口

陪客,招待标准每人每餐不超过20元;(2)会议用餐由会议经办人按

实到会议人数,每人10元标准由党政办安排;

(3)特殊情况须在镇外招待的,必须经镇长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报销。招待费实行当月结算审批,逾期不予报销。

五、用车制度

1、机关车辆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调车。原则

上保证会议用车和工作用车。公务鼓励搭车,凭票报销。

2、确因工作需要租车时,一律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填写租车单,

用车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党政办加盖印章统一安排。

严格控制用车,提倡合并用车。计划生育用车由分管负责人统一安排,从严控制。租车一律凭租车单出车,限定车费标准,一周一结算,一月一盘点。用车单存根当月存档,月底凭发票、用车单和存

根核批,逾月不予批报。每月公布各分管负责人及工作线包车数字。

3、住陈埠干部及机关无房间工作人员考虑到上班乘车,每月补助

30元/人车费。

4、法定假日除会议、公务和其他特殊工作外,原则上不动用车辆,以保证驾驶员休息和车辆检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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